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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正义·非正义

普罗泰戈拉赫尔墨斯问宙斯:自己何以能将正义和尊重传授给人们—应该像传播艺术那样传播正义和尊重吗?也就是说,仅仅传授给少数有特权的人,一个有足够医术或任何其他技艺的人应为许多没有技术的人吗?“我就这样把正义和尊重传授给人类吗?或者说我应把它们赋予所有人吗?”“是的,”宙斯说:“我愿他们人人有份;因为,如果只有少数人具有美德,就像拥有艺术那样,城市就无法存在。按照我的命令定一条法律,规定处死与尊重和正义格格不人的人,因为他是国家的祸根。”

《普罗泰戈拉》

苏格拉底习惯和天理都证实,制造不公正比容忍不公正更为可鄙,而正义就是平等。

《高尔吉亚》

苏格拉底噢,你这位继承这种论点的先生,那么请告诉我,西蒙尼遨斯对正义到底说了些什么?

波莱马库斯他说偿还债务就是正义;而我认为他那么说是对的。

苏像他这样睿智聪明的人,我如果加以怀疑,可真该遗憾。但他的意旨究竟何在,或许对你很清楚,对我却是清。

普罗泰戈拉(Piotagoras):公元前五世纪的希腊哲学家。

赫尔墨斯(Hennes):司道路、科学、发明、口才、幸运之神,为宙斯及其他众神之使者。

楚的反面。他的意旨决不能像我们刚才所说的,在于我应该把武器或别的东西交给一位在神志不清的时候来索还的人,因而寄存无可否认地是一种债务。

波不错。

苏当向我索还的人,是处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我就决不可以把东西还他了?

波当然不可以。

苏那么西蒙尼遨斯说还债就是正义的时候,他并没有包括那种情形啊?

波当然没有。因为他以为朋友应该总是帮助朋友,而决不应该伤害朋友。

苏你的意思是说,如果双方是朋友,则交还对接受者有害的寄存黄金,就不能不视为还债—你是不是认为他是那么说的?

波不错。

苏仇人是不是也应该收回我们欠他们的?

波当然他们应该收回我们欠他们的。据我了解,某人欠其敌人应该得到的,也是罪恶。

苏那么,西蒙尼遨斯跟诗人一样,似乎对正义的性质解释得颇为暖昧,因为他实际上想说: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份内的东西,而他把这种东西称作债务。

《国家》

苏格拉底人人都可以看出来,西拉西麻查斯实在很想说话。他自以为有绝妙答案,一心要出人头地。不过,乍上来他还装着坚持要我答复。最后,他同意开始讲话。

西诸位瞧瞧苏格拉底的智慧处。他不肯自学,却到处去学人家,而且连个谢字也没有讲过。

苏要说我跟别人学呢,倒是真的;但要说我不感谢别人,我要断然否认。钱我是没有的,所以只好报以恭维,因为我只有赞美之词。至于我想如何颂扬任何我觉得说话在理的人,在你回答的时候,马上就会看得出来。我期望你会答之有理。

西那么你就听着吧。我声明,正义不过是强者的权益。你为什么不夸我呢?你当然是不愿夸我。

苏让我先弄清你的意思。你说正义是强者的权益。西拉西麻查斯呀,你的意思何在呢?你的意思总不会是说,因为拳击摔跤家玻力达马比我们更强壮,他又发现吃牛肉有益于他的体力,便因此而认为吃牛肉对我们这些身体比他弱的人有同样的好处,而且也是正确、正义的事?

西你真真可恶,苏格拉底;你对这些话的理解对这种论点是极有害的。

苏一点也没有,我的大老爷。我只想尽量了解那句话,希望你能说得更清楚一点。

西唉,你没有听说过,政府的形式各有不同,有专制政体民主政体及贵族政体吗?

苏是的,我知道。

西而政府在各国都是统治力量?

苏是的。

西不同的政体则制定民主、贵族、专制性的法律,各求符合其不同利益。而这些法律。既是为其本身利益而制定的,那么就是各政府给予其臣民的正义。凡是违犯这些法律的,他们就视为犯法的,不正义的,并且加以制裁。我说在一切国家里,正义的原则是相同的,那就是政府的权益。这就是我的意思。政府既然要被认为有权力,那么,惟一合理的结论便是,举世之间,正义的原则只有一个,那就是强者的权益。

