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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上古

中国是人类的起源地之人类是由古猿演变而来,与现代类人猿有着共同的祖先。按照人类进化的谱系,人类与现代类人猿是在古猿阶段开始分化的。在此之前,他们共同的祖先是距今约2500—4000万年前的始祖猿。目前世界上已发现的始祖猿化石主要是在距埃及开罗约52公里的法尤姆地区的原上猿和埃及猿化石,埃及猿可能是由原上猿演进而来。

由始祖猿发展而来的古猿开始分成两支,支是发展成为森林古猿和现代类人猿的猿科,另支是中经腊玛古猿、南方古猿、直立人和智人发展成为现代人的人科。

从腊玛古猿到现代人,人类的体质发生过种种变化,直到进入直立人阶段,才真正跨进了人属的范畴,其后的智人则又可以分为古人和新人两个阶段。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各个时期的人类化石目前在我国境内都有发现,这些发现足以证明我国是人类起源与发展的重要地区。

般认为,人类的诞生地是在非洲和亚洲南部地区。我国近年来曾经发现过些处于古人阶段的早期人科化石,这些发现不仅有助于人们了解人类遥远的发展历史和进化谱系,而且表明我国正处于人类起源地的范围之内。

目前人类学家普遍认为,腊玛古猿和南方古猿是从猿到人过渡阶段中正在形成的人,他们处于人类的童年时期,属于人类社会最初的原始群时期。其中,腊玛古猿可能生存于距今1400—800万年间,南方古猿则生存于距今500—100万年间。腊玛古猿已经开始直立行走,其体质形态已向人的方向发展,且能使用天然木石作工具,被认为是人类的直系祖先。南方古猿则有各不相同的种类,其中新近发现的年代较早的阿法型是继腊玛古猿之后向人的方向发展的人类直系祖先。其他类型的南方古猿则与早期直立人共存,是人类发展的旁支,在后来的进化中灭绝了。南方古猿在体质形态上更接近于人,不但能够直立行走,而且已经可以用手使用工具,脑容量也较腊玛古猿稍大。

1956—1957年间,我国考古工作者曾在云南省开远县小龙潭第纪褐煤层中发现10颗古猿牙齿化石,其中5颗经研究被确认为属于处在人科发展早期的腊玛古猿的牙齿化石。

1975—1980年间,考古工作者又在云南省禄丰县古灰坝煤场的第纪褐煤地层里,多次发现丰富的腊玛古猿化石,同时还发现有与之共生的各类哺乳动物化石30多种。

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1980年12月1日发现的第个举世罕见的比较完整的腊玛古猿头骨化石。根据考古学者与古人类学家的研究,这些腊玛古猿化石具有从猿到人转变过程的些重要特征,其形态比开远发现的腊玛古猿更为进步,属于地质学上早上新世晚期或中上新世早期,距今约800万年,其体质特点比目前已发现的其他腊玛古猿化石标本更接近于人类的早期类型。

除了上述各类腊玛古猿化石之外,我国境内还发现了时代更晚的南方古猿化石。

目前南方古猿类的化石,大量发现于东非和南非地区,依照体质特点又可细分为粗壮型和纤细型。1970年在湖北省建始县高坪龙骨洞,曾发现有与巨猿牙齿化石共存的颗可能属于南方古猿类的下臼齿化石,研究者认为与粗壮型较疏远而比较接近于纤细型。

此外,在湖北省巴东县、广西省南宁市还分别收集到颗可能属于南方古猿的下臼齿。

上述这些发现表明,我国早在人类进化的最初阶段,已有属于早期人科的古猿生存栖息,因而可以确认是人类起源的重要地区。

元谋猿人及蓝田猿人根据人类学家对于人类发展阶段的划分,人类在完成从猿到人的过渡之后,就进步进化为完全形成的人,其社会组织也由原始群发展为原始公社的早期形态——血缘家族公社。处于这阶段的人类般被称为直立人,依其体质变化,又可进步细分为早期直立人和晚期直立人。其中,晚期直立人也被称为猿人。由于直立人所使用的工具是人为制造的较原始的简单石制器具,考古学上也称这时期为旧石器时代早期。

我国目前尚缺乏早期直立人的化石材料,但在山西省芮城县西侯度发现过早更新世晚期的人类文化遗存。1978年又在河北省原县官亭村小长梁发现过时代可能更早的各类人工打击的石核、石片和石器。这些发现说明,我国境内曾经有过早期直立人的生存和活动。

我国境内晚期直立人文化的发现是非常丰富的。其中时代最早的首先是元谋猿人。

元谋猿人也被称为元谋人,其化石1965年5月在云南省元谋县上那蚌村附近被发现,距今年代约170万年左右,是目前我国境内公认的已知的最早人类之。1967年、1971—1975年又在同地点发现元谋猿人使用的17件石器和大量炭屑,同时还发现有火烧过的骨头。石器均为石英岩打制器,有刮削器、尖状器和砍砸器等多种类型,有些加工较为精细,大量炭屑和烧骨的发现表明元谋猿人已经懂得了火的利用。此外,在发现元谋猿人化石的层位中还发现有些具有明显人工痕迹的哺乳动物肢骨碎片,则可能是准备用来制作骨器的。根据对与元谋猿人化石共存的29种哺乳动物化石和孢子花粉分析,元谋猿人可能生活在种亚热带的草原—森林环境之中。

蓝田猿人亦被称为蓝田人,是1963年在陕西省蓝田县西北泄湖陈家窝首先发现的,1964—1966年又在蓝田县东间房公王岭发现了时代更早的猿人化石及其文化遗物。根据古地磁方法所测数据,蓝田猿人中公王岭发现的猿人距今约为98—67万年,陈家窝发现的猿人的距今年代则为65—53万年间。公王岭蓝田猿人头盖骨极为低平,额部明显倾斜尚无额窦,眉脊骨仍很粗壮,头骨壁极厚,形态显然比较原始。陈家窝蓝田猿人则相对比较进步。

从已发现的石器材料看,蓝田猿人已经能够以石英岩、脉石英和石英砂岩等砾石打制各种石器,约有大型砍砸器、球形器、单边砍砸器、刮削器和大尖状器多种。其打制方法以单面加工为主,修制技术还很简单,多数未经第四加工。从所发现的与蓝田猿人共生的40多种哺乳动物化石,如大熊猫、剑齿象、毛冠鹿、斑鹿、野猪等的类型可以推知,蓝田猿人当时的生活环境是秦岭北坡温暖稍湿的森林草原地区。

