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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八十年代末的码字狂人

“强强,你怎么不说话?”突然,石头拍了拍莫小强的肩膀,让处于胡思乱想中的他吓了一跳。

一抬头,莫小强发现已经到了自家门口。石头和小米也是这个时候,才暂停对本周县城斗殴事件的回顾,发现了他一直不开口的“异状”。

他“嘿嘿”干笑两声,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总不能说自己在“回忆”县城未来几年的斗殴事件吧,那也太不“科学”了。

莫小强赶紧转移话题:“我在想把作业记哪了。”

小米一听,马上得意地说:“嘿嘿,早就知道你没记作业,我都替你记着呢。”

对刚刚复习完初一课程的莫小强来说,现在写作业全看写字的速度,而他的速度让他自己都吃惊。三个人在院子里支开小桌子没多久,他就风卷残云般将作业写完,然后在两个不良少年的目瞪口呆中,将作业本扔给他们去抄。

一个星期前,他们写作业的场景可不是这样。按通常的惯例,他们每个星期六下午回来,支起小桌子,摊开作业本,但是没写几个字,莫小强就会走神,然后就会和俩不良少年在院子里玩弹玻璃球的游戏。等玩到天色发黑,看不清楚玻璃球了,才胡乱吃几口饭,在灯光下继续写,一边写,一边三个人你动动我,我动动你,当天肯定完不成作业,星期天还要继续写半天。

这一个星期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不过,两个不良少年也忘了以前的光荣传统,拿起作业本埋头苦抄。

写完作业,天色还早,莫小强一个人坐着无聊,正想找本什么书来看。

这时小雨背着书包走进院子,看见莫小强写完了作业,正无所事事,“不禁大喜”:“哥,你写完作业了?有时间写小说了吧,赶紧写啊。”

啊,还有写小说这回事啊。莫小强一下子愣住。想起梦中冰水洗脸、书包穿越消失之类的催稿绝招,他不由打了个寒战:“我这不正准备写呢,马上开工,马上开工……”

“信你才有鬼,上星期天就答应要写,可是一个字都没有写。”小雨对他的信任度实在不高。

莫小强无奈地摇摇头,做哥哥的在妹妹面前实在是没有权威啊,真是很失败。反正现在也没事,写就写吧,只是忘了上次写到什么地方了。

他从小雨手里要来上周六写的“大作”——那叠账本纸。

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莫小强的心情一下子又好起来,这个所谓的小说看上去还不错。毕竟有上一世做文学编辑修炼出一定的文字能力,网上看小说又记下了不少久经考验的精彩桥段,虽然如今加上五讲四美三热爱的高尚情怀,让这些段子少了几分杀伤力,但总体上还是一个能让人读下去的故事。

别说,这个故事连他都看进去了,顺手抄起账本钢笔,莫小强开始重续“小明在唐朝太学”的故事。

兴趣一来,他就不再想黑板报的事,不再受桥段不超五百字的限制,反正是什么有趣写什么,什么开心写什么,什么痛快写什么,越写越酣畅淋漓,越写越投入。

重生以来的这个星期,莫小强一直处在一种被动激发的状态,现实中的所见所闻,不断刺激他记忆恢复。现在开写这部所谓的小说,也是这种状态,上一世看过的各种桥段纷纷涌上心头,让他目不暇接。

一时间,无边文字纷纷下,不尽桥段滚滚来,这个古代校园故事就像滔滔江水绵绵不绝,从莫小强的笔下喷涌而出。那个叫小明的穿越学生在大唐初年的太学里纵横驰骋,尽显英雄本色。而他这个作者也是写得痛快淋漓,神清气爽,直到天色发黑,手指发麻。他放下手中之笔,不禁仰天长啸,心中实在是痛快啊。

身边的两个不良少年,也是十分凑趣。石头伸手抢过他写下的最后一纸,用无比贪婪的神情凑近了猛看,小米则一脸谄媚,伸出大拇指:“秀才,你真是神人也。”哈哈哈,真有曹丞相华容道上几位近臣的风采。

他正得意之时,耳边响起了一声断喝:“写完作业了,就赶紧洗手吃饭。”啊,原来是母亲下班回家,奶奶已做好晚饭。

小米这个马屁精马上笑着说:“阿姨,强强早就写完作业了,现在他是……”

