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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金圣叹之死

金圣叹,快人也,亦狂人也。

他的死,要细细考较起来,恐怕也就死在他的快和狂上。文人的狂,常常是遭嫉致祸的根本。而金圣叹,还由于他个人性格上那种追求快人快语,“不亦快哉”的快,也是加速他走向死亡的主要原因。

几千年来的封建王朝的统治如同镣铐,桎梏了中国人头脑里的思想生机,那种蚁民的本分感,树叶儿掉下来怕打破头的恐惧感,根深蒂固。每一个中国人,从早到晚,都惟恐越轨似地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种诚惶诚恐精神状态,最典型的表现形式,莫过于三跪九叩的磕头了,扑通一声,一下子矮了半截,是皇帝老子最乐意看到的场面。

低下自己的头,就意味着这个人必须意识到,不能逾越按部就班的社会秩序中自己所应扮演的角色。该你开口的时候开口,不该你开口的时候,一定要闭嘴;该你用手的时候用手,不该你用手的时候,一定要打住。所以,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乃至一饮一啄,一衣一饭,务必要合乎规范,即使年过古稀,到了从心所欲的年纪,也不能逾矩,否则,就受到社会的排斥。

金圣叹,真狂,他所以狂,因为,他真有才气。不但他自己这样看自己,反对他的人也这样看;有人也许偏不这样认为,可不得不承认社会舆论“盛赞其才”的事实。有才气的人,无论过去现在,往往恃才情而不通世情。金圣叹在别人眼里,便是一个落落寡欢,孤傲使气,目中无人,自以为是的怪物。

然而,他诗写得好,《易》解得好,禅悟得好,评点更是领一代风骚,可谓才华横溢。而才华这东西,爱外露,浅薄的文人,如半瓶醋,生怕自己肚里那点货色放馊了,生怕人家不知道,乱晃荡,忍不住地要表现出来,让大家鼓掌。不鼓掌,开作品讨论会把你请去鼓,你还不鼓,用红包塞在你口袋里,看你鼓不鼓?

无论作品是真棒,还是假棒,掌鼓得越响,也越起副作用。因为文人最怕得意,得意往往忘形,忘形就有可能显德行,就会被别的有心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当时按下不表,到了时候,就要跟你秋后算账。这也是古代知识分子犯错误、栽跟头、倒大霉、掉脑袋的由来。

因为这些知识分子先生们压根不明白,对皇上来讲,赖以不坠的封建社会那宝塔式的等级结构中,秩序是第一位的。上尊下卑,长幼有序,等级分明,有条不紊,这个国家机器才能正常运作。金圣叹之死,说起来十分地莫明其妙,鲁迅先生说得好:“就事论事,倒是冤枉的。”当时,连反对他的人,也觉得“不以其罪”枉杀为憾。但为什么大家非要他死不可?说了归齐,就是他太不买这个社会秩序的账,因为金才子的行为举止,完全不合乎规范操作的结果。稍稍狂一点,或许能被容忍,狂大发了,谁也不放在眼里,就要挨收拾了。

我以为,他的死,有一条最重要,但似乎哪位审判官都不愿明说的罪状,就是他把《水浒传》抬到与《庄》、《骚》、杜、马并列的才子书地位,有悖了已被社会认定了的孔孟之道,推翻了数千年已成命根子的儒学正宗。四书五经,经史子集,竟比不上讲强盗的演义小说,岂有此理?在有皇上的时代,一位不官不民的文人,擅自发布作品排行榜,乱作评断,显然被认为是信口雌黄,妄自尊大。这就太犯规了,可谓罪之一。

若以今天的观点看,他这股文学上的勇锐之气,非同凡常的识见,是值得赞许的。但在那个社会里,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这番真知卓见,就要引起大家物议了,因为中国人习惯于人微言轻,只有上头的精神,才是金科玉律,只有皇上的圣旨,才是金口玉言,惟上惟官,不管对错,遑论真假,都是虔信不疑的。但你金圣叹算哪方神仙?敢于大言不惭地作出这种判断。这就太犯忌了,可谓罪之二。

