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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酒别

我爸刚开始出外喝酒的那些日子,恰是携我游历的时光。在故乡的小城里,他享有着翻译家的美名。他浓密的黑发向后背梳,豪爽侠气,俨然美丈夫。他把一些后来被称为“大毒草”的流行小册子译成蒙古文出版,如《松树的风格》。有了钱,就找人喝酒。喝酒时,他牵领着我归去来兮。当时我五六岁。

我爸的酒友都是军方战友。如昭乌达军分区的那森太、官根扎布等人,他们均为骑兵二师的革命刀客。

对我来说,有趣的记忆是一次酒后相送的一幕。当时我爸用洋铁皮水桶盛了满满一桶生啤酒,远足十里之外的东大营(骑兵团驻地,番号四九四八)找我妈的一位表弟喝酒。我爸体格好,大骨架子,拎着一桶啤酒抖擞前行,并不吃力。路途是一条从没通过火车的铁道线。两旁柔细的沙丘上是枝叶招展的绿杨。行出几里,我爸又生创意,撅一根茶杯粗的树棍担着酒桶,我担他提。待我右肩膀肿痛时,则换左肩。夏日流火,我们爷俩汗浸衣衫。歇着,我爸箕踞桶边喝一气啤酒。我说:“爸你多喝点,省得沉。”我爸沉顿脸色:“那哪行!”

现在知道,啤酒在不密封的容器里晃荡十里,泡沫逸尽,味也薄了。但这只是“现在知道”,正如现在没有提着一桶啤酒步行十里邀人痛饮的父子了。

到了东大营,我那位上尉表舅欢喜不安。他个矮面善,手捧我爸的白府绸褂子与草编礼帽尊重地挂在高处,转身吆喝外屋的老婆:“炒菜!”菜只有炒鸡蛋与肉罐头两样。我们家的洋铁皮水桶安置地中央,他们敞怀畅饮。动箸“咕咚”之前也有几句寒暄,“姐姐好吗?”舅舅问,“弟妹好吗?”我爸问。回答皆是“好,好”。碰杯之后,他们执军绿色的搪瓷缸子探入水桶舀酒。说着喝着笑着,酒至半桶,彼此露出敬佩之色。最后酒喝干了,鸡蛋也炒过了三次。我表舅把两个茶缸并放桌上,踉跄着举起并不重的水桶,使余汁分流两杯之中,甚至左一滴右一滴。这时,他发现酒里早匿一只昏迷不醒的瓢虫。便拈出大笑,仿佛发现了同志。

说实话,我爸那时并不通酒味。他私下对我讲过,“酒有什么喝头?白酒死辣,啤酒比马尿都难喝”。那他为什么还喝呢?一个穷苦的蒙古孩子当兵打仗进城,而后拼命工作——为革命报恩与出人头地的动机兼而有之,哪里有喝酒的闲心呢?况且家父之稿酬并不优厚,丰衣足食而已,同时要给乡下的瘫子大伯汇钱买米。他要在酒里喝到什么呢?我现在想,他处于某人或某思潮强有力的政治钳制之下,茫然不知出路,要永远为他父亲的历史问题赎罪。即使在战场上拼死冲锋或于编译业务中获奖也不能使其前途略添亮色。于是,他需要朋友与倾诉,换言须将忧愤转瞬化成欢乐。有这么好的玩意吗?有,这就是酒的神力。一群蒙古男人围而饮之的好玩意儿。

我表舅把指上的瓢虫弹飞之后,穿上军服,金色的肩牌上三颗银星。他扣上大宽皮带,由肩至腰另有一条窄皮带(至今我仍不知其称谓)斜挎,煞是好看。

“走!”他说,当时天色已经黑了。“我送你们。水桶撂这儿,下礼拜我拎啤酒上你家喝去!”

“别别!”我爸推掌,像分开两扇门一样。“桶我们拎回去,你哪能拎一桶酒去?忒沉!十里多地呀。”这时候他说实话了。进屋时我爸还轻蔑地称这桶酒“飘轻儿”。

“那你不拎来了吗?”表舅质问。

“问题是你到我们家喝酒,门口馆子有的是酒,你拎它干啥?”

“那你拎它干啥?”

“那我也不能空手来呀?”我爸委屈地说。

“你不带孩子来了吗?”表舅指着我。

我爸仰起脸困苦地思索着水桶的问题。他豹眼环张,大分头傲慢右梳。我们家族的人眼睛都大而圆,这并非想威胁谁,就像我爸笔直削挺的鼻子也没想吓唬谁一样。他只是骂人的时候才把眼睛眯一眯,所谓“小视”。

“嗯”。我爸首肯了,他可能想起蒙古人素无将客人带来礼物的兜子空虚带走的礼数,一般装点儿奶豆腐红糖什物请客人携回。但我爸带来的是一只铁皮水桶,的确不同凡响之至。“你去的时候装半桶就行。”我爸恳求。

“一桶!”

“半桶!”