《国家》

西拉西麻查斯正义的人跟不正义之人相较,永远是输家。首先,在私人间的契约上:每逢不义之人跟正义的人合伙,你都会发现,当合伙关系解除时,不义之人所得一定较多,正义的人所得一定较少。其次,在他们与国家的交往上:有所得税的时候,同样的收人,正义的人所付的税多,不义之人所付的税少;要有什么可以领到的,一方是空手而回,一方则满载而归。你再看看他们有了职位的情形:正义的人往往公而忘私,或受到其他损失,却不能从公众那里得到任何利益,因为他是正义的。不仅如此,他还要众叛亲离,因为他拒绝在不合法的事情上帮忙。但对于不义之人,这一切可就都反过来啦。

《国家》

苏格拉底我们业已证明,正义的人显然比不义之人更聪慧、更善良、更强干,而且不义之,人不可能有共同的行动。不仅如此,我们说坏人作恶时总是精力充沛,这并不十分正确,因为他们如果是丧尽天良,就会互相残杀,但事实上,他们身上总多少有些正义的残余,使他们能够联合。假如没有的话,他们就会先自相残杀,再伤及无辜的人。就他们的所作所为来看,他们只是半个坏人。如果他们是彻底的坏人,是彻底不正义的,就会完全不能有所行动。

《国家》

苏格拉底唉,我的好人,好久好久以前,我们开始探究的时候,正义就在我们脚底下翻腾,我们却从来也没有看见她,还有比这更荒唐可笑的事吗?我们就像那种人,手里拿着东西,却到处去找它—这就是我们的一贯作法。我们不看要找的东西,却只看老远的东西。我想我们就是这样失掉了她。

葛劳肯这是什么意思?

苏我的意思是说,事实上我们谈论正义,已经有好久啦,却不曾认出她来。

葛你这一大段开场白,简直要让我们不耐烦啦。

苏那么,请你告诉我对不对:你记得我们始终视为国家基石的最早的原则,也就是一个人只应当从事一种最合其天性的行业。那么正义就是这个原则,或这个原则的一部分。

葛对,我们常在说,一个人应当只从事一件事。

苏另外,我们可以肯定,正义便是做自己的事,不要管闲事。我们对这一点说了又说,其他许多人也对我们这样说过。

葛不错,我们是这样说的。

苏那么,以某一种方式做本分的事,便可假定为正义。你能告诉我,我这项推测是那里来的吗?

葛我不能,但是希望你告诉我。

苏因为我以为,在节制、勇敢和睿智等美德都抽象化之后,这便是留在国家内的惟一美德,而它是那一切美德的根本原因和存在条件,蕴涵在它们里边,同时是它们的防腐剂。我们还说到,如果另三种美德被我们找到了,正义就是第四或剩余的一种美德。

葛这是必然的推理。

苏如果要我们决定,这四种美德中的哪一种对国家的德政善行助益最大,也就是说究竟是统治者与民众的谐调一致,或是在军人当中维护法律所规定的真正危险的意见,或是统治者的睿智与警惕,或是我刚才说的另一种在儿童与妇女、自由人与奴隶、匠人、执政、民众等身上都能找到的美德,也就是各尽本分,不管闲事—这一切究竟哪个最关紧要,则是颇难答复的问题。

葛实在不容易说出是哪一种。

苏这样,国内每个人各行其事的能力,似乎要与其他政治品德,也就是睿智、节制、勇敢来进行竞争吗?

葛是的。

苏而参与这项竞争的品德就是正义啦?

葛一点也不错。

苏让我们按另一种观点看这个问题:你难道不是要把依法裁决诉讼的职责托付给一国之主吗?

葛当然啦。

苏诉讼的裁定,除了使一个人卜既不能掠夺他人的东西,也不能遭到掠夺之外,还有其他依据吗?

葛没有,这是原则。

苏这是一个合于正义的原则吗?

葛是的。

苏那么基于这种观点,我们还要承认,正义便是拥有个人所有的、属于他的东西,从事他所有的、属于他的事情吧?

葛太对了。

苏好好地想一下,再讲你是否同意我的话。假设木匠做鞋匠的事,或鞋匠做木匠的事,再假设他们交换其工具和工作,或是同一个人做两个人的工作,或是不论他们换了些什么,你认为这会对国家有什么重大的坏影响吗?

葛没有。

苏但是,当这位鞋匠,或者其他天性应该是商人的人,因财富、体力或一些追随者,或类似的优点,以致野心勃勃,企图挤进武士阶层,或是武士企图挤进立法者和卫士阶层,而他虽并没有这种能力,却要篡取另方的工具或职务。再或是一个人身兼商人、立法者和武士,那时,我相信你就会同意我的话:这种交换和管别人的闲事,必会毁掉国家。

葛一点也不错。

苏既然有三种明显的阶层,则任何互相干预或变此为对国家都有莫大损害,并完全有理由称之为作恶。

葛完全正确。

苏对本国的最大罪行就是你所说的非正义吗?

