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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从容坚定地扶稳王冠是你教我的(1)

彼得·潘的马蹄莲开了

爱芙罗狄蒂

那天很热,我极不情愿地穿着新衬衫去新学校报到。那件衬衫真是别扭得让我说不出口,宽、大、颜色俗气、样式古怪,衬托得我更加灰头土脸。

我走进教室,竟引起了一阵哄笑。原来我的后脑勺上沾着一片青菜叶。我的同桌,穿韩版裙的姜子,小心翼翼地说:“苍耳,你身上有股怪怪的味道……”我脸一红:“可能是樟脑丸吧。”我说得很平静,但心却虚得发慌。其实,那是菜园子的味道。

我很自卑,我几乎悲伤地以为,将来的三年,我要么变得爱慕虚荣,想尽办法穿上美丽的衣裳并拒绝再去菜地帮忙,让自己看起来养尊处优;要么就怀着自卑感低头走路小声说话,让这美好的年华变成蒙尘的瓷器,暗淡无光。

填新生登记表时我也格外紧张,父母职业那栏,别的同学都填的医生、教授、律师,而我只能填菜农。我不是为父母的职业感到羞愧,只是青春的自尊心是多么强烈啊。

但我有了新发现。

有个男孩,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是天蝎座的,我记住了他,彼得·潘。彼得·潘其实不叫彼得·潘,但他骑单车的速度和气质可以与小飞侠媲美。我愿意在心里这样叫他,只能在心里,因为彼得·潘是那样出众的男生呀。

那个起了薄雾的早晨,在一个交叉路口,我撞到了彼得·潘的单车上。我没受伤,却窘得不行。我的白色旧棉裙已经发黄,裙摆也皱皱的,身上还有泥土的腥气。我忙说:“我没事我没事……”站起来就要跑。他却叫住我:“苍耳,我载你去学校!”

在路上,他说:“你的气质像马蹄莲,不卑不亢,坦然自若,低调地盛开着。”那个时侯,我正悄悄抚展裙摆上的褶皱,紧张、欢喜,却又自卑得心慌。

没想到,他这句话像一道阳光,猛然刺破了厚重的云层,让我豁然开朗起来。我开始微笑,并且决定,从今以后,自卑的小菜农苍耳同学,要成为彼得·潘赞许的女孩,不卑不亢,坦然自若。

彼得·潘是个幽默、人缘很好的男孩,所以他生日那天,收到了一桌屉的礼物和卡片。最后,他很高调地拿出一个本子,让全班同学给他写祝福的话。

我并不介意大家忽略了那天也是我的生日,我只想在彼得·潘的本子上留下特别的、像马蹄莲一样的祝福。我足足想了一节课,最后鬼使神差地写上:“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放学的时候,花店的姐姐抱着一束马蹄莲微笑着出现在教室门口。她说:“有人请我送这束花给苍耳同学,并祝她生日快乐。”那束马蹄莲,花朵洁白,散发着淡淡的香气,夹着的粉色小卡片上是一行工整的小楷——马蹄莲的花语:我不是最美的花朵,但也要快乐地盛开。没有落款,但我希望并且相信,马蹄莲,是彼得·潘送的。我悄悄转过头去看彼得·潘,他的目光也越过来看着我,温暖且满含笑意,但只是一闪而过。

这束马蹄莲让我欢喜得不知道把它们养在哪里才好。最后,我把它们插在了泥土里,我祈祷它们能生根发芽,以后年年都能花开不败。可它们还是枯萎了。我把枯萎的花朵剪下来,放进一个小布袋里,挂在窗户下,每当风吹来,我都幻想能闻到它们的幽香。

生日过后,冬天到来,然后春天姗姗而至。彼得·潘依旧意气风发,每天在我的视线里来来回回。我熟悉他外套的颜色,熟悉他的表情,而我,依旧帮父母在菜地里拔草、摘菜,身上依旧带着泥土和露水混合的气味,在能和彼得·潘偶然遇见的那个路口徘徊。姜子已经不再对我身上的味道大惊小怪了,有时我还会告诉她:“你今天吃的菜,说不定还是我亲手摘的呢。”说这些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尴尬了。