等等。这里不叙了,因为都是醉语。当时我刚刚挣脱第二次睡意,在摆弄表舅的辽沈战役奖章。表舅母金香温良微笑,听他们叱咤争论。最后,水桶在此客留一周。

步出东大营,月牙儿已如吕布那杆画戟一般下弦,左右踱步的哨兵肋下的枪刺在夏夜倏忽一闪。我们俩高一矮横行,仍复行铁道线。两根静卧的铁轨在月光下如银链伸向丛林的交汇处,如蒙古妇人高髻上长长的银簪。黑黝黝的树丛像两队看不清面孔的高矮不一的送行队伍。垂着头也像起伏的小丘。它们的背后是宛如东山魁夷笔下的清明之夜。

我爸和表舅先在枕木上走,其间距局促令人步伐小气,而且必须眼盯脚下,像拣钱包的人。身态如穿厚底靴的满族女子,显见醉汉不宜。而后改走铁轨旁的小路,不时手拨遮脸的树枝。他们摇晃着,不觉间唱起歌来,当然是蒙古民歌。蒙古人总是如此,歌酒相随。表舅喜欢唱轻快细巧的情歌。如《万姐》:

要说这海青色的绸巾,

是海山哥哥在锦州给我买的。

要说这金丝边的坎肩,

是金山哥哥给我在盖州买的……

他扭颈唱着,用手拽展军装的大襟,其拖腔成为“买的——唉”,极尽珍惜。

我爸歌唱悲抑宽广的科尔沁民歌。唱时,他会无端地兀立荒草间不动,眼盯着天上的星星。

榆树呀柏树,要是真的烂了根呀,

剪子翅的莺歌鸟儿要到哪里去唱歌?

心上的人儿达那巴拉今天动身去当兵,

啊哈哟——,留下金香一个人,

瞅着谁的颜面过日子呀……

那时我父亲仰起的轮廓清楚的脸上一定分散着泪水。想家,想抚养他长大的姐姐和早逝的闻名百里的民歌手爷爷。蒙古歌的确是一场没有眼泪的哭声,是表面平静但暗涌奔突的河流。对蒙古人来说,从不担心无歌可唱,别说10里,就是走上50里,歌声也断不了线。他们从小生活在美好而无尽的歌海里。

这样,很快到了我家——盟公署家属院。稍事闲话,我爸起身送表舅回东大营,我仍追随其后,重新走上这条亮闪闪的铁道线。他们彼此搂着肩膀,谈论女人或骂某长官,也唱歌。又到了东大营,哨兵换过,仍对表舅敬礼如仪。表舅母睡下了,掩襟起身上茶(蒙古女人从不会拂逆丈夫,哪怕是乖张之举)。啜两口茶,我爸又戴上礼帽,说走啦。表舅扣上大沿帽说要送。他们在门口诚恳坚定地讨论送与不送的问题,兼有推搡较力。结果还是送。半路上,他们坐下抽烟,我爸抽“迎春”牌子,蓝地儿上一嘟噜灿烂碎花;表舅是“大生产”,都有赐纸包装。互相敬让,烟头明灭。到了我家,可能劳碌之故,他们复进酒菜。表舅辞行,我爸抬臂:“东大营!”这时我妈已由微嗔转入忍俊不禁。劝表舅住下。他正正皮带:“那不行,明天还带兵出操呢,必须走!”我妈对我爸说:“那你别送了,咋送不也得分手吗?”

我爸怒目:“这是什么话?人家送我,我怎么能不送人家呢?”这就是他们互相送别的理由,依此理由他们将永远送下去。这里边有酒劲,但无虚伪。

后来,我在炕头睡着了。次日天亮,见表舅蜷曲于炕上,大皮带仍系着。其后的事情是我爸将他送到东大营,他又送我爸回来,东方即白,途未穷但他们力尽矣,只好在梦中奔波了。至于谁来领兵出操,就搞不清了。我表舅所在的部队全团官兵多是蒙古族子弟,参加过辽沈战役。他们互称“老十四团”。在“文革”中,该团全军覆没。按“四人帮”的逻辑,一支由少数民族组成的部队,必定会叛国。在“文革”中,赤峰地区的酷刑多发生在东大营,如在伤口上撒盐水,用胶布粘在身上再连血带肉撕下。他们的团长尚未咽气时,已被挖掉双眼,割去舌头。此团官兵中的多数在遭受酷刑之后,给一些钱,转业复员,散了。大多遣返农村牧区。部队番号旋即取消。

表舅在“文革”前调往集宁市。离开东大营对他不知是幸或不幸。那时,一个蒙古族的军职人员像在苏联的犹太人一样,不会免遭极权主义的政治清洗。在度尽劫波之后,他们如果想起这段酒后相送的旧事,大约能够开颜一笑吧。而我写下这件事的理由之一,也在于为了使他们忆起青春时光中的一段几近荒诞但充满快乐的趣事。

而铁皮水桶,在第二个星期日被表舅盛满啤酒,满头大汗地送至我家,我们则再不必羞怯地端着洗脸盆子从井台往家端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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