北京猿人北京猿人也称北京人。其化石首次发现于1927年,是在北京市房山县周口店的龙骨山洞穴中发现的。其距今年代约57—23万年不等,时代最早的化石与最晚的化石间,前后经历约30多万年。

北京猿人在体质形态上呈现出明显的各部进化不平衡的特征。他们的肢进化较快,基本上已具有现代人的形态。他们的下肢大腿骨在大小、形状、比例和肌肉附着的地方,均与现代人相似,仅在骨壁较厚、髓腔较小等方面尚呈比较原始的性质。他们的上肢上臂骨、锁骨和腕中月骨等也具有与现代人相似的形状,而且相似的程度较之下肢更大。这种情况显然说明,北京人已能较好地直立行走,两手已能自由运用从事各种活动和劳动,在动作上和现代人已相差不远了。但在头骨方面,北京猿人仍较落后。其头盖骨顶部低平,前额后倾,眉脊前突且由粗大眉骨左右相连,后方则有横行的枕骨,头顶正中还有条由前向后的矢状脊,脑壳很厚,大约比现代人要厚倍,面骨也较厚重,整个头骨的形体与现代人相反,呈下部膨大、上部收缩,其最宽处在外耳门附近。北京猿人的脑容量相当于现代人平均脑容量的80%,但和现代类人猿相比又大得多。北京猿人的吻部突出,下颏后缩,牙齿粗大。这些特征都表明北京猿人的头骨还有相当大的原始性。

北京猿人在体质特征上,手的进化之所以相对比头骨较快的原因,是因为直立行走使手获得了解放成为种从事劳动的器官,经常处于活动中,头骨的发展则要依靠较多的思维活动,人类在这方面的发展需要更长的时间积累才会有较大变化,因而进步较慢。北京猿人在体质发展上的不平衡现象,充分反映了劳动在人类体质进步过程中所具有的决定意义。

在北京猿人的洞穴中,还发现了10余万件石器和石片,主要是以石英岩打制而成,可分为刮削器、尖状器、砍砸器、雕刻器、石椎和石球等类型。

在北京猿人的洞穴内还发现有用火的痕迹。木炭、灰烬、烧石、烧骨等堆积成堆,叠压极厚,有的地方厚达6米。

根据人类学家的推断,北京猿人已经摆脱了杂交的婚姻形态,进入到家庭发展史上的最初形态——血缘家族时期。但是,这个时期的人类生产能力仍很低下,生活仍然十分艰苦,因而寿命也比较短暂。

北京猿人正是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以极其艰苦的劳动,创造着中国远古时期的早期原始文化,为中国历史的诞生和发展放出了曙光。

兄妹通婚直立人阶段的初期,人们结成的集团还是十分松散的。他们刚从原始群脱离出来,也还残存着原始的杂乱性交状态。正如古代文献中所记载的,“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男女杂游,不媒不聘”。那时,精力旺盛的青壮年经常外出采集、狩猎,为集团的全体成员寻找生活资料,老人们逗留在住地,制作武器和工具。年龄相当的男女在劳动分工上更相近些。人们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积累了经验,逐步有意无意地从原始杂乱性交状态中形成了初步的婚姻规例:排除不同辈分之间的相互性交关系,只允许同辈的男女通婚。也就是说,祖先与子孙之间以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婚姻被禁止了,每辈的男女既是兄弟姊妹,也互为夫妻。这就出现了人类家庭发展史上的第个家庭形态,即血缘家族。

从直立人到智人的转变人类发展到更新世中期后段时间,大约距今十万年前或稍后些时间,便由直立人进入到智人阶段,这时期也是我国母系氏族社会的萌芽期。这时期的古人化石很丰富,主要有大荔人、许家窑人、马坝人、长阳人和丁村人等。其中许家窑人和丁村人较为典型。

许家窑人是1974—1976年间在山西省阳高县古城乡许家窑发现的,共有10块头骨顶骨残片、2片枕骨、2颗臼齿和1块儿童附4颗牙齿的左上颌骨。此外,还发现有数以万计的石器、批骨器和20种脊椎动物化石。其地质年代属中更新世晚期,其绝对年代约距今10万年以上。

许家窑人的头骨化石的显著特征是脑壳异常厚重,大致达到北京猿人的上限,而超过尼安德尼特人,但其顶部较北京猿人要隆起得多,在头骨拱形较高、枕骨圆枕位置较高、头骨最大宽度位置靠上等方面又显然比北京猿人进步。此外,许家窑人的上颌骨吻部前倾的程度中等,不像北京猿人那样前突。从上述头骨形状特征看,许家窑人是北京猿人向早期智人发展的过渡类型。

在中国的早期智人中,丁村人是最为著名的。丁村人是1954年在山西省襄汾县丁村发现的,其化石为枚属晚更新世的人类牙齿,分别为右上内侧门齿、右上外侧门齿及右下第臼齿,同属于个十岁的儿童个体,距今年代不超过6万年。丁村人的门齿齿冠舌面虽然和北京猿人相似,仍有舌面隆突和指状突,但已远不如北京猿人复杂。其齿冠舌面低陷呈铲形,明显地与现代黄种人接近。其臼齿咬合面纹理结构比北京猿人简单,但比现代人仍显复杂。1976年还发现过丁村人的具大约2岁左右小孩的右顶骨化石,从其顶骨较薄可知,其体质比北京猿人的幼儿远为进步。

在黄河流域已发现的千余处仰韶文化遗址中,以西安半坡、宝鸡北首岭、邠县下孟村、临潼姜寨、华县泉护村、陕县庙底沟、洛阳王湾、郑州大河村和淅川下王岗等处较为重要,它们都是当时的重要氏族村落,反映着母系氏族制度繁荣发展的生活景象。尤其是其中的半坡、姜寨两处遗址,不仅遗迹保存比较完整,而且村落布局十分清楚。

半坡遗址位于西安城东6公里处的氵产河级阶地上,面积约5万平方米。整个遗址分为居住区、氏族墓地和公共窑场部分。居住区布局明显,中心为大型近方型房屋,约120平方米,是整个氏族的公共活动场所,其北面由45座中小型房屋围绕大型房屋呈不规则半月形,当为氏族成员的住处。住处周围有200多个窖穴,2处饲养牲畜的栏圈。幼儿的瓮棺葬在居住区内,成人墓则葬在氏族公共墓地内。在居住区和墓地间挖有深5—6米不等的防御性壕沟,沟的东部为烧制陶器的窑场,共有6座陶窑。

