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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诞生在“总统之乡”的国父

先例是危险的东西,因此,政府之缰绳得由一只坚定的手执掌,而对宪法的每一次违背都必须遭到谴责,如果宪法存在什么缺陷,那就加以修正,但不能加以践踏!

——华盛顿

华盛顿的家族是英国古代一个著名家族的后裔。这个家族的家谱可以上溯到诺曼底人征服英国以后的那个世纪。

1656年,华盛顿的曾祖父约翰·华盛顿和其兄弟驾船远渡大西洋,一路历经艰辛来到美洲。原打算装上一船烟草再回到英国,但兄弟俩刚驶上归途,他们驾驶的双桅船就沉没了。出于无奈,兄弟俩只好暂时留在了美洲。

美洲原为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1492年哥伦布航行到美洲以后,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法国、英国的殖民者相继侵入,用极野蛮的方式虐杀和赶走了印第安人,夺取了整个辽阔而又富饶的美洲。

当欧洲殖民者侵入时,居住在美洲的印第安人约有100万之众。他们绝大多数还处在母权制的氏族社会阶段。他们主要以渔猎为生,但也从事农业,种植玉米、马铃薯、烟草等作物。17世纪初,英国开始向北美洲殖民。当时英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已经相当发达,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要求进行海外掠夺。1606年,英国的一些大商人和大地主组织了“伦敦公司”和“普利茅斯公司”,他们从英王那里得到“特许状”,取得在北美洲建立殖民地的特权。1607年,“伦敦公司”派出的一支殖民队在北美洲东海岸建立了第一座城市——詹姆士敦,后来由此发展为弗吉尼亚殖民地。

从1607年到1732年这120多年间,英国殖民者在北美洲东岸先后建立了13个殖民地。

最初,这13个殖民地在英国的统治下各自为政,互相间并没有什么政治联系。而且,它们与宗主国之间的关系也不尽相同。在独立战争前夕,这13个殖民地中有8个是英国直辖殖民地(弗吉尼亚、马萨诸塞、纽约、新泽西、新罕布什尔、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乔治亚),总督由英国任命,他们多数是英国的贵族或军事头目。有3个是业主殖民地(马里兰、宾夕法尼亚、特拉华),总督由各殖民地的业主指派,但必须经英王批准;所谓“业主”,就是一些有钱有势的大贵族或英王的宠臣,他们要求英王把北美洲大片的土地“封赐”给他们,作为他们的“领地”,由他们招募移民去垦殖。有两个是自治殖民地(康涅狄格、罗得艾兰),总督由各殖民地的有产者选举产生,也要经过英王批准。这些总督把持军事、政治、财政大权,代表英国统治集团直接统治殖民地人民。

在北美13个殖民地建立的过程中,有大批欧洲移民涌来。移民中人数最多的是英格兰人,其中有不少清教徒,但也有不少苏格兰人、爱尔兰人、荷兰人、法国人、德意志人、瑞典人、瑞士人和犹太人。北美成了他们的新家园。

1657年,约翰·华盛顿兄弟俩来到了弗吉尼亚。弗吉尼亚在美国的东部,是美国50个州中的一个州。这里风景优美,树木葱茏,最普通的树是橡树和胡桃树。大多数橡树“又高又直”,还有榆树和白蜡树。除了物产丰富外,弗吉尼亚还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沿岸一带有千里沃土和可用来航行的港湾。这里宽广而适合航行的河道、宜人的气候、肥沃的土地对勤劳的人们在此开垦、栖居最适合不过了。

不仅如此,弗吉尼亚还是“最英国化”的一个英属殖民地。这里和英国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在这里英国的农村乡绅由种植园主来扮演,英国的农民则由黑奴替代。弗吉尼亚的种植园主也像英国的乡绅一样,乘坐着四轮马车,使用印有伦敦宗谱纹章院提供的徽号的旧银器;他们像英国治安官一样坐在法官席上执法处事,还成立地方安立甘教会的教区委员会;他们不仅阅读绅士们的书籍,还乐于社交和高谈阔论,就连娱乐方式也与英国相似。诸如:在英国乡村,保持一个鹿苑供狩猎玩赏是上层绅士的标志,因此猎鹿成了贵族的特权;而在弗吉尼亚,尽管林中的鹿群没有被局限为贵族的财产,但弗吉尼亚贵族却创造出猎狐、赛马等寻欢作乐的新花样。难怪当时人们戏称:弗吉尼亚比英国还英国。