不是说《水浒传》不能过高评价,而是这句话出自草野之人金圣叹之口,不行。若是这宝塔式的秩序架构中,一个比金圣叹声名更显赫的庙堂人士讲出来,大家就会当作至理名言了。当然,官方未必赞同这部提倡造反的书,所以也就没人讲。金圣叹作此惊人之语,不但是与当局别扭,也触犯了那些有资格发言而不发言的级别高、资历深、地位重要、一言九鼎的人士。这就太狂妄了,可谓罪之三。

在等级制,尤其家长制的社会里,谁率先走在前面,谁紧跟尾随在后面,谁先开口讲话,谁后发表意见,谁先划圈,谁先拍板,谁先举杯,谁先下筷,那铁的秩序是不容破坏的。连梁山泊众弟兄,别看平时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到忠义堂,还是要排出座次的,黑旋风李逵再粗卤,也不会大模大样坐在及时雨宋江的交椅上。为了确定卢俊义和宋江的一二把手的位置,为此消灭了曾头市数百口人,这算什么逻辑?因为,任何僭越行为,例如你越过应该在你上面的那个人,不但上面那个人不答应,下面的人也不允许,破坏游戏规则,那是谁都不会原谅的。

于是,自以为可以不受这种游戏规则约束的金圣叹,活了五十三岁,就把脑袋玩掉了。

没有办法,谁让金圣叹是个大才子呢?才子的最大病,就是按捺不住要表现自己,古今知识分子,似乎大体也如此。不该讲的话,按捺不住要讲出来,不该写的文,按捺不住要写出来,最后,连他这个人,也是在不该跳的情况下,按捺不住要跳出来。这种情不自禁的表现欲,如孔雀的翠羽,猎豹的斑纹,实际倒成了招灾惹祸的根苗。

细琢磨,也奇怪,他是反清人士,清朝的顺治皇帝死了,与他何干?这个金圣叹跑去哭哪门子庙呢?鲁迅先生在《谈金圣叹》一文中说:“谈起清朝的文字狱,也有人拉上金圣叹,其实是很不合适的。他的‘哭庙’,用近事来比例,和前年《新月》上的引据三民主义以自辩,并无不同,但不特捞不到教授而且至于杀头,则是因为他早被官绅们认为坏货了的缘故。”很大程度上,倒是他自己跳出来找死的。

清代的皇帝,凡驾崩,传文各地后,官吏士绅循例要到当地万寿宫或庙宇等处哭奠,称哭庙,以示效忠和吊唁之意。而清代各地道观中,都有供奉皇帝万岁牌的生祠,叫作万寿宫。据此判断,金圣叹去哭顺治皇帝的这座庙宇,大概是现在苏州市城区最繁华地段的玄妙观,应该是不会错的。

从金圣叹写过的《昼寝女道士》、《中秋夜戏赠女道士》、《戏作留赠女冠》几首算不得香艳的诗看,当时的金圣叹,未必称得上性解放主义者,但也是个狂放不羁,潇洒浪漫的风月中人。此人好饮酒外,对女人大概也有兴趣,除良家妇女外,广泛涉猎到女道士、女尼,够有良好的胃口。比他早半个世纪的李卓吾收女弟子,已很被自以为正经的人大加疵议,金圣叹跑到道观里,堂而皇之地在女道士房里睡午觉,可见江南士绅们视他为坏货,也是振振有词的。像他这种性放纵的行为,即使当今虽有新潮风气,至多只敢偷偷摸摸找三陪小姐,还佯称体验一下生活的青年作家,也是瞠乎其后的。

在中国,凡才子都自命风流,好像洋才子也同样。看普希金,看乔治桑,那份浪漫,真令我们羡慕,中国至今没有超过《红楼梦》水平的爱情小说,最根本的一条,中国作家有几个拥有过轰轰烈烈的爱情呢?所以,外国作家的风流故事,一串一串,而中国作家中仅有的一点男女苟且之事,则相形见绌了。这是由于在规行矩步的封建社会里,男女情爱,稍稍出格一点,都会视作要堕入阿鼻地狱的罪行。所以,反对金圣叹的人,就拼命在这一点上著文诋毁他,说什么“苏州人述其邪淫之事尤多”,还说他“尝奸有服之妇人”,“诱美少年为生徒”,即使果真如此,又如何呢?