临潼姜寨遗址面积约为5.5万平方米,也分居住区、墓地和窑场个部分。所不同的是,居住区中心为面积颇大的广场,广场周分布有组建筑群,每群中则以个大型房屋为中心,在其周围有十几或十几座中小房屋,总共有百余座。这种布局显然说明这里可能是几个氏族聚居的部落居住遗址。在建筑附近也分布有幼儿的瓮棺葬。

在居住区周围也挖有两条宽深各约2米的护村壕沟,沟外东北及东南有片墓地,总共有170多座成人墓。西南方也有片较为集中的窑址。

上述现象说明,仰韶文化正处于母系氏族制度的繁荣期。每个村落无论是单个氏族的居址还是部落的居址,都体现着氏族制度所特有的团结向心的精神。这种每个氏族都有个中心活动大房子,周围有供已婚对偶家庭居住的房屋的布局,也充分体现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社会结构。

仰韶文化的社会经济是以农业为主、饲养家畜为辅并兼营渔猎和采集的经济类型。

在各地仰韶文化遗址中,还发现过些席纹、布纹痕迹和大量的骨锥、骨针和纺轮,这是当时已有原始编织、纺织、缝纫作业的反映。

仰韶文化的陶器生产,无论是从陶质、器形造型、装饰纹饰方面,还是从焙烧技术方面看,都远远超过陶器发明的初期阶段,虽然还处于手制阶段,但已经达到相当成熟的水平。

族外群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逐步提高,原始人的社会生活也在缓慢地向前发展。从晚期直立人过渡到早期智人阶段,人类的婚姻形态又有了个大进步,即排除了兄弟姊妹之间的通婚关系,同族团内部的同辈男女也禁止相互通婚了。男子只能以其他簇团的女子为妻;女子只能以其他簇团的男子为夫。也就是说,这簇团的群男子与那簇团的群女子互为夫妻。这就是族外群婚。

这时,丈夫和妻子各自生活在自己所属的族团之内。丈夫到妻子那儿去过婚姻生活,晚上去早晨回,并不加入妻方的族团,双方没有共同的经济生活。通常,男子并不总是固定与个妻子来往;女子也不是始终接待个丈夫。因为个妇女可以有群丈夫,所生孩子也就有群父亲。那时,对于谁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是不知道的,般只能确知生育自己的母亲。因此仍然是只“知母而不知父”。孩子从小在母亲身边生活,属于母方的族团,血统是按母系计算的。在母系制度下,父亲是另个氏族的人,而舅父却是母方血缘的至亲和长者。因此,舅父和外甥的关系特别密切,他们生活在同族团之内,在生产和社会活动中,常常是舅父带领外甥或母亲带领女儿。如果说在当时父亲对孩子还无所谓权利和义务的话,那么舅父对外甥却有义不容辞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外甥有权继承舅父的财产。我国有些地方至今还流行这样句俗语:“天上老鹰大,地上娘舅大”,这显然是远古母系时代遗留下来的观念。

在群婚制度下,在允许通婚的范围之内,男女发生夫妻关系,并不需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不必通过什么手续和仪式,更不要求男女百年和合、白头偕老。

但是对男女保持或长或短段时期的夫妻关系也是可能的。个男子在群妻子中可能有个主妻,个女子在群丈夫中也可能有个主夫。

实行族外群婚以后,在同个族团内部,上辈与下辈成员的关系是母亲与子女或是舅父与外甥、外甥女的关系。同辈是兄弟姊妹的关系,他们有共同的母亲。因此,同族团内的成员,不分男女,都有血缘亲族,都起源于同个女祖先,因而互相之间禁止通婚。这样的族团进步发展到若干代,就形成为氏族。氏族是成员比较确定的亲族集团,不能随便地加入或者游离,它也有了初步的组织管理制度。最早的氏族是母系的,它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原始社会的基层组织。在大荔人、许家窑人、马坝人以及丁村人时期,母系氏族大约已有萌芽。到了柳江人、峙峪人、河套人和山顶洞人生活的时期,母系氏族公社已经正式形成了。

对偶婚和对偶家庭母系氏族社会的早期实行群婚,后来发展成为对偶婚。实际上,在群婚时期就出现了某种或长或短的成对配偶,这已是对偶婚的倾向了。随着氏族制度的发展,允许通婚的范围不断缩小。在漫长的年月中,渐渐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间的婚姻,又排除了同胞姊妹子女间的婚姻,最后排除了氏族内和氏族分支内同女始祖女系后裔间的婚姻。

这样,就由开始实行的氏族的群男子和另氏族的群女子之间的结合,发展为只剩下男女,即对还不牢固的对偶的结合。族外群婚终于被对偶婚所代替。在这发展过程中,自然选择仍在起作用。氏族人丁的兴旺与锐减、健康与衰弱都同它的作用密切相关。母系氏族的生命力表现在它既有组织生产、生活的职能,将氏族社会的生产技术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又具有调节婚姻的职能。

由于人口增加,个母系氏族常常分化为若干个母系大家族。母系大家族由曾祖母或祖母的几代女系后裔组成,但不包括男子的后代。人口多的母系家族有20多人。

个母系大家族包括若干个对偶家庭。对偶家庭是由个男子个女子在对偶婚形式下组成的家庭形式。

对偶婚初期,继承先前群婚时期的习惯,夫妻各自在自己的母方氏族居住,他们的婚姻生活采取丈夫走访妻子的方式,丈夫不加入妻子所在的母系大家族的生产和生活。

随着对偶婚的发展和巩固,丈夫迁到妻方氏族居住,叫做从妻居。这时,男子不仅要为自己的母方氏族劳动,还要为妻方氏族劳动。

原始手工业半坡文化的原始手工业具有相当水平。石器工具大多为磨制。磨制技术的普及,使工具的刃口变得更锋利,工具也更实用。原始农业的操作程序愈趋细致规律,磨制工具的品种与造型也愈趋多样化。不仅播种、收获用磨制石器,房屋建筑和生活用具的制造也离不开磨制石器。此外还有磨制精致的骨器、蚌器和木器,如骨凿、骨刀、蚌刀和蚌镰。人们在农事间歇,制造了各类工具,然后又用这些工具进行再生产,以改善和美化生活。原始定居不仅能使农业发展获得益处,氏族成员的生活面貌也大大改观了。