生日那天,花店的姐姐照样送来一束马蹄莲,和去年一样洁白美丽,我把它们用玻璃瓶养在了清水里。碧绿的花茎在清水里若动若静,花朵很美。

到第三个生日快到来时,我已经长高了近7厘米,并学会了种菜。我种了黄瓜和番茄,等它们成熟了,我要把它们送给彼得·潘,当作他十五岁的生日礼物。我相信每年的这一天,我们都揣着同样的小秘密,但我们仍然没有亲口向对方说一句“生日快乐”。实际上,我们在十字路口相遇也不超过10次,他也再没有撞到我,我也再没借口蹭他的车坐。

我们见了面,只是淡淡地一笑,但就那一笑,我心里已经很快乐了。

那个清晨,我摘了两根黄瓜和两个大红番茄,它们都带着露水。

我把它们装进竹篮里,再用几片番瓜叶盖上。我不打算遮遮掩掩了,我决定大方地送到彼得·潘面前并祝他生日快乐。

这个时候的我,就算顶着一棵大白菜去学校也无所畏惧了。可我抱着这个篮子的时候,还是犹豫挣扎了一个早上,最后,趁课间操的时候,我把篮子塞到了彼得·潘的桌子下。

我坚定地以为,花店的姐姐会像往年一样,送来一束盛开的马蹄莲,可出乎我的意料,她竟然送来了两束。一束依旧匿名,一束写着彼得·潘张牙舞爪的名字。我很诧异:这个匿名的,是前两年送花的那个吗?那么这么说来,彼得·潘是第一次送花给我了?但是,惊异过后,我快速镇定下来,说服自己相信,前两年的马蹄莲就是彼得·潘送的,只不过现在,他终于敢在上面签上名字了而已。

于是那天,我像明星一样,抱着两束马蹄莲。

我的旧裙子依旧带着抚不平的褶皱,我捧着花的手,依旧沉淀着洗不干净的蔬菜浆汁。

后来,我在校友录里发现了一个帖子。那个人说,他曾经遇见一个像马蹄莲一样的女孩,和他同年同月同日生。每年生日那天,他都送她一束马蹄莲。在她十五岁生日那天,他竟然送了她两束,一束署名一束没有。为什么呢?也许是青春奇异的心理在作怪吧。

于是我在后面回复他:彼得·潘,谢谢你的马蹄莲,它让我成了一个不卑不亢、坦然自若的女孩。那些马蹄莲,比漂亮的裙子、精美的饰物都更加珍贵。它们就像一块柔软的丝巾,擦去了我的自卑、我的灰头土脸,让我青春的光芒得以展现。

青春里的荒草

金贝儿

陆晓嘉从教室里出来时,没人注意到她的异样。

她的头低着,脚步匆匆地奔向操场,耳边全是纪老师的声音:“我把你的卷子看了三遍,怎么也不相信你得了零分!”

纪老师在“三遍”和“零分”上加了重音,陆晓嘉的耳朵里充斥着这两个词。那卷子在书包里,像个炸弹,随时可以把她炸得粉身碎骨。

她站在操场上,泪水顺着脸颊流下来。远处一群男生拥过来,先到的是个足球。陆晓嘉转过身,长长的影子亲了那足球一下。

有男生大声喊:“美女,帮下忙!”陆晓嘉慌乱地擦脸,一个大男生已经站在了她面前。陆晓嘉没看那人,匆匆地往前走,却没看清路,撞到栏杆上。陆晓嘉的眼泪又出来造反,她索性一屁股坐下,任由眼泪泛滥成河。

男生把球踢回去,掏出面巾纸递给她,陆晓嘉擦眼泪,却越擦越多。男生不说话,坐在她身边。好半天,陆晓嘉的眼泪断了流,她说:“谢谢你!”他没问她为什么哭,只是安静地陪在她身边。

晚上,陆晓嘉坐在书桌前,掏出那张考卷。看每一道题都觉得面目狰狞。她不知道躲在那些题目后面的答案到底是什么,她心慌,自己真的笨得要死吗?

