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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我急速查看手机的记录,是“器官掮客”打来的。他说为我找到了一个出价最高的买主。我说我的经济恐慌暂时得到缓解:教会一群好心人为我捐了八百六十元钱。掮客很不开心,说他为我费了那么多口舌,全部工作时间加起来少说也有四十个钟点;就算他一个钟点挣十块钱,我也该赔偿他四百块。我说我刚得到的八百六十元捐助已变成了房租、水电和煤气费用,我现在又是不名一文。他说美国废除奴隶制已有一百四十多年,你难道要我为你工作的四十个钟点算奴隶工作时?我说:“错了,美国废除奴隶制至今是一百三十八年。”他说:“好吧,算它一百三十八年。不过你打算什么时候付我这四百块钱?”我说我是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他静默一阵,说:“那行,就来个‘命一条’吧。”

我把这话告诉里昂,里昂说:“你完了,这位掮客最大优点是说话算数。倘若他真的来跟你要‘命一条’,你怎么办?”

我说中国人死都不怕,还怕“命一条”?

里昂把浓黑的目光定在我脸上。半晌他说:“你从哪儿弄来的大麻?”

我说:“我什么时候用了大麻?”

“算了。那小子卖给你什么价?”

我不吱声了。

他走过去关掉音响组合,又走回来,同我面对面坐着。“他卖给你什么价?”

“他请客,我抽了几次。”

“哦,味道好的话你再去找他买。他什么时候请你客的?”

“早了。圣诞节刚过的时候。当时我在跟他谈交易。”我看着里昂在茶几上飞快动弹的右手,在弹奏他脑子里一个乐句。静默而疯狂的弹奏突然停止,他抓起电话。电话刚拨通,他又改了主意。他说:“走,去一趟‘无出路咖啡馆’。”

我问:“干吗去?”

“那里人多,他不敢要你的‘命一条’。”

他说着抓起我的大衣,替我穿上。我的头发掖在了大衣下面,他的手指冷飕飕地划过我后脖颈,将我的头发轻轻撩出来。里昂的爱抚爱怜一向这样漫不经意,这样随便和细腻。他这动作在王阿花那里做过多少遍呢?那清凉细风一般的触碰。有时我觉得那些触碰不是来自一具肉体,而是来自那肉体的知觉。而接受那些触碰的,也不再是实存的我,也是无形的那部分我,是水银一般不可捉摸的我的感知。他的手牵住我的手走进“无出路咖啡馆”,我突然很想明白我们的肌肤和知觉接触的意义。

他看见了角落里坐着的四个人,其中一个是“器官掮客”。

里昂大而化之地跟四个人打招呼:“Hi!”

三个人都回了礼:“Hi!”

只有掮客却闷下头,呷了一口玛格丽特。他脸埋下去时眼并不闲着,盯着里昂和我握着的手。等他咽下那细长的一口玛格丽特,他脸上有了讥笑的阴影:他明白了我特别想明白的——我和里昂两只手相握的意义。

“MD里昂,要么四百块,要么命一条。想好了来告诉我。”掮客说。

“你好好看看,”里昂说,“这女人的命不是她自个儿的。懂没懂?”

“你是说,她是你的?”

“没错,是我的。”

“在你拿出四百块钱之前,她是我的。”掮客看看我,他的不怀好意一点儿也不想瞒谁。

“你要把她怎样?”

“别付那四百块,你很快就知道我要把她怎样。”

里昂又站在那里盯了他几秒钟,拉着我便走。我完全不知道该对里昂的所说所为怎样反应。

我们刚走出咖啡馆,掮客追上来。

里昂说:“不是没商量吗?”

“是没商量。除非你出四百块,或者两千毫升的血。”

里昂想了一会儿,说:“你什么时候要血?”

“下礼拜一,我一个客户要做手术,需要准备两千毫升的血。她信不过医院血库的血。换了我,我也信不过,这年头。”

“她什么血型。”

“O型。妈的,要是其他血型我用得着你吗?这老巫婆六十九岁,得了乳腺癌,已经晚期了,所以下周一必须手术。一下子我哪儿去给她找活血库?还要三十岁以下的活血库。我凑到现在才七百毫升。”

里昂说:“老巫婆嫌三十岁以上的血有胆固醇?”

掮客说:“你出个一千毫升应该没问题。”

我马上拉紧里昂说:“我可以想办法凑四百块给他!”

掮客不理我,直瞪着里昂。

我又说:“不就四百吗?!”

