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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血果情深(1)

中州五大剑派百年来自少林寺不问世事后,执武林之牛耳,喧喧赫赫,不可一世,但是就此一战,完全毁在辛捷、吴凌风的手中,所谓沧海桑田,白云苍狗,世事变幻之快,令人感慨系之。

五华山上,寒风正冽。

七妙神君梅山民一手握着一个少年的手,几十年来的恩恩怨怨在他脑海中一晃而过,十五年前合力暗算他的仇人,现在已经死的死,逃的逃,他心中似乎不再有什么牵挂了。

两个少年的武功不只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简直可称中原百年来最杰出的人才,对七妙神君来说,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山岚蒸起,风云变色,梅山民纵声高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一夜大雪,长安城顿成银色世界。

清晨,雪停了,天色渐渐开朗,西大街上赶驴车儿的老王,叱喝拖出正在发抖的驴子,套上车儿,开门出去。

他抬头看看雪后高朗的蓝天,再瞧瞧地上盈尺的积雪,喃喃道:“昨儿夜里这场大雪,只怕是交春来最大的一回呢!”

一阵凛冽寒风吹过,他不由自主地打了一寒栗,拉起了棉大褂的领子,盖住两耳。

一路上不见一个行人,老王心道:“再过一会儿,等到大家都起身出门,这样滑的路,就是平日不雇车儿的人,也只有光顾我老王了。”

他赶到西大街中段,只见一家大门口,正有一个小厮在扫雪,老王眼快,立刻认出是平日做散工度日的小余,便喊道:“小余,难怪一个多月不见你啦,原来你竟跑到林大爷家去了,喂!你晚上怎的也不来推牌九了?”

那唤作小余的是个十四五岁的健壮少年,他穿的虽甚单薄破旧,但精神昂昂,不露丝毫寒意。

小余道:“王大哥,我再不赌了,现在我可忙得很,每晚兰姑都要教我认字读书。”

老王哈哈笑道:“倒瞧不出你小余,这大年纪了竟还读书认字,难道还想中状元不成?”

小余正色道:“我以前也只道咱们穷人,除了靠卖劳力混饭吃,那还能干什么,可是自从兰姑教我识字念书以来,这种想法可有了改变。兰姑说穷人也是人,为什么别人能做的事,咱们便不能做?你别笑我年纪太大,兰姑说宋朝有个姓苏的大学问家,从二十几岁才开始读书呢!”

老王摇手道:“我可不与你争辩,那兰姑我只知道她手艺巧妙,想不到竟还是个知书识礼的女学士!”

小余听他称赞自己心中最佩服的人,不由大喜道:“兰姑可懂得多了,你没吃过她烧的菜,那可真是好吃极了。”

老王点头叹道:“她和方婆婆原来就住在我家后面,她那手刺绣,我活到这么大,也还没有见过第二个人有这能耐,不要说她是瞎子,就是‘光子’,谁能赶得上她呢?唉!这么好的一个姑娘。小余,唉,你们老爷……”

“小余!小余!”一阵清脆叫唤声传了出来。

小余急放下扫帚,向老王点点头,就奔了进去。

屋中炉火熊熊,靠窗坐着一个清丽的姑娘。

她开口低声埋怨道:“这么冷,大清早只穿两件夹衣,着了凉怎么办?”

说着,从身后拿出一件棉衣,便逼着小余穿。

小余刚才在雪地里都不觉冷,此时屋中生火,额角已微出汗,但听那女子柔声埋怨,心中感到一阵温暖,立刻穿了上去。

小余道:“兰姑,老爷后天可要回来了吗?”

兰姑道:“趁他还没回来,我们待会儿到牢里去瞧瞧方婆婆。”

小余道:“方婆婆已经走了。”

兰姑大惊道:“她几时被放走的?”

小余道:“前几天,我遇到狱卒老李,他告诉我的。”

兰姑呆了半晌,叹气道:“唉!她一个人年纪那么大,能走到哪去呢?是我害了她。”

小余道:“那怎能怪你!那些捕头儿,就只会欺侮老弱穷人,哼,真正的飞贼大盗,他们可连影儿也碰不到。”

兰姑急道:“小余,你以后快别再说,被老爷听见了,可不是好玩的。”

小余道:“哼!我可不怕,大不了被他们抓去杀头。”

兰姑赌气:“好,你不听话,我是为你好呀!”

小余见她脸上微怒,心中大急,连声道:“兰姑,您别生气,我以后再也不说啦!”

