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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4医学:礼帽与草稿本

“史密斯·艾德勒公司,”就像正式请帖那样的烫金字体写着,“向阿瑟·柯南·道尔阁下致意,并极乐意附上二十九金元支票一纸,作为柯南先生提供《康岗》杂志著作《汉巴考克·杰佛森之宣言》一文之报酬,此文尚未发表。”来信的日期是一八八三年七月十五日。

对于坐诊疗室桌后抽着都柏林陶土烟斗的《汉巴考克》作者而言,这是极高的荣誉。《康岗》杂志以前由塞克瑞编辑,现在更荣幸的由罗伯·路易·史蒂文生任编辑评审,它们只刊登文学佳作。它的主编——有名的詹姆士·潘恩先生,不但有极锐利的判断力,而且有世界上最难辨认的笔迹。

这项成就并不代表这位年轻的医生可以停止为较差的杂志如《伦敦社会》、《终年》杂志,或《男孩的自我创作》等写文章。如果这么做,他在财务上立刻会很拮据,甚至极其困窘。可是当《汉巴考克》在次年刊登出来时(没有具名),有人拿它与爱伦·坡的作品比较,并认为该文是史蒂文生的作品。作者与此人碰过面后,很谦虚的并没有逢人便说故事是他写的。

一八八二到八四年开业的头两年,家中变化不大。十岁的英尼斯,他哥哥把他的脸洗得干干净净,头发剪得短短的,变成了一个穿着制服的漂亮门童。可是,当他看到一个他哥哥戏称为蜘蛛网的病人来时,英尼斯夸张的反应却让人受不了。有一次,他打开大门,看了门外的妇人一眼,然后高声的向楼上尖叫:

“阿瑟!万岁!又是一个婴儿!”而这位医生,一边匆匆下楼,一边整理他双排扣的长外衣肩部,只来得及狠狠瞪了男孩一眼,便马上调整态度,变得温文尔雅,“请进,夫人。”

英尼斯自己对他们典型的一天生活的说法,可以从他在他哥哥指导下所写的日志里找到。“今天早晨吃了早饭之后,”日志写道,“阿瑟下楼,开始写他那个有关一个有三只眼睛的人的故事,而我则在楼上发明一个新的水力发动器,可以把火箭在两分钟之内送达月球,然后他们也会发射一个等距离的小子弹。接着就是一点十五分了,我必须去把这世界上仅剩的六个马铃薯中的最后一个放到锅里去煮。”

情形并没有这么惨。开始的时候,他们沙塞克斯郡的朋友洛以德送了他们足够过冬的马铃薯。一个邻居杂货商病了一阵子,以牛油及茶交换医疗,而柯南·道尔医生很少在经过他店门口时,不投以希望的一瞥,希望看到这个站磅秤后面的人有发病的迹象。为这屋子找个仆人似乎是无法考虑的事,直到他想出提供伙食,并住宿在他们宽敞的地下室里,以交换整理家务。

这个广告带来了两个年纪稍大的女性,信中用的名字是史太太与吉太太。在短暂的和平与有条理的生活了几天之后,地板底下传来的是争吵的声音吗?有人为家事辩解,受了冤枉而哭泣起来,她们互相指责偷窃咸肉。史太太手帕捂着眼睛先离开了。吉太太又被发现常接近酒窖里的啤酒桶后,也跟着离开了。医生,在正确的判断史太太(史密斯太太)是被冤枉的之后,又去说服她,把她找了回来。英尼斯白天被送去学校,史密斯太太成了有薪阶级的管家。自此之后,每顿饭都弄得很舒齐,零星东西也都整洁不乱,家具也常保光洁。

提到家具,至少在这方面,他无可抱怨。母亲与安奈特姑妈争相设法提供了他所有的东西,从一整车的书籍到音乐钟。走廊上,楼梯的铜扶手映着新地毯闪闪发光,祖父约翰·道尔的半身像立在桌子上,几张版画悬在贴着棕色大理石花纹壁纸的墙上,地上还有非洲来的小块地毯。“我把走廊尽头门上的拼花玻璃取下,”他报告道,“换成红色的,这使整个走廊看起来幽深而有艺术气氛。”

