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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对马丁来说,这是个艰难的夏天。审稿人和编辑都去度假了,通常三个星期就有回音的刊物,现在把他的稿子一压就是三个月,甚至更久些。他自得其乐地安慰自己说,这样一来倒省了他的邮资。只有那些强盗般的刊物似乎仍然活跃着,于是马丁就把自己早期的作品一古脑儿都投给他们,其中有《潜水采珠记》、《水手生涯》、《捕海龟》、《东北贸易风》等。结果,这些稿子没得到一个子儿的稿酬。六个月的通信,的确也有一些报酬:《捕海龟》挣回了一把安全剃刀,《卫城》杂志刊出《东北贸易风》后,答应给他五块钱现金,并且让他享受五年赠阅的优待,但是他们只履行了诺言中的第二部分。

他写的一首关于史蒂文森的十四行诗总算从波士顿一位编辑手中榨到两块钱,那位编辑有着马修·阿诺德般的观点,经营杂志吝啬得一毛不拔。马丁刚刚完成了一篇长达二百行的讽刺诗《仙女与珍珠》,这诗写得妙趣横生,他一构思成熟就立刻一气呵成把它写出来,结果,赢得了旧金山一家杂志编辑的欣赏,这是家大铁路公司办的杂志。编辑来信说,他们愿意向他提供免费乘车,以此作为稿酬。马丁便写信打听这张免票是否可以转让。得到的答复是不行。既然不能把它变成钱,他就要求退稿。诗稿退回来了,还附着编辑一封表示遗憾的信。马丁把稿子转寄给旧金山一家名叫《大黄蜂》的月刊,这家自命不凡的月刊是由一位出色的新闻界人士所创建,并捧成了第一流的杂志。然而在马丁出世前很久,《大黄蜂》就日趋没落了。编辑答应为这首诗付给马丁十五块钱稿酬,但是刊出后,他们却好像把这事给忘得一干二净了。马丁写去几封信都如石沉大海,最后写了封措辞严厉的信,这才收到答复。那是一个新上任的编辑写的,他冷冰冰地通知马丁说,他对前任所犯的错误概不负责,他并不认为《仙女与珍珠》有什么了不起。

然而,马丁得到的最冷酷的打击来自芝加哥一家叫做《环球》的杂志。他一直没有把《大海抒情诗》寄出去发表,直到肚子饿得要命,这才拿了出来。这个诗集被十几家杂志退过稿,最后被《环球》杂志看中了。诗集中有三十首诗,每首能挣到一块钱。第一个月刊出了四首,他立刻就得到一张四块钱的支票。可他一翻那一期的杂志,不由感到极为震惊,他的诗被窜改得面目全非!甚至有几首诗的题目都被改动过,《终点》被改成了《结束》,《外礁之歌》被改成《珊瑚礁之歌》。有一首诗被换上另外一个完全不合适的题目,《美杜莎的目光》被编辑换成了《倒退之路》。然而更让他感到吃惊的是对诗歌本身的窜改。马丁气得唉声叹气,挠耳搔腮,直冒冷汗。有些诗句、韵脚被删掉、对调位置,或者被改动得不知所云。有的东西根本不是他原诗中的内容。他简直不能相信一个神志清醒的编辑会干出这种勾当,肯定是编辑室的无知之辈或者速记员把他的诗胡乱处理成这副模样的。马丁立即写信给编辑,请求他立即停止刊载这诗,并把诗退回来。他一再写去信,又是乞求,又是恳求,又是恫吓,但是全然没有效果。这种窜改行为每个月都在继续着,直到三十首诗刊载完为止,而每个月他都为当月刊出的诗歌收到一张支票。

虽然他经历了种种不幸,但是《白鼠》寄给他的四十块钱让他难以忘怀,促使他坚持下去,只是他现在写得越来越多的却是卖钱糊口作品。他在那些农业周刊和专业杂志上发现了谋生的渠道,但是假如跟宗教周刊打交道的话,可只会挨饿。正当他的经济处于最低谷,连黑色外套也送进当铺时,在共和党县委会组织的一次有奖竞赛中,他大获全胜,至少他自己以为获得了胜利。竞赛由三个部分组成,他全都参加了,可他心里不禁为自己被逼到这步田地暗暗叫苦。他的一首诗在竞赛中获得头奖十块钱,他的一个竞选歌词获得二等奖五块钱,他的一篇有关共和党纲领的论文获得头等奖二十五块钱,他为此感到十分得意,可是到了去领奖金时,才发觉县党委出了问题。虽然委员会里有一位富有的银行家和一位州议员,但是他赢得的钱却没有着落。这个问题悬而未决之际,他又在民主党举办的类似竞赛中获得论文头奖,证明了他对民主党纲领也十分了解,并且他拿到了奖金二十五块钱。可他在第一次竞赛中获胜赢得的钱却没有拿到。

