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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爱,是需要能力的。

傍晚。夕阳西照。沉香亭外,规模宏大的牡丹花丛被金色阳光渲染的失了原色,与波光粼粼的池水一样闪烁着金色的光芒。

千寻与频伽的房间坐落在花萼相辉楼的三楼。房间内是令人感到很舒服的木质地板,人走在上面总是会响起轻微的‘吱呀’声。然而令千寻奇怪的是:为什么频伽走在上面几乎都没有声音。

她睡了一个下午,此刻刚刚醒转,睁开眼睛,便看到枕旁一片微黄的纸张,上面,龙飞凤舞的写着几行字。千寻挑起浓密的眉,笑了。

她,不识字的。简体的汉字都不认识,更不要说这龙飞凤舞的古字了。

噘起嘴,轻呼一口气,轻薄的纸张飘摇而落,飞入床榻之下。摇晃着起来,走到了衣柜前。打开柜门,里面一字排开的各色服饰静静的等待着,等待着她的选择。这些衣服,全部都是千寻喜欢的罩衫款式,完全按照频伽在地宫之中常穿的样式定制而成(就是在安西赴宴时,千寻穿着的款式)。没有繁复的刺绣,没有滑润的丝绸,没有瑰丽的样式,没有昂贵的金边,全部是单纯的颜色,麻质的面料。对千寻来说,这是最舒服,最没有束缚的衣服。

她此生最讨厌的就是束缚。情感的束缚,亲情的束缚,责任的束缚,所有所有的束缚。爱,是需要能力的。她从一出生就丧失了爱的能力,她,无可奈何。

千寻就像是那片春日穿过诺昂一望无际的乡间小路,飘落在她窗台上的轻盈羽毛一般,自由而空荡。

顺手挑起一件纯白的罩衫,套在身上。里面,除了内衣可是什么也没有穿!她感到有些暑气,所以,选择了清凉的穿法。套上不是很合脚的棉质袜子(这个时代大概是没有什么棉加莱卡的面料),穿上布满油彩的帆布鞋,再拢一拢飞扬的卷发。嗯,可以出门了。

圆形铜镜里,妖魔鬼魅般的千寻在夕阳斜照的包裹中,清冷异常。

轻轻的走出门去,地板果然发出了悦耳的“吱呀”声。从白色棉质袜子到纯白罩衫的衣角处,小腿肌肤露出了一截子几近透明的雪白,像跳跃的脱兔,迷惑着人们的视线。那如羊脂玉般的触感,令人止不住有一股想要向上探寻的邪恶欲念。随着脚步的轻盈,深邃锁骨间的月光宝石折射出耀眼的黑金色光芒,呼应着主人邪恶的美。

今晚,她想要找个幽静的去处,好好的体会长安的底蕴,长安的味道。或许,这里,有她想要描画的人。

三楼精致巨大的紫檀木雕花床下,微黄纸张无奈的静卧着,只能眼睁睁的望着千寻的离去。上面,频伽的话无奈的叹息着:看你睡得实在香甜,不忍唤醒。——我去宫外的回纥使馆了,今晚南熏宫的晚宴你要陪我一起出席。昆奴都安排好了,南熏宫见!——频伽

昆奴都安排好了?可你却没有想到千寻居然不识字。

千寻不喜欢被人服侍,更不喜欢有随从。频伽依着她,没有在她身边安插一个侍女。也因此,居然没有人知道她已经离开了花萼相辉楼。

南熏宫。

频伽一身金灿的回纥服饰,手握着腰间缀满宝石的弯刀,意气风发走进宫门。

他的身后,茶壶盖领着一众回纥侍卫紧紧跟随着,那阵势霸气而威严,令宫内的太监宫女们纷纷放慢了匆匆的脚步,好奇的驻足观看。

顺阶而上,南熏宫的大殿就在眼前。频伽微笑着,因为忽然间想到了千寻如果要走这么长的路,会不会小脸都咒骂的缩在一起?

