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正孙女居蜜博士,长期任职于美国国会图书馆,与我相识已十余年。为合作编辑居正文集,她曾复印多种家藏珍贵资料寄赠。最近,我在其中发现一篇居正手书的《民生主义土地改革纲领》,系用毛笔书于“国立四川大学校长室用笺”,行书风格与其早年函件相同而更为成熟。此件为华中师大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居正文集》所未及收入,全文如下:
民生主义土地改革纲领
中国为一农业国家,业农为生之人民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若对此广大众多之农民生计不为设法改善,国家建设必无法推进。中国又为一产业落后国家,当兹国际经济急剧变化,而国内则民生艰困亟待发展生产之际,若对人力资源之运用不为适当之转变,国家建设亦必无法进行。基于以上之认识而进谋改革,一为以暴力进行斗争、毁灭一切;一则以和平方式实施社会改造。本纲领之精神及所揭橥之原则办法,即遵奉国父遗教以和平方式实施不流血之社会革命。兹分列纲领及办法如下:
甲、总纲
一、确立不耕作者不得据有土地、不得享受土地收益之原则。
二、确认土地改革之目的,在于废止地主阶级之剥削坐食关系,以促进国家之进步,而不在于毁灭此一阶级之个人。故在实施改革过程中对于地主阶级之生活,应予以适当处置,以求推行之顺利。因中国为一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地主阶级在中国现势下为较有教养之社会中坚,亦文化技术智慧积累之所寄托。若不能善为诱导,使各得其所,各尽其能,以为国家建设之助,即能以暴力加以毁灭,亦适为国家建设进步之一重大损失。
三、今日中国之必须施行土地改革,非仅为公道与分配问题,亦为中国能否工业化、现代化之关键,因现行土地制度有如下之数点:(1)社会财富多以土地为投资对象,使大量资金无形冻结。(2)地主不劳,坐食不事生产,消糜有用人力。(3)现行小农制之土地经营,不能使农业工业化、集体化。
今日举国人民之希望,在于国民生活水准之提高与福利之增进。此种希望必待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之后乃可实现,而欲求中国之工业化、现代化,目前施行土地改革实为必经之途径。
乙、实施纲领
一、确定地主之土地纯收益
1.佃农照原有租额,并扣百分之廿五,以作二五减租。
2.政府照规定扣交应征田赋。
除以上数额后之余额为地主土地纯收益。
二、实行地主土地收益之代管
1.佃农除□口扣百分之廿五外,应将余额交由政府代管,不得径交地主。
2.政府对地主土地纯收益之处理,应分十二月平均发给粮食支付券。
3.地主持有上项粮食支付券,得按期照额向政府仓库兑取实物。若逾期两月未兑,予以没收。
4.政府亦得指定原佃农代为保管,并凭券支付上项粮谷,但须符合券面期限及数额。
5.地主得以未到期之粮食支付券向地方银行或国家指定之银行办理抵借或预售,以适应其生活及经营上之需要。
三、为实施地主土地收益代管制,应即为以下之措施
1.现存租佃关系不得改变。
2.停止转移除政府、地方自治团体、以劳力组合之合作农场及原有佃农之外,私人不得再取得土地私有权。
3.土地购买应基于各地之习惯议价,以保障地主之权益。
4.佃农对地主现有债务暂停支付,由政府登记清理,俟佃农取得土地后,再会同佃农清债。
四、除自耕农外,政府应于五年之内完成不耕作者不得据有土地、不得享受土地收益之具体实施。其办法如下:
1.由政府贷款,辅助佃农购买土地。
2.改善乡镇积谷制度,购置土地以为地方公产。
3.由国家以公债或现金购置之土地,实行战士授田,或租佃贫农耕种。
