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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73“痛打落水狗”?信的纠葛?诺贝尔文学奖问题

在“反奉倒段”运动取得初步胜利的时刻,社会上出现了一种“穷寇勿追”的论调,在知识界,且大有流行的态势。

吴稚晖在1925年12日1日《京副》发表《官欤——共产党欤——吴稚晖欤》一文,说现在对章士钊的批评,“似乎是打死老虎”。同月,周作人在《失题》中说:“现在,段君既将复归于禅,不再为我辈的法王,就没有再加以批评之必要,况且‘打落水狗’(吾乡方言,即‘打死老虎’之意)也是不大好的事。……一旦树倒猢狲散,更从哪里去找这班散了的,况且在平地上追赶猢狲,也有点无聊卑劣。”虽则也说章士钊“是一个‘代表无耻’的政客,很值得努力地攻击”,但又说,为保持“体统与身分”,“不得不宣告自十二月一日起”勾销旧账,“对段、章及其他诸君子拱手曰,‘以前的事情,我们不必再提罢。’”其实一个月以前,他在《答伏园论“语丝的文体”》中便已提出“费厄泼赖”的口号,说:“除了政党的政论以外,大家要说什么都是随意,唯一的条件是大胆与诚意,或如洋绅士所高唱的所谓‘费厄泼赖’——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自信比赛得过任何绅士与学者。”这种调和、妥协的态度,还可以推算到更早一些时候,例如6月间作的《黑背心》,就有“我觉得中国现在最切要的是宽容思想之养成”一类的表白。接着,林语堂在《语丝》发表《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对周作人关于“费厄泼赖”的提法十分赞赏,主张积极提倡“此种健全的作战精神”。他说:“‘费厄泼赖’精神在中国最不易得,我们也只好努力鼓励,中国‘泼赖’的精神就很少,更谈不到‘费厄’,惟有时所谓不肯‘下井投石’即带有此义。骂人的人却不可没有这一样条件,能骂人,也须能挨骂。且对于失败者不应再施攻击,因为我们所攻击的在于思想非在人,以今日之段祺瑞、章士钊为例,我们便不应再攻击其个人。”

周作人说过,他的心里有“两个鬼”潜伏着,即所谓绅士鬼与流氓鬼。在《条陈四项》里,他总括自己“恐怕还多一点绅士气”。这种气味在林语堂身上就有,用他的话来说,大约也就是“哈佛腐儒的俗气”吧?不过,在女师大斗争中,他们与现代评论派的斗争是相当勇猛的。只是越是到了后来,甚至越是接近胜利的时候,他们的绅士意识越是明显地暴露出来,而原来所具的“流氓”与“土匪”精神,反倒大大消减了。

费厄泼赖,原系体育及其他竞技所用的术语,意思是光明正大的比赛。英国曾经有人提倡将这种和平竞赛的精神施于社会生活和党派斗争中,认为这是绅士应有的道德涵养。认真说起来,这也算不得什么舶来品,在此之前,我们的老祖宗就有类似的教训,曰“仁恕”,曰“中庸”,曰“犯而不校”,只是名目不同罢了。但是,在有许多二重道德的中国,提倡所谓的“费厄泼赖”,其结果只能保护恶势力,使改革者吃亏。

远的如汉的清流和明的东林,正是以这一点倾败的,论者却以此常常责备他们“疾恶太严”、“操之过急”。近日的民国的先烈,如王金发捉了杀害秋瑾的谋主章介眉,因为“咸与维新”之故将他释放了,可是此后,不正是他成为袁世凯捕杀王金发的有力的策动者吗?当刘百昭殴拽学生的时候,现代评论派中谁也不说一声“费厄”,何以偏偏在女师大恢复以后,便有人如此地大叫大嚷起来呢?……

鲁迅觉得,现在仍然需要战斗,如果把“费厄泼赖”当作一面旗帜挥舞,那是十分危险的。“若要官,杀人放火受招安”,好好的一场恶斗,难道只是为了最后的握手言欢?如果这样,那许多无辜者和革命者的血不是白流了吗?……

从实质上说,“费厄泼赖”也不是什么个人的主张,虽然他深知周作人和林语堂的弱点。国民的劣根性,潜隐在知识者、思想者、改革者的身上,这是最可虑然而又是无法避免的事情……

无数血的教训在前面,而且,肯定还有无数血的游戏在后头……

12月29日,鲁迅写成《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提出著名的“痛打落水狗”的主张。

