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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皮实(1)

—生活有理

凸凹

孔繁仁身板很硬朗。五十多岁的人了,每顿还能吃三张摊坨子。

摊坨子是一种农家饭。闹饥荒的年头,玉米面、白薯面、高粱面、黍子面、荞麦面,以至于玉米轴磨成的淀粉,凡是能形成粉状的、可入口的东西,都可以成为摊坨子的原料。这是粗粮细作,是糊弄肚子的把戏。这些原料黏性差,不能抱团,便均要掺上作为黏合剂的榆皮面。所以,在那个时候,乡下的榆树多是裸体的。现在日子好了,温饱已不成问题,但他还是以吃摊坨子为主。现在的摊坨子,面粉和杂合面各占一半,心情好时,和面时还要打上一个鸡蛋。因为自身就有黏性,榆皮面用不上了。按说,免遭剥皮命运的榆树应该茁健起来,却纷纷死掉了。街道、原野、渠岸,原来榆树茂盛的地方,竟很少见到它的影子,成了稀有树种。不知是怎么回事。

吃摊坨子对孔繁仁来说,不是口味问题,他对人说,是饿怕了。

今天的月色极好。月牙虽然瘦得跟镰刀一样,但天空大晴,它自身没有一丁点皱褶。今天砖厂老板额外给了他两百块奖钱,内心美得饱满。他摸出来一瓶酒,理直气壮地缓喝。老伴要给他颠俩下酒菜,他摆摆手。从偌大的腌菜缸里抄了两只辣椒和一小撮香菜根儿。腌酸菜是乡下人固有的手艺,但大多数家庭都失传了。他的家庭也失传了一截日子。一天,他看到扒下来的白菜帮子,切下来的萝卜缨子,摘下来的香菜根子,就那么平白无故地扔在地上,他心疼了一下,便摔门出去了,再回来的时候,竟扛着一口大缸。缸墩在地上的声音很沉闷,他随之说了一句:“腌菜。”

他捏一尾香菜根,喝一口酒,渐入佳境。颈项喝成了一只血脖子,在上边抓一抓,又肿又痒,舒服极了。他看了一眼酒瓶子,商标上“门”两个字中的“门”字,竟晃悠起来,像一挂被和风吹动的门帘。这种酒就产自本地,是乡办酒厂的产品,原料是当地的柿子。酒的味道有些苦,跟柿子的“涩”有关,仅卖两块五毛钱。现在,这种价位的酒,少见得很,孔繁仁有幸灾乐祸一般的欣喜。卑贱的人喝卑贱的酒,两相适宜,自足而幸福。

“多亏了有门啊!”他禁不得叹了一声。

正房里(他和老伴住偏房)传来一阵嗲里嗲气的笑,那么没有节制,他浅微的快乐一下子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他皱了皱眉头。

笑的人是他的儿媳妇宋丽娜,她刚才用他的奖钱到街上去买了两份肯德基。或许她吃出了兴味,或许他的儿子孔大成正跟她骚情。骚情,是京西土话,状男女之间,黏糊得旁若无人、不管不顾,甚至恬不知耻的样子。

“蝬!”他骂了一声。

他的骂是有根据的。

儿子中专毕业后好几年找不到工作,就到街上闲逛,认识了在歌厅里做小姐的宋丽娜。他总是到那个地方去,弄得孔繁仁很是腻烦。“你怎么不学好?”

“去歌厅就不学好了?你真是老土。”

“你倒有理了?”

“自然有理。”儿子反问道,“你知道去歌厅的都是些什么人?”

“你说都什么人?”

“不是领导就是经理,反正都是有身份的人。”

“你有什么身份?”

“正因为如此,我偏偏就去了。”

“你哪儿来的钱?”

儿子愤怒了,把手中刚点燃的一支香烟扔在地上,踏上一只脚,狠狠地捻了一下:“你不要跟我说这种问题!”

孔繁仁哆嗦了一下,嗫嚅着走了。

有一天,他不能不跟这个败家子儿说“这种问题”了,因为他发现他放在米仓底部一个布包里的存钱明显地少了,他感到事态严重。

他先喝了几杯酒。因为没有酒热垫底,他张不开口。

“大成,你是不是拿了爸的钱?”他小心地试探着。

儿子脸一阴:“嗯。”

孔繁仁的眼前立刻就黑了一片,手中的酒杯竟自动地朝着儿子飞了过去。

孔大成一歪脖子,酒杯碎在了身后的墙上。他笑了一笑,站起身来,从兜里抄出一把弹簧刀,啪地弹出锋刃。孔繁仁一惊:“怎么,你还要凶你老子?”