为什么会这样呢?主要原因是:同北美其他殖民地相比,来到弗吉尼亚定居的人并不是“企图逃离英国的罪恶”,而是希望“完成英国人的功绩”;他们不是来追求英国人没有的理想,而是寻求实现英国人理想的机会。例如一个中等阶级英国人,在本国也许难以腾达,而在弗吉尼亚却很容易成为英国式的乡绅。在17世纪晚期,英国富裕商人的理想是成为乡绅,新兴的有产者梦寐以求的是从商店的柜台、繁华的市场退居到广阔田野上的庄园采邑,变成绅士。如达此目的,则他们迟早可能成为议员、骑士,跻身政界,甚至成为上院的成员;弗吉尼亚为他们提供了实现理想的场所。

不仅如此,美国的弗吉尼亚比英国社会具有更大的活力。如果说当时英国的一部分贵族开始资产阶级化,开始同商品经济打交道从而给僵化的英国封建社会带来某些生气的话,那么这种变化在弗吉尼亚显得更剧烈、更普遍。在弗吉尼亚虽然也存在着英国人的一些旧传统,但那里毕竟是新的世界、新的天地,没有根深蒂固的旧传统。所以一个贵族家庭在弗吉尼亚能比较容易地用钱“制造出来”。在弗吉尼亚这块新大陆上,社会地位的可变性和可买性使英格兰的那种世袭贵族的神秘感趋于瓦解,人们更多地重视眼前的金钱财产而不是古老的高贵血统;人们孜孜以求的是土地、黑人奴隶和烟草,而不是公爵、伯爵等封号和恩赐。于是,讲求实际、精明强干、追逐土地、富于冒险、善于经营、爱好享受成了弗吉尼亚种植园主的性格特征。

约翰·华盛顿很喜欢弗吉尼亚的这种近似于英国的生活方式和美丽的自然景色,尤其是希望能在这片新的土地上,通过自己的一番奋斗而成为一个新的富有的种植园主。基于这样的一个心理,约翰·华盛顿就在这里住了下来。

住下来以后,约翰有幸结识了当时弗吉尼亚的富家纳撒尼尔·波普一家。在同波普一家的交往中,约翰渐渐地被波普先生的女儿安妮小姐迷住了。后来,约翰就同安妮·波普小姐喜结伉俪,波普先生慷慨地给了心爱的女儿700英亩土地,并借给女婿80英镑,以便于他们安家。这样,约翰就在波托马克河和腊帕赫纳克河之间的威斯特摩兰县购置了土地,在离威廉斯堡不远的布里奇斯溪畔建屋定居。

约翰·华盛顿在这片充满希望和幻想的土地上终于组成了家庭,于是,他开始了为实现理想而奋斗的历程。

约翰婚后以务农为主,他不仅经营着夫人带过来的土地,而且永不满足,同一些开拓者一样,他起早贪黑,不辞辛苦地开垦着无主的荒地……

在夫妻的共同努力下,到了1668年他已变成一个拥有5000英亩土地的种植园主了。可以说,到北美来“进取”的理想部分实现了。

随着约翰种植园事业的发展,他的社会地位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由于其家族所具有的军人素质,加之约翰热心于公共事业,所以在当时他曾被英国的弗吉尼亚殖民当局授予上校军衔。像所有的西方殖民者一样,约翰还以上校的身份投身于平息印第安人“侵扰”的活动。为了表彰他“为公众服务的功绩”和他“私人的美德”,他所在的教区被命名为华盛顿教区,并且一直沿袭至今。

布里奇斯溪庄园在这个家族中一代一代传下去。1694年,华盛顿的父亲奥古斯丁就出生在这个庄园。他长得很高大,皮肤白皙,人们昵称他“格斯”。他不仅继承了祖辈的种植园产业,而且还意外地在自己的土地上发现了铁矿。这样,他就幸运地又和矿业经营联系在一起了。

1729年,约翰的夫人病逝了,留下了劳伦斯、小奥古斯丁和简·华盛顿3个孩子。两年以后,奥古斯丁第二次结婚,新娘是当地一名叫鲍尔少校的女儿玛丽,她就是乔治·华盛顿的母亲。

玛丽3岁丧父,不久母亲改嫁,12岁时,唯一的亲人母亲又离他永远地去了。留给她的是400英亩土地,15头牛和3名黑奴。根据她母亲的遗嘱,由律师乔治·埃斯克里奇监护长大。

玛丽从小没受多少教育,又丧失父母的抚爱和家庭的温暖,因此,虽然她经常骑着配有丝绒马鞍的马匹款款而行,穿着精美的传统服装,仪态娴静文雅,但非常坚定执著。这或许就是玛丽在华盛顿父亲去世后为何能坦然地面对生活的原因吧。

