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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往事的深度

讲故事的那个人不在了,厚厚的黄土掩埋了他,还有另外一个人——距今已经7年了,因为埋在庄稼地里,他们的坟头上几乎没有荒草,风中的尘土和花粉吹来吹去,有那么多的庄稼、总也铲除不尽的茅草,以及天空中飞行的鸟雀、蝴蝶和蜻蜓,想来他们也不怎么寂寞——但有点浪费,自从他们埋在这里之后,这块地就换给了我们,地板薄,一镢头下去,就是石头了,又比实际面积小了好多。

我所说的浪费,对地下的爷爷奶奶而言,是个标准的不敬和忤逆。但事实如此,对于死者,对后人最好的爱绝对不是将自己安放在某个地方,年年时时享用他们的悼念——最好的方式就是消失,一丝不剩,油灯一样,灰烬一样,风吹即灭。而一个地域和人群的风俗是强大的,根深蒂固,久撼不动。几乎没有人可以逆转——距离不远的武安市城乡早就实行了火葬制度,但总有一些老人不愿意尸骨成灰——害得后辈趁夜将他们的尸骨拉到很深的山里,或者偷偷拉到我们沙河的地界上,挖坑埋葬。

但沙河没有人愿意接受,发现之后,便通知给逝者家属,“勒令”其尽快将先人尸骨掘走,不然,有愣头愣脑的,非给挖出来暴尸荒野不可。对此,我感到庆幸,爷爷奶奶死后,安然、幽闲甚至阔绰地躺在自己的麦地里(在我看来,比壁垒森严、貌似高贵的公墓还好)——省得来回搬迁,遭受惊扰,又使父母省心不少。帕斯卡尔说:“我们永远都不能用同一种方式来判断同样的事物。”我忽然明白:人矛盾最深的根源在于功利,利我排他,自己与自己的战争,又何尝不是同类与同类之间的战争呢?

对于爷爷奶奶(即使火葬,灰飞烟灭),我是怀念的,只要我还在,就会怀念不止,父亲和母亲也是的——两个人,毕竟存在过,毕竟在一个屋檐下磕磕碰碰,你来我往——记忆来源于生命、精神和肉体的经验。其实。对于逝者本身而言,遗忘的担忧是多余的。爷爷是一个粗通文墨的农民,直到我13岁时,他还能将毛主席语录和列宁文集的部分章节倒背如流。他还是一个讲故事的能手,我12岁之前,几乎每个晚上,都躺在他的左边,让他讲故事,虽然都是一些神鬼妖怪和僵尸之类的,但也让我听得津津有味,紧张处,连大气不敢出一口,身体发抖,抓住爷爷的被角或者手指心里才有了一点胆量。

应当说,那些故事是我在乡村,尤其幼年时代的精神盛宴——那时候的乡村异常枯燥,除了偶尔来个说书的、看电影和装模作样看戏,就是连绵无际的农活和功课了,当然,同伴之间的打闹、火拼和相互拆台也是少不了的。记得爷爷给我讲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木匠,趁夜赶路,路过一片杨树林时,遇到一个全身缟素的女子。遂同行,住店时,店主送给他一个小盒子,说睡觉时一定把它放在枕边。木匠懵懂,但依言而行。半夜,狂风四起,飞沙走石,声破屋瓦。一条巨蛇破窗而入,血盆大口正要吞噬木匠的时候,他枕边小盒子突然打开,一道亮光之后,一个金色的精灵突然跃起,直扑巨蛇头脑,不消一刻钟,巨蛇立毙。

这个故事,伙同一个叫做《王恩沈衣》(就是《忘恩负义》的谐音和故事原版)的故事,一直跟随着我。中学时候,我还将后一个写成了故事,博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夸奖。从那时开始,老觉得故事中的那个小盒子特别神秘,一次次追问爷爷:那道亮光到底是什么?爷爷说,里面装了一只特殊的蜈蚣——蛇妖或者蛇的克星。对此,我有些茫然,也有些兴奋,不由得对蜈蚣产生了敬意。而不论在西方还是东方,蛇是人类的一种性暗示或者象征,有时候奇怪地想:那蜈蚣又是什么呢?是不是扮演了隔断牛郎织女的王母娘娘、上帝或者禁欲主义者的角色,还是另有其他隐喻?