晚上,煤气灯上罩着红色的球形玻璃罩,使走廊也有同样的幽深艺术气氛(不说是阴森森的感觉)。他的诊疗室是他永远的骄傲,里面有二十一幅画和十一个花瓶。后面一间,被布置成候诊室,里面的家具多到他自己都有点不好

意思。他母亲还要给他一个书柜时,他必须抗议:再这样下去,都没空间给病人坐了。不过,有一件由伦敦道尔家来的礼物他却不能接受。

自从那次在剑桥巷见面之后,伤痛仍在心中,他并没有与众家伯父言和。

他见过迪奇伯父一两次——事实上,后者中风时,他救了他一命——但是他们中间的裂痕仍在。迪奇伯父不知是出于精明或大方,给了他一封见普兹茅斯主教的介绍信,而且说,在这城里没有天主教医生。

没有“天王教医生”,他对这说法有他自己愤怒的解释。他们的意思是,回家来,接受信仰,你就不会饿死。他把介绍信丢入火中。

同样的,在他处于恶劣的情况下,他也顽固而又愤怒的保持着他的骄傲。

他的处方笺是由他母亲建议并提供的,印有他家族的盾形徽章。事实上,他母亲曾兴冲冲的问他,为什么不把福里家族的徽章也放上去;可是,“你不觉得,”他说道,“一张纸上同时放两个家族的徽章,不是有点太招摇了吗?”

徽章虽然有助于他的业务,但也是一种挑衅的表征。即使在他因缺乏邮资而必须延迟寄给他母亲的信时,他信中仍然倔强的要求:“再寄一些有徽章的处方笺来!”

在这些日子中,与那个他在一星期赚两英镑时发誓要娶的艾玛·威顿的进展却是飞快。黑眼的艾玛似乎已从病中复原,她搬来住在莱特岛的凡特诺,以便与他接近些。

“她真是个活泼的女孩,”他大声说道,“我比以前更喜欢她了!”他带她去伦敦看了《吉伯特与沙利文的耐性》一剧;他也把她介绍给安奈特姑妈,后者对她深深入迷。有一次,在情绪极其沮丧时,他突发奇想,想到北印度霍乱流行的沼泽区与原始森林行医,幸好他没得到那个工作。他说:“如果我留下艾玛去那里,她真会心碎;她是一株热带植物!”

热带植物——或者那种攀依的特性,正是女人之所以让他如此喜爱的原因。他并不是真正的爱艾玛,她对他或许也是这样,可是他们两人心中都充满了太多罗曼蒂克的幻想;两人都觉得恋爱是一件极美好的事。至于他们动不动吵个不休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无人知晓,想来无非是细琐之事,谁会去记得?

艾玛深信自己是对的,他呢,也一样认为自己才是对的,然后双臂一抱,摆出

一副大男人的高傲态度。于是,在一八八二年,艾玛一气之下跑到瑞士去了。

不过,诊所的业务倒有了进展。在他开始出去与人交际之后,上门的人也就愈来愈多。他板球和足球的造诣非凡,上到球场,他会一脱长外衣,让自己藏蕴的精力每一分都奔放出来,此时,球场四周总不停呼叫着柯南·道尔医生的名字。他也参加了文学与科学学会,并且仗着高超的木球球技,赢了一个烟盒。钢琴声也开始在满是烟味的音乐室里响起。偶尔,他姊妹中哪个会登门造访,为他与英尼斯的生活增添了情趣。

玛莉与查理士·道尔共生了十个孩子,其中七名健在。五个女孩分别是:

安妮特、康丝坦、卡洛琳、艾达及“豆豆”。最大的安妮特,很早以前就到葡萄牙的一个家庭去当保姆,艾达及豆豆——都比英尼斯小——还是小孩子,中间的两个妹妹——康妮及洛蒂(即康丝坦和卡洛琳)——他比较常见。