不过,从这些诗,知道他能在女道士的房间里床上休息,可见来往密切,因此,他到玄妙观哭庙去,是不是有点弗洛依德因素,想在漂亮的女道士面前露一手,也未可知的。文人,一抓住能在异性面前表演的机会,无论老者少者,在性激素的催情作用下,便禁不住要搔首弄姿,引人注目,这也是古今通病了。

金圣叹大可不去的,既然鼎革以后,辫子留起,可心中仍矢忠于那个吊死煤山的崇祯,连名字都改了,叫金人瑞,标榜自己为明末遗民。那么,有什么理由去为新朝的顺治皇帝嚎丧哭奠?但他在家里怎么也坐不住,文人有几个耐得寂寞的,没新闻还要制造新闻呢?没人吹自己还要化名写文章吹自己呢?踱了几个圈后,倒底还是马褂长袍,国丧冠戴,素色小轿,面带哀容,沿着现在苏州的观前街,去赶这份热闹。

苏州,是个小城,直到今天也不大,三步两步,他就赶到现场。

这位老兄,除了五十岁男人的那颗荡漾不起多大漪涟的春心外,还有一种难得知己的慷慨,在胸膛里涌动。我想他会这样来寻找心理平衡的,要是别的什么满族皇帝,我这遗民也许就没有这份积极性了。但爱新觉罗福临,却是非哭不可的,因为这位圣上曾经对几位翰林院大学士说过,金圣叹的著述,非寻常文字,你们要好好看看,不能一概而论。于是,对于这位第一读者的知遇之恩,他必须去对大行皇帝,痛痛快快地哭一鼻子不可。

如果,他沉住气,不去,谅不至于弄到杀头的地步,虽然,他的狂妄让人觉得有收拾他一下的必要,但也不会要他的命。结果,他哪里知道,这一去,自投罗网,走上了不归路。

明亡以后,新的统治者,也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一级作家太多,他这二三级作家,自然不显眼了。但他自视甚高,风流倜傥,卓尔不群,俯视一切,议论风发,因此,也一直不怎么买新朝的账。虽然他把《水浒传》抬到天高的地步,可在朝廷正经搞学问的大儒们看来,终究是野狐禅之类,也使他丧气。他在当时,既不如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那样拥有学界泰斗的名气,也不如周廷珑、姚思考、屈大均等辈拒绝清廷召聘,坚贞不屈,令人景仰。金先生失落之余,只好闭门家居,以著书立说自务,偶有兴致,醉唱歌哭,聊作颠狂,看他《不亦快哉》的自述,日子过得应该说是惬意的,但精神上不快活,也是事实。

有一次,他去南京应会试,以《如此则动心否乎》为题作文,写到最后:“空山穷谷之中,黄金万两,有美一人,试问夫子动心否乎?曰:动动动……”他一口气连写了三十九个“动”字,表演了一通大大的玩世不恭。我想任何一位考官,批阅到这份卷子时,不气得胡子飞起来才怪?这种游戏文字,侮弄当道,说明他对新政权的抵触情绪,何等激烈,拿今天的时髦话语来说,拒绝投降的意志,是多么坚决了。

但中国的文人们,从来是说归说,做归做,并不总那么言行一致,心口如一的。当面拒绝投降,背后输诚纳款,表面光明磊落,内里蝇营狗苟,直到今天,依然如此。文章漂亮,声名狼藉,嘴上高调,心里龌龊,这等人也是有过的。金圣叹刚刚写完“不曾误受秦封号,且喜终为晋逸民”的诗句,表明与新朝划清界限,墨迹未干,听到顺治帝夸他文章如何如何佳妙之后,马上忘了矢志不渝的誓言,立刻磕头烧香,山呼万岁,深感皇恩浩荡了。

其实,顺治夸他文章,也不过是传闻而已,是否属实,两可之间。但文人一听到对自己文章的好评,从来见风就是影的。他很当真地在《春感八首》的诗里做了好多美梦,把一个自称遗民的人对新朝感激涕零的面目,刻画得丝丝人扣,那卑微的心理状态,也真是可怜兮兮得很。

“顺治庚子正月,邵子兰雪从都门归,口述皇上见某批才子书,论词臣,‘此是古文高手,莫以时文眼看他’等语,家兄长文具为某道。某感而泪下,因北向叩首敬赋。”