葛当然。

苏那么,这就是非正义。另一方面,当商人、辅佐和卫士各自从事本身职务时,那就是正义,并且使城邦合于正义。

葛我同意你的话。

《国家》

苏亲爱的阿迪曼托斯,这些原则并不像有人想象得那样多或重要;它们都是次要的,只要他们能做到一件大事。

阿什么大事?

苏教育和培养。如果他们成为有教养,有节制的人,他们自己就会很容易注意到这些事情及其他我们没有提及的事,例如婚姻,生儿育女。对待这些事情必须遵循一句古谚,即朋友不应分彼此。

阿这是最好的方式。

苏当然,一旦有了好的开端,城邦就会有一种良性循环。良好教养如果能够保持,将使人的天性得到改进;反过来,如果再接受教育,他们的后代就会更优秀,就像其他动物一样。

阿是这样。

苏简要地说,城邦统治者必须这样去做,以防止因为忽视而使教育退化,并且保证体育和艺术教育不发生改革。他们对此必须小心谨慎。如果有人说:“歌手喜欢唱新歌”,他们会很担心,生怕人们会认为诗人说的不是新歌,而是新的歌唱方式。人们既不应称赞也不应去实践这种东西;在采取新形式的诗和音乐时,人们必须谨慎,因为这种变革会危及整个城邦。城邦宪法没有改变的地方,其音乐和诗的形式是不会发生变化的。

阿我相信。

苏因此,我们的卫士必须采取措施,防止音乐和其他艺术形式发生改变。

阿是的。非法行为总是防不胜防。

苏是的,它好像是一种游戏,不会带来任何害处。

阿没有别的害处,除非它一旦突破防线,就会悄悄地渗人人们的性格及行为当中,然后,它会很快蔓延,进人人与人的关系中,再进人法律和政府中,直到破坏掉公私方面的一切。

苏这就是它的作用?

阿我想是的。

苏那么,就像我们开头所说,儿童游戏也必须符合法律,因为如果游戏是不合法的,儿童就不可能成长为良好的守法公民。

阿如何才能成长为合法公民呢?

苏他们必须从一开始就进行合法的游戏,在艺术训练中培养遵纪守法的精神,不受反面人物的影响。这种守法精神渗透于一切事物中,有助于他们的成长,并且能够纠正城邦以前所犯的错误。

阿非常正确。

苏然后他们就能发现那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已被前人所破坏的传统。

阿哪些传统?

苏像这样的?年轻人应在长辈面前保持静默;应起立让座,还要孝敬父母,注意发式和衣着及姿态等等。你不这样认为吗?

阿我同意。

苏但是我想没有必要为此类事情立法。口头或书面法令永远不会对这些事情的形成和保持起作用。

阿那么这是怎样被养成的呢?

苏它们是教育导向的必然结果。事情不是相互影响的吗?

阿是的。

苏直到达到一个重大的结果,不论好还是坏。

阿是的。

苏正因为这样,我才不主张为这些事情立法。

阿看起来这么做是对的。

苏但是商业及商业契约呢?另外,关于侮辱行为,虐待行为的诉讼,陪审员的成立,市场及港口的赋税,市场、城邦,港口等场所的规则等事务,天哪,难道不需要我们来制定法律吗?

阿没有必要为善良、诚实的人制定法律;他们会自己发现需要制定法规的事情。

苏是的,如果神能够保存我们己经制定的那些法律。

阿如果不能保存,他们就会花费一生的时间来制定法律,修改法律,并且相信这样做有利于法律的完善。

苏你的意思是,他们的生活就像病人一样由于缺乏自制而不能放弃不良饮食习惯?

阿是这样。

苏他们还把那些告诉他们真相的人当作死敌,这不是很有意思吗?如果他们不能戒除过度饮酒,暴食,纵欲及懒惰,世上就没有任何药物或手术、咒语或其他任何东西能够使他们恢复健康。

阿一点也不有趣,与说真话者争辩并没有好处。

苏看来你不喜欢这类人。

阿天哪,决不。

苏那么你也不会赞同城邦这样行事的。你不认为那些统治不当的城邦正是这样做的吗?他们不但警告公民不要触动国家的政治制度,而且对违反者处以死刑,不是吗?在这种统治下的人们会把那种溺爱他们,巴结奉承他们,绞尽脑汁满足他们愿望的人当做最好,最聪明的人而给予最高荣誉。

阿他们是这样做的,但是我不赞成。

苏对那些很愿意为这种城邦的服务的人你又作何感想呢?你能不赞赏他们的勇气和殷勤吗?