他想方设法跟露思见面,可又认为步行从北奥克兰到她家未免耗时过多,于是把黑色外套抵押在当铺,把自行车赎出来。自行车不但能让他锻炼身体,而且能为他节省许多时间用于写作,同时照样能让他跟露思见面。一条短及膝部的裤子外加一件旧汗衫,俨然是一套得体的自行车装束,这样他就可以跟露思在下午一起骑车外出兜风了。另外,他也不再有机会去她家跟她见面了,因为蒙埃司太太正全心全意执行她的招待客人计划。不久之前还让他仰慕的高贵人物,现在已经让他感到厌烦。在他的心目中,他们不再高贵了。艰苦生活、失望情绪以及专心写作使他变得紧张而急躁,那帮人的谈话使他听了直冒火。他的自负并非毫无道理。他用自己读过的书中那些思想家的头脑去衡量他们狭隘的头脑,在露思家,除了见过一次的卡得韦尔教授外,他没有遇到过任何出色的人。那帮人全都是些傻瓜笨蛋,浅薄无知却还顽固不化。让他感到惊讶的正是他们的无知。他们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接受的教育哪儿去啦?他们读过他读的那些书,怎么竟然对其中内容一无所知呢?

他知道世界上的确有博大精深的思想家。他从读过的书中得到了证明,书本给了他知识,使他远远超过莫尔期家的水平。他知道世界上能找到才智比蒙埃司家的那个社交圈子更高的人士。他读过有关英国上流社会的小说,从中看到人们讨论政治和哲学的场面。他也读到过大都市里的沙龙,有的就在美国,在那里聚会的是艺术界和思想界的人士。过去他竟然傻乎乎地认为,凡是高于工人阶级的人,只要衣冠得体,都是些智力非凡、审美能力超群的人。他还把文化教养跟白领联系在一起,以为受过大学教育跟掌握知识原是一码事。

他要继续奋斗,爬得更高些。而且他要带领露思跟他一起向上攀登。他深深地爱着她,相信不论到了哪里,她都会发出熠熠光辉的。他明白自己的早年生活环境对自己造成过不良影响,可现在,他意识到,她的生活环境也对她造成了类似的影响。她一直得不到发展的机会。她父亲书架上的书籍、墙壁上挂的油画、钢琴弹奏出的音乐,全都是些奢侈的摆设而已。至于真正的文学、真正的美术、真正的音乐,蒙埃司家的人及其同类全都一窍不通。比这些更加深奥的是生活本身,他们对此越发无知,而且要他们真正认识生活根本是毫无希望的。尽管他们有人文主义思想倾向,而且他们也戴着一副开明的面具,但他们本质上足足落后于揭示科学两个世纪,他们的思想方法仅仅处在中世纪的水平,照他看来,他们对生命和宇宙本质的看法,完全是形而上学的,跟原始人并无二致,跟早期穴居人的看法同样原始,或许更加原始些——这种看法让更新纪的猿人惧怕黑暗;让希伯来野人想出用亚当的肋骨化作夏娃;让笛卡尔从他自己渺小的自我出发,形成唯心论的宇宙体系;并且使那位著名的英国传教士用讽刺的腔调抨击进化论,他的讽刺异常尖刻,当时赢得了短暂的喝彩,可他的名字在历史上却成了个遗臭万年的污迹。

马丁这样考虑再三,终于恍然大悟了:他遇到过的律师、军官、生意人、银行出纳与他认识的工人阶级成员之不同仅仅在于他们所吃的东西、身穿的衣服,以及他们所生活的街区不同而已。他们肯定更加缺乏他所具有的素质和他的阅历。蒙埃司家向他展示了上流社会所能培养的最佳成果,而马丁对这丝毫不感兴趣。虽然他自己一贫如洗,是个债主的奴隶,但是他知道自己比蒙埃司那帮人高出一筹;当他把自己惟一像样的外套赎出来,能像个生活的主宰者一样在他们之间随意走动时,心中反而会感到烦躁不安,仿佛受到了凌辱,就像个王子被迫与牧羊人为伍一样。