第二天,陆晓嘉吃了早餐,背着书包出门。见了垃圾箱,从书包里掏出那张卷子一点点撕碎,扔进去。她顺着马路走啊走,走到了学校。偌大的校园只有一个班在上体育课,她坐在校园的操场边上,天上的云朵真是高啊,安静又悠闲。

有人坐在她身边,是那个男生。陆晓嘉问:“你怎么没上课?”他把手指放唇边“嘘”了一下,说:“我请你吃冰激凌怎么样?”说完,变魔术似的从背后拿出冰激凌。陆晓嘉咬了第一口冰激凌问:“人为什么非要学数学呢?”她咬了第二口说:“我真想去流浪。”

男生歪着头说:“你一定是三毛转世!”男生开始讲他自己,成绩不好,离家出走,结果差点被人抓去黑砖窑。幸亏他机灵,从卡车上跳下来……他说:“我现在想明白了。学习上的事不必太勉强,尽力就行了!”

陆晓嘉撇撇嘴:“你妈不逼你?”

“当然逼啦,不过我问她是想要儿子还是想要读书机器?如果想要读书机器就认电脑当儿子好了!”

陆晓嘉笑了,笑过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我奥数测验吃了零蛋!”

男生笑了。接着他说:“那天你就为这哭啊?我上学那会儿,语文从来没及格过,后来……”

“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自己会了呀!”

上课铃再响时,陆晓嘉坐在教室里,她跟老师撒谎说去医院看奶奶了。其实,陆晓嘉的奶奶一年前就过世了。是从那时起,陆晓嘉喜欢一个人在操场上站着。那时,思念像水一样涌来,奶奶会笑着劝晓嘉别那么要强,尽力就行了。晓嘉知道这世界上只有奶奶是最懂她的。

她没有再强迫自己去钻研奥数题。再考试时,对着那张卷子也没那么恐惧慌张,居然做对了几道题。

纪老师看陆晓嘉的目光又和蔼起来。

陆晓嘉还是喜欢一个人在操场上站一站。只是,男生不再出现了。

某一天,陆晓嘉拦住踢足球的一个男生问见没见过一个男生,个子很高,笑时有酒窝的。那男生说:“哦,纪老师的儿子秦末呀,他实习结束,回清华了!”

陆晓嘉想起纪老师说起过她儿子。离家出走过,后来考上清华数学系。她抬头看远处的天空,想起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男生说:“你的人生是你自己的,没人能替你把握,除了你自己!”

每个人的青春都长过荒草,别因为那些荒草就否定人生的意义。咬咬牙,挺过去,好风景就在前面了。

画郎学长

莫夏离

天微亮,一束柔和的暖光照在于初晓的脸上,让人感觉他似乎是太阳之子,充满希望。但又有谁想过,这样美好的男孩,只是一个整日面对石膏人像的艺术生,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睡觉睡到自然醒的二维宅男,一个自认没天赋想自生自灭的小子。

“学长!起床了!不是说去看漫展嘛!”上铺的薛南将枕头砸向睡得很沉的于初晓,下一秒就被反砸了回来,正中薛南的脸。“哥靠脸吃饭的……”薛南显然忘记了于初晓有起床气,谁敢打扰他的睡眠时间?

“你应该感谢他砸的不是砖头。”对面的下铺男生不知何时醒来,好意提醒薛南。

“啊——”于初晓终于打着呵欠起床了,很显然他不记得刚刚用枕头砸了薛南。

人山人海的漫展,穿梭着各路社团的各色Coser,不到半个小时,薛南已经叫苦连天。“哎,学长,现场作画的比赛开始了!”薛南看见人潮拥向正中央的舞台,催促着于初晓。于初晓被人群左推右挤,被意外地挤到了一个选手旁边,那是一个少年,一个其貌不扬却笔下生辉的少年。他在画最右边的那个古装少女,一笔一笔地勾勒出少女的柳腰、烦琐的汉服,渐渐完成的画作令于初晓看得入迷。他认定了,这个少年一定是行内的佼佼者。想到这,于初晓不禁脸色黯然。在于初晓愣神的一瞬间,那个正画得出神的少年抬眼看了一下于初晓,扫过他胸前的学生牌,又继续低头作画。

离结束的时间还有10分钟,少年嫌不够传神,在油纸伞上画上两只灵动的鸟儿,又在少女的脚下添上一条蜿蜒的石板路,路旁还有缓缓绽放的小花。于初晓已经想不到用什么词来形容这幅画了,如果自己能有这样的画技,早就笑傲群雄了。

比赛结束,主持人抽取出几张画展示给围观者,于初晓终于看到他期待的那幅画,美不可言。“这幅画的作者是一位相当有潜力的选手,不过他没有署名,只留下一句话:初晓,一个梦的开始和新生!”