阿我赞赏,但是那些被别人的称赞冲昏了头脑而竟以为自己是真正的政治家的人除外。

苏你这么说是不肯原谅他们啦?一个对尺寸没有概念的人,难道能不相信同样无知的人们告诉他,他有六英尺高吗?

阿我认为不能相信。

苏不要对他们过分严厉;他们也很可怜。他们制定关于我们刚才列举过的事情的法律,然后又修改。他们总是认为能够找到一种方法来禁止契约及其他行为中的欺骗行径。他们没有认识到这样做实际上像是砍九头蛇的脑袋。

阿这正是他们所做的事。

苏我认为真正的立法者不应在这类法律和管理上浪费精力,不管是在秩序良好还是在秩序混乱的城邦—因为,法律在后一种城邦一点效用也没有,而在前者,任何人都能自己发现一些法则,并且从前人的法规也可以引申出来。

阿那么在立法方面还有什么事情留给我们呢?

苏我们无需做什么,但是德尔菲的阿波罗还有最重大、最崇高的法律要制定。

阿是什么法律?

苏关于神庙、祭礼及其他对神灵、英雄进行崇拜的形式,以及埋葬死者和安抚鬼魂的仪式,都需要立法。我们对此类事情一无所知,在建立城邦时,如果我们聪明,就不要接受除先代指导以外的建议。这个神是自古以来为人们解释法律的神,它坐在大地中央的岩石上传达他的解释。

阿你说得对,我们必须这样做。

苏好,你们的城邦可以说已经建立起来了。下一步就是用你所获得的亮光来探寻城邦的内部,并与你的兄弟和普利马修斯及其他人一起,看看是否能够发现哪里有正义,哪里有不正义,二者有何区别,幸福的人希望拥有哪一个,神人是否能够认识它们。格劳孔又插进来:这样说不对,你答应过自己寻找它们,并且说过如果不想尽办法去帮助正义,你就是不虔敬的。

苏你的提醒很对,我必须这样做,但是你们要帮助我。

格我们会的。

苏我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找到答案。我相信如果方式正确,我们的城邦会很完善的。

格是的。

苏它必定也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和正义的。

格显然是的。

苏因此,无论在城邦中找到哪种品质,没有找到的一定就是剩下的几种了?

格是的。

苏对于任何四种事物,如果是在寻找其中的一种,只要我们能够认出它来就够了,但是我们先认出其他三种,也能找到我们要找的那一种,因为它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剩下的那一个。

格对。

苏因此对于城邦的这四种性质,我们必须用同样的方法来寻找它们。

格当然。

苏我认为它们当中最明显的是智慧,其他三个多少有点奇怪。

格奇怪在哪里?

苏我觉得我们所描述的城邦是智慧的,因为它拥有正确的判断力,不是吗?

格是的。

苏这种正确的判断力是一种知识,因为人们是通过知识,而不是无知来进行正确判断的。

格是这样。

苏城邦中有多种知识。

阿当然。

苏我们能够因为城邦的木匠的知识而称它是智慧的,有正确判断力的吗?

格不能。只能说这个城邦的木器制造业发达。

苏也不能因其铜器及类似事物的知识而称它是智慧的格不能。

苏同样,关于收庄稼的知识也只能被称为农业啦?

格我想是的。

苏那么在我们刚刚建立的城邦及其公民中间,有没有这样的知识:它不是关于任何特殊事物的,而是关于整个城邦的知识,例如如何对内对外保持良好关系?

格当然有。

苏这种知识是什么,它存在于哪里?

格这种知识是城邦卫干的知识,它存在于我们刚刚命名为城邦卫士的统治者中。

苏我们如何称呼拥有这种知识的城邦?

格应当称它为真正智慧的、有良好判断力的城邦。

苏你认为城邦中金属匠多还是真正的卫士多?

格金属匠更多。

苏与各种因其特殊知识而得到相应称呼的人相比,城邦卫士的人数是否最少?

格确实是最少的。

苏按照自然法则建立起来的城邦之所以是智慧的,原因在于它的最少部分,即统治阶级拥有被称为智慧的知识,而这些人总是最少。

格你说得很正确。

苏现在我们已经发现了四者之一:智慧,以及它存在于何处,但是我不明白我们是怎样发,现的。

格我认为我们的方法再好不过了。

苏发现城邦之所以被称为勇敢的原因即勇气,以及它存在于何处并不是件困难的事。

格怎样去发现呢?

苏在那些称城邦是怯懦的或勇敢的人当中,谁会不到为战争而奋斗的那部分人那里而去别处寻找勇敢呢?

