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701700000010

第10章 元朝立法与民族分治

元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特定的阶段。作为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起来的集权国家,元朝统治者接受汉儒建议,在法制建设上,远承唐宋,近采辽金,既沿用蒙古族相传已久习惯法,又根据统治需要制定了大量条格,在司法实践中获得很多断例。

元统治者在学习古老的中原法律时,没有照抄照搬,而是利用了许多北方游收民族的立法资源,体现了多民族法律文化融合的特点,它在我国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元朝统治期间,在立法上继承了汉族法律中的严厉之制,在法律实施上进行民族分治,从而在法律内容和司法制度中渗透着蒙古民族的传统文化精神。

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逐渐改变了一些统治方法,他在逐渐抛弃了蒙古习惯法和金律的同时,大量吸收了汉族的法律文化,注重学习汉族的统治经验,他一方面重用儒生,推崇儒道;另一方面“附会汉法”“参照唐宋之制”,这些做法对其后的帝王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元朝立法从元世祖时开始,先后颁行的主要法典有《至元新格》、《大元通制》、《经世大典》和《元典章》。

《至元新格》是元朝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元朝初年,一直没有制定本朝的法典,而是沿用了金朝的《泰和律义》作为断案的依据。

1271年,《泰和律义》被禁止使用,元朝政府开始制定本朝的新法典,《至元新格》就是这一时期编订的。

1291年,元世祖命中书右丞何荣祖以公规、治民、御盗、理财等事辑为一书,即为《至元新格》。此书编成后由忽必烈颁行全国。它的内容包括了公规、治民、御盗、理财等10个方面,是当时已经颁布的法律条文的总结。

《大元通制》是元英宗继承了其父元仁宗的以儒治国政策,加强中央集权和官僚体制,并于1323年下令编成并颁布的元朝正式法典。

《大元通制》是在前边一些法典的基础上编纂而成的,如元世祖时期编纂的《至元新格》和元仁宗时期的《风宪宏纲》都是《大元通制》的参考对象。

《大元通制》总共是2539条,分成了三纲一目。三纲是诏制、条格和断例,一目是别类。在纲目下边又分出了很多的细目,这和唐宋时期的内容基本相似,具体的内容也继承了唐宋法律的思想。

《大元通制》是一部具有法典特性的法律集成,是元朝法典定型化的标志。

其中的“断例”相当于唐宋律中的“律”,“条格”则相当于“令”、“格”、“式”,“诏制”相当于“编敕”。

《经世大典》又名《皇朝经世大典》。1330年由奎章阁学士院负责编纂,赵世延任总裁,虞集任副总裁,次年修成。全书880卷,目录12卷,附公牍一卷、纂修通议一卷。

《经世大典》的体例参考了唐、宋会要,而有所创新。各篇、目正文之前,均有序文说明其内容梗概,或变革之因,或设立宗旨,便于读者了解。

这种编纂方法亦较唐、宋会要为胜。其所依据,多为中朝及外路各官府文件,但将蒙古语直译体改为汉文文言,并删去了公文中的吏牍繁词。

《元典章》全称《大元圣政国朝典四章》,它是元朝的地方官署编订的,汇集了元世祖至元仁宗期间的政治、经济、军事、司法等各方面的圣旨和条文。

全书分诏令、圣政、朝纲、台纲、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10大类,共60卷,记事至延祐七年为止;又增附《新集至治条例》,分国典、朝纲以及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共8大类,不分卷,记事至至治二年止。各大类之下又有门、目,目下列举条格事例,共有81门、467目、2391条。

这种编排体例属于《唐六典》类型,而且很可能与当时的官衙架阁书档分类有关。

《元典章》是研究元朝历史不可缺少的重要文献之一,全部内容都由元朝的原始文牍资料组成。书中抄引的圣旨和中书省、御史台文件,保存了元朝最高统治集团议决政务的记录,从中可以看出元朝政府决定和处理政务的准则、方法和过程。

《元典章》文体独特,不仅使用一般书面语,词讼文字中又常用元朝口语。此外还有圣旨、令旨和省、台文件中使用的以口语硬译蒙古语的特殊文体,语法特征与汉语大不相同,有许多硬性翻译蒙古语的奇特词语。