纺织、缝纫和编织是这时期妇女们的项重要公职。这些手工技术在母系社会有了显著进步。相传“伯余之初作衣也,淡麻索缕,手经指挂,其成获网罗”。这里的麻是指大麻和苎麻,黄河流域是大麻的原产地。半坡出土的陶器上,就有麻布的压痕,可见当时妇女们已知道用麻的茎皮纤维作织布的原料。秋收麻秆后,经过沤麻、剥皮、漂洗,然后再用纺轮捻成麻纱。半坡出土的骨梭、石制或陶制纺轮等工具,都证明大麻被先民们栽培利用已有几千年了。河姆渡还发现有纺织、缝纫用的骨针、骨锥、骨管和骨匕,可能已有了最简陋的织布工具。半坡遗址的陶纺轮还可用于制绳索用,有时还把各种绳纹压印在陶坯上,使出窑后的陶器更美观。兽皮兽毛也是人们的衣料来源。日用品中,篮筐和席的使用也很普遍。荆条、芦苇和竹都是手工编织,席和篮筐的天然原料。河姆渡遗址的织网器的发明,使当时渔网编织更为规整,菏泽地带织网工艺显示出新的水平。

在我国的新石器遗址中,制陶业与定居农业常常互不分离。古代相传“神农耕而作陶”。把陶器的发明与农耕相联系,是因为定居农业大大促进了各项手工业的发生与发展。陶器是由水土调和,经人抟搏,作成器形,加火煅烧而成。水、火、土个必要条件,各地均有,只要有人经营,累积经验,都可以制陶,所以陶器在我国各地遗址中普遍存在。

原始农业到了新石器时代,在攫取经济转向生产经济的过程中,妇女发明了农业。原始时代的男女分工,采集是妇女的专业。由于渔猎不能确保食物供给,采集活动当然不能被忽视,特别是在间冰期,繁茂的自然植被使妇女们的采集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成为氏族集体衣食的主要来源。

年度,春华秋实。妇女们在采集植物的过程中,通过长期观察,首先认识了年生草本植物的生长规律。粟是最古老的栽培植物之。在我国北方,原始农业就是首先从栽培粟开始的。根据陕西岐山县斗鸡台、西安半坡等长城内外新石器遗址的发掘,都发现有千年长久的炭化粟粒。从狗尾草变为栽培粟品种,其间年代久远,可知世世代代妇女们在植物驯化过程中付出的心血。在我国,首先驯化栽培的野生禾本科植物还有稷。“稷为谷之长,故陶唐之世,名农官为后稷”,可见稷在远古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性。分布于陕西、山西、河南和河北的黄河流域许多新石器时代遗址,都可以找到粟和稷的踪迹。人们还栽培了蔬菜。考古发掘证明早期农人还会种白菜、芜青、芥菜等,表明蔬菜与谷物在我国有同样悠久的栽培历史。人类是在学会栽培年生草本植物后,才学会栽培多年生木本植物。这已是后来的事情了。

新石器时代是伴随农业的发生而开始的。从我国黄河流域的地理条件以及原始技术条件看,开辟那些树木不算茂密的森林边缘地带比较容易。河北磁山文化遗址地处太行山和蒿山东麓,那时气候较今略暖,由于地处山麓,黄河水不致大量汇集,土地未开发前,森林覆盖面积大,因而不会缺乏雨水和泉水,存在着农业起源的条件。我国现在已发现的几个新石器早期遗址,都与磁山文化有类似的地理条件。因此,在北方,极有可能在黄河流域靠近山麓的些地带,找到我国农业发生的最早渊源。

磨制石器是最早的农人使用的主要工具。旧石器时代晚期开始萌芽的磨制和钻孔技术为新石器时代工具的进化打下了基础。起初,人们只是把工具的刃部磨光,后来进步把工具表面也磨光。人们选择好石料,打制成定形状,然后在石厉石上加砂蘸水淹没,可以形成锋利的刃部,提高了劳动功效。磨制石器与打制石器相比是大进步。后来,形成了耕耘用和收获用的两大类石器工具。石斧、石石奔、石锄等可锄草、松土;石镰等作收割用。有时石器或骨器钻孔、装上木柄就更方便了。还有些脱壳、去糠、磨粉用的杵臼和石磨棒、石磨盘,早在磁山遗址就有发现。磨制石器在母系氏族社会不断得到发展。宝鸡北首岭遗址近年来出土的石器除敲砸器为打制的以外,穿孔石斧、长方形石石奔等都为磨制,舌形石铲更是通体磨光。可知磨制技术在农业生产上已广为传播,这技术的应用在母系氏族繁荣时期变得愈加明显了。

《易·系辞下》里记载的神农氏“斫木为耜,揉木为耒”,实为早期农人创造农具的描述。耒和耜的前形是点播用的尖木棒。随着农作技术的改进,在根较长的尖木棒的近尖端处装潢踏木,就形成了单齿木耒的雏形。最初的耒大体有两种,为“直疵”,为“句疵”,也就是直尖和斜尖,用途也略有不同。单齿耒翻地面积小,效率低,于是最早的农人又加以改进,变单齿耒为双齿耒。

把单齿耒尖端变成板状刃,即为耜。这是单齿耒形变的另趋向。后来发展为复合工具,耜柄仍用木制,用十几圈藤条紧缚木柄,而耜冠则由石、骨和蚌为原料。我国北方早期农业遗址中多见石耜,南方则骨耜居多。河姆渡遗址就是以偶蹄类哺乳动物的肩胛骨制作骨耜而闻名。

最早的农人是用火耕法耕作。火耕法即常说的“刀耕火种”法,古籍中记载的“焚林而田”。原始农业的领导由妇女担任。她们顺应天时地利,率领男子齐出动,由男子砍伐树木,待草木干枯后焚烧,然后由妇女们松土点种,并承担田间管理和收获的工作。

受火耕法摧残的木本植物几年不能复生,却有利于点播的草本植物生长,草木灰还可增强土壤肥力。这经验使早期农人获得了多倍收获。火耕的结果,土质时松软,不用中耕,只用尖木棒之类点播。这样,虽得暂时收益,土壤肥力却逐年伤耗,几年就要丢荒,只好转移到新的土地上再行火耕。

原始畜牧业到了母系氏族社会繁荣时期,采集经济已转入原始农业经济,狩猎经济已转入原始畜牧经济。无论是在原始畜牧地区,还是在原始农业地区,家畜的饲养和繁殖都出现了。

畜牧业由狩猎发展而来,先是少数动物的驯养,然后过渡到大群牲畜的繁殖和放牧。早在中石器时代,狗就被驯化为猎人的“助手”,这对于人类后来饲养和繁殖其他动物,增加食物生产和改善生活无疑是十分宝贵的经验。

