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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被一个人物常常感动着——奚同发访谈录

陈:(中国作协会员,小小说作家网特约评论家,以下简称陈):《最后一颗子弹》堪称同类题材的精品,我尤其欣赏小说的心理描写。请谈一下此文创作过程。

奚:(中国作协会员,《河南工人日报》综合副刊部副主任,以下简称奚):这是“吴一枪”系列小说的第二篇。最初写了《刑警吴一枪》后,许多读者都很心痛吴一枪那样与我们告别,甚至有些作家也批评我不该让这个人物这么早就与读者分手。于是,我决定,要续写一些有关吴一枪的什么。因为第一篇已写到了他的殉职,第二篇《最后一颗子弹》便选取了他职业的一个片断来写。以后的吴一枪的篇什,都采用了这种写法。《最》这篇,是一种传奇吧。与第一篇他没子弹被无知的劫匪杀害相比,《最》中的对手是听说过他的,自然心里有种预警。这种预警表现在行动上,是受心理暗示的。所以,“狭路相逢勇者胜”不无道理。两人的较量,是从智慧到心理,再到正义与邪恶之间。当然,还有比如那束影响了罪犯的视觉的阳光等巧合因素。

陈:“吴一枪”系列包括十篇小小说,写了他的第一枪和最后一枪,他的职业,他的爱情。张平、周大新、朱秀海、阎连科、刘庆邦、乔叶、戴来等一批名家看好吴一枪这个人物,阎连科甚至把“吴一枪”与汪曾祺的《陈小手》、日本作者星新一的小说相提并论,杨晓敏、冯辉、寇云峰、秦俑等人,均表示了对吴一枪的关注和好感,甚至有读者干脆把吴一枪与作者划了等号,见面直呼你为“吴一枪”。在我可来,中国微型小说理论界对此关注不够。因此,很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吴一枪。请问:你写作吴一枪的宗旨何在?吴一枪是否有生活原型?是否继续写吴一枪系列?

奚:没什么宗旨。写吴一枪完全是来自于偶然。有一次听一位警察朋友讲,有位警察受了批评后,自己躲在屋里不停地擦枪。我突然觉悟到,做警察这种职业,肯定会有一些特别的职业心理。于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写作,去探索这样一些人群的那种人性深处。

起初只是想写一些警察的故事,有点传奇,有点悬念,有点意思,有点细节。写着写着就发现,吴一枪这个人物很令我震惊,他是有血有肉的,有人格、有情感的,同时凸现着与别人不同的个性和行事准则。他是一个社会的人,生命中自然存在着被社会异化的可能。他是英雄,也是凡人。他可以击败一个个对手,包括露一手、玫瑰杀手、把弹头打得卡在一枚铜板方孔的女枪手,甚至可以凭着自己的威名,空枪对决持枪逃犯并出奇制胜;同时,也有自己的烦恼、无奈,比如成为一个名人的烦恼、遭遇职业与爱情的二难选择、执行枪决曾最欣赏他的上司的死刑等。在英雄与凡人之间,他不得不面临“偶然”和另一个词“无知无畏”。他的牺牲是个偶然,因为遇到第一次抢银行的持枪歹徒,他们根本不知道吴一枪是谁,也不清楚自己的枪口或许还没瞄准对方、就可能被对方抢先击中而送命。这种偶然和“无知”促成他们敢于向吴一枪开枪,从而让一位“孤独求败”式的传奇英雄永远地倒下。面对强大的敌人更显强大的“吴一枪”,不得不也要面对命运的偶然。这是一个人物在小说中的必然和偶然,跟现实相似,但现实的必然和偶然不能直接运用于小说。生活的偶然说着话就可以发生,而小说中的必然和偶然需要铺垫或理由,否则就不可信,显得虚假。

吴一枪在生活中肯定没有原型。因为我对公安的生活了解的并不多,但我相信,存在着这种职业的个别性,同样也存在着人性的大同。这个系列写了十篇,应该已结束了。我喜欢尝试挑战,也喜欢更多地挑战各种题材。于是转写别的系列小说了。

陈:微型小说的创作因为篇幅不长,许多作家每年都会写的量较大,但你多年来一直控制着写作的数量以保证创作的质量,你对创作的数量与质量之间的关系是如何看待的?

奚:写吴一枪的过程,也是吴一枪写我的过程。一篇一篇的写作,让我对自己开始产生怀疑。当我们的写作过了“发表”关,写出作品不再担心发表的问题,拿去就有刊物或报纸刊登,这时谁来对你的小说和写作负责?如果不是你自己,就不会有别人了。因为现在刊物如林,都需要大量的稿件,他们虽然需要好稿,同样也不得不编发更多的“发或不发,都行”的稿子。如果一个写作者总因为作品不断发表而沾沾自喜,就太可悲了。写到一定程度,有了点小名气,或获了什么奖,约稿也纷至沓来,作者如果不能自律和沉淀,来提高质量和追求,抵制不住“发表”的诱惑,只能不断地重复自己,写十篇跟一篇没有什么不同。当然,质量与数量有多大的关系,这不是一个数学问题。

陈:吴一枪的写作,给你的小说创作上带来了什么样的启示?