“你长得真好看!”一个稚嫩的女声突然响起,声音的主人站在台阶的最上层,转过头去轻喊道:“亨哥哥,咸安姑姑的儿子可要比你好看多了!也比璘哥哥好看!”欢快的喊完,那女孩转过头来,清亮的眸子对上了频伽的蓝眸,惊叹之色毫不掩饰。

这女孩一身凤羽金锦制作的霓裳羽衣,可是却长得又瘦又小,面色看起来黄焦干枯,除了流转的眼波,浑身上下真是没有一处好看的地方。后宫里,能够有资格穿用凤羽金锦的后宫女人,只有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的杨贵妃。用它制作的衣物看起来光明耀眼,就像太阳光一样眩目。这不起眼的女孩儿尽管枯黄瘦小,却能穿着如此珍贵的衣服,她在玄宗心目中的地位由此可见。

蓝眸仅仅迟疑了一下,频伽很快又重新扬起礼貌的笑容,边走边朗声道:“是永乐公主吧。”

“你知道我?”永乐快乐的笑着,枯黄的脸稍显明媚了些。

“当然!常常听母后提起爱哭鼻子的永乐公主。”频伽驻足在永乐的面前,笑容温和淡儒,侧迎着黄昏的暮色,一个烫金的剪影立刻印在了永乐的心里。

永乐瘦削的刀形脸微微低垂,视线慌张的落在了频伽脖子里戴着的星光宝石上,出神的望着。

“永乐,不要胡闹了。”李亨从大殿中从容走出,深邃而浑浊的眸子注视着频伽,微笑说道:“频伽王子,永乐就像个孩子,你不要见怪才好。请!”说完,大手一挥,指向灯火通明的大殿。

频伽微微弯下身子,用回纥特有的礼节问候道:“频伽见过太子殿下。”言毕,两个人一前一后,走进了南熏殿。永乐也沉默着,安静的跟随在后。

厚重的殿门缓缓关闭,门轴“吱呀”作响的同时,远远的,一个白色的身影经过,与频伽的身影同时消逝在缓缓闭合的殿门中。

李亨今天穿着明黄的宫服,外面一层珍贵的滚着金边的透明薄纱笼罩着,显得挺拔俊秀。虽然已经四十六岁了,男性的魅力依然不减,保养得很好的俊颜上不见一丝褶皱。可是,有一个地方,永远会真实的出卖你的年龄,那就是眼睛。前面说过,他有一对深邃而浑浊的眸子。浑浊,这种眼眸的质感是决无法在涉世未深的少年身上找到的,它,只属于历经沧桑的人,属于历经磨难的人。

客套一番之后,大臣们纷纷入座。容貌姣好,身材诱人的舞伶开始上演晚宴的声色喧闹。

歌舞倩影中,频伽终于看到了真实的李亨,在强大父亲阴影下压抑存活的李亨。这个人,站立的时候昂扬勃发,可是坐着的时候周身都笼罩着悲凉与赢弱。他是一个站在人群中会令人无法忽视的人。可是当他坐下的时候,除非你原先就知道他是当朝太子,否则万不会注意到这个人。

李亨前半生的压抑将在他终于成为皇帝后的几年中爆发。他,终是一个充满了悲情色彩的太子,无奈的帝王。

“太子殿下,两国比试一事什么时候开始为好?”

“噢,这件事不急。父皇摆驾华清池之时曾说一定要等他回来再开始。频伽王子不妨趁这几天在长安多转转,父皇会在重阳之前回宫的。”

“是!理应等到皇上回宫再行举行。”

“看频伽王子身手非常,一定是一个骑射高手。”

“哪里哪里,太子殿下言重了。”

“对了,咸安姑姑最近可好?父皇可是常常挂念她呀!”

“母后一切安好。频伽替她谢过皇上和太子殿下的关心。”

大殿之上乐声不绝,舞影倩兮,觥筹交错,欢歌笑语。一个神色匆忙的身影来到茶壶盖的身边,小声地说着什么。

“什么!”茶壶盖一惊,忍不住轻喊出声。“一群蠢人。还不快去找!”

“是!”那人踉跄着,奔出殿外。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小插曲,除了李亨和频伽。

正在浅酌美酒的频伽侧过头去,不悦的问道:“怎么了?”

