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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半缘君(5)

李伯然很快便听到风声。奖学金压根没有他。那笔钱,是许飞飞托学工部给出去的。为了让学工部跟着撒谎,许飞飞还特意央求他老爸为学校新建宿舍楼赞助了几百万。

李伯然心里有点堵。这笔钱,从一开始他就觉得有些蹊跷。那么重要的事情,学校怎么可能弄错呢?即使真的弄错,也应该公贴出来以正视听啊。

李伯然承认,自己是很喜欢许飞飞,是很感激许飞飞的雪中送炭,但对于二十岁的年纪来说,很多时候,自尊就是那么薄弱。往往一不小心,就会划出一条难以愈合的裂痕。

家境的天远之别,让李伯然忽然没了那股冲劲。习惯了锦衣玉食的许飞飞,铁定不会接受粗茶淡饭的平庸。

冷静之后,人往往会变得异常开阔。李伯然终于决定和许飞飞保持距离。

发完这条感谢信之后,就各走各的人生路吧。李伯然心想。

按下发送键,李伯然长吁一口气,心里满是不舍。收件箱里,还有十几条中秋的未读短信呢,全是调皮的许飞飞发来的。

躺在宿舍的凉席上,李伯然百无聊奈,一条一条往下看。

忽然,李伯然的心里涌起一阵风暴。在其中一条短信的末尾,许飞飞加了一句憋了很久都没敢说出的话。

李伯然,我喜欢你。如果你想和我在一起,那我明天在球场的大树下等你。

李伯然恨得直给自己两耳光。其实自己早应该想到,许飞飞一次发那么多条同样内容的短信,一定另有原因。

一口气跑到女生宿舍楼下,李伯然鼓足勇气掏出了电话。许飞飞的小脑袋刚从阳台上探出来时,李伯然就忽然大喊起来,许飞飞,如果李伯然现在去球场的大树下等你,你会不会给他一次机会?

许飞飞没有回答。刚要转身,李伯然就把她弄哭了。

其实,李伯然只是站在秋日的大风里说了一句话。

许飞飞,对不起,怪我多么不仔细。可你真的只能接受我的歉意,因为在我心里,你就是唯一那个能让我温柔或疯狂的秘密。

只能爱你一分钟

那个草长莺飞的午后,当她怀抱一摞书本急冲冲地从门外奔来,无意倾倒于我课桌上时,我的心便如同那些翻飞黯淡的书本一般,哗啦啦散了一地。我故作从容地一动不动,不帮她拾拣书本,亦不多说片语。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一举手,一投足,就会将心里訇然裂开的秘密抖落在地。

似乎,我当时能做的,仅是用故作冷漠的态度来掩饰心灵深处的大响。没人知道,在那个三月黄昏的暮色中,一个平日里最爱惹是生非的少年,被一个柔弱的女生在意想中打成了重伤,且自此再无还手之力。

我开始在意自己的发型,尽管它依旧蓬乱不堪,但我还是力求让它有些张狂的个性;我开始注意自己的衣着,尽管三天两头不得不换上那件纯白的运动衫,但我已经学会在运动衫的两头加一点耀眼的坠饰;我也开始注意自己的音量和言语。譬如,再不说那些带有让人生厌的脏字,再不去教室门前和隔壁班的坏男孩们大声嚷嚷,也不再看花哨低俗的三流杂志,借此谣传明星绯闻。

我尽可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将自己变得更好。说不定,她会因为我的发型而主动跟我搭讪;说不定,她会因为我的衣着,而简短地跟我聊上三言两语;更说不定,她会对我的突然改变,暗自有一种浪子回头的欣慰。

谁也不曾注意到,那个昔日在作文课上打盹酣睡的少年课桌里,早已安放了几本世界名著。譬如,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以及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等等。没人注意这个少年,他的呐喊与沉静,似乎都与这个狭窄的人群毫无关联。

我感到一阵莫名的伤悲,那么多日子悄然过去,她都不曾发现,那个几度在班里闯下大祸的少年,早已在时光中慢慢平息。直到有一天,后排的男生赫然看到他手里抱着一本《老人与海》,才厉声尖叫着讽刺,嗨,嗨,大家快来看啊,全世界最荒谬的文盲竟然研究其海明威来啦!

她拨开讥笑的人群,用一种几近咆哮的音量维护了少年的自尊。似乎,我再也无法忘却,当日她所说过的那句简短的对白。看名著怎么了?名著写出来不就是让人看的吗?你们要是觉得人家是文盲,那你们和文盲坐在一个教室里学习,你们算什么?