他指出,以中国的“特别国情”,要实行“费厄泼赖”为时尚早。自然,现在也非绝不可行,但也得看清对手,视情而定。总之,狗性是不大会改变的。倘是咬人之狗,都在可打之列,骑墙之叭儿尤非痛打不可。不“打落水狗”是误人子弟的。结末说:但我敢断言,反改革者对于改革者的毒害,向来就并未放松过,手段的厉害也已经无以复加了。只有改革者却还在睡梦里,总是吃亏,因而中国也总是没有改革,自此以后,是应该改换些态度和方法的。对于这篇以同辈和青年的血写成的文章,鲁迅是颇为自赏的。

当他向读者介绍杂文集《坟》时,曾经特别指出,这一篇“可供参考”。或许,这也可以算是他向国民党进的忠告。后来到了厦门,他写信给许广平说:“国民党有力时,对于异党宽宏大量,而他们一有力,则对于民党之压迫陷害,无所不至,但民党复起时,却又忘却了。”沈兼士希望他以这层意思提醒众人,他表示同意,于是积极准备发表言论的机会。及至到了“革命的策源地”广州,他果然再度提起该文,不过那已经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成为对革命左派的警戒了。

文章发表以后,在知识界迅速引起反响。有人认为,它是“一部革命痛史”,“青年运动的指导书”,“任何一个含有生命力的中国青年,似乎有一读的必要”。自然,也有不以为然,指责它太欠大度和宽容的。至于深恶而痛绝之者,也当不乏其人。

但是,被直接批评的林语堂本人,对鲁迅精明的辩证和韧战的态度却深为佩服。1926年1月,他画了一幅《鲁迅先生打叭儿狗图》,在《京副》发表。这种悔过的态度,很招惹了一些人的非议,为此,他又写了一篇《打狗释疑》,说:“事实之经过使我益发信仰鲁迅先生‘凡是狗必先打落水里又从而打之’的话。”在《“发微”与“告密”》中还写道:“鲁迅先生以其神异之照妖镜一照,照得各种的丑态都照出来。”“三一八惨案”发生以后,他连续写下《闲话与谣言》、《讨狗檄文》、《一封通信》、《泛论赤化与丧家之狗》等一组文字,支持“打狗运动”。他说:“应自今日起,使北京叭儿狗,老黄狗,螺丝狗,策狗,及一切的狗,及一切大人物所豢养的家禽家畜都能全数歼灭。”

响应是切近而有力的。

女师大这一面的“费厄”的现象,引起鲁迅进一步的深思。

小说《离婚》,就是在这个基础上酝酿写成的,虽然字面上编织的是乡下人的故事。

爱姑,是鲁迅小说中最富于反抗性的女性形象。她十五岁嫁到施家,受尽公婆的虐待和丈夫的凌侮,最后还要被休掉。本来,她并不贪图回到夫家去,但却也不想从此罢休,在父亲和六个兄弟的支持下,坚持斗了整三年,甚至一度将夫家的灶头也拆平了,她说:“我总要闹得他们家败人亡!”真也骁勇得可以。一天,趁着土财主慰老爷家新年会亲的机会,她同父亲一起到那里拜见城里的七大人,希望他主持公道,惩治“老畜生”和“小畜生”。殊不料,七大人也同他们站在一道,并不说“人话”。在孤立无援中,爱姑挣扎奋斗了几个回合,终于彻底地败下阵来。

爱姑的失败,除了封建法律体制的强大的压迫以外,也同自身的先天不足不无关系。作为封建夫权的挑战者,她同时具有牢固的正统观念。在七大人面前,她自诉嫁过去以后,如何的“低头进,低头出,一礼不缺”。开始,她拒不接受离婚条件,说:“我是三茶六礼定来的,花轿抬来的呵!那么容易吗?”对权势者及其意识形态的代表,她一直抱有幻想,以为“七大人是最爱讲公道话的”,“知书识理的人是讲公道话的”。她不怕打官司,确信“县里不行,还有府里”,决不会县里府里俱属同一性质。正由于她没有精神上的准备,所以当七大人一旦施以淫威,便不免惊惶失措,颇后悔于先前过分的放肆与粗鲁,因为她实在认为自己是错了。对从不放在眼内的慰老爷,这时,她也突然变得恭敬起来。全篇正是以她这样一句答话结束的:“谢谢慰老爷。”

小说对于女师大事件,带有某种影射意味。所谓“离婚”可以令人联想解散女师大这一主导线索。爱姑的“公婆”,很有点杨荫榆的影子,她盘踞女师大即以婆婆自居。施家送给慰老爷一桌酒席,与杨荫榆的“善于请酒”笼络舆论的情形也很相似。小说几次提及“专替人家讲公道话”的“知书识理的人”,当是暗指满心“婆理”而满口“公理”的东吉祥派的正人君子,当时女师大学生自治会就有《致教育界维持公理书》。通过某种契机,鲁迅把乡村和都市,农民和知识界联系起来,从中揭示作为奴隶的妇女的一样惨淡的命运。

