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想天一亮就狩猎去,没想到昨夜里躺得沉,睡得死,直到茅棚外的狼狗汪汪吠叫,他才恍然醒来,眼前一片惺忪朦胧,他赶忙爬起身,出门一瞧,日光早已跃出远山空蒙的坳口。
他踅身进入茅棚,忙着洗漱,将昨夜剩下的半碗稀饭,狼吞虎咽地填进肚里,权当早饭了。然后,取下挂在茅棚土壁上的猎铳,用一条污脏的布片抹了抹枪管;枪管闪射出锃亮的光泽。随后,他戴上用葵叶编扎而成的大罩笠,捎上平日备装枪药的半截牛角和一壶山兰米酒,跨出门去。狼狗一跃身起来,摇着尾巴,跟紧在他的身后,向着大山里自由涉猎的深峪走去,那里还常有野猪和黄麂或一些叫不出名字的猎物出没。
唉,今天是怎么啦?他走着走着,刚走到平日赶山追猎归来时才歇脚的大花岩石边,就忽地感到气喘吁吁,背发虚汗,往日操得轻便的猎铳有些发沉,长瘦枯干的脸上,青筋像蚯蚓一般地蠕动,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蹲在大石边,掏出汗巾,擦了擦额头和脖子,恹恹地向山下望去……
他的家就在山下的小黎村。他的父亲曾是黎山远近闻名的好猎手,在这山上曾围追捕捉过多少猎物,就像父亲在山上留下重重叠叠的脚印一样,让人无法记清。如今小黎村的那片老船形屋场上,还挂着猎物的残骸尸骨。父亲归寿后,他才接过猎铳。在黎山,他的一家是狩猎世家。父亲在瞑目前,还不忘嘱他把猎铳传下去。他强忍住泪水,咬着牙答应了,父亲才安详地合上深陷的眼睛。他向族长发了血誓,在山上盖搭起茅棚,除了刮大风落暴雨,长年累月地蜗居在山上,沿袭父业,狩猎为生。作为一个猎手,过去的岁月是带着血腥和辉煌的。刚刚接过猎铳的那些日子,他狩猎的运气长旺不衰,常常打到膘肥的野猪或黄麂什么的,拖下山去,小黎村就实在欢乐了些许时日。屠宰猎物的盛典是山里狂欢的日子。多少回,他将打到的猎物交给族长时,村边的老歪脖树下,就会响起冬冬作响的猎皮鼓,村中的男女老幼都会围将过去,七手八脚地将猎物剥皮、咯血、剖腔。夜里,老歪脖树上挂上了各式各样的灯笼,村民便在鲜鲜亮亮的灯火下,点起篝火,烤猎肉,抬出埋藏多时的山兰酒,对歌豪饮,一醉方休,他俨然成了传说中追求金鹿回头成亲的猎手……近些年来,有许多回,山外环境资源部门的一个壮实白净的后生,翻山来找他,说野生猎物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保护环境资源是一项基本国策,说不再让他在山上狩猎,要不,要罚款的,屡犯者还要坐牢。
这深峪是五指山一个幽深的山峪。两峰之间是一片阴森森的亚热带雨林,遮天蔽日,浓绿如黛,举目远望,苍郁滴翠。先前不少赶山追猎的人常常听到山峪里传出野猪或黄麂的嚎叫声,但都怯着山神,绕道而去。近些年,他狩猎的运气不再畅旺,猎物不易得手,时而,他窝居山上整整一个多月,仍是两手空空。然而,他狠了劲,倔了性,烧香叩山神开恩,保佑巡猎平安,斗胆涉脚探路进入深峪去,终于一回生二回熟,踏出了一条仄长的小路,还将卖兽皮得的好几百元,扔给一个刁钻的江湖佬,买了一条狼狗……此刻,狼狗正俯在他的身边,舔着他粗大的脚趾,他也用粗糙的手静静地抚摸着它。这狼狗,精壮,剽悍,勇猛,鬃毛光泽好,训练有素,人见人爱,每每赶山围猎都有赫赫的功劳。狼狗还搭救过他的性命——那是一个仲夏炎热的中午,他像一只蚂蚱静静地蛰伏在一片密密的茅草中,端着猎铳向一只觅食的小黄麂瞄准。正待扣动扳机,忽而,身边的狼狗狂声吠叫,他惊觉蓦然回头,原来,不远处一条黑花蛇正冲他而来……他赶忙闪跃起来,转枪击蛇,才免了一灾。他拍了拍狼狗,掏出半壶山兰米酒,仰脖咕咕几口,脚下又仿佛生出灵气来,站起身,沿着他踏探出的那条小路,向深峪里走去。
深峪里,古树参天,他不由一阵发怵胆怯,但又立刻定下心来,操起枪,引着狗,在茂密的灌竹莽丛中,探踏藤枝,巡了几个大圈子,但时已午后,却一无所获,连个猎物的影子也没有发现。其时,烈日当顶,浓阴下也显得热气蒸人,他汗流浃背,狼狗也吐出舌头。他感到口干喉渴,四脚疲惫,掏出酒壶来,又是咕咕几口,在一棵枯败的桷枫树下坐下来,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老了……”其实,他才四十出头,只是山里的风高气野,日烈雨稠,削去他脸上的英俊,却塑造了他硬邦邦的健壮的身板。他虽未婚娶,却还真的爱过一回,那是城里后生下乡当知青的年月,他在小黎村可算是血汉一个,一个从海那边城市过来的清清秀秀的姑娘来村里接受再教育,或许是羡慕父亲的荣耀,渴求庇护,她钟情于他,在一个月夜,在村边的稻草垛边,委身于他。然而,那个姑娘终还是在知青回城时,跟着别人走了,再也没有音讯。