有时在同一文牍中混用这些不同文体。书中元朝俗体字很多,从中能够看出当时社会上企图简化汉字的自发趋向。

元朝立法形式有一个弊端,就是随着岁增月积,颁降的格律越来越多,必然出现繁杂重出、罪同罚异的情况,这就使各级官吏得以任情挟私,高下其手。

对此,元朝统治者采取了两种措施:

一是将历年所颁降的某一方面的条例重加分拣、斟酌、厘定,形成新的法律文字,作为“通例”公布。例如公布的“赃罪条例十二章”、“强窃盗贼通例”等。

这类采取划一的法规形式而且较为系统的单行法的实施,证明元朝立法确实在逐渐地从因时立制、临事制宜向法典化过渡。

二是召集老臣,从整体上对国家的体制法程作某种程度的统一或协调。这方面最显著的成果就是《大元通制》和《至正条格》。

在犯罪分类上,特别强调“强奸幼女罪”的罪名并加重处罚。在量刑原则上,崇尚轻刑,尤其是对婚姻家庭方面的犯罪处罚较前代为轻。

烧埋银是元朝法律规定在对犯罪人处刑的同时,并科对被害人予以赔偿财产的制度。烧埋银主要适用于杀人或伤人致死犯罪。对于各种杀人罪,向罪犯家属征“烧埋银”白银五十两给苦主即受害人家属。烧埋银具有一定的损害赔偿性质,在民事方面,元朝废除限田制。契约关系上基本继承了宋代的规定。损害赔偿的内容在法律中有较多设定,这是元朝法律在此方面的发展。元朝的婚书、职业媒妁、赘婿、收继婚等实体制度,独具特色,对后世的社会风俗产生了不少影响。

民事方面的立法还有法定婚书和收继婚的规定。

法定婚书是书面婚约,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建立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元朝规定,婚姻成立以婚书为法定要件,婚书写明聘娶财产的数额,如是招赘,还须写明养老或出舍的年限。

主婚人、保亲人、媒人都要在婚书上签字画押,然后才能结婚。设定婚书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消除婚姻纠纷以至发生争讼的目的。

收继婚就是未婚男性收娶家族中的寡妇为妻的婚姻方式。这是蒙古族的旧风俗,元朝以法律承认了它的合法性。这种婚姻成立一般发生在亲兄弟之间,远方亲属一般不许收继。

在经济立法方面,元朝的经济立法有专卖法、海外贸易法、赋税制度等。此外,元朝还有经义取士制度。元朝的科举考试制度在命题方面,将《四书》、《五经》的程、朱理学注解为主。这种考试制度结束了以诗赋取士的历史,首创以程朱理学为程式的经义取士制度。考试每3年举行一次。

元朝的司法机构,中央有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地方上以行省、路、府、州、县分列五级。

元朝法律规定,各级地方政权机构处理一切公事,都必须有长官与正官集体与议,共同署押,称为“圆署”制度。只有路、府所署推官,由于是专门负责具体处理刑名事物,可以不参加其余事务会议通署。

凡有罪囚,先由推官鞫问,问明案情后,再由全体行政官员“通审圆署”。所在州、县发生的刑案,如超出当地官府决断权限,也由路、府推官负责审理。

元朝诉讼审判制度大部分延续宋代旧制,以“干名犯义”较具特色。元朝强化了前代关于诉讼当事人在身份上和资格上的限制,确立“干名犯义”的罪名。它是指除了反叛、谋逆、故意杀人外,凡子证其父、奴告其主、妻妾弟侄告发父兄叔伯等诉讼行为,都被认为是大伤风俗的“干名犯义”,一律禁止。这一规定为明、清所继承,“干名犯义”的告诉,对被告作自首处理,对原告予以处罚。

在法医学方面,在宋朝法医学取得的成就基础上,元朝的法医学又有了发展。其主要成就表现在3个方面:

一是《检尸法式》的颁布与实施,简化了繁琐的检尸文件。其检验点达70余处。方位、名称、顺序与南宋末年的法医学名著《洗冤录》所著相近。

《检尸法式》作为立案追勘的官定手续之一,而且其方式大略完备。这也是元朝裁判制度的特点之一。

二是《无冤录》的出版,《无冤录》是蜚声中外的元朝检验录,它是以元代的司法检验制度与技术方法的进一步完善为基础的,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成书后一直为后世所重。

三是《儒吏考试程式》的颁发,《儒吏考试程式》又称结案式,颁布于1297年。全文共分24个字,每个字代表一部分,计118条。与法医学有关的尸、伤、病、物等共计53条。

《儒吏考试程式》是政府规定上报民刑案件结论的通式,并用它来招考儒吏,以达到文案的统一。

《儒吏考试程式》中的“尸”相当于尸体检查,“伤、病”两部分相当于活体检查,“物”相当于物证检查。这样,《儒吏考试程式》在世界上第一个提出了现代法医学的三大组成部分,即尸体、活体及物证,这是对世界法医学的又一重大贡献。

同类推荐
  • 血染尘埃:第二次世界大战著名陆战

    血染尘埃:第二次世界大战著名陆战

    本书内容包括大上海保卫战、平型关伏击战、徐州会战、德军闪击波兰、敦刻尔克战役、季赫温防御战役、斯摩棱斯克战役、波罗的海战役、布达佩斯战役。
  • 西山月

    西山月

    在一份历史中没有记载的国度,赵毅开始了自己的又一次生命。他有着简单的理想——富足安定的生活。这样的生活,自然包括有饭吃,有钱赚,有美女——正在他认为要过上了这种生活的时候,却意外陷入一场争斗之中,有嫉恨,也有诱惑,生命遭受威胁,于此同时,大周国四境内外,强敌环伺,纷争不断,这是赵毅赖以生存的国度。他最终,只得踏上一段征程——一片西山月,也可照亮一片土地。只要你热爱它。
  • 盐道枭雄

    盐道枭雄

    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清廷积疾难返,官吏腐败,衰弱日显,民不聊生,以通州知府陈之道为首的一批正直志士,不畏权贵,与贪官污吏、恶霸进行坚决、巧妙地作斗争,拯救灾民于水火,最终打败对手,情节跌宕起伏。反映了在封建社会,生活在底层的人民奋勇抗击的悲壮故事。
  • 汉魂志

    汉魂志

    忠肝义胆铸豪侠,铁血柔情造英杰。东西两汉四百载,黄昏尽是英雄决。文笔也许不好,所以请宽容的对待我;打字速度不快,所以请包容的对待我;小心脏的不好,所以请多多的支持我;脑袋也许还好,所以请努力的支持我。
  • 重生之美丽新世界

    重生之美丽新世界

    一次意外的车祸,导致了活得并不快乐的唐骏丧失了生命,而在他的灵魂即将升上天堂的时候,却意外地遇到了第一次执行任务的无常黑豆豆和白晶晶.在这两个新一代黑白无偿的帮助下,唐骏不但在冥界有了一番机遇,也重新获得了生命,只是在返回现代社会的时候,由于白晶晶的食物,却将它误送到了另外一个时空,在这个时空里面,唐骏有了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热门推荐
  • EXO两界之女

    EXO两界之女

    因为爱,所以不忍心伤害。……她是坠天使与天使的女儿,她是象征着毁灭与美好的两界之女。天使长老们都说,她不能留,必须杀掉她,如果等到她苏醒,世界必将会发生一场巨大的灾难,到时候,遍布血尸再想要制止就晚了。血族之王得知此事,为了血族的延续,为了血族的利益,就派人出血界去找两界之女并杀掉她。他们找到了两界之女,但却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因为两界之女竟是他们身边最亲,最爱的昔若心。他们对她产生了名为爱的这种奇异的情感,所以他们不忍心伤害她,更不舍得杀了她。于是他们迫不得已只能躲着她或冷漠她。她和他们都互相爱着对方,但身份却不允许她和他们在一起。
  • 纨绔仙妻:萌夫,来宠!