由于他一直有着强烈的家庭意识,他对每一个妹妹都很宠爱;一谈起她们,他就无法把笑容由脸上抹去。听听他对康丝坦的描述。

“康妮,”他说,“把头发往后编成一条粗辫子,就像军舰上的缆绳一样。她的衣服长及脚踝。她非常漂亮,有着高贵、冷淡、拒人于千里的那种神态。”他很愿意把这么出色的妹妹带到朋友面前炫耀一番;让她戴着白手套跳舞,看着一群年轻人紧紧拥围着她。

可是他最钟爱的还是洛蒂。洛蒂长一张标准道尔家的脸,头发又浓又美,他常觉得应该拍个照去做洗发精的广告。可是,这段在南海区相处的日子太短了,洛蒂跟着安妮特一起去了葡萄牙,在一个火药厂对面一幢漂亮的大宅,也找到了一份保姆的工作。他和洛蒂最常深谈,交换心事。

“有天晚上我去了个舞会,”他写道,“也不知怎么搞的那么倒楣,醉得像只猫头鹰。我依稀记得我向屋子里一半的女人——不管结婚还是单身——求了婚。第二天,我收到一个叫‘罗碧’的女人的来信,说她当时答应说‘好的’,其实她本意是‘不好’;可是那女人是谁,她到底为了什么说‘好的’,我可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除了他的胡言乱语外,他也很为那一晚懊悔。在公众场合喝酒,是医生的大忌;他绝对不能再犯了。现在,布西村一号的门铃已常常响起。

替格莱仙人寿保险公司做医疗检查工作,对他的收入颇有帮助。一位友善的邻居——派克医生,分了一些病人给他。带着听诊器与礼帽,他匆匆赶到那些穷人或没落贵族家中,他以成人的眼光看到死亡和病痛的折磨,自己摸索其中的哲理。他看的病例愈多,愈使他转向写作寻求寄托。

《汉巴考克·杰佛森之宣言》于一八八四年一月刊出之后,他有相当一段时间没有达到《康岗》杂志的高水平。不过,《汉巴考克》这篇根据神秘的无人船“蓝色玛莉号”写成的诡异小说,除了赞美之外,还造成其他一些影响。

远在直布罗陀,一个叫索利·富德的男子看了这篇小说,大为震惊。经由中央新闻社,一封电报传遍了整个英国。

直布罗陀皇家主要赞助人索利·富德先生郑重声明,《汉巴考克·杰佛森之宣言》一文,从头至尾纯属虚构。

富德先生也写了一大篇报告给他上级和各家报纸,郑重指出,如果人们喜欢这个杰佛森医生所声称的事实真相,极可能会对国际关系造成危害,而且这些事实其中多处,皆可证实是完全不正确的。于是,在这位老实的富德先生搞清楚之前,报纸好好的跟所有读者玩了阵游戏。对柯南·道尔医生而言,这不只是赞美,更是一个天赐的绝佳趋势。

他可以写出许多人信以为真的小说,这正是埃德加·爱伦·坡在《纽约太阳报》所做的,那里,每一个读者都相信哈里逊·英斯渥与其他七个人坐着一个能操纵的气球,横渡了大西洋。爱伦·坡是有意愚弄人,并以如此诡计为乐;而这位南海区的医生只是想娱乐大众。不过,看来奇特的玄想似乎可能打倒事实,只要(只要!)他拥有构思出合理情节的写作技艺。

如此,他以写作的狂热之心开启了他的一八八四年。不幸的,“我不停地寄东西到《康岗》杂志,他们则不断的退回来。”可是他并没有因此而不喜欢这家杂志社,包括有一回詹姆士·潘恩批评他简利的句子过于生硬。当他收到一份伦敦来的请帖,邀请《康岗》的所有作者到格林威治的一艘船上吃海鲜大餐时,他简直是兴奋到了极点。在那里,他见到了看起来像个精明商人的潘

恩、艺术家杜莫瑞、一个叫安思弟的“戴眼镜、瘦弱的年轻人”,他与这批人高谈阔论。在这烟雾漫天的老船上,杯觥交错的叮当之声不绝于耳;餐会结束之后众人还一起杀回伦敦,只留下一个喝得酩酊大醉的安思弟。

这才是生活!这才是真正的文友!

