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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纯真恋情(1)

第一封情书

那一年我11岁,那一年我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那一年的夏天,我收到了我生命里的第一封情书。

从不否认,我是一个早熟的女孩。还在读小学时,我已出落得亭亭玉立,比同龄的女孩明显高出一个头。不仅仅是我的身体,我的思想也早熟,有了与年龄不相称的喜怒哀乐。特别是对男女之间的情事表现得过于敏感。我像琼瑶笔下的女主人公一样多愁善感,伤春悲秋。我写日记,写我的喜,我的忧,我的爱,我的恨,也写我对某个男生的好感,写某个老师讲课时的神采飞扬。

学习从来就不是我的强项。从小学开始,我就体会到了读书的痛苦,考试的残酷。上课的时候,我老是不能集中注意力(语文课是个例外),不是在纸上信手涂鸦,就是双眼望着窗外的榆树发呆,猜度着树上会不会有个鸟窝,鸟窝里是不是能掏出个鸟蛋。

可能是因为自己学习成绩差,也有可能是因为不同年龄段对男人的审美标准不一样,长大了会喜欢帅一点的男人,再大一点觉的还是成熟稳重来得好,但那个时候,我只中意我们班成绩最好的男生浩。浩就坐在我的前排,因为喜欢,就爱屋及乌的喜欢上了他的一切。就像现代歌词唱的那样: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那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外套。连他上完厕所带回来的一身臭气在我看来也是香的,每次都要贪婪的深呼吸一下。现在回想起来,真怀疑那时的自己看上去就像个花痴。

那个时候,男女生之间还是比较保守的,即使有了朦胧的好感也只是埋藏在心底,胆大一点的也无非是私下里告诉几个要好的朋友,还得谨慎的一再叮嘱,我只对你说了这事,你对天发誓,千万不能再让别人知道,仅此而已。

那天看上去和平常没啥两样。好像是个晴天,又好像是个阴天,也或者在下雨。我一进教室打开课桌盖,里面就弹出一张字条,也可以说是情书吧,大意是想和我做朋友之类的话,落款是军。在今天看来,这实在没什么,有人喜欢是好事,证明自己还挺有魅力,高兴还来不及呢!但在那个时候,这张纸条无异是一块烫手的山芋,是一颗定时炸弹。

我害怕,我生气,我难过。军,我们班成绩最差的男生,他居然说他喜欢我,他居然还有种说出来,他怎么可以这样呢?这简直就是对我的人身侮辱,是对我名誉的伤害,真是岂有此理!要知道,我喜欢的可是浩呀,那个每次考试总是排第一名的浩。浩才是我的偶像,我的骄傲。要是让他知道了我被我们班最差劲的军喜欢着,一定会笑掉大牙的。

我狠狠的瞪了一眼军,恨不能把这张字条连同他的人一起撕个粉碎。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张字条像一条爆炸新闻一样,以最快的速度在我们班争相传阅。一时之间,全班同学都知道了军喜欢我,给我写情书。

我哭了,这是我有生以来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我的年纪,我的经验都不足以告诉我应该怎么做。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大义凛然的把信交给了班主任何老师,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中年妇女。何老师在班上很严肃的点了军的名,并义正辞严的批评了军。他说:“这么小的年纪不好好读书,尽想这些不健康的东西,长大了那还了得!赶快写一份检讨交上来,并保证以后不再有这种想法。

情书事件因为军的一份检讨而划上了一个句号。我的清白得以澄清,我的骄傲得以维护。那个时候,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

小学毕业后,军就辍学了。我陆陆续续从别的同学那里知道他的一点消息,无非是在家种了几年田,后来就去广东打工了。反正做的是苦力。

我和军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相对他来说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有吃国家粮的爸爸妈妈,我的家庭条件允许我可以跌跌撞撞的继续我的学业,一直到中专毕业,觅得一份清闲的工作。

我再也没见过军,也可能见过,就在故乡的某个街头,我们曾擦肩而过,只是岁月改变了你我,我们再也找不回我们失去的童年。

事隔多年后的今天,我学会了思索,学会了反省。一个人独处时,我常常在想:当年我把军的字条曝光给班主任,究竟是不是一个错误?对军幼小的心灵算不算一种伤害?军的辍学是偶然还是意外,有我的原因在里面吗?他恨过我吗?……我不敢再想下去,我不能再想下去,我又控制不住不想下去……很有可能,因为年幼无知,我曾经破坏了一份美好,伤害了一颗心灵,也改写了一个人的命运。