中石器时代广泛使用细石器、弓箭,以及完成了狗的驯化之后,母系氏族社会的物质力量有所增强,氏族集体的组织能力和智慧又反过来提高了人们驾驭自然的能力。

围捕和群猎常常要借助氏族或氏族联合的力量才能实行。为了保证成员的食物供给,氏族组织男女青壮年集体出猎,尾随兽群而动。这种群猎使人们有较多的机会观察和掌握某些动物的习性,其中包括在自然状态下的繁殖过程。氏族集体大规模的狩猎,增加了所兜捕动物的数量,这就往往使幼兽以及易于驯服的动物得到饲养和繁殖的机会。

当人们发现动物的驯养、繁殖可以经常补充猎获物供给的匮乏之后,驯养动物就渐次代替了依靠狩猎为食的谋生手段。这种驯化饲养的动物群由小到大,畜牧业就慢慢地发生了。

为了适应新石器时代的北方草原环境,最早的牧人们制造了刮削器、尖状器,如刀以及其他类型细石器复合工具。这些工具有些作为狩猎用,有些则是切割和刮兽皮用。

在松辽平原西部的些遗址发现了大量狗、羊、牛、马的骨骼,而未见猪骨。这是牧业居地动物遗存的典型特征。有些地区既有水草,又适于耕种。如内蒙古东南部的林西遗址的牧人们就同时兼营农业,不过和中原原始农业的差别在于牧草和饲料种植占据了农作物的定比例。西藏黑河和聂拉木地区以牧业为主;川昌都卡若遗址则以农业为主,畜牧业和狩猎业也占了相当比重;新疆大部分地区是草原,原始牧业发达;河边、山间盆地和绿洲则宜于耕作,丰富的陶器、磨制石器和骨器留下了早期定居农人的印记。

动物的驯养、放牧和繁殖是原始牧业的主要内容,然而这特征不单存在于原始牧区,而且也存在于原始农业地区。就现在所知,家猪的驯化以我国为最早。

第一次劳动大分工到了父系氏族公社人们开始大量养猪,而且各个地区饲养家畜的种类还因自然条件不同而有差异。西北地区有较多的羊群,江浙带饲养大量的水牛,而黄河流域却以黄牛为主。

农业氏族部落的家畜饲养业开始稳步发展起来的时候,在北方的沙漠草原地区,无论是以畜牧业为主辅以狩猎,或者牧农结合兼营狩猎的氏族部落,他们的畜牧业经济也都发展起来。他们留下的遗址,细石器工具占多数。有修琢精致的矛头、箭镞和刮削器,也有打制和磨制的石器,动物骨骼有家畜的也有野兽的。这些居住在大漠南北的氏族部落,由狩猎、驯养牲畜逐步发展为游牧经济。牧人们携带天幕,赶着牛、羊、马、驼群,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我国古代的匈奴族在原始公社制阶段,以畜牧业经济为主,创造了草原文化。匈奴族兴起于黄河河套地区和阴山带,这里马平川,水草丰美,禽兽众多。匈奴人利用这里有利于发展狩猎和畜牧的自然条件,起初以狩猎为生,以弓箭为武器,在草原和森林中射猎,同猛虎等野兽作斗争,喜欢用猛虎形象作装饰品。

经过了漫长的岁月,从狩猎经济发展为游牧经济。

把野生动物驯养成为家畜,使它们繁殖起来,主要是男子的事情。畜牧业发展起来以后,无论是圈栏饲养还是野外放牧,也都是以男子为主要劳动力,如放牧畜群、准备草料、搭棚盖圈、剪毛剪鬃、繁殖幼畜等。妇女只承担挤奶、熟皮子等辅助性劳动。男子自然地成为畜群的主人。原始社会后期,游牧部落由从事其他生产劳动的氏族部落分离出来,是人类社会第一次劳动大分工的标志。

第二次劳动大分工原始农业是和手工业相结合的,农民在空闲的时候制作自己需用的手工业品。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产品有了剩余,有可能使小部分人不必去种地而专门搞其他的生产。这样就有了专门制作各种手工艺品的人,制作出越来越精巧的产品。手工业从农业分离开来,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是原始社会后期发生的第二次劳动大分工。

首先,制陶术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快轮制陶是个突出的成就。人们发明了转动很快的陶轮。把陶土放在陶轮上,转动陶轮,借着陶轮急速旋转的力量,双手配合操作,把陶土塑造成需要的各种类型的器皿。采用轮制法制成的陶器,不仅厚薄均匀,形状美观,而且大大提高生产效率,数量远比前时期多。

这时陶窑的构造有所改进,陶器的烧制技术不断进步。扩大了窑室,可以次烧制更多的和大型的陶器;改进了火膛、火道,使窑室受热均匀,提高了窑室温度,有些陶器烧制温度高达摄氏1000℃左右。人们掌握了高温操作和密封窑室的技术,能够熟练地掌握火候,利用烧成末期气氛性质的变化,烧制出红、灰、黑色的陶器。这种经验和技术,对后来驰名于世的我国陶瓷工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陶器的器形也比以前精细复杂优美,鼎、鬲、豆、等都是这时创造出来的新型器物。纹饰也越来越多样化,不同地区的陶器各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但又有相当大的致性。这时成批地生产陶器,制陶已经成为男子的事情,有了专业的陶工,并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高度的技巧。过去制陶是氏族的公共生产活动,如今被少数有制陶经验的家族所掌握。氏族村落中的公共窑场逐渐减少以至消失,靠近住房的单个陶窑陆续出现。

其次,使用石器工具达百万年之久的原始人类,终于发明了金属器。人们首先发现种敲不碎的“石头”——自然铜,用石斧锤击它,做成工具,比石器、骨器有效耐用。又发现把铜块放在火里烧软可以重新加工。这种用自然铜冶炼成的金属叫红铜。

人们知道用火冶炼矿石,可能也是无意中发现的。氏族部落成员起出去挖掘石山,采集石器原料。长期积累的经验使他们懂得,架起火来烧,可以使块大石头自然裂开。

经过柴火燃烧之后,些矿石熔化了,凝结成金属块。人们逐渐发现,孔雀石类的铜矿石经过烧炼可以炼出铜来,金属熔化、凝结,可以塑造成所需的器物。后来又进步发现在炼红铜时加少量的锡矿,既易熔化,冷却后又比红铜坚硬,打制容易成形,刃口更加锋利。于是产生了青铜器。铜器初时为数不多,在生产上还不能完全代替石器、骨器工具。但是,金属的使用是技术上的革命,在人类历史上开辟了个新的时代。