可是,在他参加了《珍闻》杂志的有奖征文之后,却气得暴跳如雷,《珍闻》的编辑把首奖给了一篇很明显的低劣作品,这使他大为震怒,因为这根本不公平。好吧!他要把这变成一次公平的竞争!

“我写信给那编辑,”他告诉母亲,“告诉他,我出二十五英镑,要他也出同样的钱,把两篇文章(我的和得奖的那篇)提交给一个公正的裁判(比如《康岗》的编辑),让这名裁判来做真正的裁决,赌注赢家全拿。”可是没有回音。

在此同时,他也着手一篇小说,暂时定名为《环石公司》。成果满意吗?

不,即使是狂热之感偶尔也会从心中升起,但内心深处,他知道他只是在拼凑别人的风格,主要是狄更斯与麦芮迪士的文体。时而兴之所至放笔直书,时而丢开一旁完全不动笔,好像写作的不是真正的他自己,而是某种毫无个人特色的模仿而已。除此之外,在拿到医学士学位后,他决定就在爱丁堡拿他的医学博士学位。在出诊与写作之余,他全力念书,他觉得甚至不必真正进爱丁堡大学,他都可以拿到他要的医学博士学位,除了他必须去考试。

虽然他同时有太多事情得做,但第二年,他的确顺利取得了医学博士的学位。但到这阶段,他仍然缺乏真正的自信。我们可以看到他在文学与科学学会,渴望加入一场辩论,却又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在大众面前侃侃而谈:他浑身发抖到整张长椅都剧烈摇动起来了,几乎把坐他旁边的人都震下椅子去,而他那句开场白“主、主席先生”仍卡在喉咙里。

然后,他遇到了路薏丝·侯金斯小姐。

事情始于一桩毫无道理的悲剧,这场悲剧很难令人同意是上帝的旨意。

一八八五年三月的某一天,他那位友善的邻居派克医生找上门来。派克医生有一位病人是南海区一个寡妇的年轻儿子杰克·侯金斯先生,这男孩的病情十分棘手:能否请柯南·道尔医生一起会诊?

在面海的一幢宁静的寄宿屋子里,长长的蕾丝窗帘之后,他们看着病人苍白恍惚的脸,他母亲和姊姊各站一边。年轻的医生知道,他被叫来会诊只是一个形式,杰克·侯金斯的病是脑膜炎。两个医生都知道这已回天乏术。也许会拖一段时间,也许很快;不过,总之是无救了。

艾茉莉·侯金斯太太是位高个子的中年女士,看来不像道尔的母亲那样坚强,她试着解释他们的处境。他们没处可去,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没有任何旅馆或寄宿屋愿意让他们居住,怕万一——唉!(她迟疑了一下)万一杰克死去。他的姊姊路薏丝是个非常温柔且女性化的女孩,含泪站一边没有说话。

会诊之后,在派克医生的怂恿下,柯南·道尔医生同意提供他自家一间空房给杰克,把杰克当成一个住院的病患照顾。他被勾起心事般不开心地想着,所谓他的“自宅”根本就是痴人说梦,是根本不可能的。他们把杰克搬到布西村一号的新卧室时,病人的情况愈来愈糟。他满脸通红,不断的呓语,且高烧不退,最后沉睡了过去。医生就待在隔壁房间,这样有任何声响他都可以听见,他在杰克沉睡之后很久,还仔细听着他的动静。

快天亮时,男孩突然爬下床来,跑到洗脸盆架旁边。医生匆匆跑进去,发现他一身零乱的睡衣,站在打碎的水瓶和溅了一地水的地板上,眼光悲凄而狂乱。经过一番努力才让他安静下来躺回床上。柯南·道尔坐到他床边的扶椅中,三月料峭的空气使他冷得发抖,一直到天亮,史密斯太太送来了病人的葛粉粥。