格没有人会到别处去寻找的。

苏我不认为其他公民怯懦或勇敢的行为会赋予城邦这种或那种名声。

格是的。

苏城邦的勇敢来自这一部分人,他们有能力保持关于可怕事物的信念,这些事物是立法者在其教育过程中告诫过他们的那类事物,这难道不是勇敢吗?

格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请重复一遍。

苏我是说,勇敢就是一种保持,格是什么样的保持?

苏就是保持由法律通过教育所建立起来的关于可怕事物的信念。即使身处痛苦或被享乐、欲望甚至恐惧所包围,也要保持信念,决不放弃。我将打个比方来说明这个问题。

格我很乐意听。

苏你知道,染色工人为了把羊毛染成紫色,首先要从许多颜色的羊毛中挑出白色羊毛,然后用各种方法进行处理,使它尽量能够吸收颜色,然后再开始上色。用这种方法染的颜色最持久;不管用不用碱水,清水时都不会使它褪色。你也知道不用这种方法,不进行事先处理而上色的东西结果会怎样。

格我知道,它会因褪色而显得滑稽可笑。

苏那么你会明白,我们挑选士兵,对他们进行艺术和体育教育,其实是在做相似的事情。我们所期望的是通过服从,他们能够像染色一样最有效地吸收法律,这样一来,良好的天性和恰当的教育会使他们关于可怕事物的信念变得坚固持久,即使用最有效的清洗剂也不能使之褪色:享乐是比任何药物、苏打或碱水更为有威力的东西,痛苦、恐俱和欲望也是如此。这种保持正确的,符合法律的关于可怕和不可怕事物的信念的作法就是我称之为勇敢的东西,如果你不反对的话。

格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因为我觉得那些关于此类事情的正确意见如果不是通过教育而得到的,你一定不会认为它们是合法的,就像在动物或奴隶身上发现的东西不会被你称为勇气一样。

苏很正确。

格那么我接受你关于勇敢的描述。

苏现在剩下两种性质了:节制和正义,这是我们整个讨论的目的。

格很正确。

苏我们怎样才能不通过研究节制而直接发现正义?

格我不知道,并且我想先使正义出现,如果那意味着不研究节制。如果你想让我高兴,请先寻找节制吧。

苏我很愿意;不这样做是错误的。

格那么开始吧。

苏看来节制比其它性质更加协调或和谐。

格怎么样呢?

苏节制是一种确定的秩序,一种对享乐和欲望的控制,它与人们所说的自我控制及其他类似表达是一个意思,对吗?

格对。

苏但是自我控制这个词是可笑的,因为自我的控制者和那个软弱的,被控制的自我是同一个人,其他表达方式也如此。

格是这样。

苏但是自我控制这个词好像是在暗示,在人的心灵内部,有好的和坏的两部分,一旦好的那部分控制了坏的部分,这个人就会被认为善于自我控制,这是一种赞美之辞。另一方面,当好的那部分由于教育不当或受到不好的影响而被坏的部分所控制,这个人就会被认为没有战胜自己,是无节制的,这是一种谴责。

格可能如此。

苏让我们来看看新城邦,你会在其中发现这些情况的。你会说,它是善于自制的,因为一旦城邦中好的公民统治了坏的公民,我们就可以称它为有节制的,自控的。

格据我的观察,你说得很对。

苏还有各种各样的欲望、快乐和痛苦都出现在孩子、女人、奴隶以及许多被称为自由人的下等人身上。

格是的。

苏但是那些简单的,由理智和正确的信念所引导的欲望却只能在那些为数不多的,天性优越并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身上出现。

格对。

苏你在你们的城邦中也会发现这一点。在那里,下等人的欲望不是受少数上等人的欲望和知识控制吗?

格是的。

苏这个城邦就是那种被称为能控制自己的快乐和欲望的类型。

格很对。

苏就这些方面来说,它难道不能被称为有节制的吗?格当然可以。

苏再看,如果有哪个城邦能够在谁来统治这一问题上达成一致,那必定是这个城邦,不是吗?

格当然是的。

苏如果事实如此,那么你认为节制存在于哪种公民中呢?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

格二者都存在。

苏现在你看到了,我们预见节制是一种和谐是正确的,不是吗?

格如何是和谐的呢?

苏因为它不像勇敢和智慧那样只存在于城邦的某一部分人之中,使有的人勇敢,有的人聪慧,而节制则遍布于整个城邦,既存在于弱者,又存在于强者或处于中间的人们那里,它既适用于知识,又适用于体力,既指人数,又指财富,并且使它们很协调地结合在一起。因此,在天性低劣和天性优秀的人之间取得的关于谁应该进行统治这一问题的和谐一致也被称为节制。

格完全同意。

苏很好,我们的讨论已经使我们在城邦中找到四个之中的三个性质了,剩下的这个使城邦具有美德的性质是什么呢?它就是正义吗?