“你憎恨社会主义者,而且还害怕他们,”他在一次晚宴上对蒙埃司先生说,“可这是为什么呢?你并不了解他们,也不了解他们的主张呀。”

这个话题是由蒙埃司太太挑起的,她把哈普古德先生大大赞扬了一通,实在令人作呕。那个银行出纳是马丁的眼中钉,一有人提起那个满口陈词滥调的人,他就沉不住气。

“不错,”他说道,“有人的确告诉过我,查利·哈普古德是个走运的年轻人。这是真的。谁能说他这辈子当不上州长,说不定还会当上美国的参议员呢。”

“什么让你产生这种念头的?”蒙埃司太太问道。

“我听过他的一次竞选演说。满口蠢话,毫无独到之处,却头头是道,那批头面人物一定会认为他是个保险可靠的家伙,他的陈词滥调跟一般投票人的陈词滥调那么相似,我们都知道,你替一个人把他的思想归纳起来,再讲给他听,当然是对这个人的奉承啦。”

“我可觉得你是忌妒哈普古德先生。”露思插嘴说。

“绝对不是。”

马丁满脸的厌恶神色惹得蒙埃司太太开口攻击他了。

“你总不至于说哈普古德先生是个傻瓜吧?”她冷冰冰地质问道。

“跟一般的共和党人不相上下,”他反驳说,“跟一般的民主党人也差不多。他们不是诡计多端,就是愚蠢不堪,而真正诡计多端的人没有几个。在共和党中,精明的只是那些百万富翁及其自觉的仆从们。他们清楚自己的利益所在,也明白其中的道理。”

“我就是个共和党人,”蒙埃司先生口气轻松地说。“不知道你把我分在哪一类中。”

“哦,你属于不自觉的仆从。”

“仆从?”

“当然是这样啦。你的当事人既不是工人阶级,也不是罪犯,而是公司。你的收入不是靠打老婆的人也不是靠扒手。你的生计靠掌握着社会的人们,谁养活一个人,谁就是这个人的主子。所以,你是个仆从。你的兴趣在于如何让你服务的财团增加利益。”

蒙埃司先生的脸有点儿红了。

“我不得不说,先生,”他说道,“你的口吻有点像个流氓无产者。”

接着,马丁就说了那句话:“你憎恨社会主义者,而且还害怕他们,可这是为什么呢?你并不了解他们,也不了解他们的主张呀。”

“你的腔调听上去实在像是社会主义的。”蒙埃司先生回答道,露思忧心忡忡地来回望着他们俩,而蒙埃司太太却为丈夫终于公开了对马丁的厌恶情绪而感到心花怒放。

“只因为我把共和党人说成是笨蛋,并且还说他们那一套自由、平等、博爱不过是些吹破的肥皂泡,可不能证明我就是个社会主义者,”马丁微笑着说道。“只因为我对杰斐逊以及他在法国接受到不科学的思想提出质询也不能证明我是个社会主义者。相信我,蒙埃司先生,你比我更接近社会主义,而我却是社会主义的死敌。”

“你可真会开玩笑。”对方无话可说了。

“绝对不是玩笑。我说的完全是正经话。你信仰平等,可你却在为大公司服务,而那些大公司每天为之忙碌的目标就是消灭平等。你把我叫做社会主义者是因为我不否定平等,因为我肯定的原则正是你信仰的原则。共和党人是平等的敌人,他们中的大多数在与平等对着干的时候,嘴上却高喊着平等这个字眼。他们是在以平等的名义消灭平等。因此我才说他们是愚蠢的。至于我嘛,我是个个人主义者。我相信的原则是:速者赢,强者胜。这正是我从生物学中学会的道理,或者说,是我自以为学到的道理。我刚才说过,我是个个人主义者,而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是水火不相容的。”

“可你经常参加社会党人的集会。”蒙埃司先生为难道。

“那当然啦,暗探不是也常常呆在敌人的营地中吗?除此之外,你怎么能了解敌人呢?另外,我觉得呆在他们的集会上很有趣。他们是些出色的战士,不论对与错,他们是些读过书的人。他们中的任何人都比企业巨头更懂社会学和随便什么‘学’。不错,我参加过他们五六次集会,但是那也不能把我说成是社会主义者,就像不能因为我听过查利·哈普古德的演说就把我说成共和党人一样。”

“我说不上,”蒙埃司先生的声音变得有气无力,“可我还是认为你有那种倾向。”

“天哪,”马丁自忖道,“他听不懂我的话。连一个字也没听懂。他受的教育哪儿去啦?”