莫小强连忙伸手挡住他:“你吃了饭再回家。”不让他说下去。

写小说这事,还不能让母亲知道。记忆里,自己从小就有做事不专心,容易走神的毛病,为了不让自己分心,母亲几乎从不让他做学习以外的事。不过也幸好如此,他才能考上大学,搭上了国家分配工作的最后一班车,找到了第一个饭碗。

小米人很机灵,马上想明白了其中的道理,顺口就来:“他现在是预习下一星期的功课呢。”

嘿嘿,说得好。

“好了,奶奶做好饭了,赶紧洗手吃饭吧。天都黑了,小米石头都吃了饭再走。”母亲听了也不在意。

石头说要回家吃饭,抢着看完手上的最后一段小说,背起书包走人。小米则不客气留下吃饭,反正他回家也没有饭吃,在莫小强家吃饭也早已习惯了。

正要吃饭,一扭头,莫小强看见小雨正捧着一撂账本走出来,正是那本“小说”。他赶紧几步上去拦住小雨:“干嘛呢?”

小雨:“妈妈还不知道你写小说呢,我去让她看看。”

莫小强赶紧拉住她的手:“这事你千万不能告诉妈妈,说了就再也写不成了。”

“啊?不会吧?”

“妈妈最怕咱们分心,不好好读书,要是知道偷偷写了这么多的小说,肯定不高兴……”

“对啊,上回你要参加国画社,就妈妈给否决了。”小雨一下醒悟过来,连忙将手中的账本手稿拿进屋,不知道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洗了手,一家人坐在小桌子边吃饭。

妈妈吃了几口饭,忽然说起了今天黑皮被打的事:“……听说那个黑皮,头皮都被揭了半个……要不是抢救得及时,早就没命了。强强,学敏,你们可要离他们远一点,好好学习,不要走歪门斜道……”

莫小强还没说话,小米早就连连点头称是,表示自己从来不打架不骂人,一直是五讲四美好少年,也不认识什么黑皮白皮的。

妈妈对小米的态度很满意,连夸他懂事,然后又转头批评了莫小强几句才结束教育。

奶奶见母亲批评莫小强,赶紧对莫小强最近的表现进行表扬,列举了一大堆进步现象,比如每天中午都乖乖地午睡了,吃饭也不挑食了,胃口也好了,一回来就写作业了,自己洗书包了……等等,说得莫小强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优点实在是太多了,再列举下去,自己就成道德楷模了。

不过,在奶奶眼里,莫小强同学从来就是那花园里唯一绽放的花朵,天空独一无二的太阳,做什么都对,只有最好,没有更好。

表扬和自我表扬很容易让人产生骄傲的情绪,莫小强同学强忍住才没有得意地大笑,赶紧低头吃饭。

吃完饭,小米背书包走人。莫小强翻了几页书,困意就上来了。现在其实也就是晚上八点多,要是在上一世,他这个时间无论如何是睡不着的,每天不熬到半夜一两点不会躺到床上去。可现在他却困得不行,脑袋一沾枕头,就很快就沉沉睡去。

第二天醒来时,已是上午九点多了。莫小强起来洗了脸,走到院子里,发现妹妹小雨正在小方桌上写作业。问了她才知道母亲上班去了,而奶奶出门买菜还没回来。

在莫小强的印象里,母亲好像从来都没有过星期天,这真是怪事啊。母亲怎么会没有星期天呢。上一世他对这个习以为常,没有产生过疑问。现在想起来,都透着古怪,看来哪天得问问母亲,这是怎么回事。

父亲在离县城很远的台上乡政府上班,那里地理位置偏僻,群山环绕,现在还没有通班车,每次回县城都要在崎岖的山路上骑五个多小时的自行车。所以他除了来县城开会,一般会把每个月的休息日攒起来,月底才回家一趟,这样能在家里住两三天。几年后乡里通了班车,乡政府也有了公务车,父亲回家才方便了一点。

时间流逝,莫小强早已忘记了这段生活。重生后,他重新体验到他们的生活状态,和后世的条件一比较,心里很不是滋味——活得太苦了。

这个年代,家里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更没有电脑,没有网络。出门没有高速路,路上也很少有汽车。街头没有网吧,没有酒吧,没有KTV,就连饭店都没几家,虽然好像天更蓝水更绿,但这是人过的日子吗。幸好莫小强只是个十三岁的初中生,每天从早到晚都要上学,要不然每天面对大段空闲时间,会让人发疯。