她是班长,在旁人看来,这是本职性的对群体内部弱者的具体维护。但在我看来,那天,却是那么特殊,那么别有他意。我似乎愿意觉得,她其实也是喜欢我的,如同我默默地倾慕着她一般。只是,一直不曾有这样的机会,让她可以名正言顺的与我同条战线。

我以感激的名义请她吃饭,用笨重的自行车载她回家,为她在楼下顶着炎炎烈日一遍遍地练习着深情告白。可最终紧要关头,却还是照旧怯懦而又狼狈至极地问了一句言不由衷的话,班长,周末的班会主题内容是什么?

所有人都知道她拒绝了我。当我迎着风,鼓足勇气对后座上的她说我喜欢你的时候,她竟然不顾一切地纵身跳车,与我远远分开。

我懵懂的恋情和那段炽热的告白,最终只能在一片奔如流水的哄笑声中,遥逝成风。我像是受了极大的伤害,再不敢与人相斗,大声争辩。似乎,自己被别人紧紧地抓住了一个要害,只需轻轻用力,便会窒息将亡。

我决定将心门再次关闭。可谁知道,少年的心,一旦开启,便再也身不由己。于是,我只好这样固执,而又不可救药地暗恋了整整三年。

那些在旁人看来是最美好的,最为珍贵的回忆,对于我来说,仅是一片狼藉的青春战场。我在长达三年的战场上,一面做着勇敢执着的子弹,一面,又做着不触即溃的逃兵。

离别的时刻,我终于再次鼓足勇气,走到她面前,轻轻地说了一句,呵,曾经,我可是多么多么喜欢你啊,而你,却还是无动于衷。我说的有些凄婉,悲凉,物是人非的惆怅。

我以为,她会一如既往地对我冷漠决绝,拂袖离场,岂知,她竟然无所避讳地牵起我的右手说道,谢谢你这几年的坚持,但我只能爱你一分钟。

那一分钟,真有一世那么漫长。她紧紧握住我的右手,领着我,奋不顾身地穿过喧闹的人群,走进那条夏花四散的幽幽小路。

蔷薇已然漫过墙头。我努力地快些,再快些,那样,我便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和她一同走到蔷薇木架的尽头。极短极短的六十秒,让一个坚毅的坏男孩,泣不成声。我庆幸,欢喜,自己终于,终于有了那么一段长达一分钟的恋情。

我的心,再次有了一阵通天大响,轰轰然地,从天边的流云深处赶来,将纷乱的心门,再次掩合而上。

今日,当我终于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回视这段青涩辛酸的暗恋时,终于明白,为何会在转瞬即逝的一分钟里豁然解脱的缘故。

原来,我一直所追慕的,不是真正的爱情,只是那个于暮色中被打乱的倔强少年心,以及一些在成长追逐中自以为被流言击得粉碎的薄弱尊严。

青春的前轮与后轮

同桌拉着我拼命往走廊上狂奔的时候,我正捏着毛笔在课桌上写字。新买的素色衬衫瞬时成了一张无辜的宣纸,无数浓淡相宜的墨点,如同雨中湖镜上的波面,一层层晕了开来。

我擒住同桌,恶狠狠地骂,你疯了吗?臭小子,你看我这新衣服成心妒忌,是吧?同桌一面十万火急地继续拉拽,一面焦急地说道,快走,快走,去晚了,可就看不到了!

结果,那个热汗涔涔的正午,一向以吝啬闻名的我,竟再不去追究同桌对白衬衣所犯下滔天大错。我终于见到她的模样,在熙攘的走廊上。

微风从花园的深处吹来,似乎携卷着月季的芬芳,而此刻正与同桌扭打的我,显然没有料到,曾让我一度提及的她,会从昏暗的拐角处盈盈踱步走来。猝不及防的袭击,让我有些恍惚与狼狈。我在人群中故作冷漠地看着远方,但有限的余光,却一刻也不肯离开她随风摇摆的裙裾。

她的笑声如窗前的风铃一般悦耳,极碎极碎,像在晨曦中微微摇晃的波浪,又像白鸽飞越头顶时的呜呜轻响;背影如同一幅隐约见过的俄罗斯油画,色彩浓重而又凄迷惆怅,像她在校报上写过的小诗,又像她在暮色中朗诵的手稿。

我开始了漫无边际的驰骋。因为这一面,我心甘情愿地成为了同桌的小秘。似乎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对着校报上不停出现的短诗说,要是能让我见到这位女生,那该多好!我也是爱诗的,但与她比较起来,似乎所写之物总有才情稍逊三分的无奈。

广播站的投稿箱里,空了许多时日。我想,如果我给她写一段散文,或者一封诚挚的信,她是否会于漫漫流光中细细摊开,对着冰凉的话筒吟诵,并感谢我的厚爱与支持?怀有这样的期盼,我开始了自觉崇高的写作生涯。