制造铜器比制造陶器复杂得多,要经过采矿、冶炼、制模、熔铸、热锻等系列工序,更需要有专门的人来做。氏族内部在这方面有经验的家族,逐渐把制造铜器成为自己世袭的专业,这样就进步促进了手工业的分工。

这时期的纺织业也有很大进步。考古发现大量的石纺轮、陶纺轮、骨梭和骨针,陶器底部也印有粗细不同的布纹。齐家文化遗址发现粗细两种布纹痕迹,似是麻织的。

在这块1平方厘米的布纹上,有经纬线各11根,比起过去的疏朗的粗布,已有较大的进步。死者骨骼上印有布纹,大概是穿着衣服埋葬的。浙江吴兴钱山漾的良渚文化居民,用苎麻织成平纹细麻布,每平方厘米经纬线各24根,麻线的直径不到半毫米。他们还饲养家蚕,丝带、丝线和残绢片留存到现在。绢片每平方厘米经纬丝各40根,这是经纬密度较大的绢织物。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养蚕和丝织的国家,如果从钱山漾算起,至少也有5000年的历史了。传说黄帝的妃子嫘祖教民植桑养蚕,缫丝织布,不定真有其事,但是也反映了当时妇女在农业生产中退居次要地位,担当起养蚕、纺织的工作。

玉石、牙、骨角器的制作也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出现了许多瑰丽多彩的工艺品。玉制品比以前种类多,数量大,制作精美。制造玉器要经过裁料、琢磨和精雕等工序,非有专业的人不可。各地氏族部落有了专门的制玉业,用玉、玛瑙等贵重原料制成玦、璜、璧、环、管、坠、珠、镯等饰物。南京北阴阳营青莲岗文化中,座墓地就有随葬玉器32件。山东有些地方产玉,取材比较容易,日照两城镇发现成坑的半成品玉器材料。大汶口的穿孔碧玉铲,器形非常规整,通体光洁,是件完美的古代玉器珍品。大汶口的象牙器雕刻得十分精致,有象牙雕筒、琮和梳子,还有锒嵌松绿石珠的骨雕筒。这里发现的细小的骨针,直径只有毫米。穿线孔更加细小,好像现在衲鞋用的钢针。人们还利用本地的天然资源,如芦苇、竹、木和各种纤维,纺织成芦苇席、竹席、筐篮等各种用具。

钱山漾个地方就发现200多件竹编器物和芦席,工艺相当进步。木器工具的工艺水平也是比较高的。

私有制的出现两次社会大分工使农牧业和手工业的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使劳动力能够生产出比维持劳动力所需的更多的产品,即有了剩余产品。这是私有制产生的物质基础,也是占有他人劳动产品,进行经济剥削的条件。随着剩余产品的增多,私有制产生了。

在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父系大家庭是氏族公社的基本单位,父系大家庭是由个父亲所衍生的几代人及其个体家庭组成的。在父系氏族前期,由夫妻组成的小家庭,依附在父亲大家庭内,过着氏族公有制生活,受家长的支配。但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夫妻的小家逐渐成为独立的生产单位,与氏族公有制的矛盾日益尖锐,促使“同族共财制”走向消亡。从考古发掘看,这时的房屋式样发生了变化。母系氏族时期那种大房屋不存在了,代之而起的,是单间、双间的房屋。在陕西长安客生活上庄龙山文化遗址发现有“吕”字形的套房;在河南南阳黄山遗址发现有处房屋是间连在起的,有的是单间,设有单独的炉灶;有的是双间互通的,设有个炉灶。这说明当时的人民已经过着个体家庭生活了。同样,生产形式也发生了变化,以家庭为单位的劳动代替了全体族民集体农耕和集体出猎制度。夫妻制家庭形成的过程,也就是家庭私有财产产生的过程。首先是畜群、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农产品和手工艺品等动产逐渐成了家庭的私有财产。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书中指出:“真正的私有制只有随着动产的出现才出现的”。但是,由于生产条件不同,劳动力强弱不样,工具和技术上的差异,再加上其他因素,如氏族贵族凭借权势,侵吞集体财产等,从而造成了各个家庭之间占有私有财产的差别。正是这种差别促使氏族制度走向瓦解。

私有制的最后确立,与商品的生产和交换有密切关系。父系氏族公社晚期,由于生产力的提高和剩余产品的出现,产生了部落之间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换。不过,开始是互通有无、以物易物的交换,后来又出现了用于交换的媒介物——原始货币,如陕西长安、河南陕县发现的玉璜、甘肃武威皇娘娘台出土的玉璧、江苏南京发现的玉块、云南西双版纳出土的海贝等。原始货币的出现使交换进步扩大,也使各个家族间私有财产差别增大,从而破坏了旧的共产制,导致原始公社解体。但必须指出,在我国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变过程中,土地等不动产并没有成为私有物。由于生产力发展的局限及其他原因,直到父系氏族公社末期,仍然存在着土地定期分配给各个家族,再分配给个体家庭使用的制度。这就是说土地仍然是氏族公社公有,而且直到奴隶社会,还保留着土地公有制的躯壳——奴隶主国家土地所有制。

贫富分化和阶级的产生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促使贫富分化和阶级的产生。当时普遍以猪头或猪下颚骨作为衡量财产的标准。墓葬中随葬品的多少已明显地表现出贫富不均,这表明氏族间的平均分配不存在了。它是公社开始解体的重要标志。

在父系氏族公社内部产生私有财产和贫富不均的同时,人与人之间也逐渐失去过去的平等地位,奴役、压迫和剥削发生了。表现之是家长统治和男女不平等的产生。

父系大家族的家长拥有支配全体家族成员的权力,使家族内部日益失去民主平等的生活,尤其妇女更是处于受奴役和受压迫的地位,例如永靖县秦魏家遗址有座男女成年合葬墓,右边男性仰卧直肢,左边的女性下肢弯曲侧身向着男子。同时,还出现了夫多妻现象,在甘肃武威皇娘娘台遗址,就有座男女合葬墓。实行夫多妻的是氏族内的特殊地位人物。这种男性对女性的奴役,是最初阶级压迫的表现。它揭示了原始社会正向奴隶社会过渡。表现之是阶级的产生。阶级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在生产力发展到出现剩余产品和私有制确立的情况下才产生的。阶级的出现,是人类社会第次出现的大分裂。在父系氏族公社的后期,氏族贵族形成了,大汶口遗址的座墓葬,不但有随葬品160件,还有具红色木椁,而有的墓葬边界随葬品也没有。良渚遗址十号墓坑出土的随葬品有成堆的玉器,其中仅玉璧就有52块,还有棺和椁。可见墓主是君临于般氏族成员的显贵者。

