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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花惑

本来,这是个难得而又蛮有情调的除夕夜。

下午我们就早早地把儿子送到他姥姥家。这是计划好了的。往年的除夕从来不属于我们,老人为先,大家庭为纲。不是上她家,就是去我家,婚后没有一个小俩口独自度过的除夕。今年我们无论如何要营构一个自己的空间了。

暮色初降时分,天还不怎么黑,空气里闪烁着兴奋而暧昧的流影,那是零星飘落的雪片和性急的孩子在院里燃放的爆竹擦燃的。“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当然能。这样的天气,焉能无酒;如此的良辰,岂可虚度?小俩口和和美美、别无干扰地开足空调,点上摇曳的红烛,叮■脆响地碰响酒杯,纪念我们结婚七周年之喜,同时也撞开尘封已久的记忆和新一年的大幕,那久违的温馨而诗意的新婚之夜似乎也来回访我们了。

脸上刚有些泛红时,门铃响了。这种时候,还会有什么不速之客呢?竟是一个陌生的小女孩,捧着一大束用彩色塑纸包装得很好看的鲜花,指名道姓地说是有人委托他们花店送给我的!居然有这种事?我心头一热,却又有些狐疑。因为我想不起会有谁在这个时候送花给我。而且我活了这么大,这种事还是头一次碰上。我在单位虽然混得还可以,也不过是个一般的部门经理,社会上朋友虽然不少,却多半是客户或哄哄热闹的酒肉之交,而且都不是那种好来这套情调的雅皮士或小资者流,有什么事相求,彼此也习惯上饭店请客或送上些高档烟酒之类实惠的东西,谁会玩这一手呢?

我怀疑是小女孩送错人家了。正盘问着,已将花束接在手中的妻子不无夸张地深嗅了一口花香,说:喻明你看见没有,全是红玫瑰哪,多么漂亮多么暖人的红玫瑰呵!

那就更不可能是送给我的了——哦,一定是你……

我突然意识到,这或许是妻子玩的一个小花招,为的是给我一个意外的惊喜。不料妻子还没出声,小女孩已大摇其头:不是她,是另一个穿红风衣的阿姨要我们送的,地址也是她给我们的。我问得很清楚,不会错的。

我倒吸一口凉气:那么,你知道她是谁吗?

不知道。她挑好花,付了钱就走了。

我还想追问,小女孩已掉头下楼了。而妻子也将那束此时倍觉红得扎眼的鲜花重重地塞进了我的怀抱。

我有些恍惚,不知该如何安置这束此刻看来特别扎眼的玫瑰。翻来看去,也找不到名片或说明身份的纸条之类。花真是好花,一朵朵欲开未开,骨朵儿青春而鲜润。门一关,屋里顿时洋溢着淡淡的香息。花瓶不是没有,博古架上就立着一对结婚时朋友送的青瓷,插进去一准给室内增添几分春天的暖意。但我偷觑妻子,却见她已埋头桌前,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过那样使劲啃着鸡爪。于是我放回花瓶,故作漫不经心地将那花束往茶几上一搁,并顺手拿张报纸盖在上面。

回到餐桌前,我才意识到自己未免有些欲盖弥彰了。想再解释几句,却见妻子根本不看我,嘴角沾着鸡爪的酱汁,嘴里咔啦有声地嚼得脸都歪了。我一阵厌烦,失去了说话的兴致。

我把杯中残酒一饮而尽,却发现温过的“女儿红”已经凉透了。

一般而言,我这个妻子算是找着了。她不属于那种小肚鸡肠或风风火火的女人,而是比较内敛、文静,懂得隐忍也相当懂得体贴我的人。结婚这么些年来,我们之间不是没有发生过口角或冲突,但通常总是因为孩子的教育等分歧而产生,真正关涉彼此感情的矛盾几乎没有。而且就是有麻烦,拌几句嘴或彼此冷落对方几天也就自然而然地过去了。她是中学的会计,平时应酬不多,而我的工作性质却决定了我经常有饭局等交际。三更半夜回家是家常便饭,醉醺醺地摸到床上倒头就睡,或者吐吐乱叫吐得一地的事情也在所难免。而妻子除了轻声细语地说上几句再没有什么废话。而这种事发生后的次日,等我从昏睡中醒来她已上班去了,家里没有一点夜里闹腾的痕迹,桌上往往留着肉松稀饭之类易于消化的早点,让我唏嘘不已。