就这样,马丁在思想发展过程中与经济基础决定的道德观念正面交锋了,或者把它说成是阶级的道德观;不久,这种道德观念在他看来变成了一头狰狞怪兽。就他个人而言,他是个有理性的道德家,比那种堂皇的陈词滥调更让他受不了的是周围人们的道德观,它是经济地位、形而上学思想、脑子里的感情和行为上的模仿凑在一起的大杂烩。

他在自己的家庭里就遇到过这么一种大杂烩。他妹妹曼琳艾跟一个勤勉的德裔青年关系甚笃,这个青年是个机修工,对机械修理全面精通之后,自家开了个自行车修理店。接着,他弄到一种低档自行车的特约经销权,于是生意相当兴隆。不久前,曼琳艾来看望马丁,把自己订婚的消息告诉他,在那次拜访中,曼琳艾玩耍般地为他看手相算命。第二次,曼琳艾带着哈尔莫·冯·施米特一起来看他。马丁招待他们,用轻松优美的祝辞恭贺他们订婚,不料他妹夫那颗农民脑瓜里却产生了不良印象。马丁把自己为他妹妹上次来访所写的六节诗拿出来朗诵了一遍,结果给客人留下更糟的印象。那不过是一首社交诗,写得轻松巧妙,题目叫做《手相术士》。他朗诵完后,发现妹妹脸上没有一丝赞赏的表情,不禁大吃一惊。她的目光却不安地扫视着她的未婚夫,马丁也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那位大人物扭曲的面孔上布满了不赞成的阴云。这件事过后,他们早早便起身离去了,马丁很快就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当时他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女人,并且还是个工人阶级的女人,听到自己被写在诗里,怎么会不感到受宠若惊?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曼琳艾又来看他,这次是独自来的。她没有绕弯子,伤心地责怪他,不该那么干。

“这是怎么啦,曼琳艾,”他责备她道,“听你的口气,好像你的亲戚让你丢了面子似的,尤其是你的哥哥让你丢了脸。”

“我就是这个意思。”她脱口说道。

马丁看到她眼眶中噙着泪花,不禁感到迷惑。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她这感情可是真实的。

“曼琳艾,你那位哈尔莫怎么会为我把自己的妹妹写在诗里而吃醋呢?”

“他可不是吃醋,”她哽咽着说。“他说这是不体面的事,是下流的。”

马丁不由长长打了个口哨,心中感到诧异,接着他明白过来,找出《手相术士》底稿读了一遍。

“我实在看不出,”他终于开口说道,又把稿子递给她看。“你自己看看吧,你觉得什么地方下流——他是这么说的,对吧——指给我看。”

“他正是这么说的,他肯定懂得,”妹妹回答道,一边用手把稿子推开,脸上还带着厌恶的神色。“他说,你得把这稿子撕掉。他说,写出这种东西,大家都能读到,他可不愿跟这么个女人结婚。他说,这是丢人现眼,他绝对不能容忍。”

“听我说,曼琳艾,这纯粹是一派胡言。”马丁说到这里,突然改变了主意。

面对这个伤心的姑娘,他明白要想说服她和她丈夫完全是白费口舌,虽然这事荒诞不经,但是他决定顺从她的意思。

“好吧。”他说道,随手把那稿子撕成七八片,抛进纸篓里。

他想到这首诗的打字原稿已经投进一家纽约的杂志社,心里感到惬意。曼琳艾和她丈夫不会知道的,尽管这首风趣而无伤大雅的诗刊载出来,他本人、他们俩以及整个世界都不会蒙受任何损失。