奥古斯丁和玛丽婚后生下的第一个孩子就是乔治·华盛顿。那是1732年2月22日早晨10点钟左右,小生命在布里奇斯溪庄园的老屋里来到了人间。

华盛顿的出生地风景秀丽,环境幽雅。从老屋子里可以看到波托马克河沿岸许多英里以内的景色,还可以看到对面马克兰河岸。这座老屋是和庄园一起买下的,它是弗吉尼亚原始的农舍之一。屋顶坡度很大,低矮的屋檐突出在外面。房子分为两层,第一层有4个房间,其他的房间都在阁楼上。老屋两端各有一个大烟筒。现在这座房子已经荡然无存了。

乔治·华盛顿诞生之地——弗吉尼亚,是北美洲最早、最大的英国殖民地,是一片美丽而奇特的土地。美国立国之初,这里曾先后产生了4位总统: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和詹姆斯·门罗。有的美国历史学家称这些总统的统治时期为“弗吉尼亚王朝”,甚至有人因此把弗吉尼亚称之为“总统之乡”、“总统之母”。弗吉尼亚似乎充满看某种令人深思的神秘之感。

18世纪中期,弗吉尼亚进入了全盛时期,“弗吉尼亚王朝”的领袖们几乎都在这时来到世上,乔治·华盛顿是他们中的“第一人”。

在华盛顿出生后不久,他的父亲因煤业之故举家搬到弗雷德里克斯堡对面的斯塔福德县的一座庄园去。这座庄园的住屋和布里奇斯溪庄园的老屋风格相似,坐落在一块高地上。屋前是奔腾着的腊帕赫诺克河,涨潮时海船在河上穿梭往来,一片繁忙景象。华盛顿小时在这里钓鱼、划船、游泳,又可在河畔那绿茸茸的草地上嬉耍。河东岸是一片宽阔的森林,这是他进行军事游戏的天然“战场”。周围还有公用的烟草仓,尚未建成的教堂,一个码头和几个采石坑。要是有兴趣,华盛顿还可游泳到对岸领略一下弗雷德里克斯堡的小镇风貌。

随着岁月的流逝,华盛顿有了三个弟弟和两个妹妹。但同他关系最亲密、对他影响最大的却是异母同父长兄劳伦斯。

在华盛顿年龄尚小、还很容易接受外界影响的时候,他的家中就有不少人相继去世。在他还不到3岁的时候,他就亲眼目睹了他的异母姐姐简死去了。在他8岁半的时候,他又目睹了他的妹妹只活了1岁零4个月就夭折了。在他11岁的时候,他心目中高大强壮和漂亮和善的父亲又离他而去了。因此,华盛顿早年就熟知需要用冷静理智的态度来对待死亡。这对于华盛顿在成年以后,率领军队出生入死,坚定不渝地致力于实现自己的信念,可谓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父亲去世以后,华盛顿和他的同母兄弟姊妹都由他的母亲监护。他们应得的财产的收入都由他们的母亲代管,直到他们各自成年时为止。母亲玛丽没有辜负这一委托。她深明事理,办事十分认真,而又能当机立断,治家甚严。由于丈夫的过早去世,使她更加要求儿女们尊敬她。华盛顿是她的长子,所以,她对他的要求也最严格,有时近于苛刻。尽管家里生活条件没有因为华盛顿父亲的去世而有所改变,但是她从来不给华盛顿以不应有的特殊待遇。华盛顿孩提时代的朋友曾回忆其母亲说:“我怕她胜过怕自己父母亲10倍!”

华盛顿从少年时起就绝对地尊敬她,后来习以为常,直到她去世时为止。华盛顿的急躁脾气和威严的气派就是她留给他的,不过她早年的教训和榜样也使他懂得,他必须控制自己的脾气,平等待人,处事公道。

如果华盛顿在少年时代同他母亲的关系是僵持和冷漠的,那么他兄弟之间,特别是同异母同父长兄劳伦斯之间却充满手足情谊。这种情谊填补了华盛顿心理上缺乏母爱的空虚,对华盛顿的性格形成颇为重要。

至于华盛顿的家庭,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殖民地农村的简朴生活和欧洲的优雅生活融合在一起的家庭。一方面,由于他的家庭根植于北美13个殖民地的土壤上,这就难免不带着一些当地人的豪爽及勇于开拓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另一方面,又由于他的家庭源于欧洲移民,则使得他的家庭又继承了欧洲各国的一些礼仪。

在华盛顿的少年时期,他曾着手编写了一本名叫《待人接物行为准则》的书。这书规则极其周密详尽。它涉及个人行为准则和一些非常琐细的小事,准则包括这样一些内容:在朋友交往中,做每一个动作都要对面前的伙伴表现尊重;在别人面前不要用嗡嗡的鼻音唱歌,也不要用脚打拍子;不要探听别人的事;看到别人私下谈话,应当回避;不要在饭桌上用桌布擦牙;不要幸灾乐祸,即使对你的仇敌也不应如此;不要在背后说别人的不是,因为这是不公道的;等等。这些准则虽然订得刻板,但是却表现了华盛顿严于修身的决心,也显示了少年华盛顿的道德观念。