他的心里倒没有多少留恋,特别是接过猎铳以后,他搬到山上住下,陪伴他的是锃亮的猎铳,忠实的狼狗,还有半壶山兰米酒。他攀山崖,进洞穴,饮山泉,嚼野果,坦坦荡荡地熬过了些许年月。每当夜幕降临,山风飒飒,兽声怪叫,虫鸣搅心,他才开始有一缕幽怨和孤独,每当涌起对异性渴望的欲念,他就会想起黎家英勇猎手不懈追求金鹿回头的传说,他多少回打到猎物拖回村时,在村民敬佩的目光里,他俨然传说中涉山过河追求金鹿的猎手,十多个年头了,他在梦中也在隐隐地等待金鹿的出现,鹿回头神奇美丽的传说占据了他整个寂寞的心灵。狼狗又在舔他的脚趾,暖暖的,他随手举起酒壶,酒壶不知什么时候早空了。他极目远望,日光已西移多时,他这才记起该往回走了。
他撑着枪站起来,扭回头看一眼山沟时,不由陡然一震,两眼瞪得贼亮:一只美丽的梅花小鹿正在小溪边饮水。一阵狂喜从心底奔涌上来,他舔舔干涩的嘴唇,咬着牙也止不住两手的颤抖,在这山上,在这苍莽峪地,还是头一遭见到鹿,倏地,他的心里掠过许多意念:他完全有把握用小鹿从山外动物园或是刁钻的江湖佬手里,换回一把皱巴巴的钞票,或者是捕捉下山去,剥皮抽筋……看着看着,他又忽地怀疑自己是在梦中,揉揉眼睛再看,拧了一下大腿还疼,他忘情地抚摸着狼狗的后背。不料,狼狗狂吠一声,腾跃双蹄,迅猛地向溪边的小鹿冲去。小鹿被惊动了,扭头便跑。那疾步的姿态,多像传说中仙鹿的化身,他的眼前不由浮现一个清清秀秀的纤弱姑娘的身影……狼狗紧追不舍。他早已忘却了疲惫,也迅猛地追上去。小鹿步履踉跄了,狼狗追上的距离越来越近……他举起了手中的猎铳——
铳声响了,倒下的不是小鹿。小鹿跑进了一片茂密的灌竹丛中,倒下是他多年厮守的忠实的狼狗。血,染红了一大片倒地的草莽,空气里,浮起了一股血腥。他跑过去,虔诚地跪下,猝然抱着狼狗,狼狗睁着眼睛,黯黯的,闹不清主人为什么要杀它,浑身的髦毛抽搐着,颤颤的,一副无望哀怨的样子。他顿然热泪漾出眼眶,半晌,才放下狼狗,把脑袋擂得山响,喊道:“我,我对不起你——”山鸣谷应,远传开去。
他静静地站起身,伫立了许久,又俯下身,挖一个大坑,掩埋了狼狗的尸体,找到猎铳,把它抛进了苍莽的峪底……
陈灿麟赏析:
一个老猎人,在一次狩猎中,竟开枪打死了自己心爱的猎狗,而放生了猎物——一只梅花小鹿,并且从此不再打猎。这就是符浩勇小说《最后的狩猎》的故事梗概。表面上看,主人公这种违背传统职业逻辑的心态似乎离奇,但橄榄好吃在于回味,多读几遍,我们就会明了其性格形成的原因,从而承认这一结果的合理性。
事物的偶然往往可以揭示事物的必然。我们不否认老猎人与狗的亲密无间(小说曾有此猎狗救过主人性命的记叙),但同样也不应该忽视迷人传说对老猎人的熏陶。几十年来,“这传说几乎占据他的整个心灵,心里仿佛在隐隐地等待着什么”——一只美丽的梅花鹿?黎族青年猎手?当这一境界真的出现在眼前,并且迫着他要作出不能两全其美的选择时,先前那种“隐隐地等待”逐渐升华为一种崇高的美冷峻的美,使他放弃了作为动物生存应该采取的手段,甘心牺牲了“小我”——猎狗获得(具体)——牺牲(具体)——再获得(抽象)构成了小说力图表现的美学主题。
世界某一可以称之为美的事物的获得,常常以另一同样称之为美的事物的牺牲作为代价。卫国战争时期的斯大林,拒绝了以德军元帅交换自己被俘的儿子。天伦之美毁灭了,他由此赢得了苏联人民的爱戴和崇敬,《故乡》中的迅哥儿,走出了儿时的故乡,成了见多识广的先生,但却与童年的朋友闰土之间构筑了“隔阂”和高墙。通过诗歌的多解性,我们还可把苏东坡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看成是小说所描绘的这一现象的诠释。
在创作特色上,作者将民间传说与小说创作进行结合,《最后的狩猎》借助“鹿回头”这一黎族的民间爱情传说,不仅使猎人的狩猎故事变得更有历史悠远感和神秘感,而且让原本易流于说教的“人与自然应当和谐相处”这一主题极为自然地进入读者的意识;同时,这个寓言故事让读者充满了许多想象和解读的余地。它不是单纯的停留在现实的境地,而是始终充满了运动的力量感,故事由现实的煎熬进入到一种虚实交化最后到虚幻破灭。作家的想象力和作品里人物的想象力充分地表现出来。两种想象不相同,作品里人物的对于孤独及突围的想象是失败的,也是一个悲剧。人物的失败却成就了作家想象的成功。
小小说写作讲求原则和技巧的“含蓄”,由于字数的限制,小小说不可能将故事叙述得很完满,却又要在细微末节、片段角落中延伸出丰富的意义,所以它需要含蓄的、精炼的语言以及开放式的结尾,只有这样才能以小见大,以少见多,这个意义上而言,相对于短篇、中篇甚至长篇小说,小小说创作更考验作家的写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