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卢中甫家吴中。尝未明而起,墙柱之下,有光熠然。就视之,似水而动。急以油纸扇挹之,其物在扇中滉漾正如水银,而光艳烂然;以火烛之,则了无一物。又魏国大主家亦尝见此物。李团练评尝与予言,与中甫所见无少异,不知何异也。予昔年在海州,曾夜煮盐鸭卵,其间一卵,烂然通明如玉,荧荧然屋中尽明。置之器中十余日,臭腐几尽,愈明不已。苏州钱僧孺家煮一鸭卵,亦如是。物有相似者,必自是一类。
“译文”
卢中甫家住在吴中。曾经在天不亮时起床,发现墙柱下面有光闪耀。靠近了看,发现光像水一样浮动。急忙用油纸扇将它舀起来,这团光便在扇子上荡漾,正和水银相似,而光亮灿烂;点上灯火细看,却什么东西也没有。另外魏国大主的家里也曾经见到这种东西。团练使李评曾和我谈起此事,与卢中甫所看见的没有什么差异。不知道是什么怪异的东西。我以前在海州时,曾经在夜里煮盐鸭蛋,其中有一个鸭蛋像玉石一样光亮透明,亮晶晶地,把整个屋子都照亮了。把它放在容器中十多天,几乎全部腐烂发臭了,却越来越亮。苏州钱僧孺家里煮的一个鸭蛋,也像这样。物品中彼此相似的,必定属于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