《离婚》是小说集《彷徨》的最后一篇,也是鲁迅取材于现实生活的最后一篇小说创作。在小说中,他开始有意纳入幽默、影射等杂文因素,从而向新型讽刺小说《故事新编》过渡。

论罢“费厄”之后,鲁迅倾全力于杂文创作,显示了毫不妥协的战斗态度。

这些杂文,有重在澄清流言的,如《从胡须说到牙齿》等;有重在批评知识界的,如《一点比喻》、《杂论管闲事?做学问?灰色等》、《狗?猫?鼠》等;有重在揭示国民性的,如《学界的三魂》、《送灶日漫笔》等。但是,它们都并不局限于单一的主题,言在此而意在彼,在内容方面出现交渗的现象。从前所作的杂文,启蒙性和论战性大体区分得比较清楚,现在则有合流的趋势。这个时期的杂文创作,大量使用“春秋笔法”,充分显示了杂文的丰富性、灵活性和战斗性。惟有经历了这样一个热战的阶段,鲁迅杂文,才最后奠定了它的美学风格。

在《学界的三魂》后面,鲁迅有一段附记,其中说:“我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或者以半牙,以两牙还一牙,因为我是人,难于上帝似的铢两悉称。如果我没有做,那是我的无力,并非我大度,宽恕了加害于我的敌人。还有,有些下贱东西,每以秽物掷人,以为人必不屑较,一计较,倒是你自己失了人格。我可要照样的掷过去,要是他掷来。但对于没有这样举动的人,我却不肯先动手;而且也以文字为限,‘捏造事实’和‘散布“流言”’的鬼蜮的长技,自信至今还不屑为,在马弁们的眼里虽然是‘土匪’,然而‘盗亦有道’的。”上流社会的“豪猪”们总以为可以动用“下流”或“无礼”之类的罪名降伏他,殊不知,所有这一切他都可以背起来!

这个人的确太特别了点。于是,他的论敌决计使用一种特别的手段对付他。

1月30日的《晨报副刊》,同时发表徐志摩的《关于下面一束通信告读者们》和陈源的《闲话的闲话之闲话引出来的几封信》。其中,他们也攻击周作人,但是火力点却集中在鲁迅身上。

这就是有名的“攻周专号”。

徐志摩以公证人的身份出现,一开始就说,陈源的“学问、人格,都是无可置疑的”。他把陈源装扮成受损害者,“地位一向是孤单的”,于是暗示读者,其所给予周氏兄弟“着力的回击”,是完全正义,理所当然的。

周作人在《晨副》里有文章说:“北京有两位新文化新文学的名人名教授……扬言于众曰,‘现在的女学生都可以叫局’。”这话原是从张凤举那儿听来,但也因为“费厄”的缘故,把说话人的名字给隐去了。陈源却打上门来,写信给周作人,说:“如果先生还有半分‘人气’,请先生清清楚楚的回我两句话:(一)我是不是在先生所说的两个人里面?(二)如果有我在内,我在什么地方,对于谁扬言了来?”周作人一面写信敷衍陈源,一面写信告诉张凤举。张凤举把信转给陈源,并向陈源道歉说:“这次事完全是我误传的结果。”这样一来,陈源只要把信件公开,便足可置周作人于不利的地位。他在信中质问周作人,说:“我上一次的信里,说起先生同令兄鲁迅先生惯会干‘捏造事实,传布流言’和‘放冷箭’等种种的卑劣行为,先生还颜强辩道‘则吾岂敢’。现在还有什么话可说?”

在给周作人定了一个言行不一、诬毁别人的罪案的同时,陈源公开发表致徐志摩的一封长信,暴露了他的阴险的意图。

他写道:“鲁迅先生一下笔就想构陷人家的罪状。他不是减,就是加,不是断章取义,便捏造些事实。他是中国‘思想界的权威者’,轻易得罪不得的。”他说周氏兄弟都有“绍兴的刑名师爷的脾气”,但以周作人同鲁迅相比,“真是小巫遇见了大巫”。他诬蔑鲁迅说,没有一篇文章不放冷箭,但又常常说“放冷箭”是卑劣行为;常常“散布流言”和“捏造事实”,但又以此骂人,并且承认为“下流”;“常常的无故骂人”,“要是有人侵犯了他一言半语,他就跳到半天空,骂得你体无完肤——还不肯罢休”。于是,他告诉徐志摩说:“你听见过赵子昂——是不是他——画马的故事罢?他要画一个姿势,就对镜伏地做出那个姿势来。鲁迅先生的文章也是对了他的大镜子写的,没有一句骂人的话不能应用在他自己的身上。”

