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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那收藏家不但品位奇高,而且善于陈设。什么残破的佛头,名人的斗方,乃至一石一木,到了他的办公室,由于陪衬得宜,加上投射灯光,都给人一种典雅的感觉。

一天,有急事,我没到他办公室,而是去了他家。

他家住在黄金地段,高大的门厅,全是石材,才进大楼,便觉气派非凡。走出电梯,我心想,不必看门牌,只要找那挂着“斋馆”雅号,或镌刻精致的大门,就对了。只是东找西找,不见这么一户人家,最后总算在挂着一大丛塑胶花的门上,看到他小小的名片。

进去,便是眼花缭乱。只见满屋的塑胶花,连厕所都悬了一大串。如果真是讲究假花,倒也看得过去。奇怪的是,一眼可知,全是最粗俗的东西。

至于家具,更是五花八门。有欧洲式的高背椅子,也有嵌螺钿的中国茶几,外加许多金光闪闪的摆设。乍看,还以为到了“跳蚤市场”。

大概也看出我的诧异,收藏家手一挥,一笑:

“不错吧!全是我太太的杰作。办公室我管,家里她管,我们分工合作。她在家的时间多,她觉得好,就好!”

最近读法国雕塑大师罗丹的传记,感慨良多。

罗丹24岁时,遇到一位叫若丝的女士,请若丝做他的模特儿,并进一步同居。

不久之后,若丝生了个男孩,罗丹非但不和她结婚,还不认这个孩子,连自己的姓,都不给他。

接下来的岁月,若丝总躲在罗丹的背后,也总是他的“同居人”。罗丹愈来愈出名,得了许多大奖,交了许多女友,跟一个又一个女人恋爱,跟一位又一位模特儿上床。尤其他和学生卡密儿的罗曼史,更是流传至今。

卡密儿视若丝为眼中钉,逼着罗丹“甩掉她”。罗丹为卡密儿盖了新工作室,讨这位年轻女子的欢心,却也偷偷在乡间买下大的宅邸,把若丝安排在那儿。

卡密儿终于忍无可忍地离开了罗丹。

1917年,罗丹在跟若丝同居53年后,终于和若丝走进结婚礼堂。

16天后,若丝病逝。又过了九个月,罗丹也死了。

合上书,我想,罗丹到底爱还是不爱若丝?他是不是从起初就瞧不起出身寒微的若丝?

罗丹是否总在欺侮这可怜的母子?但为什么,他又总在保护他们?且在他漂泊爱情海、饮罢三千弱水之后,仍然回到若丝身边,看着她咽下最后一口气。

在罗丹的心里,若丝到底占据怎样的位置?是他披荆斩棘的糟糠,还是微不足道的女人?抑或是只有在关键的时刻,才突然显现的“心灵深处的爱侣”?

我常想,如果天才高旷又年轻美丽的卡密儿责问罗丹:

“你为什么会欣赏那个粗俗老丑的女人?”

或许正如我曾见过的那些老师、政要和收藏家,罗丹也会淡淡一笑:“因为她是我的老妻!”

戴在心上的戒指

文/松韵

师兄的怀抱,如阳光下的鸟巢,仍旧是那样温暖而舒适。

22岁那年,我迫不及待地嫁给了相恋四载的师兄。

没有新房,住在学校分的一间十八平方米的筒子楼宿舍里;没办酒席,两个刚毕业的穷学生在异乡是举目无亲的异客;没有婚纱,我穿着红毛衣牛仔裤做了新娘,当然,也没有戒指……我光滑的手指上无羁无绊,仍旧一如既往地在琴弦上跳跃、在键盘上翻飞。

领回大红本本的那天,我倚在他温暖的怀里,看窗外大朵大朵的雪花漫天飞舞。一只手伸在他腋窝底下取暖,另一只手一会儿拨弄着他下巴颏上的几根“草茬”,一会儿又摸摸他的喉结,吃吃地憨笑道:“嘻嘻,亚当的苹果卡在这里吐也不是,咽也不是,难过不难过啊?”

“难过呢……”他捉住我的手,轻轻地抚着,微微叹了口气:“这只手上该有一枚戒指的。”

“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啊!”我亲了亲他的耳朵,心里已有了一个主意。

天黑下来的时候,他在暂做厨房的走廊里烧我爱吃的酸菜鱼。我坐在桌前,用红绳打了两个同心结,悄悄藏在枕下。

从师兄妹变成夫妻的那个夜晚,我们手上各戴了一枚红色同心结做成的戒指,两个同心结上印着九个甜蜜而温馨的吻。

对我来说,此生已在最合适的时间,用最浪漫的方式,戴过了最美丽的戒指,我已经心满意足。“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的华丽璀璨可以诱惑别的女孩子,却从不曾打动过我的心。

然而我的师兄却不能够免俗,到了年底,他悄悄用所有的年终奖从南京的百年老店“宝庆银楼”里捧回一枚金灿灿的戒指,镂空的五瓣梅花围着一颗小小的温柔的心。

那晚,他坐在灯下,用红丝线一圈圈密密地缠绕戒指的接头处。“扣紧一点,怕你跑掉呢!”他笑着说。

“往哪儿跑?我跑了谁给你织毛衣啊?”我倚在床头的大靠垫上,正在织那件被他称为玉米粒花型的厚毛衣。当时刚好织完了一圈,就顺手用换下来的织针轻轻敲了敲他的脑袋。

忽然就被他紧紧地环腰抱住了,黑脑袋在我胸前蹭着,孩子般呜呜地撒娇道:“说好了啊!说好了啊!一辈子都不许离开我!”