至于我的交际圈里到底是些什么角色,为什么不常让她介入等等某些妻子十分关心的问题,我如果不说,她也似乎先天缺乏过问的兴致。偶然我因某种需要,要带她赴什么饭局,她也从不扫我的兴,想方设法安顿好孩子,高高兴兴地去扮演她合宜扮演的角色。《手机》电影热播时,我们也找来碟片看。看着看着,我不禁暗自担忧,过去我真是粗疏得可以,几乎没有考虑过手机信息痕迹的问题。如果她也像里面的女角儿那样偷看过我的手机,或者偷偷去打我的话费单的话,那麻烦可不要太多哦?可是妻子一句观感立马打消了我的顾虑(虽然此后我还是有所注意)。她依然津津有味地剥吮着坚硬的小胡桃,同时大摇其头说:那些人真会自找麻烦呀,夫妻间连手机的隐私都不能维持,还过个什么劲呀?……

我故意表示理解:某种程度上看,那也是夫妻感情的体现呀。

可妻子却依然摇头:可是那样做实际效果是什么,你不是看见了吗?我总觉得夫妻间还是没心没肺点来得好。

的确这样,过去我的手机经常大大咧咧地扔在床头或饭桌上,上面也时不时会有些妻子不宜的短信或来电显示,妻子却从不碰我的手机。我们间也没有因此而起的任何不愉快。其实她真要关注我这些问题,家里那有来电显示的座机也足够暴露许多蛛丝马迹了。但她显然不曾在意过。就是她接到什么女性找我的电话,转身就喊我听话,过后也从不盘问或试探我什么。我不知别的夫妻是否经常会担忧自己的夫妻关系,但我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我们很少担心过这个问题,虽然不是绝对没有关乎这个问题的必要性。但那只是我需要面对和稳妥处理的问题,在她是完全没有这种必要的。而之所以我能“稳妥处理”这个关系,根本的因素之一还在于她的这种姿态。只要不是走火入魔或丧却天良,我一个并无太大能耐的丈夫,又凭什么不珍视这样的妻子,这样理想的婚姻?

可是今天怎么了?怎么突然就莫明其妙地冒出一束暧昧的红玫瑰来?夫妻俩难得的一次温馨而清静的雅兴搅了不说,如果真是我的什么人送来的,至少我还可能有点儿趣味。但没有,至少是最近,我实在想不起会有哪个女的送花给我,而且在这样的时辰。如果不是什么地方出了错的话,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管真相如何,这件事的负面影响已不可避免。接下来的时间里,俩口子有一句没一句,气氛迥异于前,而且彼此分明都有意回避花的话题,酒也喝不出什么味来了。妻子的心绪乃至我的魂魄实际上都还久久地盘旋在那束该死的花上,毕竟这个事情太出人意料,也多少有点离奇呢。

幸好,今年的春节联欢晚会还算有那么点儿小看点。我们草草收拾残局,浓浓地煮了壶咖啡喝罢,多少有了些为“千手观音”嘘叹和为赵本山的小品发几声笑的兴头。上床时,四下里山呼海啸般骤然激化的烟花爆竹声,也让我冰封般的心有了点儿暖意。不料,刚踌躇着打算做点什么,妻子却多少有些夸张地打了个响亮的呵欠,身子向里一翻,说是太困了,她要睡了。

我怔了半晌,终于不死心地将她的身子扳了回来,不料却发现她满脸是泪,枕巾上也沾湿了好一块。

唉呀,你真以为那花是……

妻子一把堵住我的嘴,不让我说下去,同时颤颤地反问我:你老实告诉我,真有七年之痒的规律吗?

唉,天下哪有真正没心没肺的大活人哪!