“不,你不配,我要凶我自己。”孔大成怪怪地笑着,在自己左手的食指上割了一刀。由于孔繁仁见了刀子,本能地生出一种高度的警觉,锋刃割过皮肉的声音虽然弱微,他却捕捉到了清晰的锐利。他的心脏像长出了脚,狠狠地在他的胸腔里踹了一下:“你?!”

孔大成把鲜血淋漓的指头放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吮着,笑吟吟地看着对方。

孔繁仁恐慌地低下头去,满肚子的话一下子空了。

“怎么不说话了?如果你还出气不匀实,我就把手指头给你割下一节来。”

孔繁仁摆摆手:“你且留着吧,当小偷的,指头不圆全哪儿成!”

“那好,听你的,这节指头就暂且给你留着。”孔大成在皮鞋底子上蹭了蹭刀刃上的血迹,把刀收进兜里,轻蔑地笑笑,扬长而去。

孔繁仁一下子木在那里。

“手指头明明是你自家的,却要给我留着,真不是个东西!”孔繁仁想骂几声—懦弱的人一般都是在对手不在场的时候,做淋漓之骂的,但他只咽了咽唾沫,在自己的大腿上捶了一下,陷在沉默里。

小时候比现在还穷。连买一支铅笔、一块橡皮的钱都不好弄到。他从邻人的鸡窝里“拿”了一只鸡蛋,既惊且喜地朝村里的小卖部走去。他算计着,一只鸡蛋可卖六分钱,两分钱买铅笔,两分钱买橡皮,剩下两分犒劳自己两粒块糖。这是自然而然的事。但邻人却追了上来。他心里一沉,很宽容地摇摇头:“真他妈的小气!”顺势就把鸡蛋捏碎在衣兜里。然后站在那里,目光坦荡地迎向邻人。邻人说,你拿我家鸡蛋了。他装作生气的样子,摊开双手,反问道,你讹诈谁?邻人把目光投向他的衣兜,他把衣兜往平了抻了抻,依旧反问道,像有颗鸡蛋吗?邻人的眼光迷惘了,摇摇头。他立刻就气壮理直了,嘲弄道,你以后要管好自家的鸡婆,别到处乱下蛋。

儿子长大了,在一个亲情氤氲的时刻,他给儿子讲过这个故事,为的是炫耀老子的智慧。今天看来,他犯了一个大错误—因为授人以柄,在最该庄严的时候,也只能承受轻蔑了。

“冤家啊!”他找不到做父亲的感觉。

他开始转移裹钱的布包。先放在墙角的一个老鼠洞里,马上就想到老鼠的啮啃;放到房梁上,马上就想到儿子的个子比他还高;放到腌菜缸底下,马上想到会霉烂—看来只能放到信用社去了。但马上又想到,如果存折丢了怎么办?几次“马上”下来,虽折腾出了一身汗,但还是找不到一处妥帖的地方。他马上觉得,这钱真的是一种祸害,只要多多少少有一点,这人就活得不安生了。

“这日子混的,连个藏钱的地界都找不到!”他颓然地坐在那里。

老伴目睹了整个过程,这时撇了撇嘴:“就你那几个大子儿,还值得藏?”

老伴的话,像剥开眼翳的一根针,虽然让他隐隐地疼痛,但眼前究竟是亮了一片。对,哪儿也不藏了,依旧放在老地方吧。

一旦决定了,不仅紧悬着的心放平了,而且还兀地生出一种足可以宽慰自己的理由—这钱还真的不能换地方了,不然那小子会看不起咱,认为咱做人做得“小”。既然老子这么坦荡,你再当小人,咱啥话也不说,你自己就矮了半截。

孔繁仁觉得战胜了自己的儿子,愁苦的脸马上就舒展开了:“老子究竟是老子。”

儿子却没有那么自觉,依旧“摸”他的钱。他发现之后,不再像起初那样不能容忍,暴跳发作,而是幽怨地看儿子一眼:“你呀。”

儿子嬉皮笑脸地说:“爸,没办法,我管不住自己的手。”

孔繁仁摇摇头,什么也不说。他不是真的把心放宽了,而是不愿再看到割手指头的闹剧。他就这么一个儿子,还得指望他养老。怨只能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多生几个?那样就不怕这个不争气的东西割手指头了。甭说少了几根指头,即便是死球的了,咱也会连眼都不眨一下的。生个屁!转眼之间,他就否定了自己—那个时光,连自家的肚皮都混不囫囵,谁还有底气再添上几张嘴?只有叫花子才敢这样做,横竖是要着吃,不过是添几根打狗棍而已;咱可是正经人家,拉得下脸吗?