这么想着的时候,我已是一身冷汗。

发表于《小小说选刊》2006年4期“第一时间”栏目,后被《大河报》转载第二封情书我读完了一个小学六年级,我又接着读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爸妈说我成绩太差,得多读一年,把基础打扎实。在我读第二个六年级时,我的成绩有没有提高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又收到了一封情书。这是我生命里收到的第二封情书。

如果说第一个六年级收到第一封情书时的我惊慌失措,六神无主。那么,第二个六年级收到第二封情书时的我已学会了处事不惊、低调处理。何况这次写情书给我的是班上成绩最棒的华。再说了,事隔一年,我对男女之事表现得更加敏感。这封情书带给我的不再是痛苦和耻辱。而是一丝丝的甜蜜像波浪一样在心海荡漾。

你是我们班最优秀的女生,我最喜欢你,想和你做一生一世的好朋友。可能是紧张,字迹有些潦草,信末也没有落款,那字迹我再也熟悉不过了。华把它亲手交给了我。他就那么大大方方、坦坦荡荡的交到我的手上,脸不改色心不跳,仿佛给我的不是情书,而是一本作业、一支铅笔。我被他遇事不慌的从容气魄给震慑住了。这才是我欣赏的男生,学习成绩好,又敢爱敢恨、敢作敢当,简直就是大将风范!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我们这个班上的同学普遍早熟。或明或暗的已萌芽了几对“睦邻友好、互帮互助”的典范。在这种大气候的熏陶下,我也就无所顾忌了。我很快的回复了一张字条悄悄塞到华的课桌。我告诉他,我也喜欢他,愿意和他做朋友。

那时,电视剧《新白娘子》正在热播。男女同学都被白娘子和许仙的爱情故事感动得一塌糊涂。那里面的主题歌和插曲也被同学们唱得滚瓜烂熟。一下课就听到这个在高喊千年等一回,那个在呼应等一回哦哦哦。华也是的,一下了课就在那儿吼:西湖的水我的泪,我情愿和你化成一道火焰,哦,哦,……,每次华唱歌的时候,我装做是在翻课本,实际上是在贪婪的聆听。我喜欢听华唱歌,虽然他唱歌老跑调,我依然无可救药的为他的歌着迷。我一直都认为华的歌是为我而唱的,他是唱给我一个人听的。他是在借歌抒情,他想和我化成一道火焰,像许仙和白娘子一样呢!

快暑假了,华又给我递字条,约我某月某日在街头碰个面,说那天是他的生日,希望能和我一起度过。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甚至连生日礼物都准备好了,一沓新白娘子的明信片,那是那个时候我能想出来的最好的礼物。华的家里比较穷,我就经常把我课桌里用不完的纸和笔送给他,从家里带了啥好吃的也往他课桌里塞。我的爸爸那时是乡里的国土员,光计算器就有好几个。我挑了最大的一个带到学校送给了华。我想爸爸有那么多计算器,少一个一定发现不了,何况我拿的这个又是最大最笨重的,一定值不了几个钱。

爸爸后来再也找不到那个计算器了。他一直怀疑是弟弟弄丢了,因为我平时在家一向很乖,弟弟却是个淘气包。爸爸没从弟弟那儿问出个什么,只是一个劲儿的懊恼:怎么就不见了呢?怎么就不见了?

我终于知道了,我拿走的是爸爸最好的计算器。我自始至终没敢承认是我拿的,也没有从华那儿要回计算器。送出去的东西怎么能够随便要回来呢?弟弟也就只好不明不白的替我背了这只黑锅。现在想起来还是挺对不住弟弟的。

也不知是哪个好事者捅出去的,班上这几对处于萌芽状态的地下恋情在一夜之间全部曝光了,我们不停的被喊到班主任的书房训话。那是一个和善的中年男人,看得出他是喜欢我这个学生的,像父亲疼爱自己的女儿一样。尽管这样,我被叫去训话时,心里依然忐忑不安,就像有一头小鹿在心里头七上八下的乱撞。早恋,对于一个学生来说,可大事化小,也可小事化大,全凭老师一念之间。早两届就有一对早恋的被校长在广播里点名批评,还闹了记过处分,那可是一辈子抹不掉的阴影啊!班主任对我显然是宽容的。他像一个父亲语重心长的拍拍我的肩膀说:“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还小,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知道吗?”我装作诚心悔过似的赶紧抹泪点头。

华可能不像我这么幸运,我看他很长时间才从班主任房间里走出来,两只眼睛也是红红的,显然狠狠的哭过鼻子。其他几对找去谈话的也好不到哪儿去。

也就是这次谈话,我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华显然吓坏了,他红着眼睛告诉班主任,情书不是他写的,是他的好朋友明喜欢我,又胆小,就托了他代笔,他看了朋友的份上又不好推托。这算什么?三角恋的纯情版吗?原来一直以来只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我的心里顿时有了一种被愚弄般深深的失落感。