与此同时,父系氏族内部又出现了奴隶。最早的奴隶主要来源于战俘。由于人的劳动价值的提高,战胜的氏族便把战俘留下来驱赶到田野和工地强迫他们进行无休止的劳动,以榨取剩余产品。由于俘虏是男子抓回来的,当然归男子所有,而且首先是父系大家族长和氏族首领的财产。此外,氏族内部贫困的氏族成员,因负债等原因,本人或其子女也会逐渐沦为奴隶,氏族显贵、军事首领和富人逐渐转化为奴隶主奴役他们。

但开始,阶级对立关系不明显,所以人们称其为家长奴隶制。家长奴隶制是建立在父系氏族公社基础上的。那时奴隶所进行的劳动只是辅助性劳动,是主人劳动的助手,在社会生产中不起主要作用,家长奴隶制并没有形成为种独立的经济体系,阶级关系比较隐蔽,为家庭关系所掩饰。所以,家长奴隶制是奴隶社会到来的前夜。但是,随着奴隶在劳动中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其主人对他们的控制也就越来越严密,使他们如同牛马样成为主人“会说话的工具”,直至主人掌握了他们的生杀予夺之权。在邯郸涧沟遗址的个直径1.5米的圆坑中,葬有10个人,排列无次序,有的仰身,有的俯卧;在另外个废井中埋有5层人骨,男女老幼都有,有的做挣扎状。作为奴隶,他们在奴隶主的眼中已失去了做人的资格而作为殉葬的物品被活埋。于是,奴役与被奴役、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日渐明显,使社会最终分裂为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对立的阶级,原始社会宣告瓦解。

原始社会的解体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些氏族和部落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与血缘较近的近亲部落结成部落联盟。这时,氏族部落之间也不断发生冲突,但只是血亲复仇性质,其结果往往是双方和解或者两败俱伤,没有发生过部落对部落的奴役。所以它不仅不能破坏氏族制度,而且起着团结氏族和巩固氏族制度的作用。同时,部落之间的联盟也是不巩固的。到了父系氏族公社末期,部落之间为了掠夺财富,不断发动战争。在战争中,些邻近的部落出于掠夺和自卫的需要,互相联合起来,结成部落联盟。部落联盟由氏族贵族操纵,联盟的大事和军事行动均由氏族贵族会议决定,军事行动由军事首领指挥。

此刻的部落联盟之间的战争目的,不单是血亲复仇,而是为了掠夺财富和奴隶。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程度的升级,军事首领的权力也不断加强。这个时期,在历史上叫作“军事民主制”。我国传说中的尧、舜时代就处于这个时期。

部落联盟间的战争,不仅加速了氏族公社制度的瓦解,而且推动了奴隶制度的产生。因为在部落战争中谁失败,谁就丧失了一切,甚至全氏族成员全部沦落为奴隶;而取得胜利的氏族和部落,其胜利果实不是在氏族成员中平分,而是被军事首领和贵族占有。他们占有的财富和奴隶越来越多,权力越来越大,地位也越来越高,与此相反,广大氏族和部落成员地位不断下降,有的成为平民,有的沦为奴隶。这样来,阶级对立更加严峻,“军事民主制”已不能适应阶级斗争的要求和切实保证显贵们的利益。于是,他们需要建立个代表其利益的永久的权力机构,而作为统治中心的城堡就于此时应运而生。古史传说夏族的首领鲧曾作城。近年在河南登封王城岗和淮阳平粮如发现了据说是夏朝的城址,平粮如城址呈正方形,城墙为夯筑,厚达10余米,城高3米,城内面积达3万千多平方米。城堡的出现,表明了氏族制度已走到尽头,国家开始发展起来。而夏朝的建立,标志着经历了百几十万年的原始社会,终于被奴隶社会代替。这是历史上个巨大的进步。

有巢氏、燧人氏、伏羲氏、神农氏的传说我国古代史中有许多远古时期的神话传说。女娲是古代神话传说中创造万物的女神,她“抟土(黄土)做人”,又“炼石补天”。盘古又叫盘瓠,是传说中开天辟地、创造“岳”的伟大人物。还有“皇帝”的神话传。在我国远古传说中,有巢氏、燧人氏、伏羲氏、神农氏的传说流传最为广泛,对我们了解原始社会的生活很有意义。

有巢氏的传说反映了原始人群居时期的生活。那时的人类经常受到野兽的侵袭,有猿人发明了构巢为屋、居栖大树的生活方式,改善了猿人的生活环境,被尊为“王”,称“有巢氏”。有巢氏时代猿人拾橡为生,实行杂交婚姻。人们“食果睰蚌蛤,腥臊恶臭而伤腹胃,民多疾病”,有人就在劳动实践中发明“钻燧取火”,教人煮熟食,以化腥臊,人们非常高兴,尊其为“王”,号曰“燧人氏”。火的发明是人类生活的大进步,促进了渔猎生产的发展。于是,伏羲氏的传说应运而生。那时,野兽和各种鱼类很多,但捕捉很困难,有人教民结网捕鱼,驯养牲畜。人们的食物丰富了,生活水平有了提高,便尊其为“王”,称为伏羲氏。这说明原始畜牧业产生了。神农之时,人民众多,禽兽不足,食物匮乏。神农氏因此“相土地,宜燥湿肥土尧高下,尝百草之滋味,水草之甘苦”,教民农耕,制耒耜播种谷。原始农业产生了。同时,神农氏又教民“作陶”和“织衣”。由于农业和以制陶为主的手工业的发展,社会上出现了交换,“日中为市,交易而退”。母系氏族公社进入繁荣阶段。

伏羲氏在传说中是“龙身牛首”或是“蛇身人面,牛首虎鼻”而神农则是“蛇身而牛头”。这可能是原始社会图腾崇拜的反映。

炎黄传说炎帝和黄帝是传说中同时代的人物,都是部落集团的首领。炎帝的部落集团与黄帝的部落集团,最初可能有同源关系,但是,炎帝活动的地区,比较靠南。大概是以岐山带为中心的渭水两岸,东至河南段的黄河以南地区。从炎帝与黄帝之战和炎帝失败来看,说明了炎帝原先的势力比黄帝还大,但是后来,他的势力衰落了,并在与黄帝的战争中失败,“诸侯咸归于轩辕”。炎帝虽然战败,但他的影响仍然很大。他在农业上的贡献也被后人传颂着,以至把他的传说与神农的传说合为,也成了农业神的个体现者。