那一刻我无言以答。满心愧疚地拥紧她,热泪夺眶而出。

我承认,尽管我对我的小家庭生活,对妻子都相当满足。但我仍然如同许多男人一样,无法保证自己是个安分守己的丈夫。曾经有一次,在有女眷的酒宴上,我发表过一个遭致她们一致唾弃的观点;因为我认可孩子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之类说法反映的是一般男人难以逾越的心理共性,因而有其合理性在。

我这么说自有我的理论为依据。我觉得那并不等于说所有的老婆真的都不如人家的好,而是说,对于一般男人而言,哪怕你的老婆是个仙女,也只是一个终将被时间褪去神秘感的仙女。更何况她毕竟只是“一个”凡人。

而男人,他们生下来似乎就是为了到这个世界上来不知足、来幻想、来寻求、来征服、来制造点是非或发明点什么有益于世道人心抑或伤天害理的名堂的。这样的一种“角色”所赋予的特定内涵,似乎已先验地决定了他们一切方面包括对异性的期望与实践上,必然地会对“人家的”或者“下一个”有着出人意料的无穷兴味。何况他们身上还源源不断地生产着弗洛伊德氏所推崇的那个“力必多”,麻烦自然是不会少的了。无怪有则西方幽默会这样说:一位80岁的老翁满脸忧虑地问他的牧师:请问我什么时候可能摆脱对女人的渴望?——至少也要在你葬礼举行后的第二天。这就是这位聪明的牧师的回答。幽默总是夸张的,但不幸的是这则幽默本质上并不夸张。一个生理和心理都正常的男人,无论他实际能耐如何,在好色这一点上,80岁的老翁也是不会轻易输给二十岁的小伙子的。对于这个“色”的敏感,男人们的表现也足以令人肃然起敬。哪怕是千军万马之中有那么一点红,所有的视线都可以被她牢牢牵住。如果让这娇柔妩媚的一点红来统帅这千军万马,吃败仗自然是免不了的,可那些掉脑袋的兵士们,也许在九泉之下也不会为之懊恨。念及这点,人们对这种好色之心是完全有理由来上一点轻蔑或厌恶的了,但是且慢,倘无这样一种如火如荼的热情奔流在男人们的血液里,人类的繁衍和种族的延续将以什么来获得稳定的保障?

好在,好色并不等同于“好色之徒”。许多男人心目中的“下一个”,多半只存于梦想中。“此花只应天上有”,他们原本是上不得天去的。问题是,上不得天去何不就脚踏实地随遇而安,多做点有意思的事情,何苦还寻找什么下一个呢?也许正因为寻不到,才有了不绝如缕的渴慕与追逐?

看来这简直就像个难以破译的谜。那就罢了,还是来面对我的现实问题吧。这不合时宜的花到底会是谁送的呢?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不曾完全怀疑这束花是送给我的。我的盘诘与其说是否认不如说是一种姿态,一种在妻子面前的需要。说白了,有一阵我心头还真有一股所谓幸福的暖流汨汨涌出。使我吃惊或曰意外的是这种方式而不是这个事实。虽然后来我猜测得越深就越感到这个事实本身也未必一定是幸福的象征。想得严重点,说它或许将是某种危险的预兆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最让我挠头的是,我无法准确判断这是谁送的?它肯定是善意的体现吗?如果不是,其真正的意味又是什么?尤其是当我意识到,除非以后这个送花者自己现身,否则,没有充分把握我还不宜贸然去向某个潜在的送花者主动探询。比如,打个电话直接询问李茵?那么,如果是她送的那还一切好说;而且我也最希望真是她送的,那对我而言可真是个福音了。然而要命是,她送的可能在我看来几乎是最小的。况且,倘若不是她的话,她无疑会自然地联想到:原来你还有这么个浪漫的艳遇呀,无缘无故的,那个女人凭什么送花给你?

是呵,无缘无故的,凭什么会有个穿红风衣的女人送花给你?