多年以后,当我可以为我们的年幼无知一笑而过时,我忍不住打电话给华:“当年你真的只是作明的信使,你是否从来都没喜欢过我?”华在电话里诡秘一笑:“其实,我如今也是喜欢你的呀,只是不敢高攀而已!”也听不出是真是假。

当年我是喜欢过华的,而不是如今。

本文发表于《百花园.中外读点》2006年3期

第三封情书

在我读初中一年级时,学校就在我家附近几百米远。每次我从家里到学校时,总有几个初三的男生在后面跟着起哄,他们“志明、志明”的叫着一个男生的名字。我知道,志明是初三的一个男生,我左右一看,分明没半个人影,更别说那个叫志明的男生。若是对着我喊吧,又奇了怪了,我哪一点也不和他长的相象啊?

就在我左思右想,百思不得其解时,那个叫志明的男生就像舞台上的男主角一样在观众的强烈呼声下千呼万呼始出来。他给我写信了。他说一看见我就喜欢上了我,喜欢我的笑,喜欢我说话的样子。我也终于明白了,那些可恶的男生冲着我喊他的名字是有原因的。想必志明在男生那里早已公开透明的承认了喜欢我的。男生们似乎想用这种方式来印证一下。就像农村里叫“孩子他娘”、“张三李四屋里”一样,把一个女的叫成一个男人的名字,敢情也能打上那个男的烙印,像产品认证一样,抹也抹不掉,飞也飞不走了。

当我明白个中原委时,我哇哇的哭了。我让志明把“命令”赶紧传达下去,不许那些可恶的男生再这么叫我。他说好,既然你不喜欢,我让他们以后不叫了就是。这以后,那些瞎起哄的男生果然收敛多了,再没人当我的面喊我志明。可是初三的男生不叫了,隔壁班的男生却又在一夜之间叫开了。每次我一路过他们的教室门口,就有人趴在窗户前或是在走廊前一个劲儿的挤眉弄眼,志明、志明的乱喊一气。我委屈万分,是志明喜欢我,又不是我喜欢他,竟要我凭白受这番羞辱。我又哇哇的哭着跑去告诉了志明。那个时候,眼泪是我唯一的武器,哭是我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又有什么办法呢,打又打不赢,骂人吧,拍烂了脑袋,头脑里也蹦不出几个有杀伤力的字眼。要是骂人的话也有一部词典,我那个时候是一定要找来潜心通读的。

那天,我像往常那样从家里赶到学校。路过隔壁班时,我看到走廊上闹哄哄的,好多人围在那里,有个男生鼻青脸肿的在那里鼻子一耸一耸,抽风箱似的掉眼泪。现场有厮打过的痕迹。我不明白发生什么事了,也不想明白,只是径直走到自己的教室。我素来不是一个爱凑热闹、好管闲事的人,这次也一样。但我的第六感告诉我,背后有很多双眼睛在看我。我摇摇头,唯愿是自己的错觉,这事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下午,学校的广播里点名批评了以志明为首的三年级的一帮男生,说他们在低年级班寻衅闹事,情况恶劣,影响极坏,每人记过处分一次。

我开始隐约感觉,这事还真与我脱不了干系。

自那以后,再也没人当着我的面喊我志明了。志明似乎不打算掩饰对我的好,他逃学一上午,只为从山上摘一袋子红艳艳的杨梅,当着很多人的面大摇大摆的放到我的课桌上,然后一句话也不说,就一溜烟的跑开了,让你连拒绝的机会也没有。他用瞪眼和拳头吓走了欺负我的男生,他在我上学必经的路上等我很久,只为给我一个刚刚煮熟的玉米棒或者香喷喷的烤红薯。

志明的初中生涯就这么过去了。他拿一本崭新的同学录,让我给他在第一页留言。我还清楚记得我的留言:志明同学,人生的路坎坷不平,祝你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我们还交换了相片。

志明初中毕业后上了一家自费中专,毕业后就去广东进厂。那时我也读中专了。志明依然保留着给我写信的习惯,字里行间也更大胆了。他终于用他那成人式的口气告诉我,他是真的很喜欢我,要正式追求我。我想也没想就拒绝了,甚至不懂得委婉的艺术。我对自己说,我的白马王子怎么可能是一个一无所有的打工仔呢?他连自己都养不活,又怎么能承担家庭的责任和重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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