几天之后,杰克·侯金斯死了。

所幸病人死前一晚派克医生来看过他,所有能做的都做了,否则难保一些恶毒的流言会把他刚有起色的诊所给毁了。即使是这样,事情也够糟的了。当柯南·道尔看到黑色棺木从他自家大门抬了出去,他不由自主的把头埋进双掌之中。他觉得他第一个责任是安慰死者的母亲和姊姊;可是相反的,他反而成了被安慰的人。

二十七岁的路薏丝——“桃薏”,她的昵称——他看得十分仔细。虽然她并不十分漂亮,可是是他喜欢的那一型:圆脸,阔嘴,棕发,分得很开的蓝眼中有一丝海绿色,这是她最美的部分。她的温柔,她的不自私,引发了他的保

护本能。路薏丝,或者该叫桃薏,是当时所谓宜室宜家的女孩,喜欢坐壁炉边的椅中做女红。他在她悲痛的时候结识她,结果却深深爱上了她。四月底时,他们订婚了。

就礼俗来说,杰克尸骨未寒,他们不应该那么快就结婚的,但是他求她让婚期提早举行。挨过五月和六月的苦读(还必须完成论文)之后,他终于在七月拿到了医学博士的学位。接着,一八八五年八月六日,在他母亲热切赞允之下,路薏丝·侯金斯与阿瑟·柯南·道尔结婚了。

年轻的英尼斯被送到约克郡的公立学校就读。一副金边眼镜、一顶蕾丝帽带垂至胸前的漂亮帽子,侯金斯妈妈搬入布西村与新婚夫妇同住。在楼上温暖舒适的起居室里,他摆设了红绒家具,以及一架可先租后买的钢琴,桃薏在灯下深情的对他微笑。他心中满是憧憬。

“亲爱的,我们要不要一起大声读本书,以充实我们的心灵?”他会建议道,“高登的《泰西塔斯》如何?还是轻松一点如包斯威尔的《强森或巴比的日记》?”

“噢,好啊!”桃薏开心地叫道,如果他会念梵文,她也一样会快快乐乐地听着。

事实上,婚姻生活令他十分兴奋。他的步子变得有力了,不过,他向母亲承认他体重增加了——已达十五点七。他现在是所有板球手的梦魇,因为在对抗炮兵队时,他有一百一十一分不出局的记录,至于足球方面,地方报纸称他是“全罕普郡最安全的后卫之一”。

诊所的业务由第一年的一百五十四英镑增加到第三年的三百英镑,但以后就没再超过此数了。不过,加上桃薏自己每年一百英镑的收入,这够他们生活所需,以及偶尔一两次稍稍奢侈一下。最重要的,婚姻生活的激励使他发现自己脑中思涛汹涌,带给他许多小说的灵感。现在他已是一个甚有威严的已婚男子,他甚至可以了解(或至少几乎可以了解),他母亲对书柜底下的灰尘,或不整洁的屋子的厌恶。

这对新婚夫妇买了一本很大的皮面剪贴本,封面上刻着“路暨亚·柯南·道尔,一八八五年八月六日”,准备收集他们充满希望的未来点点滴滴。

今天,我们翻开这本已经久远的剪贴本,似乎仍可以呼吸到他们那段平凡却快乐、偶尔也有点动人哀凄的日子。或者,在他自己的硬皮笔记本和草稿本中,有他多年来以工整的笔迹所做的一连串记载。在这些笔记本里,你可以看出他所念过的书本范围——他不限于哪个断代史,而且还绘制图表——还包括科学及文学;其中名言精语都注了出处以及由此延伸的他自己的故事架构。

有时候,他会写下他思考的心得。“一个真实的宗教,必须包含原生虫到整个银河系的所有东西。”或者是以麦芮迪士的风格写下如此警句:“在家中,一个太果断的心灵,就跟一位十分强有力的歌唱家在一间小房间里演唱一样不适宜。”或是从一堆书中找出一段使他眼睛一亮的有趣小故事:

“垂危的泰利元说他痛得像落入地狱受着煎熬一般。坐他床边的路易·菲利浦很礼貌的问道,‘已经到地狱了?’”