文人比《水浒传》里的好汉,更容易接受招安,统治者只要将肉骨头晃晃,马上就会摇尾巴的。所以,知识分子的气节,在动乱年代,板荡岁月里,往往是最经不起严峻考验的。变节失身,卖国求荣,俯首称臣,摇尾乞怜,一部《二十四史》,比比皆是。就看明末清初,比金圣叹名气大得多的文人,如钱谦益、吴伟业、周亮工、侯方域、龚鼎孳之俦,很快地变换旗帜,剃发蓄辫,胡服左衽,迅速地与昨天还要誓死抵抗的异族统治者,或同流,或合污,或像一摊屎一窝尿地苟延残喘,金圣叹只是去哭哭庙,就算不得什么的了。

这时,金圣叹到了玄妙观门口,掸一掸马蹄袖,理一理方巾帽,从轿上下来,有一种掩抑不住地暗自得意的神气。今天他的光临,与所有与会者不同的,独他是受到过这位大行皇帝赏识的作家。被皇帝老子叫好,和今天泛滥的、贬值的这个奖那个奖,是不能同日而语的。所以,他出现在众人面前,当然也出现在从门缝中瞟他的女道士们的眼里,当他环顾左右时的一脸骄矜流露出来的时候,很显然,他找到了自我感觉,简直好得不能再好,到了非常之好的地步。那脸上分明写出了他心里想说的话:敢问在座诸公,哪一位能像我这样承蒙圣眷,获此殊荣呢!

老实说,在玄妙观里哭庙众人间,真是无一人站出来,回应这位才子的挑战。

金圣叹评点的《水浒传》,鲁迅先生是不大以为然的:“他抬起小说传奇来,和《左传》《杜诗》并列,实不过是拾了袁宏道辈的唾余。”其实,袁宏道也是承接着李卓吾的“唾余”,比金圣叹早半个世纪的李卓吾,也是个狂人,比他狂得更狠些。袁宏道说:“人言《水浒》传,果然。”“若无卓老揭出一段精神,则作者与读者千古俱成梦境。”

我不知道外国文学中,是否也有中国这种与作品同时并进的文学批评?我曾经猜测过,评点是中国汉字未能大量印刷前,依赖抄书匠一笔一画的劳作时的余兴节目。犹如西方中世纪教堂地下室里,在羊皮书上抄写《圣经》《福音书》的教士,用鹅毛笔对每一章节前第一个拉丁字母,所作的花饰一样,是同样性质的自我表现。边抄边议,本是职业誊写者的消遣,但到了文人手里,评点便具备了文学色彩,由于以金圣叹为代表的评点派,不但将不登大雅之堂的通俗文学作品,推崇到与官方正统读物平起平坐的地步,而且,作为文学批评方式的一种,评点,在中国文学的地位也确立下来。

鲁迅一谈起金圣叹,摇头之余,总忘不了举的一个例子,就是许褚赤体上阵,中了好几箭后的评语:“谁叫你赤膊。”其实这句给先生留下深刻印象的话,并非金圣叹所言,而系评点《三国演义》毛宗岗父子的借名假托的。可见,金圣叹在评点领域中,是位扛鼎人物,连鲁迅先生也搞胡涂,误以为是他说的了。

金评《水浒传》,不少酸腐,颇多牵强,可他的真知灼见,也令人茅塞顿开,使读者重新认识《水浒》的佳妙之处。看得出,他赞赏梁山好汉,说到底,内心深处是主张他们造反的,因为他同样对朝廷不满。而文人不满,能有什么作为?至多是字里行间,发发牢骚,关起门来,腹诽而已。知识分子虽然很容易不满,也爱不满,但绝不敢太不满的,尤其不可能像石碣村阮氏三兄弟那样杀人越货,啸众起义,落草江湖地表示不满。所以,知识分子灵魂中那根不敢造反的弦,始终在起作用。这样,赞成造反,可不敢肆意地宣扬造反,反对贪官,绝不能反对皇帝,最终,金圣叹只有腰斩《水浒》,招安一途了。

他只能这样评,这样改,这就是金圣叹评《水浒传》时的心理矛盾。虽然他的良知使得这支评点之笔,不能为贪官污吏组成的朝廷唱颂歌,因此,他不敢直言不讳地道出“罪归朝廷,功归强盗”,但却能大声疾呼:“盖不写高俅便写一百八人,则乱自下生出;不写一百八人,先写高俅,则是乱自上作也。”这在那个死水般的封建社会里,说出官逼民反的症结所在,也算得是振聋发聩的声音了。高俅,何许人也,皇帝身边之亲信也,亲信既然成为动乱之源本,那么皇帝在扮演一个什么角色呢?冲这一点给老百姓的启示,金圣叹也就不会被统治者所容忍了。