一个红风衣在风中微微飘摆、弱柳迎风般婀娜多姿的美丽倩影,在我的脑海忽隐忽现。遗憾的是,我越是努力想看清她的面目,她就是不向我回过头来!

其实我当时就想问那个送花的小女孩,那个送花者穿的到底是什么颜色或款式的红风衣?李茵就常穿一件相当有型的红风衣,是收腰的,下摆很长而臀部裹得很紧的那种款式,使得身材颀长的她平添了许多妖娆。但她那件风衣的颜色红得很深,严格说应该是紫酱色的那种红,送花人穿的是哪种红呢?

心仪李茵的男人在公司里可绝不是我一个。完全可以说,她是公司任何一个男人可望而不可或者说不敢即的一号天仙。即便是那两个看门的保安,一见她的车出现,也总不忘争先恐后地冲过去帮她开车门、倒库。当然,人人都在背后议论她已是老板的小蜜而只有我相信,至少到现在为止,她决不会轻易成为那个除了钱什么也没有,并且因为垂涎而几乎将俩人关系弄倒了个儿的老板的囊中物。且不说这是李茵亲口以轻蔑的口吻告诉我的事实,就是凭我的经验也看得出她说的是实话——一个真正把她俘获的老板,是决不会总那么狗一样不由自主地向自己聘任的所谓副总摇尾巴的。

在公司里,惟一和她谈得来点的,其实只有我。这也是李茵亲口告诉我的,虽然目前看来,这还远不足以说明她对我会有什么特殊的想法。那是因为我们俩虽然相差着七八级,但却是实打实的校友,况且学的还是同一个专业。而我比起一般人来除了更有修养、才干,更有自尊,待人接物也更有分寸,这是她比较高看我的原因。这也是她亲口告诉我的,虽然这让我听起来并不那么太舒畅。

虽然李茵应聘来公司快两年了,这两年来我作过的无数美梦中,也曾好几次出现过她的红风衣。但我们的同事关系并无实质性变化。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我就绝对没戏。毕竟,一个公司里没有任何人、包括老板能够想像得到的事实是,我们俩曾在更深人静时单独在茶馆喝过两次茶。第一次是因为老板被客户灌醉了,公司在场的只有我和李茵,于是我们一起将老板送回了家。老板楼下正好有个茶馆,我仗着酒劲请李茵进去喝一杯,李茵竟爽快地答应了。那是我们第一次单独地不完全以同事身份的聚会。而第二次则有些出乎我意料,虽然时间间隔得长了些,那天老板也并没有喝醉。那是元旦前一天的事,也是酒席后,我们和老板分手后,我独自骑着摩托刚拐上大路,李茵驾车超过了我,我们停在路边聊了几句后,是李茵提议上茶馆坐坐的。虽然她的理由是要还我的情,最后也是我买的单,但我总觉得或者说是希望着个中别有意味。至少,说明她不讨厌我。而那晚我们聊到凌晨一点,特别投机。虽然话题仍有所局限,但我们对公司包括老板个人有着那么广泛的共鸣点,言谈间还涉及许多对对方的欣赏与好感,甚至,李茵还吐露了她对老板的失望和打算找机会跳槽的秘密,这似乎又意味着什么。更重要的是,我还约好,等忙完了年,要请她吃饭。她也答应得很痛快。长此以往,不出意外的话,难道不可能发生些什么吗?

也许这一切,就是她送花给我的缘由?

至于吗?且不说我们的同事关系目前还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就以李茵那样聪明老练、阅世非浅来看,她会不顾我的感受与处境而贸然匿名往我家送那么一束暧昧的红玫瑰?即便她让什么冲昏了头脑,以一般的游戏规则来看,我从没送过花给她,她一个女的再怎么,也不至于先给我送花吧?

哦!说不定是“豪雨”送的吧?这突然袭击、似游戏非游戏且不计可能对我产生什么后果的一举,岂不很合乎她那张扬、前卫又另类不羁的个性吗?