他婚前和婚后皆有优美的作品问世:一篇名为《一位生理学家的妻子》

的悲喜剧;叙述恐怖冰封世界的《北极星船长》;身份错乱的《甘普内兹大实验》,在这个故事中,史东尼赫斯特的赫尔·包嘉顿成了甘普内兹的包嘉顿教授。到了十一月底,他已收集了十八篇小故事,希望将它们集合成册,订名为《光与阴影》。可是,如果他想在文学界取得一席之地,他得写长篇小说,一部小说,如假包换的小说!

《环石公司》这部小说的写作时间拖得很长,始于一八八四年初,曾一度受挫中止,后来再次复笔,直到一八八六年一月底才正式完成。他对这部小说并没信心,如果他想要把自己脑中那些澎湃的奇想淋漓尽致爆发开来,那非是某种更锐利、更惊人并且更新颖的小说不可。

“我看了吉布鲁的侦探李柯系列,”他写着,这是在他所有的笔记中首次提到吉布鲁,“《黄金集团》,还有一篇讲一位老妇人被谋杀的故事,名字我忘了。”查了之后,他又把小说名字加上去,叫《利诺吉案件》。“这些故事都写得非常好。不过,威奇·柯林斯甚至犹有过之。”

我们也看到,在笔记本的内页潦草写着:“大衣的袖子、裤管的膝盖部分、拇指与食指的皮肤硬化、靴子——其中任何一项都能给予我们线索,但如果所有这些加起来,还不能让一名有训练的观察者有所启发,这无疑太扯了。”

为何不写一部侦探方面的小说?

楼上,桃薏的钢琴声轻轻响起;音乐钟每敲一下就奏一段爱尔兰的轻快舞曲。他坐在诊疗室中抽烟沉思,椅子背后的墙上挂了几张他父亲的水彩画:

《拯救的十字架》、《魔鬼列车》、《鬼屋》,画中所有的人物都极恐怖或极古怪。查理士·道尔的健康十分糟糕,老早就退休住进了疗养院。不过这些都不是他儿子现在想着的事。即使他住约克郡的母亲坚持不戴眼镜驾驶载货小马车,他都无暇担心。

如果他需要一个侦探的原型,他就近从爱丁堡便能找到:一名瘦削的男子,有纤细白皙的灵巧双手和一对促狭的眼睛,他的推理常令病人吃惊;因此,写成小说也一定会让读者吃惊。是的,就是他;不过,就连裘·贝尔本人有时候也难免出错。他——裘·贝尔的学生——能否一闭眼睛,把自己掷入人为的心灵国度之中,如此推理起来?

还不只这样。如果不经严密推理,就贸然宣布某人是有气喘病的鞋匠或软木塞工人,这是不可能有说服力的。他小说中的侦探必须是一个彻底以科学推理方法追出罪犯的人。

彻彻底底的科学方法!以详察小节、足迹、泥巴、灰尘,或用化学、解剖学、地质学来重建犯罪过程,就像他当时在场一样,而且潇洒的把真相抛给一堆惊诧的脸孔。但很不幸的,科学化的犯罪学当时并不存在。一八六四年,龙勃罗梭出了一部犯罪学之类的书;法国警方的艾凤时·贝迪永把众多罪犯一一照相,再试着以一种他命名为人体测量学的粗陋方法,意图辨识出潜在的犯罪者;除此而外没有任何已然成形的科学系统能帮助他。太棒了!意思是这个南海区的医生只能想象自己若是侦探会怎么做,从而自己发明出一组科学系统来。(注:必须记住的是,形成现今警察制度基础的唯一一本犯罪学教科书巨著——《汉斯·克劳斯的罪案调查》——直到一八九一年才出版。在此之前,已有两本福尔摩斯的小说问世了;在某些地方,我们会看到福尔摩斯比克劳斯还先进,这着实令人吃惊。举个例子:没有一个读过福尔摩斯第二本小说的读者会忘记,书中提到:“在找那篇讨论足迹的专文里曾提及,使用熟石膏可有效保留足迹。”而克劳斯在试了六种保留脚印的方法不成宣告放弃之后,指出