当然,这个年代的好处就是,生活中到处都是空白,都是机会,不论做什么行当,几乎都是在一张白纸上书写,都能成就一番事业——就是赚很多钱。

一想起赚钱,他就想起奶奶的病。要治病,他就必须在两年内赚到一大笔钱,让奶奶能接受最好的治疗。可这钱该从哪里挣啊,社会上机会虽多,可对一个十三岁的初中生来说,却找不到一条路。莫小强坐在院子里的小凳子上发呆。

小雨写着作业,抬头看他发呆,说:“哥,你没事吧。”

莫小强顺口答道:“没事。”

“没事你就继续写小说啊,昨天写的我都看完了。”小雨说。

“写小说能干什么,又不能当钱花。”莫小强嘀咕着。

他脑子里忽然闪过一道灵光:写小说也能当钱花啊。上一世他在文学杂志当编辑时,遇到一个做出版的老前辈。他说八十年代可是出版业的黄金时代,几乎是印什么都赚钱,随便一本小说起印都是二三十万本,可那个年代,内地写通俗小说的人太少,各出版社只好疯狂盗版港台作家的作品。那位老前辈当时才三十来岁,已开始独当一面,当了一个编辑室的头,手里拿着书号和计划,可就是找不到好的作品。

莫小强不由心中一喜:自己怎么忘了这事了。写纯文学作品,在文字缝隙里扣扣摸摸地搞猥琐行为,他是真不在行。可要说以故事情节为卖点的通俗文学,他脑子里可是有很多存货的。上一世的他,有一段时间也曾用疯狂看书来度过那些难熬的时光,期间不知道看了多少小说,脑子存了太多的故事情节。后世看的那些国外大片,也个个都是精彩的故事,存货实在太多。当时自己也曾动过写通俗小说为业的念头,可是总有其他更好的路子在前头,才没有走上那条路。

现在的他,有的是时间,为什么不提前把这些精彩的故事都写下来呢。

想到这里,莫小强不由兴奋地跳了起来,大声说:“我想通了,现在就写小说。我原来写的那些你放哪了。”

小雨被他的大声吓了一跳,等听明白他要写小说,马上高兴地跑进屋里,从床下翻出那叠账本手稿。

莫小强拿过来一年,发现昨天写了有两万多字,比上一次还多。这样两次写的合起来,就有四万多字。他大致翻了一下,虽然写的时候比较粗糙,但是文字没有问题,只要在修改时多用点心,完全能达到出版的标准,至少在他那本文学杂志上发是没问题了。

他认真想了一下后面的情节,要是只写这个叫小明的穿越学生的太学生活,估计还有六七万字就能写完。像这样的故事,放在后世的网文里,就是穿越文的第一个高潮部分,主角才开始在古代的世界里踏上装逼之路。但在八十年代,这段情节就可以成为一本书的全部内容。

在接下来修改时,再增加一些细节描写和景物描写,让这部小说增加一点文学味,估计总体字数在十到十四五万字左右,正好是一本校园小说最佳篇幅。

他又从床下又找出一叠账本,放在小桌子上,顺着前面的情节开始往下写。

重生后,莫小强集中注意力的能力比以前强了太多,他很快就重新进入了写小说的状态。不过现在他开始注意细节描写,把场景和景物描写也添加进去,速度就没有前面写的快。尽管如此,到中午吃饭的时候,他又写出了两万多字。

吃了饭,他没有午睡,而是继续写小说,到下午四点多的时候,他又写出了三万字。

直到实在写不动了,他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将手中的钢笔扔到一边。

看着手中厚厚的账本,莫小强不由得开始佩服自己:这简直就是人形写作机器啊,这双手不是人手,妥妥的人肉打字机啊。

不过,放下账本他才发现,自己的背上全是汗水,衣服全湿了,手臂又酸又疼,几乎抬不起来。

莫小强将厚厚一大撂账本手稿扔给小雨,往床上一躺,呼呼大睡。

(大家一边看一边顺手收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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