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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诗人对语言的思考

诗歌若是语言的艺术,则诗人对于语言的思考就应当是独特而深刻的。在中国古典诗词中,思考语言似乎不是诗的任务,至少很少看到诗中直接涉及语言问题。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魏晋时期的陶渊明,由于受到言意之辩的影响,甚至庄子“得意忘言”的启发,在其著名的《饮酒》中,写有这样的诗句:

山气日夕佳,

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

欲辩已忘言。

(陶渊明)

这就是说,在诗歌创作中,诗人面对充满真意的景物,竟然有忘言的时候。或许可以将这称为诗人的“失语症”。若仔细加以分析,其中大抵会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面对景物说不出话来,或者是作不出诗来。另一种情况是:言不能尽意,在诗中留下大量“空白”,让读者去想象和补充。

另一个诗人涉及语言问题的例证,是唐代的诗圣杜甫。他有一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名言,既说明了诗歌创作对于语言有着特殊的很高的要求,非达到惊人的程度不可,也说明了杜甫本人一种执著的语言效果的追求。就他写诗的具体情况而言,杜甫确实具有精雕细刻字斟句酌的写作习惯,往往也能达到出语惊人的程度。

把语言用作比喻,比作诗句本身,纳入写诗的过程,结果便让词句(语言)出现在诗中。这是一种具有语言意识的写诗方法,古今中外并不少见,但以西人诗中更为多见。这里只取加拿大当代诗人布迈恪的两首诗为例,都是以语言命名的。

失落的字句

字句失落

沉没,埋在

湖底的泥土中

莲花枉然

伸出根茎

找寻消失的字句

设法

吸取它们

灌入诗句的花中

只有空空的莲蓬

在风中嘎嘎摇曳

(布迈恪;金圣华译)

诗人似乎以字句暗示诗句,并以莲花指代自然,让诗句失落或消失在自然里面,而又徒劳地寻找,以致于滋润自然,吟成诗句,从而表达了一种言意一体言不尽意的深层意趣。

另一首诗,与之意趣相反而相成,说的是诗人漫步林中,以语言(词句)撒于林中景物,从中获取自然的信息,然后再用象形文字书写出来。这便是一首诗创作的全过程,即以字句代观察和沉思,以漫步代创作过程。充斥于整个自然的,便是诗意。

林中的字句

我经过时

蕨草的绿指把我攫住

要求一些贡品

一些献给树林的礼赞

我只拥有字句

随意撒散在

树丛中

当我的足音隐去

它们会回身纠缠我

枫林阔大的手掌

示意我驻足

沉思林中的信息

群鸟的话语

太阳纤细的光线

把瞬即消失的

移动信息,以象形文字

写在小径上

充斥林间的字句

当我离开时仍然紧随不休

(布迈恪;金圣华译)

西人对于语言,喜欢作形而上学的思考,即便在诗中也不少见。相应的,以语言为题的诗篇,也不少见。例如,加拿大当代诗人白蒂女士的《语言》一诗,涉及到语言的方方面面,仅摘引并略加评论如下:

我们的言辞就是白衣大夫

思想的实验室中的技术人员

分析样本搜寻标签

(王宏印译)

这是对于现代科技语言的批判。作为自然语言的一种,现代的科技语言实际上是语言学上的罗格斯中心主义,它与日常语言联了手,以逻辑语法压抑诗性智慧,以公众意见扼杀艺术创造性。从诗人角度而言,是不得不批判的。

庞大的语言令我们困惑

我们从澄清走向澄清

耐心等待缓慢地寻找入口

(王宏印译)

这里涉及对于语言传统的认识问题。人类的语言可谓由来已久,迄今已经形成了庞大的传统。或许可以说,人类语言的历史,就是一个从澄清走向澄清的历史。因为语言中积淀得太多,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故而为了摆脱困惑,寻找诗的纯净的语言,澄清是绝对必要的。然而,每当我们企图表达一个新的经验或理念的时候,却不能操之过急。总的说来,为了改变语言的不可用状况,我们只能经过长期的酝酿和锻造,渐渐地寻找进入的地方和途径。

从东到西我们行色匆匆

讲述着无休无止的秘密

小小窗灯照亮了云彩

跨越边界再度跨越边界

(王宏印译)

这里如果没有特殊的所指的话,则东西也不妨理解为是东方和西方。人们似乎忙碌地揭示事物的规律,解释事物的奥妙。从一个领域进入另一个领域,不断地跨越边界,进行自我超越,和文化超越。不过,为了贴近语言本身,我们还是尽量保持在语言的限度内说话,把语言看作一个具有规范作用的世界因而拥有边界。因而诗的语言就像探险一样,可能在界内有所变异,也可能发生越界行为。

爱略特曾经以诗的语言出色地描述过诗的语言可能会发生的变化:

……言语承担过多,

在重负下开裂,有时全被折断,

在绷紧时松脱,滑动,消逝,

因为用词不当而衰退,因而势必不得其所,

势必也不会持久。尖声刺耳的话声

咒骂,嘲笑或者仅仅是饶舌

经常袭击言语。……

(爱略特《四首四重奏》,赵萝蕤译)

一般说来,语言的运作规范是既符合语法规律,又符合语义规律的。而诗歌语言所允许的“界内变异”指的是:符合语法规律,但超越一般语义规律。即在语法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绷紧或松脱,断裂或错位,甚至扭曲变形等等语义变异尝试。例如,诗人史文朋有过这样的诗句:

Villon,our sad,bad,glad,mad brother's name。

(维朗是我们那忧伤,蹩脚,欢快,疯狂的兄弟的名字。)

语言学家常举的一个例子如下:

Colorless green ideas sleep furiously。

(无色而发绿的思想愤怒地安眠。)

“越界变异”的情况是:既违反语法规范,又违背语义规范,尤其指的是后者,往往造成语义的乖戾,荒诞,背谬,甚或无意义。下面一节现代诗可以为例:

时间的鬃毛遮不住什么

阳光强烈

我跑动时的节奏踩响了窗外的海

沉船多么悲壮海涌来淹过我们的头顶

这是音乐

是超时空的生命最悲壮的序列

你就这样坐着,在玻璃的触觉后面等着我

(宋琳《无调性》)

可见,“越界变异”可能会造成诗意的晦涩难懂,甚至无法解读,因而走入语言的误区。可见,运用语言讲述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拥有真理,不知所云和故作高深都不是诗的思想方式和言说方式。终极的认识边界也许永远无法超越,而事物的秘密不但无法说尽,而且还要考虑有所保留。企图一览无余地认识一切真理的时代,对于人类早已过去了。而尤其是对于诗歌,则一览无余永远是一个误区。

世界一片阳光灿烂

上苍的王国里

我们赤裸着有所言说

(白蒂《语言》,王宏印译)

赤裸着有所言说,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说法。毋宁说,赤裸就是面对自然,面对人类,面对历史,面对未来,面对上帝,面对现实,特别是面对诗人自己。有所言说,这是语言的妙用。然而,除了言说,还要会倾听,会察看,会思考,会发问。更重要的,还要会沉默。在观望中有所听有所见有所感悟的言说,或许才是言说的真正含义,才是语言的真正妙用。而诗,无非是一种言说方式而已。

诗歌该怎样言说呢?

美国女诗人狄金森在1868年曾说过:

要说出全部真理,但不能直说——

成功之道,在迂回,……

诗歌之道在迂回,这就是穆旦所谓的一首诗要“奇奇怪怪地写出来”的真意吧。读过爱伦波《创造哲学》或译作《写作原理》的人,一定不会忘记诗人是如何构思和写作他的名诗《乌鸦》的了。但因涉及因素太多,这里只好割爱。

意象派大师庞德更是给诗人提出具体的创造规则,作为对于诗歌语言的一种操纵、一种控制,因而也就是一种依赖,一种变异。

不要用多余的字句和不能说明任何东西的形容词。

不要用类似“宁静的朦胧国土”那种措辞。那会使意象索然无味,使抽象与具体混杂起来。……

避免抽象。不要用平庸的诗句去重复早已用优秀的散文写过的东西。(庞德《回顾》)

当然,诗歌的语言的要求,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规范或原则,于是希腊当代诗人塞弗里斯便强调诗歌是语词的和谐的观念,以及语词与意念和情绪之间的和谐关系。他说:

诗,从一种技术的观点看,可以说是“和谐的词语”——“和谐”一词必须尽可能加以强调,从一种连接、粘合、关联的意义上,从一个意念与另一个意念相对立、一种情绪与另一种情绪相对立的意义上来加以强调。

(塞弗里斯《关于〈“画眉鸟”号〉的一封信》)

侨居美国的华裔诗人兼诗论家叶维廉则把改造语言提高到“诗人的职责”的高度。他说了一段发人深思的话:

理想的诗人应当担当起改造语言的责任,使它能适应新的感受面。其中一个方向是:利用抽离的作用,使语言表面的歧异性完全消除,达到最高的交感性;另一方面即是全神贯注入事物本身,不让表面奇异的语言所左右。

(《漏网之鱼:维廉诗话》)

说白了,诗人的责任,就是通过适当的语言的言说,即对流俗与陈腐的语言进行清理,让事物真实地袒露出本相,让人们不需要经过语言而直接抵达真理。

这其实就是语言的更新。而语言的更新则要从诗人对于世界的敏感开始。关于这一点,诺贝尔奖得主法国诗人拜斯在《流亡》中曾经说过:

我用你们未加使用的一切有翼之物,构成一种无功能的纯语言。

诗人言说。

大道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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