格这很清楚。

苏因此现在我们将像猎人包围一兽穴那样集中精力,以免正义趁我们不注意时溜掉,因为它就在附近。仔细察看,一旦你先发现它,请告诉我。

格我希望如此,但我觉得接受你的指导对我更合适。苏那么跟着我吧。

格只要你领路,我就跟着你。

苏这个地方看起来很难进人;黑暗不适于狩猎,但我们别无退路。

格我们必须前进。

苏啊,格劳孔,看起来这里有它的踪迹,我相信我们的猎物不可能逃脱。

格好消息。

苏我们很愚蠢。

格为什么?

苏亲爱的朋友,它从一开始就在我们眼前晃动,而我们却没有看见,这太可笑了,有点像人们到处去找就握在手中的东西。我们不注意眼前,却到别处去寻找,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直没有发现它的原因。

格你指什么?

苏我指的是,我们很长时间以来一直在谈论它,听别人谈论它却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

格你的前言对急迫的听众来说太长了。

苏那么听听我说得对不对。我认为正义是那种我们在建立城邦之初就意识到必须要作出规定的东西。如果你记得,我们曾经说过,并且重复过,每个人必须从事一项最适合其天性的职业。

格是的,我们一直在这么说。

苏并且我们还听别人说过,甚至自己也说过,正义就是做自己分内的事情,不干涉别人。

格我们是说过。

苏做自己的工作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正义,你知道我怎样证明这一点吗?

格不知道,请告诉我。

苏我想,在我们找到节制、勇敢和智慧三种性质之后,剩下的东西就是能够使那三种性质在城邦中产生并尽可能保持其现状的东西。并且我们还说过找到三种性质之后,剩下的一定就是正义。

格是这样。

苏如果我们要确定哪种性质能使城邦管理得有秩序,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共同信念,还是战士的那种关于可怕的和不可怕的事物本质的信念能否得到保持,还是统治者的知识和护卫,还是体现在孩子,妇女奴隶和自由人,贵族,统治者或君主,即每个人身上的正义感,即完成自己的任务,不去干涉别人的作法,这是很难判断的。

格这有什么难的?

苏看起来,“城邦公民各行其事”与智慧,节制和勇气在完善城邦的过程中存在竞争。

格当然是的。

苏那么它们是对手啦?

格是的。

苏换个角度,看你是否同意:你会让统治者在法庭上行使法官之职吗?

格当然会。

苏他们作判决的惟一目的是保证公民不抢夺别人的东西并且不会被剥夺属于自己的东西,是吗?

格这是他们的目的。

苏这是正义吗?

格是的。

苏那么在一定意义上,拥有自己,的财产,完成自己的任务就是正义。

格对。

苏你是否同意我这样说:如果一个木匠想做鞋匠,或者反过来,他们交换了工具和地位,或者一个人想做这两件事,这种作法会给城邦带来损害。

格我认为不会。

苏但是我认为,如果一个人天生是个工人或其他行当的手艺人,但是由于财富、强壮的体魄及其他此类有利条件而希望进人军界,或者一个士兵企图进人他本配不上的顾问或护卫者的圈子,并且交换了工具和身份,或者同一个人想从事所有这些行业,那么我认为你一定同意这种说法,即这种交换和干涉会毁灭城邦。

格是的,我同意。

苏这三种秩序的互相干涉和交换对城邦产生了重大危害,可以被称为最邪恶的事情。

格是的。

苏最邪恶的事情就是不正义,是吗?

格当然。

苏那就是不正义,但是生意人,辅士,护卫者各司其职就是正义,它是城邦正义。

格我同意你的意见。

苏还有,如果我们发现存在于个人身上的这种品质也可以被称作正义,那么我可以同意,还有什么好说的?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将另外寻找。目前,让我们完成对正义的研究,即如果我们能够在较大事物中找到正义,那么在个人身上寻找正义就会变得容易些。这个较大的事物就是城邦,因此我们尽力建立了一个比较好的城邦,并且知道正义就存在于城邦中。现在让我们把正义转移到个人身上,如果它们一致,就没有问题了。但是如果存在差异,我们就必须回到城邦中,去重新研究正义的概念。

格你的思路很正确,我们必须如此。

苏好。当你把同一个名称赋予一大一小两个事物,它们是相象还是有差别?