“干什么嘛?快起来!看把织针都弄掉了!”我嗔怪着,把针线抽出放在一旁,使劲扳起他的头来。蓦然,见那人的眼里,竟有了晶莹的光在闪烁。于是乖乖伸出手来,让他给套上了绕着红线的金戒指。虽然,一向无拘无束的手指上有了一种被捆住的感觉,但这是他送的戒指啊!

平凡的烟火生活是我所爱的,但是偶尔也要调制些浪漫情调。他一边嘲笑我那些小把戏能把人的牙酸得倒掉,一边却也容许我赤足踩着他的脚面在房间里随着音乐转圈。从一针一线开始白手起家的日子虽然辛苦,但因为有了恩爱,却也过得有滋有味。“雨天置枰敲棋子,寒夜挑灯把谜猜。”便是彼时生活的写照。

日子一天天地过,渐渐地,在社会上混事的他开始变得成熟而世故,而在象牙塔中生活的我依旧心无城府,活泼单纯。不知什么时候,那道曾经充满欣赏的目光里开始有了挑剔的神色,昔日的赞美变成了指责。

“为什么非要把我变成另外一个人?”委屈的泪水在我的脸上恣意横飞。

“你不再是18岁的小女孩了,人总要长大啊!”他语重心长,拍了拍我的肩膀。

想起脚后跟被新皮鞋磨得鲜血淋漓的痛楚,想起淘米后米粒总是嵌在戒指中的尴尬,我血液中天生的野性发作起来,大叫道:“我就是不要长大!我就是不要穿高跟鞋!我就是不要戴戒指!让这些东西见鬼去吧!你休想改变我!”

踢掉了高跟鞋,摔掉了金戒指,剪掉了长头发,脱掉了长裙子。穿起牛仔裤,重做灰姑娘状,我身心自由得想笑着叫着满世界地飞。

“唉!你这辈子怕是也长不大了。”那天,我带着左邻右舍的一群孩子在小院里掷完泥巴回屋洗脸时,他看着我,摇了摇头,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

霎时,仿佛阴云袭过刚刚还是阳光灿烂的晴空,我望着镜子中满手泥点的自己,的确不像成年人的样子啊,心里不由得沮丧起来。

接下来,共同的话题越来越少,争吵的时候越来越多……我是个“玩”字当头,自由至上的人,终于有一天,我从尘封已久的抽屉里翻出戒指,把它郑重地还给师兄。

“真的决定了?”他凝视着我的眼睛。

“是!决定了,我再也不想要你管了……”我避开他的视线,用倔强的语气掩饰着隐隐的底气不足。

“唉……我用了一个晚上绕的这枚戒指,却到底还是扣不住你啊!”他拿起戒指,忧伤地叹了一口气。

我的眼泪便不争气地哗哗涌了出来。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天气,我们手拉着手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想不到离婚的队伍竟也排得那样长。我最没耐心排队,便窜到另半边新婚摄影外面的沙发上翻茶几上的时尚杂志。

临近中午了,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一边沉浸在杂志上的故事里,一边习惯性地拽拽他的衣角道:“师兄,我饿了。”

话才出口,忽然记起了这是在什么地方,一时竟怔住了。

“饿了?那我们回家吧!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抬头看看,只见他向我张开双臂,露出洞悉一切的微笑。

于是又羞又气地扑了过去,师兄的怀抱,如阳光下的鸟巢,仍旧是那样温暖而舒适。

原来,爱也可以成为一种习惯;原来,戒指早已戴在了心头。

令人感动的男人日记

文/江顿

女人的泪缓缓流出,她觉得她是世界上最傻又最幸福的女人,因为他从来没有质问她什么,然后她更认真地读着……读到相识的那一天,男人写着:“我认识一个让我心动不已的女孩。”

相恋的那一天,男人写到:“我深深爱上了她,她也深深爱上了我。”

同居的第一天,男人写着:“我想照顾她一辈子,所以我愿意她把我的房子当成她的。”

怀孕的第一天,男人写着:“我每月记得她的经期,而且很小心,在她还没想和我结婚时我小心地避开危险的日子,没想到我们还是有了孩子。”