一部中国文学史上,要没有这些为世俗不容,被主流排斥,具反叛精神,持背悖状态的文人,不那么按部就班,不那么循规蹈矩,捣一点乱,添一点彩,唱一点反调,闹一点笑话,存心和大人先生,官长老爷,权威人士,丘八将军们过不去的话,掉脑袋,进法场,满门抄斩,充军乌苏里台,那文学史也不免太死气沉沉了。

自杀的李贽(1527—1602)和他杀的金人瑞(1608—1661)似乎是一部上下集电视连续剧里轮流担纲的主角。虽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金对这位前辈而言,其智慧是无法望其项背的,但把自己的生命搭在了自己的狂上,却有相同之处。我们读文学史,狂人多,热闹也多,文采也盛。虽然傻狂,也真是让人受不了,可是,文人的狂狷对文学的进展,还是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若是作家成为一个个等因奉此的员司,照猫画虎的文书,点头哈腰的衙役,失去阳具的阉竖,惟长官意志,作帝王玩物,写奉命文学,当御用文人,那文学没准就停滞不前,黯无声息,倒恐怕是更大的悲哀了。

现在,还能看到金圣叹的墨宝,是顺治戊子(1648年)二月四日写的一幅真迹:“消磨傲骨惟长揖,洗发雄心在半酣。”笔力雄浑,形体肥厚,具有一点东坡风骨。在此前一年,抗清英雄陈子龙、夏完淳殉难,这都是发生在江南一带他身边的南明悲剧,使他复国之望完全灭绝。尤其“十五从军,十七授命,生为才人,死为鬼雄”的夏完淳之死,更令他心灰意冷。所以,按照他手迹中消极情绪来推断,他不会去寻衅闹事的。

中国的知识分子,受到先天的软弱性所制,从来不是很富挑战精神的。金圣叹在明代就有怀才不遇之憾,新朝又不倚重他,尽管他对当局不满之极,也只是待在家里,一壶老酒,一碗浓茶,关起门来骂皇帝罢了。因为这是所有脓包型文人进行自我渲泄的既安全,又痛快的高招。那时候不会在电话上装窃听器,也未必有人去打他的小报告。所以,他跑去玄妙观,发表演说,支持诸生的逐官运动,确实有很大的偶然性。

据清代王应奎的《柳南随笔》载:“大行皇帝(按指顺治)遗诏至苏,巡抚以下,大临府治。诸生从而讦吴县令不法事,巡抚朱国治方昵令,于是诸生被系者五人。翌日诸生群哭于文庙,复逮系至十三人,俱劾大不敬,而圣叹与焉。当是时,海寇入犯江南,衣冠陷贼者,坐反叛,兴大狱。迁议遣大臣即讯并治诸生,及狱具,圣叹与十七人俱傅会逆案坐斩,家产籍没入官。”

当时苏州的县令任惟初,史称“酷吏”,加之“不法”,显然是一个不得人心的混账官僚,诸生们上揭帖,要求将其逐出苏州。诸生,相当于大学生,揭帖者,也就是后来的大字报或小字报,看来,这是那时的学潮了。谁知巡抚朱国治偏护这个下属,头一天抓起五个闹事者,杀鸡给猴看。这下子惹起公愤,第二天,正好哭庙,诸生百余人集中在此,群情沸腾,准备大闹。

金圣叹是位按捺不住的快人,在这样的场合下,他跳出来仗义执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第一,他从来不会站在维护官府的立场上,因为非御用文人总有一种反主流的天然倾向;第二,他有打出顺治这张王牌的资格,胸有成竹,以为国丧期间,谁也不敢把皇帝看中的他怎样;第三,作为文士,对于诸生们的正义要求,不可能置若罔闻。反对贪官污吏,他不会不认同,这就是所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了。

至于那些女道士的存在,会不会使他的丹田附近生出一股阳亢之气,使得他不放过这个出风头的机会,也不是没有可能。他要是稍为沉着些,不那么迅即反应,也许太平无事,哭奠以后,回家喝老酒不误。但他经不起诸生们的怂恿:金大师,你要不出来讲话,谁讲话?你要不主持公道,谁主持公道,你要不替我们青年学生作主,谁给我们作主!金圣叹错就错在他的快上,不但不三思而后行,一思也不思,脑袋一热,向万岁牌磕了个头,便发出声张正义的声音。

“我抗议!”