如果真是她,我倒没什么可顾虑的了。完全可以听之任之,不作任何回应。本来我就不太喜欢她的性格,无意与之拖泥带水。按照游戏规则,我也不必有任何心理负担。

虽然有过两次床弟之欢,我和豪雨仍然属于典型的一夜情关系。是去年国庆后一天的晚上。我被几个酒友一哄,就醺醺然地随他们去了“夜夜心”酒吧。

这地方我早有耳闻,也有点心向往之,但从没去过,毕竟它名声不佳。它的卖点就是:为现实生活中的“一夜情”爱好者们架一座桥梁。那儿设施豪华,灯红酒绿,每桌都有编号和一部电话。去那儿的男男女女都心照不宣,图的不仅是醉生,更有“梦死”。对谁有意的话,可以给相中的别桌男女打电话,对方有意的话,便可以过来或过去同桌畅饮。谈得拢当即可以上楼或到别处开房,一泄彼此的力必多。是否有投缘的就此永结秦晋我不清楚,但肯定很少,这儿的游戏规则就是:一夜之后各奔东西。永不再会或纠缠是参与游戏者的基本权利和守则。像石子投入水中一样,很快就波平浪静是一般而自然的结局。

由于初次上这种地方,那晚我只是好奇地东张西望或者闷头大喝啤酒,没敢向任何人伸出橄榄枝。是豪雨主动点的我。按她后来的说法,就是一看就知道我还是个这方面的雏儿,她想体验一下我这号人的滋味。这样的前提,这样的对象,可想而知我们进展得有多迅捷。当我从她汗腻腻而有些松垮的肚皮上滑下来后,我才意识到,自称25岁的她,恐怕不会小于30岁了。除了这点没说实话和始终不告诉我真名实姓外,她似乎什么都乐于对我说。丈夫的花心、自己的似乎过于亢奋的性欲和小服装店的种种艰难,等等;当然,也包括她梅开二度的意愿。出于在清醒状态下再了解她一下的考虑,我们没几天又做了一次。结果我的失望更甚了。于是就再没给她去过电话。莫非她又以这种方式向我传达她的要求?但她知道我的家庭地址吗?我记得我由于缺乏经验又喝多了些,头一次就说出了我的真名实姓,但我告诉过她住址吗?我怎么回忆也无法确认了。

那就随她去好了。她也不可能多来纠缠我,这点我相信她是做得到的。毕竟我们结识于“夜夜心”,而她又是个中老手了。如果换了她,我的噩梦就不知何日是个头了。

之所以回避她,甚至不愿意想及她的名字。实际上也正因为她是最可能也是最让我心烦意乱的。如果不幸真是她送的花,那可太恐怖了!

如果当年就有“夜夜心”,或者网上一夜情之类有现在这么盛行,并且我能预知后来的一切,那你打死我也不会去碰她一个指头——那时我妻子还刚怀孩子不久。我在朋友的生日宴上刚巧和她坐在一起。应该说她是漂亮大方的。压抑多日的我的口才那天便鬼使神差地发挥得淋漓尽致。以至于不久后当我们在护城河边拥吻的时候,她对我说的竟是:那天酒席上我就想过,只要有一线可能,这辈子我是非你不嫁了。直觉使我当即出了一身冷汗,但欲火又焚毁了我的最后一线理智。我自以为聪明地以为,随着时间推移,她会放弃痴情,我有把握凭着那条曾令她无限倾慕的三寸不烂之舌使她信服,而去寻找她应有的更为理想的归宿。然而我们间两年多的缠绵史(实际上后来很快就演变成让彼此都痛苦不堪的纠缠史)证明的恰恰是我对女性坚忍不拔的意志力的幼稚无知。她的目的从一开始就与我完全背道而驰。而她的痴情恰如我的恐惧,都建立在对异性的特质缺乏足够的认知上。她坚信凭借寸步不让地打电话、发短信,在我上下班的路口堵截、到我公司甚至家里去大吵大闹等一系列威逼利诱,会最终让我离婚而娶她。殊不知要让一个只不过想在婚姻之外偷点鲜的男人离婚,这样做是足以让他像一只弹簧一样,更加猛烈地试图弹脱她的压力。