掮客对着我把一个惨白的巴掌摊开:“那就拿来——今晚就要。我拿了钱马上去订另外一个小子的血。”

“明天一早给你,行不行?”我问掮客,眼里轻度地有了媚态。

“明天是礼拜六,我不上班。”掮客说,“我礼拜天要上教堂。”他不吃我这不实惠的媚态。

里昂这时掏出烟盒,自己点了一根。掮客向一边躲了躲,他什么劣迹都有,除了抽烟。

里昂说:“一千毫升也不止四百啊。”

掮客说:“我可以找你钱。”

“里昂你别发疯——一千毫升的血出去,你不瘪了?!”我说。我转脸对掮客,一个兵痞笑容在我脸上泛起。这个笑我很少用。翰尼格教授吃我豆腐时,我用了一回,效果相当不错。我说:“你装什么蒜哪——你上教堂?就算你上教堂也不需要花一整天吧?礼拜天,我肯定凑齐四百块。”

他振振有词:“礼拜天是我的神圣日,我绝对不干这类勾当。要付四百块你现在就付。”

里昂说:“这样吧,我出五百毫升的血,你也不必找钱给我。”

“那我还得再去找个五百毫升。你知道的,人越多,血越杂,保险系数就越低。所以老巫婆才要我找熟人啊!不知底细的人的血,老巫婆宁可不要。”

“我负责去找一个熟人。”

“你那群熟人除了你没一个干净的,不是疱疹就是淋病。”

“你TMD反正要给他验血,淋病疱疹又不是查不出来。你不要就拉倒!”

“有些病在潜伏期验不出来!”

里昂的手把我一扯,说:“实话告诉你,是病我都得过。”他对我说:“我们走,让他好好想去。”

我们走了十多步,掮客才悟过来似的,喊道:“唉,还没谈完呢,你们上哪儿去……”

里昂回转身,说:“回去取枪去——万一咱们谈崩了双方都得有准备。”

他脊梁领路,倒退着迈步,一条胳膊不很认真地挡着我,似乎掮客真拿我当靶子似的。他这天没梳马尾辫,浓密的长发给风吹成一面黑旗。

我说:“里昂,你跟他说的那句话是认真的吗?”

“哪句话?”他问。

我想他明白我指的是哪句话。他眉毛轻微扭曲,他在不情愿进入某种处境时,眉毛就会出来这个形状。他不愿我把他推入一个处境,在其中他必须去对自己一些话负责,去为那些话点题。

“哪句话?”他追问。

这回是我在回避。我放弃地微微一笑,像他的音乐那样抽象地一笑。

“是我对他说的‘她的那条命是我的’——你是指这句话。”

我害怕起来。到目前为止,我和里昂之间,拉手不意味着别的,拉手就是拉手。他搂在我肩头的臂膀就是臂膀,一条细而长得不完全到火候的男人臂膀。不追究意味,知觉就没有归宿,无法类属。

他和我现在站在荒凉的地铁站。远近都是流浪者留下的尿的气味。这不悦人的气味似乎是唯一的证明:这是个属于活人的地方。

他把自己的破旧皮夹克打开,将我裹在两扇衣襟里。这个动作他做得极好,裹王阿花裹惯了。一个芝加哥的情人特定的动作。多风的、寒冷的、叵测的芝加哥。

他的脸和我的脸稍稍错着位。不然是说不过去的。他在皮夹克里面只穿了件棉布衬衫,这个没什么体温的人竟很耐寒。

“没有关系的,”他说,“你反正不是我的。”

我看着他。我们之间的那点错位正在消失。我的样子是不懂他在说什么。然而我不像我看上去那么天真,我当然懂他刚才的话。

“不对吗?”他又说。

这个晚上他很挑衅,我这样想。

我不能开口。对,或不对,于我们眼下的姿势、距离都是极大讽刺。

他说:“这样你不冷了吧?”

芝加哥的情人可以在抗寒的幌子下进行多少真实节目。包括背叛。我想我是不是在走向背叛,对安德烈的背叛。我回答里昂:“是的,好多了,不那么冷了。”我的语言尽量随便、实事求是。我绝不能看透“御寒”这个幌子。

他说:“今年冬天特别冷。芝加哥一般不这样冷。”

我说:“是吧?”

他身体那点单薄的温暖,渐渐渗入了我的大衣,我身体含混不清的弧度,也渗到了包裹我的这层粗糙毛料之外。他什么都知觉到了。他的知觉触到了我左一层右一层的包裹,触到了我肌肤的质感。这样,我感到那股深深的暖流在我身体底部波动起来。我和他都一动也不敢动,成了两只如临大敌的小兽,一动便会引得埋伏在近旁的庞然大物朝我们猛扑而来。他有股清苦的、类似药草的体嗅。

他说:“王阿花要去一趟西部?”

我说:“嗯。海青很想念她,又不舍得少挣一大笔钱。”

我浸泡在他药草一般苦香的体嗅中。

他说:“感觉上你跟她挺合得来。”

“不是感觉上,是事实上。”

“她和你什么都谈?”