有一次看《巴黎圣母院》,夸西莫多静静地躺在已经死去多时的爱丝米拉娜身边,隐隐觉得,这也是有意味的——除了雨果的,还应当有另外一种,譬如身体在爱情之中的某种必然性,以及生作夫妻,死同穴的某种价值观念——而当时,我是不理解的:故事仅仅是故事,由此及彼的联想往往和日常生活乃至黑夜中的某些事物和动静结合起来,而没有上升到更为广阔的层面和哲理的高度。

爷爷40岁时双目失明——身材高大,相貌堂堂的爷爷,一个大男人,几乎在一瞬间丧失了光明,内心的苦疼是显而易见的——但可以肯定:他绝对没有想到海伦·凯勒,更不会因此而奋发,作出一些什么伟大的事情来,贡献给整个家庭或人类,而是默默承受,用黑暗的眼睛穿梭在时光之中,也用拐杖的敲敲打打日复一日地重复着乡村的岁月。慢慢地,爷爷竟然学会了做饭——奶奶颠着小脚下地,约摸时间差不多了,爷爷就抱了柴禾、点火、洗锅、淘米、做饭(只是不会蒸馒头、烙饼之类的高难度活计)。当然,眼盲会带来诸多不便,但是,爷爷的盲多次给我带来机会:可以无视他的存在,偷吃奶奶家的糖和饼干,还有其他一些好吃的东西。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欺负——不道德的行为,公然的偷窃在一个盲者面前发生,至今我觉得羞愧,也始终是个污点。更为不好的是:直到爷爷奶奶的死,我都没有对他们说实话。那时候,只要奶奶不在,我进出他们家简直如无人之境,随意妄为。奥地利经济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米塞斯说:“理智的行为和非理智的行为区别在于:前者只牺牲暂时利益,但是这个暂时利益是表面上的牺牲,因为这些牺牲可以通过后来的成功得到补偿。”把这句话拿来的意思是:尽管爷爷奶奶在那个时候损失了一些东西,直到离开人世都没有知晓,但他们不仅在生前已经得到补偿,而且还在死后,让我觉得了歉疚甚至悔罪。

这就是代价了,或者说,这些就是罪过留给个体生命的负担。于今看来,爷爷眼盲的最大意义就在于此了,对我而言,是这样的,但对于他本人而言,中年的残疾带来的“福利”可能仅仅是少了出入田地的风吹日晒和干渴劳累。对此,我想爷爷一定这样想过,但对谁也没有说出——他去世的时候,是1990年冬天的一个正午,整个上午,他还和奶奶,还有我和表弟,在一起用笨重的铡刀切玉米秸秆——午休时,我回到了自己家,奶奶去了姑妈家——大约两个小时,再返身回来,他就没有气息。

令我觉得残酷的是:爷爷的死太多仓促了,无意识,无征兆,不合常理,难以叫我(当然,父亲和姑妈比我更为难过)接受。但我没哭,看着他安静地躺在那里,面庞依旧红润,三天不失色,我没有感到特别的悲伤,从始至终一滴眼泪都没掉。我不知道为什么,但绝对不是对爷爷没有感情。这个问题很多年来我一直在想——唯一合适的解释是:那时候还小,对死亡有着一种本能的疏远和无意识的隔膜,尽管逝者是自己的亲人。

奶奶是个小脚女人——关于她的小脚,我仅仅见过一次,她的脚就像长不大的玉米穗子,又像是一个短粗的木楔子,上面的白色老茧一层一层,再加上一层一层的白色裹脚布——奶奶解的时候,我躲开了,忽然想起毛泽 东批八股文那句话:“就像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但奶奶的身体很结实,在她那辈妇女当中,也算是数一数二的了,地里活计差不多都能干。但奶奶有一个同村其他妇女没有的优点:很会使用人,绝对做到人尽其才。典型的例子是:我和同岁的表弟长到10岁,奶奶就抓住了这个天然资源,每个周末和假期,都把我们安放在他们家里,做我们最爱吃的,盖家里最好的被褥,我们只需要做的是:不停地为她做农活,上山打柴,挑粪、切干草和挑水沤粪。