事实上,离婚的念头从我结婚以后,至今乃至今后是不可能在我心中有一席之地的。她的悲剧正在于那时的她也没法明白,通常情形下,企图让一个还有点儿责任感或还对妻子有着一定感情的男人离婚,只有三种前提下才较有可能。一是妻子红杏出墙;二是他对妻子及其相互关系的绝望,而第三者却分外妖媚而善惑;三就是第三者捏住了事关这个男人名誉、地位或事业的死穴。否则,即便你是个仙子,也难保一定会让一个男人抛弃现有的一切而对你如你一般死心塌地。只要他不是个糊涂虫,多半会明白天仙也终究会成为凡人的道理。因为他的原配先前在他心目中也不亚于仙子呢,否则他不会娶她;而现在的她成了什么,今后你也可能成为什么。他可不会愿意为此而付出过多的被女人所视作生命的感情和精力来重新折腾一遍。

唉,总之我还算幸运的是,那段让我一想起仍会心惊肉跳的历史,在反反复复折腾了两年多后,总算在朋友各方帮助及我三万块私房钱的“补偿”下,得以休止。之所以说是休止,是因为我听说她后来结过婚,却不到一年又离掉了,而且至今未婚!更为可怕的是,个把月前我居然又在小区的集贸市场碰上了她——我刚想开溜,她却拦住了我,似乎一切都没有发生过或者说没结束过,依然露出她那副多年前曾让我一度心醉神迷而后又很快就毛骨悚然的、充满痴迷的笑容。更恐怖的是她告诉我,她也搬到了这里住,就在超市后面的高层里。21层2107号!她居然还说,她的窗子正对着我家的屋顶!

现在,她居然又送什么花给我!这一切意味着什么?

如果真是她送的花,恐怕只有一个意味,那就是,要么我在第一时间换房或买房,尽快逃离;要么打起精神,准备应付又一场战火的重燃……

天亮前我迷迷糊糊地打了个盹,很快又在新一波猛烈的爆竹声中醒来。睁开眼的霎那间,我恍若穿越时空,又回到当年。只见她站在床头,笑吟吟地看着我。那久违的笑容一如当年我们初识一样,那么清纯,那么天真,甜美得令人心疼。

我慌忙拉开灯,她却不见了。

再次睁开眼睛时,已近大年初一的中午。窗帘如舞台的大幕,透出艳阳的明亮。耳畔有剁馅的声音,妻子不知几时已开始忙碌了。而那束折磨了我一夜的红玫瑰,居然已被妻子用瓷瓶插起,鲜红耀眼地蓬勃于餐桌上——这意味着什么?继续敲打我、向我示警还是真的“没心没肺”?

我赶紧起床,一只衣袖没套好,床头的手机响了。我一听,是我们市场部的老钱。只当他是贺年的,不料他劈头就是一句:你也收到花了吧?我蓦地痉直了腰板:你也收到了?

没错。我一猜就是她,果然如此。

哪个她?

不就是我们救的那个女人嘛!

脑海中霹雳一般,豁然大亮——

其实这还是没多久的事情。我和老钱同路回家,正撞见一起车祸。一个私家车女司机卡在驾驶室里,浑身是血。好些车避之不及地从边上一掠而过,我和老钱赶紧冲上去,将她拖出来,拦了好几辆的士,才有一辆肯停下来,和我们一起将她送进了医院。办完住院手续,通知来她的家人后,我们就离开了医院。此前因为押金不够,医院要求我们登记了自己的名址。后来她家人还据此给公司送来了锦旗之类,让我和老钱颇出了把风头。没想到她又有如此一举。

这么看,这女人还颇有些知情知义的。而且,其实她长得也挺那个的呢……

我如释重负,然而转瞬间又被另一种莫名的情愫填满。

不管怎么说,尽管她给我带来了烦恼,总算有惊无险。问题是,我怎么偏偏就没想到会是她呢?而来而不往非礼也,我是否也得有点儿什么表示呢?

原载《黄河文学》2005年4期

《中华文学选刊》2005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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