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一直是当代文学的主流概念。我总是觉得这也应该是一个写作者良知和责任体现。近年来,我创作的主题也集中体现在这个方面,我总是致力把笔端伸到人物的精神领域去,伸到他们的内心深处,伸到他们的情感未梢,触及他们内心最温柔、最脆弱、最潮湿的那部分,去捕捉他们情感中最敏感、最神秘、最疼痛的东西。我总是认为,这样的关怀才真正体现文学价值。如今,在城里,我仍企图能够通过小小说最极限地展现人生故事,却未知故事中人物的图腾在读者的鉴赏下命运如何。
有评论家说过,小小说文种己束缚了我的创作空间,精巧的构架(实际上可遇不可求)能够打捞生活中真实的东西,而遗漏的或许更加贴近本质的生活。故而,这些年我几经搁笔又间断挥毫,除了借助故事的结构对叙事视角的探索外,更多的是关注酷烈的人性深处最本原的部分。同时,努力探索小小说多种(除欧,亨利的“意料之外”模式之外)开放(如亚里士多德的“两难原则”)式的可能性,试图消灭技术上的刻板单一。
关于小小说的故事图腾,这些年,我坚守了如下的主张、追求与探索:
1.小小说应该有一个好故事(所谓淡化情节、追求意境,最终会走进死胡同),但决不是只讲好一个故事。因为故事是作者编(故事中情节是虚构)的,而小小说是故事中人物(或途述人)讲述的(而讲述情节的细节是真实的),反对作者代替人物说话。小小说讲求立意(其意一般指传递温暖、倡导善良、表现崇高等)其意应在动笔之前,但落笔成文后其意又在文本之后。成功者的失败或失败者的成功往往会成为小小说讲述人物悲剧的氛围,而表现悲剧的境界大多用喜剧手法。或者说喜剧性人物营造悲剧氛围,悲剧性人物借助喜剧之境界。
2.一个故事是圆满的,但小小说可以圆(指结构是圆的),但却不能满(指取材需要剪裁,不能将故事写满)。也就是小小说文本可能是零碎、散断的,但文本背后的故事应该是完整、连续的。小小说讲故事的关键在于由故事中的“谁”(人物)来讲,即作者必须确定一个故事的叙述人。叙述人应从故事的什么地方(哪里)切入,贴着故事中谁或者说哪个人物(其中必须考虑叙述人与故事中人物的距离)来讲,也就是所谓的贴着人物写。这是叙事视角,也决定着文本的格调、氛围、语境、口吻及笔触等。
3.小小说讲故事不在于写什么(反映或表现的意图)而在于怎样写(或者说从谋篇布局去完成写什么),不在于写了什么(大明显的主旨会弱化作品的底蕴)而在于能让人感受到什么(感受而非是本原意义上的理解,而是一种生命对社会的体悟)。但决不是写了什么,就能让人感受到什么,这就要考验作者结构的力量和语言的魅力。小小说应是一种纯叙述性文体,拒绝对事物作描绘性渲染。小小说切入点应有画面感,拒绝对事件作旁观性介绍;必要的介绍应通过插叙或补叙中来完成。
4.小小说的标题是作品的眼睛。应由故事叙述人所起所命,绝非是作者或是读者所能代替。它应当同文本的主题相近而不相切。相切了会摩擦文本意蕴的延伸或艺术空间的拓展,牵制了作品的张力,乃至于破坏了作品的整体韵味。
我知道,艺术追求需要足够的胆识与锐气。因为我渴望作品内涵的突围,更期待艺术深化的创造。
2011年10月10日于美国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