你抗议,管个屁!官员们会把他金圣叹当回事!

这位巡抚才不在乎金圣叹,一声令下,给我统统地抓!于是歪打正着,在他心目里,这个挑头的坏货,早就打算收拾你,好,既然跳将出来,也五花大绑地被押走了。

金清美《豁意轩闻录》,写了这位才子的结局:“(金圣叹)弃市之日作家书,托狱卒寄妻子,临刑大呼曰:‘杀头至痛也,灭族至惨也,圣叹无意得此,呜呼哀哉,然而快哉!’遂引颈受戮。狱卒以信呈官,官疑其必有谤语,启缄视之,上书曰:‘字付大儿看,盐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我无遗憾矣。’官大笑曰:‘金先生死且侮人。’”

看来,这位狂人,这位快人,玩世不恭,一直到死也不变分毫。

也有一说,金圣叹往刑场的路上,大呼:“断头,至痛也。籍家,至惨也。而圣叹以不意得之,大奇!”于是一笑受刑,这几句话,倒也很具有他评点《水浒传》的泼辣洒脱的风格。

古代的文人,一般的叫读书人,即童生,秀才;稍像点样子的叫士;堂皇一点的叫名士;有点谱的叫士大夫。虽然各个称呼,还存在着具体而微的差别,但都属于现在叫知识分子的这个阶层,谅无疑义。这些文人,大概与孔夫子所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的评价差不多。用老百姓的话来说,近不是,远也不是,太给脸不是,太不给脸也不是。所以,予取予夺,是皇帝说了算,而不是文人说了算。要砍下你金圣叹的脑袋,你就得乖乖地让他砍,顶多幽默一下,以博一笑。很大程度上,知识分子其实做不了自己的主,这便是千古文人为之一哭的许多悲剧的由来。

过去,我们时常听到这句表达知识分子生存状态的话,叫做:“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是很有道理的。毛必须附着在皮上,但如果大胆假设一下,金圣叹像美国的高科技亿万富翁微软总裁比尔·盖茨那样,毛和皮为一体,依附在自己知识财产这样一个物质基础上,做那样一个掌握自己命运的知识分子,江宁巡抚手中的那些刀枪斧钺,又能其奈他何?说不定,三品顶戴的这位地方官员,还要向金圣叹先生鞠躬如仪呢!

很遗憾,他没有这些经济实力,只有毛,而无皮,只好交出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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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瞳蓝血,神秘血脉背后的隐秘。古老传承,绝世毒宗的丹修少年。毒宗传承弟子迟凡,在师尊丹道真人九九重劫陨落后,落到了武林门派断魂门中。为报断魂门二当家王志海当年的收留之恩,迟凡出手为王志海疗毒,却被断魂门的掌门王志天和断魂门的长老发现他乃是修仙之人。断魂门的人想要对迟凡的修炼功法窃取豪夺却被迟凡早一步发现,准备离开断魂门。而同样知道断魂门中有迟凡这么一个修仙者的周药师也通知了同样是武林门派的神医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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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之中有一群体内含有特殊能量的人,来自传说中的缘故剑道,能量源于体内的剑,驾驭剑,可直接进攻,可召唤契剑兽与之共同御敌或合体御敌,还可以借助体内的剑施与契约神术,但是很多人的能剑都处于沉睡中,与常人无异,这故事就是一个叫陈光耀的人。。。。。。。。。。第一部叫光与暗:陈光耀剑能觉醒后来到亚洲能者学院,在这得到属于他的能剑,但是遭到暗落谷卧底的袭击,导致剑魄与能剑受损,他要如何应对呢?并且他做为新生要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契兽之季来寻找自己的契剑兽,他会得到什么契剑兽呢,而暗落谷会在这契兽之季有什么阴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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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如梅般清傲的女子,他是如雪般圣洁的男子她心疼他,他怜惜她,相处中情愫暗生可他有他的寻找,她有她的苦等最终能否画一幅腊雪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