兰姑嫣然一笑道:“这才是好孩子。”

下午,天色更见晴朗,雪后初霁,空气十分清新。

兰姑正在替小余缝一件外衫,忽然嗅到一股清香,便问小余道:“门旁兰花又开了。”

小余道:“不但兰花开了,梅花也开了,对了,我摘几枝来插花瓶。”

兰姑道:“好生生开在树上,不要去摘它,那香气好闻极啦,我要走近去嗅嗅。”

她轻步跨出门坎,走向大门墙边的梅树下,动作之伶俐,完全不像是一个双目失明的人。

她弯下腰,微嗅着初开的草兰,心中浮起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从小,她就爱花,尤其是兰花,因为这和她名字凑巧有关。

“在我眼睛未瞎之前,”她想,“每年初冬,当小茅屋四周草兰开放的时候,我总爱一个人站在花丛中,嗅着那令人忘俗的淡淡香气,每当我心神俱醉的时候,突然从后面伸出一双强而有力的手,遮住了我双眼,沉声要我猜是谁,那是大哥——我心中最崇拜、最敬爱的大哥,我不用猜也知道的。”

她自怜地微笑一下,接着想道:“后来,我眼睛瞎了,妈和大哥对我更是百依百顺,我想要什么,大哥从来没有使我失望过,我虽瞧不见他爱我、怜我的目光,可是我心里感觉到他是更加喜欢我了,在这世界上,只有妈,只有大哥是真正待我好的,不要说是我双目失明,就是我双手双脚都残废,他们依然不会嫌弃我,依然是爱我的。

“我天天数着日子,在夕阳下,凝望着那遥远的小道,虽然我知道大哥至少要半年才会回来,可是我却希望有奇迹发生。太阳下去了,天幕上闪起了几颗流星,妈缝着棉衣,时时抬头看着高朗的苍穹——她心也在惦念着大哥哩!挂念的日子显得很慢,可是在希望——光明的希望鼓励下,我和妈平静地过着。

“几场大雨,眼见河水愈来愈高涨,人们开始惶急不安,可是谁都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那天晚上……”她想到此处,脸上闪起了一阵惊悸之色,显然,在她脑海中,那夜的情景,是多么深刻惊惶。

“大水来势真如千军万马,待妈和我惊醒时,水已淹到齐胸,我和妈一人抱着一个木桶,随着汹涌波涛漂流,突然一个大浪打来,妈和我就分开了,我心中一急,便昏了过去,待我醒来,天色渐渐亮了,那真想不到,在昏晕过去时,我双手竟能紧抓着木桶没有松开,那是人类求生的本能发挥到了最高点吧!”

她自嘲地笑了笑,想道:“我手足都快冻僵,只听到滚滚****,水声似乎愈来愈大,妈妈呢?我亲爱的妈妈呢?一种不祥的感觉从我内心深处传了出来……我愈来愈不能支持,真想一松手让波浪卷去算了,可是有一种无比的勇气支持着我,我想就是要死,也要再见大哥一面呀!后来,我终于得救了!被巡视灾区的金大人救起来,这金大人为人可真是好,他那义女苏姑娘也极是和善,我寄住在金大人家中,到处打听妈妈的踪迹,然而,人海茫茫,就算幸运,妈不被大水冲去,我又到何处去寻她呢?我盘算着等水退后,就立刻返家,这样,当大哥回来时,也不会找我不着。

“想不到大哥竟会和苏姑娘相识,而且那么熟悉。大哥虽然不是那种见异思迁,负心的人,可是,我亲耳听到的,大哥那种爱恋横溢的情话,那难道不是真的吗?哼,他怎么可以对另一个女孩子说出那种话呢?”

她情绪变得很是激动,嫉妒的怒火慢慢地燃烧起来,可是,温柔有如江海一般深邃的她,一转瞬间,怒意便消,转念想道:“唉!如今我还尽想这些事干么?大哥,我相信心中还是会记得我的,苏姑娘虽是大家闺秀,但要占住大哥全部的心,只怕也没有这么容易。唉,大哥爱着她又惦念着我,他一定不快活的,我……我倒不如那日被水冲去……”她愈想愈是哀伤,忽然,一阵响亮的击锣声,打断了她无尽的哀思。

小余原来一直站在身旁,他见兰姑神色凄苦,一时也不知如何安慰她,心中正自纳闷,他童心未泯,一听锣声,如释重负,便奔出去看热闹。

阿兰正准备回房,突然一声清脆的叫声:“兰姑娘!兰姑娘!”

她眼虽看不见,但耳朵却是灵敏已极,但觉那声音甚是熟悉,但一时间又想不起到底是何人。

小余急忙进来喘息道:“咱们陕西新巡抚金大人的小姐,她在叫你哩!”

阿兰略一沉吟,恍然大悟,心想:“原来是苏……苏姑娘,那么他也一定来啦,我何必要见他们。”

便对小余说道:“你去对她说,我并不认识她,一定是她认错人了。”

小余心中好生为难,正在这时,苏蕙芷已经走到门口,接口笑道:“兰姑娘,你当真不认得我么?”

阿兰心中微窘,想到自己一生幸福,就是断送于此人之手,不觉气往上冲,讥讽道:“原来是苏大小姐,民女家中陈设简陋,是以不敢接待芳驾。”

她话一出口,心中已有些后悔,她简直就不敢相信自己竟能说出这种尖锐伤人的话。

苏蕙芷并不生气,柔声道:“兰姑娘,你还生我气?你知道你吴大哥现在在什么地方?”

一提到吴凌风,阿兰情不自禁地注意起来,她摇摇头道:“他难道不是和你在一起?”

苏蕙芷凄然道:“你吴大哥正在天涯海角地寻你呢!”

阿兰一听,顿时如焦雷轰顶,她强自支持,颤声问道:“你说的可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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