曼琳艾打算伸手去拾纸篓里的碎片,又停顿了一下。

“可以吗?”她恳求道。

他点了点头,若有所思地注视着她把那些碎片拾起来装进衣袋,那是她成功执行了这次使命的证明。她让他想起了里奇·康诺利,他跟那个工人阶级姑娘见过两面,当然,她缺乏那位姑娘火一般的热情和活力。可她们俩不论衣着还是举止,都完全是相似的一对儿,他放任自己想像她们中的一个出现在蒙埃司太太的客厅里,于是脸上绽出了笑容。乐趣消失后,他感到更加孤独了。他这个妹妹和蒙埃司家的客厅正是他经过的两块里程碑。现在他把它们都抛在了身后。他用亲切的目光望着自己周围寥寥几本书籍。他现在只有这些伴侣啦。

“你说什么?”他被猛然拉回到现实中来,吓了一跳。

曼琳艾重复了一遍她的问题。

“我为什么不找活儿干?”他放声大笑起来,笑得挺勉强。“你那位哈尔莫跟你谈过我啦?”

她摇了摇头。

“别骗我。”他命令道,她这才点了点头,证实他责备得不错。

“好吧,你去跟你那个哈尔莫说,让他少管闲事;要是我写的诗里是有关他的姑娘,那算他的事,但是除此之外,他别想插手。明白了吗?”

“这么说,你也以为我当不成作家,是不是?”他继续说道。“你以为我不会成功?我堕落了,会给家庭丢脸?”

“我觉得你要是有个工作会好得多,”她的口气坚决,他看出她说的是真心话。“哈尔莫说……”

“让那个哈尔莫见鬼去!”他口气温和地叫道。“我想知道的是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此外,你去问问你那位哈尔莫,他是否允许你接受我送的一件结婚礼物。”

她走之后,他仔细考虑了这件事,想到他妹妹和妹妹的未婚夫、他自己阶级的所有成员和露思那个阶级的成员们,想着想着,不时发出几声苦笑,他们都按照一种狭隘渺小的准则去安排狭隘无聊的生活,他们是些聚居在一起的合群动物,根据彼此的意见来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由于受到那种幼稚的准则所束缚,他们都失去了保持自己个性的能力,不能去过真正的生活。他把他们召唤到自己的记忆中来,他们好像是一个幽灵的行列:帕勒坦·西杰勃特蒙与贝塔拉先生手挽手,哈尔莫·冯·施米特跟查利·哈普古德肩并肩;他把他们一个个、一双双作了鉴定,然后把他们打发走,他的鉴定是根据在书中读到的才智和道德标准所作的。他一再问道:

那些伟大的人到底在哪儿呀?可是他找不到答复。这帮应召而来的幻影一个个全都漫不经心、粗鄙不堪、愚不可及,在他们中间当然没有伟大的人。他对他们感到厌恶,就像希腊神话中的叟西也一定厌恶被她变成猪的那些人一样。当他把他们全都赶出自己的脑海,以为只剩下自己独自一人时,一个不速之客却闯进他的脑海来。马丁望着他,看见他戴的硬边帽、方边外套、双排纽扣和他神气的肩膀,分明是他以前的模样,那个年轻流氓。

“你跟那帮人还不是一个样吗,年轻人,”他讥讽道。“你的道德观和知识面跟他们没什么区别。你不会独立思考,不能独自行动。你的见解跟你的服装一样,都是现成的;你的举止也是根据大众的看法来决定的。你是你那帮人的头子,因为他们把你当作一个好汉来拥戴你。你打斗,你统治那帮人,并非因为你喜欢他们,你自己明白你其实讨厌他们的,你那么做的原因是大家怂恿你。你打败了胖脸,因为你不肯认输,不肯认输的原因一半因为你自己本来是头沉渊中的野兽,另一半由于你附合周围人们的看法:一个人伤害、摧残别人肉体时表现出凶狠残暴,才是真正大丈夫的气概。嘿,你这个小子,你竟然夺走人家的情人,原来并不是由于你喜欢那姑娘,而是你周围那批能影响你道德观念的人,都有狂烈公马和公海豹的本能。啊,那种年月已经过去了,你现在怎么看哪?”

那个幻影好像在回答他的问题,马上换了一个模样。硬边帽和方边外套不见了,换成一套稳重的服装;面孔上失去了粗野,眼眼里不见了凶光;生活中接触到的美和知识使面孔散发出光彩,变得温文儒雅了。这个幻影与现在的他十分相似,他观察着这幻影,留意到照亮他的那盏阅读用的油灯和他正埋头苦读的那本书,他一望而知是本《美学》。接着,他自己跟那个幻影合而为一,修剪了一下油灯的灯芯,读起了《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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