华盛顿不仅注重于修身养性,而且在少年时就十分诚实。有一个在美国流传十分广泛的“樱桃树”的传说就很能说明问题。

传说华盛顿父亲的种植场里有一个很大的果园,里面种着许多苹果树、樱桃树……要是在收获樱桃的季节里,走进果园就会看到一番特别的景色:一簇簇红色的樱桃垂挂在绿叶丛中。对于这些樱桃树,华盛顿的父亲十分喜爱。

庄园中的大果园也是小华盛顿经常出没的玩耍之地。一天,小华盛顿在家里发现了一柄父亲新买来的斧子。为了试试斧斧子那锋利的刃口,他来到了园里。

他想:要是能在树干上试一试斧子的利害岂不很有趣?于是,他就找了一棵樱桃树,抡起斧子往树干上猛砍了几下,只听“咔嚓”一声,樱桃树终于折了下去。小华盛顿看着倒下的樱桃树,心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

第二天早晨,华盛顿一家人正在吃着早饭,父亲奥古斯丁怒气冲冲地走进了房间问:“谁把我的樱桃树砍了?”

屋里一片寂静,没有人答话。过了一会,有人问了一句:“砍了哪一棵?”“嘿,偏偏砍了我刚买来的一棵!”奥古斯丁顿了一会,说:“这是一棵英国种的樱桃树,我花了好多钱才买来的呢!”

听了父亲的这几句话,华盛顿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是他闯下了大祸。他万万没想到,昨天所砍的那棵树竟是父亲最近买来的良种。

忽然,父亲把脸转向了华盛顿,问:“乔治,你知道是谁把我果园里那棵美丽的小樱桃树砍倒了吗?”

华盛顿犹豫了片刻,突然抬起头,注视着父亲,态度诚恳地说:“爸爸,我不能说谎!我不能说谎!是我用斧子砍倒了樱桃树。”

他坦率地承认了自己的过失。父亲激动地表示,小华盛顿的诚实远远超过了樱桃树的价值。

这个传说流传甚广,影响很大。“我不能说谎”成了小华盛顿为人诚实的最好写照。

父亲去世后,虽然家境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并且华盛顿的年龄还很小,但是,他却竭力模仿他父亲在土地事务上喜欢寻根问底的作风。特别是在体育锻炼方面,他更是有着严格的律己精神。他经常参加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如跑步、跳高、拳击、掷铁圈和投棒等等。他的体格在襁褓时代就强壮有力。现在在比灵活、比体力的竞赛中,他又胜过了他的大多数同学。加上他生来就正直诚实,从早年起办事就十分公道,因此很快就受到同学们的拥戴。常常被同学们推举出来,充当学校法规的制订者。这样,在少年时代华盛顿已表现出了他的组织和领导才能。

华盛顿的少年时代,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的经济发展很快,各殖民地之间的经济来往日益频繁:新英格兰一带的殖民地把工业品运销到南方,南方的几个殖民地则以一部分粮食和原料供应北方。随着水上运输的发展和公路交通的开辟,初步形成了统一的民族市场。同时,城市人口也在日益增加:当时北美最大的城市宾夕法尼亚的首府费城,已拥有居民约3万人;纽约城已拥有居民约2万人;马萨诸塞的首府波士顿则拥有居民2.2万人。这些城市逐渐成为13个殖民地的政治和经济中心。到18世纪中叶,英属北美殖民地的人口总数已接近300万人。

各殖民地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了共同文化生活的发展。大学教育兴办起来了,哈佛大学(1636年)、耶鲁大学(1701年)、普林斯顿大学(1746年)、宾夕法尼亚大学(1751年)和哥伦比亚大学(1754年)先后创立,各大学的毕业生遍及北美殖民地。许多殖民地都建有图书馆,每个殖民地都发行了自己的报纸和杂志。由于邮政事业的迅速发展,这些报纸和杂志已经越出殖民地的边界流传各地,促进了殖民地之间的文化交流。占北美13个殖民地2/3人口的英国移民使用的英语,在经济、文化交往中逐渐成为各殖民地的共同语言。但它已经不是纯粹的英格兰语或苏格兰语,不仅声调和重音有些变化,而且从印第安人、黑人,特别是以欧洲大陆各国移民那里吸取了许多新词汇,形成了美国式的英语。

总之,来自世界各地,其中主要是来自欧洲和非洲各国、各地区的移民,几代生息于北美大陆,逐渐初步形成了新的美利坚民族。北美大地上,一场风暴就要来临了。乔治·华盛顿在这场即将降临的风暴面前,又是如何渡过他的童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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