“这个,刚才侍卫来报,说是千寻小姐出宫了。”

“什么?”频伽压低声音喊道。

“是的,就是刚才的事。”茶壶盖紧张的回答着。这么多天下来,他很清楚千寻对频伽来说意味着什么。

“派所有的人都去找,找不到她,你们也不用活着回来见我!”紧握酒杯的手指颤抖而用力,泄露了无奈的心事。

“是。”茶壶盖转身离去,加入到寻找千寻的队伍中。

她是怎么出宫的?高大健硕的茶壶盖一边快速离去,一边纳闷的想着。

是啊!这里可是强大王朝的宫殿,是禁卫森严的地方,千寻怎么就混出宫了呢?

因为她碰到了李嗣业。

昏暗的暮色里,李嗣业紧紧地跟随着精灵般的千寻,脚步像着了魔一般顺从。

他不是不知道千寻此刻应该呆在什么地方,他不是不知道千寻的出宫会带来怎样的骚乱。可是,所有的‘明知道’在看到千寻被侍卫拦下时那郁闷烦乱的表情后全体变成了‘不知道’。

帮助千寻出宫以后,她只是问了一句:哪里可以看到最有味道的长安?

得到李嗣业的回答后,千寻竟如同身边再没有他存在一般,径直朝着他所指的道政坊方向走去。

道政坊。位于春明门的南侧,在那儿,聚集着许多酒馆。酒馆精明的老板娘会雇佣带着异族风情的、容貌姣好的吐火罗和粟特姑娘,用琥珀杯或玛瑙杯斟满名贵的美酒。这些温顺可爱、金发碧眼的美人使诗人们心荡神迷,为她们写下动人的诗句(例如李白的《前有樽酒行》)。如果有朋友要踏上向东的旅程,前往东都洛阳的话,这些酒馆就成了饯友话别的好地方。这里,不及平康坊那样奢靡华丽,却有着独具一格的文化氛围。

沿着长安东城高耸的城墙走着,一路上,千寻与众不同的清冷邪魅招致了许多人的侧目。可好奇探寻的目光一扫见身后跟随着的李嗣业,便立刻偃旗息鼓,乖顺的收了回去。

道路两旁林立的酒馆静静的开张,每个酒馆的门口都会挂上写有店名的灯笼。里面朦胧缥缈的光线投在来往行人的身上,温柔暧昧。

千寻漫无目的的走着,感到有些疲惫的时候,身形一顿,便朝向一家最昏暗的酒馆走去。明亮与昏暗之间,她总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

李嗣业望向写有“郭敦”两字的灯笼,跟随着那个孤零身影走了进去。

郭敦是一间冷清的酒馆,里面,只有一张桌子的旁边围坐了三三两两的客人。千寻,是这里的第二拨客人。几乎快要和门口忽明忽暗的灯笼一样昏睡过去的老板娘精神一振,快步走到了千寻的面前。

室内光线很弱,老板娘端着茶壶为千寻斟满,这才看清楚千寻的装束。

这姑娘?老板娘布满鱼尾纹的双眼滴溜溜转着,丰富的阅历使她立刻感受到这女孩绝非常人。很快,坐在千寻身边的李嗣业更让老板娘坚信了自己的判断。这样一个是女人都会侧目几分的昂扬男子,千寻居然仿若没有看到一般,径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呃,公子、小姐想要吃点什么?”

“来点拿手的小菜就好,酒嘛,”李嗣业迟疑了一下,说道:“就来瓶不太烈的清酒吧。”他,害怕千寻会喝醉。

酒菜很快就来了,李嗣业将筷子摆放在千寻的面前,却发现她的目光炯炯的盯在了对面的桌子上。不,准确地说应该是盯在了坐在那里的男人身上。

对面,坐着四个神态各异的男人。千寻不认识他们,可是李嗣业却认识,呵,其中有几个人说起来读者应该也很熟悉:

身穿灰色棉裟,胸前戴着昂贵的沉香木佛珠的男人看起来神情落寞。他黯然的眸光遥望窗外,如同手中酒杯里的清酒一般平静忧伤。他,就是大名鼎鼎的诗人王维。

王维的对面坐着一个衣着质朴却神色孤傲的中年男子。只见他脸上泛起傲色,摇头说道:“长安苦寒谁独悲?杜陵野老骨欲折。这一次,老杜可真是骨欲折了。”