如果牵强一些说:奶奶在无意识中掌握了克鲁泡特金的互助法则:“互助是我们道德观念的真正基础”。这看起来是一个普遍的方式,尽管没有形成自己的理论,但它已经是哲学生活化的典型案例了。但就我个人而言,小时候,奶奶给我的印象不好,甚至糟糕。大概有两点:一是她和爷爷十分偏向表弟和姑妈一家,我不能为她做农活之前,见到我脸就扭到一边,看一眼都觉得让我沾了便宜。即使我能为她干活了,虽然不怎么明着袒护表弟,但背地里一直给表弟更好的东西;二是对爷爷有些悖逆,这里面的内容包括很多,至今,似乎只有她和我们村的某些人知道了,相信再过10年,除了我和我的父母兄弟外,就再也不会有人记得了。

奶奶有四个弟弟,还有一个妹妹,其中两个兄弟在距离我们村5华里的石盆村,另外两个兄弟和一个妹妹在山西左权县一个镇子里。四个弟兄当中,老大老二儿孙满堂,老三老四却孑然一身,老姨也一生没有生养,后来要了一个干儿子,抚养大后并不孝顺。我11岁那年寒假,奶奶带着我去山西老舅老姨家。虽然只是隔了一道山岭,但山西的气温要比河北低10摄氏度左右,北风呼啸,连绵的大雪纷纷扬扬,曲折的道路和突兀的高山银装素裹,看起来都像是神仙梦境。那一次去,我感冒了,躺在火热的炕上,感觉像是一条热锅上的鱼。有一天,我睁开眼睛,看到一张俊美的脸孔,汪汪的大眼睛、粉白的皮肤,她一直趴在我的身边,目不转睛看着我。在那个瞬间,我的身体和内心猛然一阵翻动,像是潮水一样,猛烈、迅速。

没有比这样的情景更动人了,美得幸福得让我至今觉得心疼和快乐。还有一个情况,我不知道该说还是不该,或许是对逝者的不敬——有一天上午,阳光照在高大而荒芜的山岭上,我从老舅家跑到老姨,莽撞推门,却看到老姨夫正在帮因患脑血栓而身体不便,小解后的老姨提裤子——我看到了,老姨或者女性最隐秘的地方,平生第一次,瞬间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来自心里,而不是感官。我不知如何是好,怔了一会儿,老姨也老姨夫也看到了我——他们笑笑,我转身走出了老姨的院子,站在空空的乡村街道上,看着冬天的阳光,稀黄、微弱,在远山近岭上荡漾。

但另外一件事情却让我感到伤心:可能是受奶奶的感染,两个老舅也都偏向表弟和表弟家——有些时候,个体话语霸权与公共话语钳制有着同样强大的威力。哈贝马斯说:“如果不想用妥协或者暴力来解决冲突,那就得首先要尝试进入话语状态,并在世俗的基础上建立起一种伦理观念。”而对于我和我们家来说,因为奶奶不喜欢或者说与母亲不睦,作为直系亲戚,这种话语权利当然就沦落为奶奶一人至上了。也还是那一次,我病得昏昏沉沉,朦胧中,听到三老舅嘟囔了一句厌倦我的话。当时,我突然觉得了空旷和冷,眼泪流下来,想哭,但又不能,只好迅速把脑袋塞进被窝。

奶奶是个粗糙的人,听话如风过耳,不留痕迹,从不深思,母亲说像是一根炮,一点就着。奶奶最大的喜好是听别人说她的好话——不管是好意还是歹意,假意还是真心,只要说好,就把自己心里话、家务事、连同个人隐私一股脑掏出来。为此,奶奶活得很轻松,也很滋润,到70岁,牙齿和身体还比青年人结实很多,中午吃饭时候,有人路过,总是可以听到她坐在院子里嚼食结成硬块馒头的咯吧声。爷爷死后,奶奶下地,有一次,家里被盗,虽没有丢了什么特别值钱东西,但也十分恼火,站在院子里就骂,骂得天翻地覆,不可一世,连贼者的祖宗十八代,包括夭折的孩子都包括上了。事实上,据邻居说,就是村里另外一个妇女干的,但奶奶坚决不相信,梗着脖子犟。事隔一个多月,奶奶丢了的东西在那个妇女家里出现,奶奶还是不信。照样和那个妇女过从甚密,做了好吃的饭菜和东西,还不忘给她家端一碗和送一些过去。