他特别指出,鲁迅的著作《中国小说史略》是根据日本人盐谷温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有关小说的部分作为蓝本写成的,但又不做声明,显然是“不正当”的剽窃行为。在中国,要攻击一个人,莫过于从道德方面入手。中国是礼义之邦。

读了这封“公开信”,鲁迅极其愤慨,真想立即动手将盐谷温的这部分书翻译出来,让读者明白真相;可是再一想,便觉得费这样的力气太不值得了。何必呢?岂不是叫陈源牵住自己的鼻子走了?

他终于写了一篇长文作为答复,题曰《不是信》,发表在第65期《语丝》上面。

读者对陈源加给他的罪状非常关心,尤其是所谓的剽窃,大家都急于知道他是怎样辩解的,他的笔战所向无敌,这是众所周知的,但这一回却疑心他要败北了。《语丝》出版的当天,发售处就像开盛会一样地挤满了人,刊物一到便立刻被抢光了。

所以取“不是信”为题,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不满于周作人的信来信往,示人以弱;二是讽刺陈源、徐志摩之流故用私人通信的形式,以售其奸。

信中对陈源所设的各种罪案逐条加以驳正。关于《中国小说史略》,鲁迅声明说,盐谷氏的书确系参考书之一,但又说明了其间的分量、取舍、考证的不同。由于陈源在西班牙作家塞文狄斯和“四书”合成的时代两处闹了错误,所以他接着说:“自然,大致是不能不同的,例如他说汉后有唐,唐后有宋,我也这样说,因为都以中国史实为‘蓝本’。我无法‘捏造得出奇’,虽然塞文狄斯的事实和‘四书’合成的时代也不防创造。”上流人物特别爱面子,像这样的常识性错误本是不该犯的,经鲁迅这样翻手一拨,尊容便给损坏了。

尤有甚者,是紧跟着的一段奇文:“但我的意见,却以为似乎不可,因为历史和诗歌小说是两样的。诗歌小说虽有人说同是天才即不妨所见略同,所作相像,但我以为究竟也以独创为贵。”明白背景的人都知道,“有人”者同样是针对陈源而来的。

陈源的恋人凌叔华抄袭小说图画的作法,不久前已为别的读者所揭发。陈源曾在《现代评论》和《闲话》里隐约地为她辩解说:“至于文学,界限就不这样的分明了。许多情感是人类所共有的,他们情之所至,发为诗歌,也免不了有许多共同之点。……难道一定要说谁抄袭了谁才称心吗?”又说,“至于伟大的天才,有几个不偶然的剽窃?”陈源的一束通信原是由周作人带出关于鲁迅的“专论”的,在鲁迅看来,实在同因为亲属关系而灭族,或文字狱的株连一般。那么,对不起,请君入瓮吧!

“攻周专号”刚刚出版,徐志摩便惴惴然,害怕自己被周氏兄弟咬住不放。第二天,他写信给周作人,表示“十三分懊怅,前晚不该付印那一大束通信”,要求周作人劝说鲁迅“休战”。他说:“只有令兄鲁迅先生脾气不易捉摸,怕不易调和,我们又不易与他接近,听说我与他虽则素昧平生,并且他似乎嘲弄我几回我并不曾还口,但他对我还像是有什么过不去似的,我真不懂,惶惑极了。我极愿意知道开罪所在,要我怎样改过我都可以,此意有机会时希为转致。”

其实,在写《关于下面一束通信告读者们》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一种不良的预感了。“你平空打一下罗马人,你发现一个野兽。”此前,鲁迅对他的几回“嘲弄”大抵是旁敲侧击,倘若这次被激怒了,向他发起正面的进攻来,以他仅有的一点才子气能抵挡得住吗?

又过了两天,他在《结束闲话,结束废话!》的题目底下,大声呼吁说:“负有指导青年重责的前辈”不该如此“混斗”,“让我们对着混斗的双方猛喝一声,带住!”

陈源也央人向鲁迅和周作人求情,希望不再论战下去。因为他的未来的丈人看见不少骂陈源的文章,以为他不是好人,有中断他们往来之意,这不免要使他慌了手脚。

他们对鲁迅估计错了。他这个人,根本不需要上流人物的温柔敦厚、彬彬有礼。猫算什么呢?只因为吃了他的隐鼠,他就要复仇。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打得它垂头丧气。几十年过去,并没有改变这种仇猫心理,可以设想,任陈源、徐志摩怎样咪咪地善于哀求,他也决不会轻易地放过他们。

——《我还不能“带住”》!