心中的不平无处发泄,他狠狠地朝空茫里瞪了几眼。他觉得,自己的难堪与苦恼是空茫里的一个什么东西造成的。

孔大成毫不体恤父亲的感受,一路“摸”下去。

孔繁仁心疼着,隐忍着,家庭便平静。

孔繁仁一直不烟不酒,从这时起,也开始每晚“逗”几口酒喝。自己再节俭,钱也会偷偷地溜走,别太苦了自己。

一天,他实在隐忍不住,便借着酒热对儿子说:“你爸不怕你花钱,就是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儿,我琢磨着,你干吗不用这钱拉上个关系,给自己弄份差事干干?”

以为儿子会反驳他,不想儿子想了想,拍了一下大腿,竟说:“你到底是说了一句人话。”

儿子果然给自己弄了一份差事,在道班上当了一名护路工人。每月只挣八百块钱,还要扫马路,弄一身灰尘。儿子很是不开心,见到老爸也不说话,好像是老爸把自己陷害了。

孔繁仁觉得应该安慰他一下,便上赶着邀儿子喝酒。“大成,你应该高兴才是。”

“凭什么?”

“因为你有了工作。”

“这算什么工作,每天吃一肚子烟尘,又累又脏。”

“这就对了。”孔繁仁怯了一下,因为他看到儿子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但还是兀自说下去,“什么是工作?工作就是让人感到劳累,把人弄脏,即便是这样,人还是离不开它。”

“简直是歪理邪说。”儿子嘟囔了一句。

孔繁仁刚要卡壳,老伴恰巧踅过来,便得了稻草一般,顺势说下去:“你妈每天倒都是干干净净的,但她是闲人,在家里就没有地位—我的脏衣裳往她脚下一扔,她就得乖乖地去洗。”

“你多牛。”老伴笑着接了一下话茬儿。

“不是我牛,因为我是卖力气的,脏得有理。”

孔大成在道班上干到第三个年头,把宋丽娜娶了过来。对这桩婚事,孔繁仁是反对的。他不是从观念出发,忌讳她的小姐出身;而是遵从自己的感觉:宋丽娜是个白性子,身上哪块皮肤都白,既然已经白了,每天还要往上边涂脂抹粉,这样的人不正常。搁在家里凄惶。

他本来想用“不正经”这样的词来形容,但他一辈子敦厚,一碰到这样的字眼儿,自身就很难为情。

“这样的人,你养不活她。”他对儿子说。

“她饭量很小。”

“不是饭量的问题。”

父子俩谈不拢,但父亲最终还是依了儿子。老伴见孔繁仁轻易就妥协了,嘟囔了一句:“你这老子当的,一点硬气劲儿都没有。”他甩给她一个脸子:“这有什么,在乡下,不都是这样做父母的?”

孔大成想把婚事办得阔气一些,想把老爸藏在布包里的钱都花掉。孔繁仁这次不妥协了:“这可不成!这钱是攒给你妈的,她有肋膜炎,一累着就胸闷,我得带她到医院看看。”

“这病死不了人。”

“你这叫怎么说话?”

“人一辈子就结一次婚,办得这么寒碜,不是委屈人家丽娜了吗?”

“她既然愿意跟你,就应该能忍受这份委屈。”

孔大成只好去说服宋丽娜。宋丽娜眼圈红了一下,但很快就职业性地克制住了,凄然一笑:“你爸他是嫌弃我。”

语调虽然委婉,孔大成却觉得极其有分量,他心头一热,躲开父亲,直奔仓底的那只布包。

布包坦然地放在那里,但是,旁边多了一把刀子。

他一下子明白了什么,久久地犹豫着。

他终究是农民的后代,没有决绝的狠心,他很伤感,叹了一声:“这个家,真他妈的穷!”向那个布包上呸了一口,离开了。

宋丽娜好吃,与这个家庭的口味不合,进门不久小两口就分开过了。孔繁仁这辈人,吃喝只是为了活着,有的吃就成了;在宋丽娜那里,吃本身是享受,是绝不能凑合的。拉下脸来反对她在饭桌上挑挑拣拣,孔繁仁说不出口,觉得这样做有失长辈的身份;什么也不说,他内心又很难忍受—每顿凉凉热热要弄一大桌子,钱都花在吃上了,这哪是过日子的人?他对儿子说:“大成,爸求你了,还是分开过吧,整天跟这么精致的一个媳妇在一起吃饭,爸的手脚都不知往哪儿搁。”

分开过之后,孔繁仁有一种农奴翻身把歌唱的感觉,咬菜根、喝门,任性地吃自己的摊坨子,很卑贱,很自在。

既然独挑门户了,两个人都出去挣钱才是,但宋丽娜什么也不做,整天“烂”(“烂”是孔繁仁的说法)在家里,涂脂抹粉,睡懒觉,看电视,嗑瓜子,吃肯德基,像个娘娘。

孔繁仁看不过,背后提醒儿子:“她年纪轻轻的,你应该让她干点儿什么才好。”

“让她干什么?”