“什么都谈。”

里昂略略闭了一会儿眼,像是在脑子里换一幅画面。我搬到王阿花那里去住,里昂只来过两次。头一次是帮我搬家。另一次是送一块地毯,从跳蚤市场买的。他告诉我们地毯是为保暖的,也为防滑。一年四季穿木屐的王阿花带了身孕,是不该走在光板子水泥地上的。王阿花当着我的面吻了里昂一下,表示领他的关爱之情。她的吻安静极了,多么短暂也让我感到它的深切。

里昂说:“她叫我去住。她说你一个人住那么空荡荡的大房子会害怕的。”

“我怎么会害怕?我什么时候也没怕过——中越边境打仗的时候,我背的一个伤员死在我背上,到了野战医院……”

“你跟我讲过这事。我知道你不会害怕的。”

我不说话了。里昂明白我真正害怕什么。因为他怕的是同一件事物。那件事物是我们不能正视的,就像我和他的脸必须稍稍错位。

这是间更小的房间。暖气无法流动,凝滞在这里,膨胀、发酵,渐渐地,这间牢笼般的小屋小得盛不下里面的气息。我开始闻到便衣福茨腋下的除臭霜气味,以及他的科隆。科隆的香味也在膨胀,被我吸进体内,又被我呼出来。同时也被理查自己吐纳。在我们的对话进行到半小时左右时,科隆素净的香气变得荤腥起来。在这越来越油荤的空气里,我觉得困乏难耐。

“这个人有过犯罪记录。”

“你说里昂?”

“是的。他十九岁差点儿用刀捅死一个人。”

“噢。”

“他还有过偷窃行为。”

我困得连眼皮都眨不动,困得连惊讶都惊讶不动了。里昂跟我讲过他的两次被捕,但他清秀单薄一个人,怎么杀得动人,倒让我有点意外。

“你不打听他为什么跟人动了刀?”

“为什么?”

“为一个女孩子。一个意大利女孩。”

“噢。”那就对了,这才是里昂干的事。

“他十四岁就跟这个女孩子私奔了一回,被女孩的家长追回来了。十九岁他险些杀的这个人,你猜会是谁?”

“是谁?”是那女孩的哥哥。里昂发现她的哥哥是他的情敌。这位哥哥把妹妹做性玩偶,一玩十多年。

“你好像兴趣不大。”

“是吗?”

“你不想知道他的劣迹。这证明什么?”

“证明什么?”

“证明你对他颇有好感。他偷窃的是什么你知道吗?”

“不知道。”是一辆卡车。里昂为了给王阿花运一棵他自己伐的圣诞树,想连夜用完卡车就悄悄还回去。那是他和王阿花共度的第一个圣诞。

“你们中国人对偷窃行为非常痛恨。一般贫穷国家的人都不能容忍偷窃。”

“可能。”我用鼻孔打了个长而深的哈欠。

“你跟那个里昂的同居,是哪天开始的?”

“我和谁同居?”

“里昂。他是叫里昂吧?”

“我和他同居?!”

我困得辩解不动。他用的是个欠恭敬的词,更贴切的解释应该是“奸宿”。对他用这样的词在我和里昂的关系上,我应该扇他一耳光。可是我实在太困了,肯定是扇不动的。当然我真扇了他,后果就大了。我想我是不是该用阿书跟他的事来回敬他。我断定阿书跟他至少有奸宿的交情。因为只要阿书讲到谁不再满口野话,她与他便是果真野起来了。但我真是困乏得厉害,人困乏到这种程度,对所有的事都懒得计较,都懒得去以正视听。若我不这么困,我会冷冷地请他把“奸宿”这样的词收回去。说不定我还会跟他做些解释,我和里昂究竟怎么了。

“你从那对神职人员夫妇家搬出来,原因是什么?”

“原因?没什么重要原因。”

“那么,次要原因呢?”

“次要原因就多了,一时半会儿说不好。”

“嫌房租贵?”

“是一方面的考虑。”你不就想要我承认,在牧师家我跟里昂“奸宿”起来不方便?

“你的前房东对你怎么样?”

“好极了。”我一直被二十四岁的牧师太太看成顺水漂来的孩子。长此下去,她非累死不可。我偌大个人,要把襁褓中的角色好好扮演下去,恐怕也够我累的。比我单纯、美好一百倍的牧师太太,整天想的、做的,就是呵护我这么个出生入死过的、一不留神就撒谎的人。这可太让我过意不去,太让我暗地里臊得没法活。牧师太太对于真实与谎言的理解是写实的,而我,是大写意。一天,她若发现撒谎在我这里不叫撒谎,叫“图方便”,或叫“曲线追求真实”,我在她眼前会立刻摇身一变,从“孩子”变成个怪物。“他们对我,可是好得不能再好。”

“据说那个教友捐助活动,挺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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