奚:我曾一次次给朋友讲,越写越害怕,越写越觉得找不到出口。那么一篇短文,怎样发现一个人物,找到“这个人物”的叙述方式、结构方式。不是什么人什么场合都适合穿唐装、西装、牛仔裤的。思维、举止、背景、感觉,哪怕身上一个看似可有可无的物件都应该是属于这个人的,包括语言的运用,比如句子长短、词语选择等。“这一个”的写作才是独特的写作,属于你的写作。我的小说写作,构思时间会长一些,坐在一个角落,慢慢地想象;遇着一个什么情节,也可能坐在马路边,面对行人视而不见的想象,然后桌前落笔,再一遍又一遍舒服地改写,让小说在修改中向我的想象接近。有时改写中发现了仅仅某个词语的运用问题,比如《绝杀》原稿是汽车的“正前方的玻璃”被撞坏了,改为“前挡风玻璃”,都是愉快和欣喜的。十篇“吴一枪”,修改的手稿和打印稿多达几百页。

陈:系列小说的创作既耗时又费精力,而且难度颇大,你未来还有这样的创作计划吗?

奚:过去的5年里我只是想写“吴一枪”,希望能写一个长久活在文学中的人物……现在我写的是另一个人物,是位名叫“杨小一”的农民工,第一篇《幸福一小时》发表后还被《小小说选刊》头题位置转载。第二篇《杨小一的尴尬》也被多家刊物转载。这个系列也是计划写十篇,这种持久性的挑战,令我的创作一直保持兴奋的状态!

陈:你的法制微型小说讴歌了公检法战线英雄人物,在这些英雄人物身上集中体现了公检法的公平与正义,道德与良知。难能可贵的是,你的法制微型小说一扫过去的主题概念化、人物脸谱化、故事雷同化、语言僵硬化,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请问:你为何关注公检法?在写作过程中,什么最令你感动?最难驾驭的是什么?作为律师,我给你一个温馨提示:你不应忘记政法战线还有一支重要力量——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监狱警察,为社会和谐同样作出了巨大贡献。

奚:其实关注公检法也是偶然的,说不清具体原因。不过,公检法在我的小说中都是个前景,我更主要还是写人。比如说,想写一个干部,一个好干部,大家要留住他,于是就借了法官这个身份。这种题材最震撼写作和阅读的应该还是人性中的那种正气。有时候,写作中常常被一个人因为职业异化而生成的崇高而动情。这类题材最难突破的仍然是一个好故事。因为作家们写的多,电视剧、电影之类也不少,加上新闻、网络等各种可供阅读的平台繁多,我们现在的写作,想找出来一个特别的故事,要比写作本身都困难。同时,感谢你提议写一些律师、公证员等方面的小说。只要有合适的题材,我肯定会尝试的。

陈:结合您创作实践与具体作品,阐述您在写作中,是如何以小见大,以虚写实,以小破大,以人生或生命中最富有特征性的那一瞬来打动读者引导读者的?

奚:很抱歉,这个问题我不好回答。写作有时是一种感觉,我没有这种有意识的以小见大之类的想法。但微型小说那么小的篇幅,一般只能从一个瞬间开始,慢慢地向四方展开,然后完成这样一个篇幅中的虚构。

陈:阿来说过:“小说的深度,取决于感情的深度。”他虽是就长篇小说而言的,同样适合微型小说。在我看来,作家的积累,既包括生活积累,也包括知识积累,更包括感情积累。遗憾的是,作家们对感情积累重视不够。您在生活中是如何积累感情的?在创作中又是如何将积累的感情发挥得淋漓尽致?

奚:这种积累应该是一种潜移默化吧!没有特意去收集,不像题材或是一些专业常识。写作更多的是靠语言的张力来解决人物本身的情感体现。至于到什么程度,应该是这个人物本身的力量,不是作家的一种有意识的控制。有时候,设计的表达,在写作中很快被情节或人物性格的变化而引发了变化,都是常有的事。当然,这与一个作家的修养和人格力量也有关系。

陈:您是否准备将微型小说进行到底?您的最终文学理想与目标是什么?

奚:其实,我对微型小说不微型小说这种说法并不在意。我写过长篇小说,现在还在写中短篇小说。前不久,大型文学双月刊《莽原》第四期刚发了我的中篇小说《没时间,忙》。一个题材能用什么体量的方式来表达,还是以“量体裁衣”为好。写作于我,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不是唯一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可以让我更多的享受文字自由带来的快乐。所以,我喜欢虚构文字,喜欢小说这种体裁,至于篇幅,不是太关注。

(载中国作家网201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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