4.扶助以劳力组合之合作农场购置土地。
以上各项得酌量各地情形提前完成。
这一改革纲领很有可能起草于1949年4月初。当时国民党军队已全线崩溃,蒋介石被迫于1月21日宣布离职,由李宗仁任代总统,国共和谈正在进行。居正对和谈颇为关心,曾参加国民党中央的和平指导委员会,以及为回应毛泽东提出的和谈八项原则而举行的多次和谈研究会,并曾前往机场欢迎从北京归来的上海和平代表颜惠庆等。2月27日,李宗仁在总统府欢宴上海和平代表,居正亦曾参加。3月24日,他又主持国民党最高层会议,讨论时局与和谈问题,强调军事、政治、党务各方面的革新,加强内部团结,实现国内和平。
居正是为了挽救国民党而热心和谈,他主张的改革是为了抵制共产党的革命。4月1日,南京政府派张治中、邵力子等前往北京正式与中共代表谈判。居正则奉命代表李宗仁前往四川主持戴季陶葬礼,他曾公开说:“现政府不好是事实,希望来个更好的政府,但如果让共产党来改革,也实在太危险。我们要自己来改革。”(《中央日报》,1949年4月5日)我认为上述土地改革纲领,正是体现了他“要自己来改革”的主观愿望。当然,既然作为拟议中的土地纲领,居正决不会关起门来独自苦思冥想,必定要邀约若干志同道合者共同商讨。由于此稿用的是四川大学校长室用笺,可以推想至少有黄季陆参加讨论。黄季陆也是追随孙中山甚久的国民党元老,平素颇为尊敬居正,当时任四川大学校长。他们都不属于蒋介石的嫡系和亲信,堪称国内比较温和而又无实力的非主流派,因而有可能与李宗仁暂时结盟,谋求通过“改革”以挽救摇摇欲坠的国民党统治。
这份纲领原稿并未注明起草时间。居正在1949年10月曾再次前往重庆,出席国民党非常委员会会议,而且滞留时间较之前次入川更久,未尝没有可能在此期间起草上述土地纲领。但我认为此时国民党大势已去,李宗仁于11月13日离渝前往南宁,旋即飞港并表示要出国治病。蒋介石不久就来到重庆,请居正、朱家骅等前往香港敦劝李宗仁返渝。居正等于11月20日到达香港,并多次前往与李长谈,但始终未能达到目的。居正一行于11月25日回到重庆,随即于11月28日离渝经南宁飞台北,其时距解放军进驻重庆只有两天。我认为,在这样树倒猢狲散的混乱情况下,居正没有可能从容起草什么土地改革纲领,而且这样做也太无实际意义。
这份土改纲领反映了当年国民党在大陆统治最终结束时的凄惶心境,也反映其内部各派系之间的钩心斗角。但是,它也还具有一定史料价值,因为它说明国民党内少数人已经认识到土地改革对于赢得农民支持与推进工业化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当然这一和平土改纲领在大陆根本行不通,因为国民党本身就是地主资产阶级的政党,即令它能够继续维持在大陆的统治,也难以断然变革固有的农村生产关系。只是溃逃到台湾并初步站稳脚跟以后,国民党政府才旧话重提,并且在台湾省政府主席陈诚主持下正式推行土地改革。其具体做法是:第一步实行“三七五减租”;第二步实行“公地放领”;第三步实行“耕者有其田”,政府征收地主超过保留定额的土地,并以实物土地债券补偿其地价。由于国民党当时在台湾已经建立强势的权威统治,而从大陆去台的官员一般与当地豪强地主没有历史渊源与密切关系,所以在1953年比较顺利地完成了土地改革。可以看得出来,这种土改与居正在四年以前起草的“纲领”基本思路是一致的。从这个意义来说,居正在大陆放的马后炮,反而成为台湾土改的某种先兆。
平心而论,台湾土改对于其政局稳定与经济起飞确曾起过促进作用。1993年我在台北教书半年,当地许多人谈起陈诚政绩,常常称道的两件事就是土改与修石门水库(台北缺水)。大陆的常败将军到台湾后竟成为较有亲和力的地方长官,这大概连居正都是始料未及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