    纨绔仙妻:萌夫,来宠!

    初见,他,冰冷面瘫大boss型,她耍的一手厚脸皮果断抱大腿,可是——“萌萌,人家病了,你看人家脸通红,嘴发紫,你摸摸,心跳个不停。”“我是炼器师。”“萌萌,人家炼器要钱,你炼器要命,你还是做回老本行吧……”“……”进宗门,知身世,踹渣爹,毒渣妹,救小弟,还顺便收了个老徒弟!她活的不亦乐乎!可惜,身旁有了这么一个货,她的美男大业……“萌萌,人家就是美男,不会有比人家更美得了……”
  • 精元之战战神联盟穿越地球

    精元之战战神联盟穿越地球

    在战神联盟与暗黑战神联盟的决斗中,一不小心打开了神域的裂缝,八颗神域精元掉落到了100前地球,为了找回散落的精元,战神联盟在万灵之皇的帮助下成功穿越到了100年前的地球,而暗黑战神联盟趁机也来到了100年前的地球,战神联盟和暗黑战神联盟在那里分别结识了洞江小学的五位六年级学生,他们之间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战神联盟能不能够找回散落的精元?胜利花落谁家?敬请期待。【我是第一次写文,如果写不好请见谅……还有,这部小说略带喜感】
  • 初夏,冰临红尘忆

    初夏,冰临红尘忆

    初识时的你如初夏般暖暖的让人安心,多年以后的你却如同初冬般让人寒心,如果是这样,我愿化为一粒尘埃陪你度过每个四季,初冬过后的你不用再寻找,寻找那个傻的天真的女孩,她的心早已麻木带着苦涩的回忆随风游行
  • The Bab Ballads

    The Bab Ballads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相遇在对的季节

    相遇在对的季节

    有时候老天爷总是毫无理由地把我们连在一起,这就形成了无数次的相遇,有的人被连起来是快乐,有的人是悲伤,但更多的,还是纠结,可是谁不希望自己会在对的季节遇到对的人呢?
  • 萧红作品集(三)

    萧红作品集(三)

    全屋子都是黄澄澄的。一夜之中那孩子醒了好几次,每天都是这样。他一睁开眼睛,屋子总是黄澄澄的,而爷爷就坐在那黄澄澄的灯光里。爷爷手里拿着一张破布,用那东西在裹着什么,裹得起劲的时候,连胳臂都颤抖着,并且胡子也哆嗦起来。有的时候他手里拿一块放着白光的,有的时候是一块放黄光的,也有小酒壶,也有小铜盆。有一次爷爷摩擦着一个长得可怕的大烟袋。
  • 福妻驾到

    福妻驾到

    现代饭店彪悍老板娘魂穿古代。不分是非的极品婆婆?三年未归生死不明的丈夫?心狠手辣的阴毒亲戚?贪婪而好色的地主老财?吃上顿没下顿的贫困宭境?不怕不怕,神仙相助,一技在手,天下我有!且看现代张悦娘,如何身带福气玩转古代,开面馆、收小弟、左纳财富,右傍美男,共绘幸福生活大好蓝图!!!!快本新书《天媒地聘》已经上架开始销售,只要3.99元即可将整本书抱回家,你还等什么哪,赶紧点击下面的直通车,享受乐乐精心为您准备的美食盛宴吧!)
  • 影眸

    影眸

    你还未明白,我是你的影子,我的生命随着你的梦想一起被埋葬.我只希望,你可以释放你自己不为别人,为你的影子为你的人生,抛开羁绊才能成为自己。我一只直在,只是你无法明白我的存在.
  • 腹黑老公别太坏

    腹黑老公别太坏

    “先生,你内裤什么颜色,能让我看一下吗?”真心话大冒险失败后,楚瓷随手抓了个男人接受惩罚,不料对方却是自己婚后半年不见踪迹的丈夫。这下傅先生很不淡定,出差刚回来老婆就要给自己带绿帽?为了避免自己头顶一片草原,傅大总裁开启了疯狂的宠妻模式,化身为狼,夜夜将她扑倒扑倒再扑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