根据传说,炎帝的后裔共有支,其中最有影响的是共工氏。共工部落曾在当时众多的氏族部落中居于首要地位。据说,共工氏曾治理洪水,但未能成功,其子治水始得成功,故被奉为社神。炎帝的另外支为烈山氏。所谓烈山,即“烈山泽而焚之”,也就是原始的开垦荒地,其子柱又善于种植各类谷物、蔬菜,因而被奉为稷神。从这些传说看,炎帝族可能是中国远古时期最早从事农业生产的氏族部落。

炎帝族中得到较大发展的支是所谓岳,后来发展为姜姓主要部齐、吕、申、许,今河南登封的嵩山为其共同的发祥地。在今山西汾水流域,还有炎帝族的另外支,后来的沈、姒、蓐、黄部即其后裔。

与炎帝曾战于涿鹿之阿的蚩尤,据说是东方夷族的首领。夷人散居在黄河、淮河的中、下游流域。

传说夷人分为支,即所谓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天、赤夷、玄夷、风夷、阳夷等,合称夷,亦被称为黎。蚩尤是他们共同的首领,他不仅和炎帝争战最终取胜,而且也和黄帝争战,被擒杀于冀州之野。经过多次的斗争和交往,夷人的些分支逐渐融合为华夏族的部分,其中较为著名的是皋陶、伯益、颛顼、帝喾支。

正当羌人和夷人的些氏族、部落在黄河流域活动并发生争斗的时候,些由中国北部地区发展起来的诸夏氏族和部落也参与到华夏族形成的过程中来,他们的祖先和首领就是战胜了蚩尤的黄帝。黄帝,传为姬姓,号有熊氏,说号轩辕氏,或号缙云氏。

《国语·晋语》载,黄帝族共约25支。传说中的夏后氏,姒姓,就是黄帝族中重要的支。

传说黄帝在擒杀蚩尤之后,曾经占有夷人故地山东,有所谓“封泰山,禅亭亭”的活动,并“命少白皋清司马鸟师”,即让少白皋族首领重新统领东方夷人各部,与黄帝族结为联盟,这大约是华夏族形成的第四——诸夏与夷人的统。

黄帝战败蚩尤之后,炎、黄两族联盟破裂。据传,“炎帝欲侵陵诸侯”,即与黄帝争夺盟主地位,结果“诸侯咸归轩辕”,于是黄帝遂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战,然后得其志”。

可见当时争战的酷烈,战争的结局是炎帝族最终接受了黄帝的盟主地位,华夏族进步扩大了范围,成为个以诸夏为主体、由夷、羌两族接受诸夏族统领的民族共同体。

黄帝族在取得华北地区的盟主地位后,继续向南方发展,最后进入江、汉流域,经过与当地氏族、部落的多次争斗后,终于也在这地区取得了盟主地位。从此,华夏族又融入了江、汉地区的许多氏族、部落,为中华民族的最终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正因为如此,古代传说几乎把所有有名的氏族、部落都列为黄帝系,直到今天我们仍然号称“炎黄子孙”。

文明的前夜—唐虞时代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约在唐尧、虞舜担任部落联盟首领的时期,历史上称之为唐虞时代。这个时期的社会组织已由原来的血缘性氏族部落发展为地域性部落联盟,氏族制度正在逐步解体,通向文明的道路已经打开。

唐尧原是陶唐氏部落的首领。根据文献记载,陶唐氏是黄帝后裔12姓中祁姓的支,最初活动在今河北省带,唐尧时迁至今山西南部汾水流域,在华夏诸部落中已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当华夏诸部落组成以地域为基础的部落联盟时,唐尧即被推举为部落联盟的首领。虞舜是接替唐尧的部落联盟首领,属于华夏族中夷人的个部落有虞氏。有关唐尧、虞舜的事迹,主要记载在《尚书·尧典》中。据《尧典》载,唐尧号称放勋,他以高尚的品德和卓著的功绩为人民所拥戴,在位时能够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人担任职务,因而可以“亲族”、“协和万邦”。唐尧的功绩首先是任用羲和,制定历法,“敬授民时”。其次是选拔官吏,尤其是对鲧的任用,颇能反映军事民主制时期部落联盟会议的情景。唐尧时洪水为患,尧曾主持联盟议事会讨论由谁治理洪水的问题。会议上尧向羌人岳诸族的部落酋长提出:现在洪水滔天,漫山遍野,人民深受其害,让谁来治理呢?岳酋长都说鲧能胜任。尧提出异议,认为鲧未必行,但岳酋长坚持说可以试试看。最后,尧依从了他们的意见,任用了鲧。这传说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落联盟已有个决定共同事务的议事机构,它由参加联盟的各部落的酋长共同组成,首领只是主持议事的领袖,任何重大事务必须经过充分讨论才能决定。唐尧年老时,又在部落联盟会议上提出了继任人选的问题,大家都推举虞舜,认为他很能干,据说他耕于历山可正农者之侵衅,渔于河滨可息渔者之纷争,陶于东夷可使陶者之器牢。因此,虞舜便接替唐尧担任部落联盟首领。据说,虞舜在部落联盟会议决定担任首领后,尧即“请北面而朝之”,这种由部落联盟会议决定的和平传位方式,历史上称之为“禅让”制度,因而唐、虞时代也往往被称为“禅让”时代。实际上,“禅让”也不是完全以和平方式进行的,据《韩非子·说疑》记载,尧曾要求由他的儿子丹朱继承他的地位,只是由于“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和部落联盟会议的压力,才使唐尧让位于虞舜。这从另侧面反映了世袭王权的观念已经产生,经过斗争,“禅让”制度才得以维系,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

舜继位后,首先任用东方夷人各族酋长担任各种官职,如以“元”管土地,以“恺”掌教化,令契管人民,让伯益管山川林泽,使伯夷主祭祀,令皋陶作刑,共设官,逐步加强自己的统治力量,使部落联盟会议开始蜕变为贵族议事机构。然后,他又打击反对他的“凶”族,将他们逐出华夏诸部落的部落联盟,“投诸裔”,同时打击唐尧用的共工和鲧,为建立自己的世袭王权准备条件。

虞舜的时代,洪水仍是危及各族的大患,为了治理水患,虞舜任用了鲧的儿子夏禹继续鲧的事业,并派原来举荐鲧的岳协助。禹花费10年功夫,取得治水成功,以虞舜代替唐尧同样的手段,逼迫虞舜放弃了传位于其子商均的想法,夺取统治地位,最终结束了“禅让”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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