那句寄语深深地刻在了于初晓的脑子里:初晓,不是我的名字吗?是说给我听的吗?于初晓迅速反应过来,在场内疯狂地寻找那个少年,但那个少年就像昙花一现,不见了。于初晓独自一人愣在人群中。因为那句话,他终于明白了自己该干什么,自己心中一直存在着什么。那句话,是那个少年送给他的,在祝福自己勇敢地去实现梦想。

他现在走的,是一条通往梦想的路吧?那么远,那么亮。

于初晓自从毕业后就辗转各地,梦想中的加拿大、樱花之国日本、北欧挪威海、水城威尼斯、四季宜人的冰岛、终年寒冷的格陵兰……终于看到了不同的美丽,不同的世界。趁旅程还没完,在去了西子湖之后来到这个小镇小憩。

高大的人影挡住了店门,于初晓抬起眼。来者是个与于初晓年龄相当的男子,背个旅行包,年轻的脸上染上了风霜的痕迹。关于大学的记忆,似乎如散开的拼图般,记忆碎片在慢慢地重新拼凑,回到它原来的地方,拼出一个少年的轮廓。

“请问,你是中央美院毕业的吗?”于初晓还是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即使得到的是一个失望至极的答案。“是,请问我们见过吗?还是你是小我一届的学弟?”

“那你是薛枫学长吗?”只要答案是肯定的,这么多年的目标就已经尘埃落定,于初晓不仅要找到他,还要证明自己。自己仍然在倔强地走着,那条名为梦想的路。

“我是,我们见过吗?”青年疑惑的神情、有些歉意的笑容令于初晓黯然。“不,我们没有见过,只是听朋友说过你的名字。”于初晓选择放弃,既然相见,姓名又有何重要。人生的匆匆过客,又有谁能烙下姓名,存在于对方的生命中。

以后的日子,既辛酸又疲累,但既已坚持了最初的梦想,就要为了当初那份祝福与鼓励一直走下去,直至成长为一个充满勇气与力量的勇士。

亲爱的小孩

兰格格

在MSN上,女生碰见女生就开始谈感情的事情。在英国的朋友不知道从哪个女性网站上发现了一篇文章《放弃也是一种美丽》,当宝贝一样传给我,我笑,说:你这个小孩。她问:为什么?我回答:因为你还这样依赖着爱。

她发给我一些照片,说是回上海拍的。背景是大片的空地,她站在平衡木上,手捏着海蓝色的裙子,眼神清亮,脸颊和脖颈的曲线倔强而美丽。我想起那首歌,很久很久以前听过的苏芮的《亲爱的小孩》。

朋友发给我一套经典婚纱的幻灯片,我喜滋滋地转发给了好朋友们,并附上一句:“你们谁要结婚了,千万要让我当伴娘啊。”

马上有人回信:“你们谁要结婚了,别忘给我订制那套粉红色的伴娘服啊。”

第三个回复:“你们这些傻孩子,你们应该立志当新娘而不是伴娘。”

第四个人应和:“立志穿新娘装而不是伴娘装。”

第五个人回复:“立志穿孕妇装而不是淑女装。”

我真是不敢在办公室里大笑啊,可是这些傻孩子,每天看着老板的脸色挣钱,还要在下班以后去进修,有人还要照看自己年老的父母,忙得没有爱情还这样乐观。

有一个姐姐说她叫自己的心上人“小哥哥”,因为他们有相同的孩子气,像在同一家幼儿园待过。我碰见那些我喜欢的朋友,总是愿意叫她们“亲爱的小孩”,因为我们身上也有相同的孩子气,像在同一个幼儿园待过。

这个世界风雨飘摇,充满了好的和恶的奇迹,然而,走了这样远,她们依然勤奋,依然勇敢,依然倔强地相信着,依然如此天真着。

如果,你每天要早早起床和一大堆人挤公共汽车,月初月底都一样要忙得四脚朝天,吃简单的午饭,不喝咖啡下午就会瞌睡……可是你依然每天都头发乌黑发亮,衣服洁净,而且在电梯里对每个人甜甜地微笑。你是,亲爱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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