“做个小买卖,倒腾点儿服装什么的。”

“要说你去说吧,我可什么都不敢说。”

“你还是不是老爷们儿?”

“正因为是老爷们儿我才什么都不能说,她说了,像她这种女人,天生就是靠男人养的。”

孔繁仁说:“大成,你完了。”

孔大成说:“爸,你刚知道,我早就完了。”

孔大成虽然嬉皮笑脸没有正形,但孔繁仁还是发现,儿子的眼神有些不对,皴着一层类似忧伤的东西。

他不再忍心说重话,暗想,抽冷子,我得跟那玩意儿说道说道。

在他心里,对这个女人的称呼,既不是儿媳妇,也不是丽娜,而是那玩意儿。

一天晚上临睡前,他突然出现一个念头:明天自己倒休,正是个机会,一定要跟那个玩意儿说道说道。

第二天早晨,儿子上班去了,只有老伴在屋地上擦拭仓柜。他觉得老伴勤劳得令人厌恶。“横竖几只破仓柜,擦什么擦,你到街上的‘燕升堂’去,给我买双布鞋回来,这年头,想穿双布鞋还得买。”他没好气地说。

支走了老伴,一想到可以没有妨碍地跟那玩意儿说道说道了,竟心慌起来。他不停地在地上走溜儿,怎么也迈不出这个门去。

他听到屋外的那扇门,一会儿开,一会儿关,烦人得很。而且还听到院子里的水龙头,一会儿水大,一会儿水小。好像在洗什么东西。这玩意儿今天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变得勤快了?

水声消失了很久,他还在等待。

慌乱中,他看到仓柜上老伴扔下的抹布,意识到,老伴快回来了,他必须走出这个门去。

跨出门槛,他愣了。

院子的晒条上晾了一片不敢上眼的玩意儿:乳罩,内裤,长筒丝袜,吊带裙。这些玩意儿所带的隐秘色彩,反射过来的光线比阳光还刺眼,他下意识地合上了眼睛。更令他难堪的是,人已经出来了,就不能再踅回去,便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像走进蒺藜窠子,他闭着眼睛,屏住呼吸,东闪西躲(这些玩意儿可碰不得),终于走出院子。虽然长出了一口闷气,但强烈的羞愧,还是让他找不回自己。

当老伴那老旧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野中的时候,他才平静下来,且有了一个明确的意识:这种玩意儿还是待在家里的好。

他想,这玩意儿太不懂羞耻了,搁在家里,种种不便,忍受着就是了;放出门去,招猫递狗,伤风败俗,会坏了家风。

芡,孔繁仁啊孔繁仁!自己上辈子作了什么孽,怎么养了这么不争气的一个儿子。

宋丽娜就这样被“养”在家里。养来养去,愈加任性。虽然一大片闲工夫属于她,可连饭都懒得自己做一顿。她说,自己做的饭怎么都不成,没有馆子里那种令人沉醉的味道。小两口天天下馆子,而且从馆子里勾肩搭背地回来,还大包小包地带回来许多,说是预备着做夜宵。她晚上睡得很晚,直至子夜,把夜宵吃下,才肯睡去。

孔繁仁心里说:“都是做小姐做的。”

孔大成就那么点收入,哪里经得起这种做派?他撑不下去了,笑着央求道:“我的心肝宝贝,咱能不能改一改过法,你看你都把我吃穷了。”

宋丽娜嫣然一笑,说:“穷是穷些,但你不能让我感觉到穷。”

宋丽娜的笑有致命效果,孔大成把余下的话都咽进肚里,他涎着脸子跟他的父亲要钱花。

孔繁仁不情愿地从布包里抻了两张票子:“娶得起媳妇,竟养不起,你真让我瞧不起你。”

孔大成嘻嘻一笑:“我是给你一份做父亲的权力。”

“蝬!”孔繁仁骂道。

儿子耸了耸肩,说:“骂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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