我将初写的散文,一改再改,最后用淡蓝的信纸誊抄,小心翼翼地投进了信箱。那些日子,昏暗而又充满光明。我和同桌有意无意地在放学的人群中走散,目的,只是为了奔入一个辟幽的角落,安静的等待着她的声音,从树叶的缝隙中刺透过来,袅娜地,笼罩我的一身。可遗憾的是,关于我写给她的那些散文和稍有爱意的感谢信,她从始至终都不曾念过,亦不曾给我回信。

后来,我才想起,她即便想给我回信,大抵也是有心无力,因为我从来都不敢将姓名与确切的地址留在文末。我没有告诉同桌,有多少个黄昏,我都在默默等待着她的声音。那是一种抚慰,一种期盼,一一剂专赐少年疗愈心伤的圣药。

我怎么也不曾想到,与她的第一次见面,竟是站在纷乱的人群中。她一定认不出,面前这个手捏毛笔,一身墨点的冷傲少年,就是昔日为她书写百文的无名之辈。

她高我一届,读了文科。于是,我在分班选科时,便义无反顾地选了文科;她骑粉红的自行车,六点回家。如此,我便又更改一切作息,仓皇而又忐忑地在马路边的报刊亭等她,一路护送;她爱吃海鲜,尤喜大虾。故此,打小便生惧鱼腥的我,拼了命地学吃麻辣小龙虾……

我走她走过的路,听她放过的歌,看她念过的散文。可这一切,她显然都不知道。她更不明白,为何身后不远处,总有一个少年,在暮色时分,默默地跟着她一直到家门前的小巷。兴许,她根本就不曾注意到,这世界上,真有这么一个执拗的少年。

很久很久之前,我就打算,要去告诉她,我有多么多么喜欢她,因为她,一度陷入文学的汪洋,不可自拔。但事实上,直到她高考离校,倏然消失,我都不曾对她说过类似于这样的话。

十八岁的秋天,我在辟幽的角落里坐了许久许久,直到夜幕缓缓降临,我才恍悟,自己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了。永远,永远地与她告别了。

一股呼啸的哀伤掩埋了我。我终于觉察到了一个人自娱自乐的悲凉。在清冷的马路上,一辆粉红的自行车,携卷着落叶,呼啦啦地穿过了身旁。

其实青春,不就是这飞转而去的前轮与后轮?成长在前,你在后--前轮带领着后轮的梦想,而后轮又为前轮增添着展翅呼啸的力量。

谢谢你当我的情敌

第四节古文课,任凭班主任在台上讲得摇头晃脑,唾沫横飞,直达物我两忘的境界,台下仍是一片如枯槁般的死寂。我度秒如年,索性转头问林小枫:“你看老头,又当自己是孔乙己了。你说,他现在的动作像不像一台庞大的颈椎病按摩仪?”

林小枫丝毫没有在意我的问题,仅是死死地摊开双手,护住课本上那片不可与人分享的领域。此刻以后,我再没和林小枫说过只字片语,我俩各自心照不宣地放弃了这段来之不易的友谊。

偶尔,好事的同学会在私下相问:“哎呀,你怎么不和林小枫说话啦?你俩是不是吵架啦?为什么要吵架呢?”

人家说不打不相识,可我林小枫从始至终就没有发生过半点争执。

我主动调理了座位。搬东西那天,林小枫一直低头不敢看我。他心里百般清楚,当日,我定是看到了课本上的秘密。在那片有限的空白上,林小枫用天蓝色的笔墨,写满了同一个名字。艾蓓蕾。

而班里众所周知,我和艾蓓蕾交往密切,形似恋人。并且,我李兴海不止一次告诉过林小枫,我有多么多么喜欢艾蓓蕾。

和林小枫决裂之后,失去友谊的我彻底把艾蓓蕾当成了中学生涯的焦点。我和她一起回家,一起吃饭,一起看无聊的电影,一起听喧杂的DJ。

如果不是偶然碰上,我真不敢相信,素来沉默胆怯的林小枫,竟敢背着我这么干!

林小枫知道,除了清晨之外,艾蓓蕾整天都和我形影不离。于是,为了能和艾蓓蕾有一段惬意的时光,他不惜五点起床,冒着寒风从城北骑到城南。只等艾蓓蕾经过花台,他就悄无声息地从花台的背后绕出来,假装一场天作良缘的路边偶遇。

天真的艾蓓蕾乐坏了,毫不客气跳上他的脚踏车,连说数次好巧,好巧。

林小枫的阴险举动,彻底惹恼了我。正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料到,还有人潜伏在另外一个必经的花台里。

当他拼尽全力载着尖叫的艾蓓蕾呼啸冲刺时,一根不明来历的钢管,忽然飞进了他的视野,并不偏不倚地嵌进了自行车的前轮。

顷刻,一阵钢铁触地的脆响。我在清晨的流光中逃之夭夭。身后,是林小枫哭天抢地的咒骂和艾蓓蕾撕心裂肺的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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