格应当相象。

苏因此就正义的概念来说,正义者和正义的城邦是没有区别的。

格对。

苏当三种人都各尽其职时,城邦是正义的,并且它也由于这些人的另外一些品质和态度而被视作节制的,勇敢的和聪慧的。现以证明它们是错误的,让我们假设它是错误的。我们同意,如果事物与我们所说的相反,那么我们所得出的所有结果将全部作废。

格是这样。

苏你认为下列事物是对立的吗?同意和反对,想得到某件东西和拒绝某件东西,吸引和排斥?无论它们是主动还是被动,都没有差别。

格它们是相反的。

苏还有,口渴,饥饿,欲望、愿望和希望不也是我们刚才提到的那类事物吗?你难道不认为有所求的心灵在寻求他想要的东西吗?

格我当然这样认为。

苏那么我们将把不愿意,无欲望这类东西归到与前面提到的事物相反的那类中,因为它们导致心灵的拒绝。

格是的。

苏既然这样,我们可以说有一类叫做欲望的东西,其中最显著的是饥饿和口渴?

格是的。

苏它们一个想得到水,一个想得到食物?格是的。

苏除了想得到水,还有没有别的呢?例如,是想得到热水还是凉水,即想得到某种确定的东西;或者如果你觉得又渴又热,就希望得到冷饮;如果你感到冷,就希望得到热饮;如果欲望强烈,就希望得到大量的水;如果欲望很小,就想只得到一点。但是渴本身不会要求别的东西,它要求的是其本性所要求的,即水,饿对食物的要求也是如此。

格是的,每种欲望本身只要求它本性所要得到的东西,在特定环境下它才要求特定的东西‘)

苏我们不要因为没有准备而被下面的话搞胡涂,有人会说,所有人都希望得到上乘饮料和食物,所有人都追求好的东西。因此如果口渴是一种欲望,它要求的就是好的东西,别的欲望也是如此。

格他说的有点道理。

苏但是对于所有互相关联的事物,一个被赋予特定性质,另一个也会获得虽然并不是特定意味的东西。

格我不明白。

苏你不懂大的东西比有些东西更大吗?

格当然知道。

苏大的东西一定比小的东西大吧?

格是的。

苏大的东西与小的东西是否相关?

格相关的。

苏多的与少的相关,一倍与一半相关,其它的也一样,较重的与较轻的,较快的与较慢的,热与冷等等都互相联系,不是吗?

格是的。

苏知识也是这样的吗?知识与学习相关,当知识是特定的,它就是关于特定对象的知识。我是说,关于建筑房屋的知识可以被称为建筑知识,对吗?

格很正确。

苏难道不是因为它具有别的知识所没有的特殊性质吗?

格当然是的。

苏因此当它成为关于特定事物的知识时,它就成了一种特定的知识。这一点对于所有技术和科学来说都适用。

格是的。

苏这就是我想说的,不知你是否明白。在相关的两个事物中,其中一个有无特定性质会直接关系到另一事物。我不是说它们的性质必须相同—例如,关于健康或疾病的知识并不就是健康或疾病,关于好坏的知识本身也没有变成好的或坏的东西—而是知识不再是关于一般对象的知识,而变成了关于特定对象的知识,例如医学知识。

格我懂了。

苏对于口渴,你不认为它与别的东西相关吗?

格我知道,它与饮料相关。

苏因此当某种性质附加在饮料士,日渴也得到了这种性质,但是渴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即它的本性不是与一种特定的饮料相对应,而是与一般饮料相关。

格对。

苏一个处于饥渴状态的心灵,它不想要别的,只想喝水,这就是它希望得到的。

格显然是这样的。

苏因此如果任何东西渴了,却不去找饮料,那么它的内部必定有一个不同于口渴的东西在阻止它像动物一样去喝水:因为我们说过,一个事物的同一部分不能同时做相反的事情。

格是的,不能。

苏这就像我认为一个人的手不可能同时既拉弓又推弓一样。应该这么说:一只手推弓,另一只手又拉弓。

格是这样。

苏我们能说一个口渴的人不想喝水吗?

格有许多人经常这样做。

苏应该如何来表述这种情况呢?一个人的心灵中阻止他去喝水的那部分与命令他去喝水的那一部分是不同的,并且前者控制了后者,不是这样吗?

格我认为是的。

苏阻止喝水的部分是理性在起作用,而引导他去喝水的冲动则是感性和疾病在起作用,对吗?

格好像是的。

苏因此,这两部分是不同的,一部分是使心灵进行推理的理性部分,一部分是使心灵感到饥饿,口渴和兴奋及其它欲望的非理性,充满欲求的部分,它同时伴有满足和快乐的感觉。

格这是很自然的。

苏这是心灵中的两个组成部分。第三部分是我们产生愤怒的激情部分,它是否具有与其他两部分相同的本性?