这时女人急忙往后翻,天啊!男子的记事本上,每月都有特殊的记号,虽然冷汗直流仍继续读下去——读到结婚的那一天,男人写着:“我好高兴终于娶到她。”

生下孩子的那一天,男人写着:“我抱着我的婴儿感到无限喜悦。”

老大出车祸的那一天,男人写着:“我焦急万分来到医院,看着受伤的孩子,护士说必须输血,我毫不犹豫地挽起袖子,没想到这孩子的血型有些奇怪,与我不同也与她不同,但我赶紧向同事求救有没有相同血型的人。”

老大出车祸第二天,男人写着:“孩子终于没事了,虽然他的血型很奇怪。”

老大出车祸第三天,男人写着:“我不忍问她,我实在太爱她也太爱这孩子,虽然他的血型很奇怪。”

老大出车祸第五天,男人写着:“不再计较后,心中舒坦极了,孩子不是我的,至少也是她的,算是我养大的乖小孩儿。”

女人的泪缓缓流出,她觉得她是世界上最傻又最幸福的女人,因为他从来没有质问她什么,然后她更认真地读着……读到男人入院的前一天,男人写着:“近来总是觉得身体不适,担心无法再照顾她和孩子,但我是个幸福的人,能和所爱的人共度一辈子,我不知道她到底爱不爱我,我担心我耽误了她,使她错过她真爱的那个人。”

谁爱你的第二颗纽扣

文/佚名

没有谁知道,已经30多岁的他,外表那么潇洒而内心却是寂寞的,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聆听自己内心,原来也是渴望被人爱的。

他是一位钻石王老五,也是一个情场浪子。他是我的好朋友,欣赏我的才华,却对我相守终身的爱情观点不屑一顾。他爱说的话是:人既然来这个世界走一遭,就该多爱几个人。他的言下之意,当然是多甩几个人,不为谁停留。

谁也不曾知道,这样一个浪子,却会闪电般回头,娶了一个虽然温婉却并不花容月貌的女子。在他的婚礼宴席上,他告诉我们这样一个故事:

他每年有大部分时间在全国各个城市漂,所以他也习惯在每座经历过的城市找些女子打发寂寞的时间。在一座小城,他认识了外表普通性格温柔的她,一番温存之后,他即将离开这座城市,于是像他对待任何一段感情一样,他欺骗她说:你是我最爱的人,但是我工作太忙,等我不忙的时候一定来娶你。

他知道,女人都不是傻瓜,一般不会等他“工作不忙”的时候再来娶她,最多就是大吵大闹之后,拿些钱财物质来平息怨恨。

可是这个温柔的女子却默默地凝视着他,什么要求都没有提。她送他上火车的时候,仰着头,低声而固执地说:给我你衬衣上的第二颗纽扣。他惊讶她要求的卑微和奇怪,可是在离开一个女人的时候他从来不会拒绝她们的要求。于是,他剪下第二颗纽扣,和一条铂金项链一起交到她的手心。

她接过纽扣,却轻轻推开了那条项链。他上火车的一刹那,听到她说:以后要自己保重身体。他回头,看到她满脸泪水。他明白,她是知道的,他这一去便不会再回来。他于是更加不明白,为何她只需要他的一颗普通纽扣。

他又恢复了自己的生活轨迹,爱上各种各样的女子,又离开她们。在分手的时候,每个女人都会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有的,是要一座房子;有的,是要银行存款:有的,是要他安排舒适的工作。可是,那些和他温存过的女子,那些像他一样爱说甜言蜜语为他哭为他笑过的情人们,在得到了那些她们所渴望的物质以后,却会把冷冷的背影留给他,一如他离开她们的时候那般绝情。

奇怪的是,再也不曾有女人想要他衬衣上的第二颗纽扣。

有一回,他读中学的侄女来他家玩,见到他那缺了第二颗纽扣的衬衣,像发现了秘密一般说:叔叔,谁是你的心上人?他诧异,侄女告诉他,这是一个来自日本的传说,第二颗纽扣是送给情侣的最好礼物,因为它占据胸口的位置……当天晚上,他坐最快的火车来到了他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回来的小城市,叩响她的门,见到穿着睡衣的她脖子上挂着一根红绳,坠子就是他的那颗普通纽扣。

没有谁知道,已经30多岁的他,外表那么潇洒而内心却是寂寞的,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聆听自己内心,原来也是渴望被人爱的。是的,他是拥有数不清的女人,却不过只是一些空洞的缺乏灵魂的身体。可是这个把他的普通纽扣系在脖子处贴在身体上的女子,却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爱,他漂泊的心仿佛也终于找到了停泊的港湾。

在爱情里,从来不是以你征服了多少数量的异性为胜利的,也不是以你通过爱情得到了某些物质利益来诠释幸福的。真正幸福的人们,是茫茫人海里,有一个人,纯粹地爱你,无怨无悔无要求地把你放在胸口的位置——遗憾的是,拥有这样幸福的人却很少很少,所以,如果你遇到了,请记得一定要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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