果然,鲁迅迅速做出了反应。他说过:“在我们不从容的人们的世界中,实在没有那许多工夫来摆臭绅士的臭架子了,要做就做,与其说明年喝酒,不如立刻喝水;待廿一世纪的剖拨戮尸,倒不如马上就给他一个嘴巴。”你要“带住”了,我也就一定“带住”吗?还不能这般地谨听指挥哩!

他严正声明道:我自己也知道,在中国,我的笔要算较为尖刻的,说话有时也不留情面。但我又知道人们怎样地用了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流言公论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无刀无笔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没有这笔,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诉无门的一个;我觉悟了,所以要常用,尤其是用于使麒麟皮下露出马脚。李四光说他:“拿起笔来,总要写到露骨到底,才尽他的兴会。”虽然是出于攻击,但多少也透露出一点他的韧战精神。譬如为徐志摩所艳称的陈源的“家事”,鲁迅就讥讽过两回,先是在《有趣的消息》里作直接的叙述,以后又含蓄地写进《坟》的题记里,说:“中国人的思想,趣味,目下幸而还未被所谓正人君子所统一……只要这样,我也就非常满足了;那满足,盖不下于取得富家的千金云。”陈源用极下流的流言诬蔑女性,徐志摩却吹捧他“对女性的态度,那是太忠贞了”。这是何等模样的“忠贞”呢?鲁迅偏要撕掉他的假面,打碎他的臭架子。平时,这些文人学者总有一面辞严义正的军旗,临末,还有一条义正辞严的逃路。必须堵截他们,将他们的“公理”的旗插到“粪车”上去,将他们的漂亮的外套抛到“臭毛厕”里去!假使他们真的知道自己身上也有鬼,能赤条条地站出来说几句话,或许可以“带住”,但是,要他们改悔是不容易的。

鲁迅曾经描写过这样的战士:

他毫无乞灵于牛皮和废铁的甲胄,只有自己,但拿着蛮人所用的投枪。他走进无物之阵,所遇见的都对他一式点头。他知道这点头就是敌人的武器,是杀人不见血的武器,许多战士都在此灭亡,但他举起了投枪!他大踏步走,再见一式的点头,各种的旗帜,各样的外套……但他举起了投枪!

即使“太平”,不闻战叫,他一样举起投枪!

如果一个人仅仅出于个人或集团的考虑,也许中途就得放下武器,至少也当歇息一些时。但是,鲁迅太不自量了,就像神话中的逐日的夸父一样,不管距离如何,心目中只有一个目标:中国。以中国之大、鬼魅之多,凭一个人的有限的时光是可以对付得了的吗?他的恋战是必然的,可以理解的,然而这不能不使他陷入一种身心交瘁的状态。所谓“争天拒俗”,他实在争得太苦了!

然而,他也有与世无争的时候。

瑞典地理学家斯文赫定,通过本国公使向北京政府交涉前往蒙古、新疆的沙漠地区作调查旅行。他的要求未被全部采纳,但以中国学者一同参加为条件,成立了西北考察团。北大教授刘半农作为中国方面的代表与斯文赫定谈判。谈判期间,斯文赫定委托刘半农推荐诺贝尔文学奖金的候选人。他提名鲁迅,斯文赫定同意了。

刘半农托请台静农写信给鲁迅,征求他的意见,不料他的答复是:不要。

复信说:九月十七日来信收到了。请你转致半农先生,我感谢他的好意,为我,为中国。但我很抱歉,我不愿意如此。

诺贝尔奖金,梁启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这钱,还欠努力。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何限,他们得不到……

或者我所便宜的,是我是中国人,靠着这“中国”两个字罢,那么,与陈焕章在美国做《孔门理财学》而得博士无异了,自己也觉得好笑。

我觉得中国实在还没有可得诺贝尔赏金的人,瑞典最好是不要理我们,谁也不给。倘因为黄色脸皮人,格外优待从宽,反足以长中国人的虚荣心,以为真可与别国大作家比肩了,结果将很坏。

我眼前所见的依然黑暗,有些疲倦,有些颓唐,此后能否创作,尚在不可知之数。倘这事成功而从此不再动笔,对不起人;倘再写,也许变了翰林文字,一无可观了。还是照旧的没有名誉而穷之为好罢……是不是太孤僻太执拗了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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