我读中学时候,忽然暗恋起同班的一位曹姓同学,后来才知道她是奶奶堂兄的孙女。但暗恋还没有进行一半,消息却像风一样传遍了远近十几个村庄,一时之间,风声水起,四处飘扬。有一天放学回来,奶奶专门找我,训导我不要招惹她娘家的闺女。我没有想到:简单的暗恋竟然满城风雨,连爷爷奶奶都惊动了。乡村的爱情,或者说乡村的暗恋,真的就像一面挂在老槐树上的钟,怎么敲怎么响,有动静,但没有滋味。赫拉克立特说:“我们对于神圣的事情大都不理解,因为我们不相信它。”我敢说,在那个年代的乡村:我的奶奶乃至更多的奶奶,或者更多的长辈和同龄人,他们不相信的神圣的事情肯定还有很多。

与爷爷不同的是:奶奶早就预知了死亡。98年春天,我回家,奶奶说她总是吃不下饭,吃一口吐一口,饿得难受,但不能吃。我对母亲说后,伙同表弟和姑夫,带奶奶到医院检查——癌症晚期,无可救药了。站在医院大门前的台阶上,看着满头白发,身体敦实的奶奶——有一阵风吹过来,卷着尘土和早春的树芽气息,打落了我的眼泪。这时候,我24岁,亲眼经历了几桩死亡,不免心中戚戚,看着一个人行将离开,惆怅和哀伤当是必然的。中世纪的基督教哲学和伦理学家圣·奥古斯丁说:“一切自然物,必定都是善的,因为只要它们有了存在,便有了他们自己的一个品级和种别,更有了一种内在的谐和。”

我相信奶奶乃至更多的人,于世于人都是独立的,也是善的,拥有一种内在的和谐,包括身体的和心灵的,甚至灵魂的。但我无法阻止一个自然物的自然朽败和消亡——这也是残酷的。而奶奶没有想到的是:她一直看不起,甚至不喜欢的我老实巴交的父亲,她唯一的儿子,在她人生最后的时光里,竟然比任何人都好,都孝顺,从她卧床不起的那天起,父亲寸步不离,白昼夜晚,始终守着自己的母亲。我的母亲后来告诉我:父亲为几乎天天奶奶洗澡、梳头,喂水喂饭和端送便溺更是本分。听了后,我感动了,我从来没有想到:平时从不多说一句话、闷头闷脑有点傻的父亲,竟然如此孝顺和热爱自己的母亲。每每想到这里:我的脑海里总是晃动着父亲为奶奶洗澡、梳头、喂饭的情景——花白的头发,结着泥垢的梳子,骨头和干在上面的皮肤……父亲的手是怎样滑过的呢?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重70公斤的奶奶便瘦成了一把骨头,叫人心疼。但奶奶信心坚定,生的欲望一直很强烈,直到死的前几天,仍相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起来,还要等着我娶媳妇,抱重孙子。我笑笑,坐在她的面前,忽然感觉到了一种可怕的东西——就像一把利刃,缓慢地,在身体上来回切割。奶奶去世的那天中午,我正在返回西北的路上——行前,医生说,奶奶至少还能活半年,可没想到,我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她就走了。后来回去,母亲对我说:奶奶死的第二天,在麦场上搭了灵蓬,晚上突降大雨,仅有父亲和弟弟为她守灵,水都淹没了父亲和弟弟的膝盖——他们就在连绵大雨和大水之中,守着奶奶的尸骨和亡灵。

每次想到这里,我想哭,对于奶奶,我是有愧的——我答应过她,她离开人世的时候我一定在身边,可是我没有……还有早年,偷吃了她那么多好吃的东西……但对于父亲和弟弟,大雨之夜守灵和送行,我始终觉得那是一种高贵的美德。朋霍费尔说:“历史的内在的正义仅仅褒贬人们的行为,而上帝永恒的正义则试练和裁判人们的心灵。”(《狱中书信》)2003年冬天,我再次回到远在冀南的村庄,春节快到了,我叫了弟弟,一起去给爷爷奶奶上坟,两个人,跪在长着冬麦的田地里,面对两块墓碑,忍不住涕泣出声,看着黄裱纸和纸钱在火焰中慢慢成为灰烬,黑色的碎片蝴蝶一样飞远,突然感到一阵恐惧——真害怕会有一双手从地下伸出来……仓皇离开,走出好远,再回头观望的时候,合二为一的孤独坟茔依然孑立,只见还没有灭尽的火焰,像是爷爷在世时的旱烟锅,有一些隐约的光亮,在渐次隆起的冬日黄昏,明明灭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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