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等原则
在人际交往中,平等待人是建立良好的人际交往的前提。交往要平等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应该平等相待,做到一视同仁。
2.信用原则
所谓信用,就是指在人与人交往中,要说真话而不是说假话,要遵守诺言、实现诺言。信用是忠诚的外在表现,讲信用是相对他人而言的,没有交往便无所谓信用问题,单独的个人不存在信用问题。但是,人是离不开交往的,而交往离不开信用。
3.兼容原则
兼容原则是指人们在交往过程中出现矛盾,遇到冲突时要有耐心,能够宽容他人,做到包容,包括容忍对方的个性和缺点。兼容不仅表现在对非原则的问题上不斤斤计较,而且表现在别人明显亏待自己的时候也要能做到“以德报怨”;兼容不仅表现在容忍别人的短处,也是容忍别人的长处。
4.互利原则
互利原则要求人们在交往中,交往双方都得到好处和利益,心理上获得满足。
互利包括三个方面:
①物质互利;
②精神互利;
③物质一精神兼利。
5.尊重原则
尊重是由“人人平等”的社会伦理规范所规定的人际交往原则:
尊重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自尊。
自尊就是在各种场合都要自重、自爱,不做有损人格尊严的事。
在尊重中,难能可贵的是自我尊重——自尊。也就是自我对胜任、自信、成就、独立自主、个人力量、职称等的需求满足。为了实现自尊,那就需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修养,在内在素质与外在形象上均需要体现出来。
二是尊重他人。
尊重他人,就是对他人的能力与成就的肯定与赞赏,就是重视他人的人格和价值,承认他人在人际交往中的平等地位。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曾把人的需要划分成几个层次,当人们的生理需要满足之后,高层次的精神需要则会显得很重要,尊重则是较高层次的精神需要。
作为单位或企业的领导;能不能、会不会尊重员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不尊重员工,员工就可能做不到爱岗敬业,轻则会拿事业做宣泄对象,重则造成事业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