只有一种方法简单可行:热石膏。今天,里昂的警察化验室主任艾德蒙·洛卡医生曾特别谈到:“我认为,一名警方的专家或检验官看道尔的小说不能说是浪费时间;如果说,里昂的警察化验室对灰尘的问题有所兴趣,那是因为我们吸收了克劳斯和柯南·道尔的观念。”)

一八八六年的头两个月,他整个人沉浸在这个想法之中,裘·贝尔的白皙脸孔挥之不去。他常想到伦敦,他看到的伦敦并不是他现在认得的伦敦,而是他小时候瞥见过的那个奇异的大城,棕色浓雾中透出幽暗光线的路灯以及幽暗灯光下神秘诡异的街道,还有陶莎夫人蜡像馆里那些杀人凶手的玻璃眼珠,他曾经怀着恐惧看过的。这些都可成为他那位弓着背、凝视着放大镜或显微镜魔法师的背景。在这本笔记本里,他曾经写了一段后来废弃不用的开头:

“那个吓坏了的妇人冲向马车夫,两人到处找警察。约翰·李佛士已做了七年警察。约翰·李佛士跟他们一起回到现场。”

这段描述他并没有采用。但是他加了注说马车夫的念头其实不坏;如果一个马车夫是凶手,那他可以到任何他要去的地方,不会令人起疑。尽管柯南·道尔如此安然在家构思他的小说,但内心深处,他却一直渴望着能到美国西部探险。他对美洲和美国人的喜爱,就像他在《蓝曼斯戴克谷》中的“芝加哥比尔”,这份喜爱远在他真正遇到他们之前就存在了。如此虚构的人物和世界总让人联想到报复。如果谋杀的动机是报复,那他很可以进口一个这样的歹徒到平凡乏味的布莱克斯顿路来。

这部侦探小说的名字该叫什么好呢?“抽丝剥茧”好像还不错,于是他把这个名字写在惊吓的妇人和马车夫那段文字上面。可是他想想,不满意“抽丝剥茧”这个篇名,于是他又在笔记本中删改。然后,他在笔记本的另一页拟出故事中主要人物的名字及其背景。

“欧曼·赛克”作为故事的叙述者?不!这让人联想到闹市和花花公子。

不过倒是有个真人的名字他可以用;那名字让人觉得魁梧而平凡。这是他在南海区的一个朋友,也是普兹茅斯文学与科学学会的领导人,一个名叫詹姆士·华生的年轻医生。如果把他的名字改为约翰,而保留他的姓,华生医生一定不会介意的。于是他就写下了约翰·H。华生这个名字。(所以说,如果

日后作者一时笔误,让华生医生的太太喊他詹姆士,我们会觉得奇怪吗?詹姆士·华生医生本人的亲笔签名,到今天仍可在普兹茅斯图书馆中普兹茅斯科学学会的会议记录中找到。)

“薛伦佛·福尔摩斯”作为侦探的名字好像不很对劲,还可以,但并不完全适合,不够响亮,有点拗口;就像叮当的玻璃碰撞声中少了一点清脆。

他仔细想着,玩味着,突然——完全是灵光一闪——他想到了一个爱尔兰名字歇洛克。

歇洛克·福尔摩斯!这次就像打开钥匙那样咔嚓一声。与一个迟钝而平凡的医生相对,这名字愈来愈不赖。一间空屋,孤独立在潮湿花园中一道黄土小径的尽头,一名死者躺在火光摇曳的红色蜡烛下,墙上潦草的留了两个血字——“复仇”。整个故事已呼之欲出了。

“抽丝剥茧”这名字早已弃之不用了。手稿上面,他正式标上了《暗红色研究》一名。从早餐写到晚餐,在钟声、电铃声,以及桃薏从楼上的叫唤声中,他奋笔直书。柯南·道尔完全没想到,他正在创造英文世界中最最著名的一个人物。

《暗红色研究》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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