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使用的推荐表,是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其栏目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名称、专业、学历、培养类别、外语水平、健康状况、学校地址、特长、奖惩情况、在校表现、院系推荐意见、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意见等。
一、推荐表的填写
1.毕业生推荐表的内容与表格式简历相近,在制作毕业生推荐材料时,任选一种就可以了。
2.一份完整的推荐表应填写好所有栏目,院系在规定栏内盖上鉴定公章,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学校推荐意见一栏签署“同意推荐”字样并盖上公章。
3.推荐表具有代表校方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作用,具有唯一的可信性。为避免重复签协议,毕业生只能用推荐表原件和就业协议书原件与一个单位签订协议。用人单位也只能坚持用推荐表原件和就业协议书原件与毕业生签协议。
二、推荐表填写的注意事项
1.推荐表的内容不能涂改
因推荐表具有代表校方的作用,有关部门加盖了公章。因此,填表的时候一定要细心、认真。特别是成绩单、院系推荐意见等部分,一旦有涂改的痕迹,就可能引起用人单位的误解。
2.充分发挥备注栏的作用
备注栏,可以用来补充推荐表栏目不足的地方。如个别毕业生第二外语达到一定的水平,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一定的等级,或辅修专业达到大专水平等,都可以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3.保证推荐表的唯一可信性
(1)推荐表原件不可仿制,更不可谎称遗失而重新补办。这样做不仅影响学校的声誉,而且也使毕业生本人陷入被动的局面。
(2)毕业生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过程中,可以使用推荐表的复印件进行“自我推销”。
(3)只有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才向用人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交出推荐表的原件。
(4)一定要保管好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