“杜兄的诗果然气度非常!好一个‘骨欲折’,说得好!”说话的人是其中最年轻的人。而他口中的杜兄,正是一身傲骨的杜甫。

“哼!有气度又怎么样?前几日刮大风,还不是把你的破草堂给吹倒了!可不是‘骨欲折’嘛。”望向窗外的王维没有扭头,讥讽说道。

“是啊。老杜我还追着跑了大半天呢,只可惜,那风太大了,竟把我的草堂硬生生的刮倒了河对岸!”浅酌一口清酒,杜甫摇头叹息道。

“呵呵,杜兄上不畏权势,下不惧小人。如今竟被区区一阵大风迫得如此狼狈,有趣有趣!”那个稍显年轻的,面色儒雅的男人一身银白色的长袍,手中执一把羽扇。他一边笑说着,一边敏锐地发觉了千寻的注视,向这边探寻过来。

对于杜甫和王维,李嗣业只是认识,却并不熟悉。而此刻那个看向千寻的儒雅男人,他却是再熟悉不过了。此人名唤姜皎,乃是一个著名的画家,他最擅长的就是画鹰。杜甫还曾经为他画的‘角鹰’写过一首诗,诗名就叫《姜楚公画角鹰歌》。可这些,还都不是值得李嗣业熟悉的原因。姜皎之所以能令常年征战在外的将军都知晓,是因为他不仅仅是个画家,同时也是玄宗皇帝的幸臣。

四人中的另外一个则浑身无力的爬伏在桌子上,看起来,好像已经睡着了。

千寻毫不避讳的迎着姜皎的注视,两个思维相差千年的画家在目光中互相研判着,在他们的灵魂中,有着相似的元素。

“呲”的一声,千寻的打火机在身下的麻席上划过,耀眼的火花四起,火苗点亮了一支骆驼牌香烟。看来阿让真的很希望千寻这一次敦煌之旅可以画出好的作品,不然也不会在她的背包里放了一整条烟。

昏暗的郭敦酒馆里,香烟的红色亮点忽明忽暗,更衬的酒馆里昏沉暧昧。

李嗣业无法别开目光,他贪婪的注视着烟雾缭绕中千寻的白皙面容,那精致的令他不由自主地想要抚摸的面容。

颤抖的手几欲抬起,却又放下,如此犹犹豫豫中,千寻却突然站了起来。

她晃动的身体犹如弥漫着早晨迷雾的原始树林,神秘而妖娆。

“一起喝酒吗?”千寻轻吐一口烟雾,走到姜皎面前问道。

“当然。”姜皎轻轻一笑,让出了身边的位置。

被孤零零抛下的李嗣业怅然无限,只得独自灌着闷酒。他知道,即便是千寻身边跟着的是频伽,此刻被忽视恐怕也是必然的。她,是一个百无禁忌的女孩。

一直看向窗外的王维被烟丝的味道吸引过来,不由得认真注视起这个怪异的女孩。

“想抽吗?”千寻笑了笑,抽出一根递了过去。

“这是?”

“香烟。骆驼牌的。”

“骆驼牌香烟?第一次听说,是西域来的吗?”

“嗯,算是吧。”千寻愉快地笑着,为王维点燃。

“这味道……”王维的神情有些恍惚,只见他推搡着身边睡着的男人,轻呼道:“元二,元二,你闻闻,这味道像什么?”

那个叫元二的中年男子猛地抬起头来,嗅了嗅烟的味道,紧接着颓然趴在了桌子上,呢喃道:“太平,太平……”没有了声音,居然又睡着了。

“你也闻到了吗?”王维眼神暗淡,又一次转向了窗外。

“姑娘是哪里人?”杜甫锐利的眼神紧盯着千寻,追问道。

千寻懒洋洋的望了望杜甫,又懒洋洋的回答道:“只是想跟你们喝酒,是哪里人很重要吗?”

坐在她身旁的姜皎笑了,他笑起来竟是委婉动人,风姿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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