格我们应该考虑这一问题。

苏我听过一个故事,阿格莱翁(Aglaion)之子莱奥提斯(Leontius)从比雷埃夫斯港来,在北城墙外面看到一个侩子手,身边躺着一些尸体。莱奥提斯非常想去看看,但同时却感到厌恶,便转身离开了。很长一段时间,他内心很矛盾,但看的欲望终于占了上锋,他睁大眼睛,朝尸体走过去:“看看吧,坏东西,把这美景看个够吧。”

格我也听过这个故事。

苏它证明愤怒有时会和欲望作战,就像其他事物一样。

格是的。

苏另外,我们在别处也经常看到这种情况,一个人的欲望迫使他不按理性行事,但同时他也指责自己,内心充满了对这种欲望的愤怒;在这种交战中,激情部分更倾向于理性,我不相信你会说当理性决定不反对某件事时,激情会与欲望为伍,无论是你或是别人都不会这么说的。

绝对不会。

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做了坏事。会发生什么情况呢?他越高尚,则在遭受饥饿,寒冷或其他类似情形时越不会对此不满,即使他知道这种情况是别人加在他身上的,并且他会认为这是公正的,而他的激情也会拒绝被激发起来。

对。

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会怎么样呢?他的激情会沸腾愤怒,并为他认为是正义的东西奋争。他会忽略饥饿,寒冷及此类事情而坚持下去,直到胜利。他高贵的灵魂不会平息,直到胜利甚至死去,或者像狗听到牧人的召唤那样,因听到理性的召唤而停战。

格激情的确如你所说。在我们的城邦中,辅士们就像狗一样听从城邦的牧人—统治者的召唤。

苏你完全理解我的意思,那么你一定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格哪一点?

苏激情的立场看来与我们以前的看法相反。以前,我们认为它是接近欲望的,但现在我们认为不是这样的;在心灵的内战中,激情更倾向于理性一边。

格是这样。

苏激情不同于理性,还是它是理性的一部分,这样心灵就是由两部分,即理性和欲望,而不是由三部分组成?或者,就像我们的城邦由生意人,辅士和谋士三部分组成一样,激情是心灵的第三部分(并且在没有被坏教养腐蚀的情况下,天性就是理性的辅助者?)

格一定是第三部分。

苏是的,如果现在已经证明它是不同于理性部分的,正如先前证明它不同于欲望部分一样。

格要证明它们不同并不困难。这一点在儿童那里可以看清楚。他们从出生起就充满了激情,其中一些人好像从没有获得理性,而大部分人则到后来才获得。

苏啊,说得太好了。我们也可以在动物身上看到这一点。

格你说得对。

苏我们费了很大力气才达成一致,认为组成城邦的东西同样存在于个人心灵之中,并且类型和数量都是一样的。

格是这样的。

苏因此个人的智慧与城邦的智慧以同样的方式存在于同样的部分之中。

格是的。

苏个人的勇敢与城邦的勇敢具有同样的性质,方式也相同,并且二者在其他美德方面也有这种关系。

格一定是这样的。

苏并且,格劳孔,我认为个人的正义与城邦的正义也具有相同性质。

格这是不可避免的。

苏我们不应该忘记:因为城邦的三个阶层能够各尽其职,所以城邦才是正义的。

格我们没有忘记这一点。

苏因此这样来分配是合理的,即理性占统治地位,它是聪慧的,能从心灵的整体角度来展望问题,而激情部分则服从它,作它的同盟。

格对极了。

苏我们说过,使这二者能够和谐共处的艺术体育教育以出色的演说和教诲培养并加强理性部分,以和谐的方式放松和安抚激情部分,使它变得温和,不是这样吗?

格非常正确。

苏这二者以这种方式学习到了自己的职责,并受到良好教养,将对欲望行使领导作用,欲望是心灵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永远不会满足于对财产的追求,理性和激情将监视欲望,以免它充满肉体的快乐,并因为变得强大而不再尽其本分,反而想去控制那些它本无权控制的部分,从而毁掉每个人的整个生命。

格说得对极了。

苏这二者也将最有效地维护心灵和肉体的利益,其中一个谋划,另一个在它的领导下奋勇作战。

格是这样的。

苏如果一个人的激情无论苦与乐都能够保持理性所教给他的关于可怕和不可怕的信念,那么我们就可以因他的激情而称这个人是勇敢的。

对。

一个人心灵中最小的,但却占统治地位并发布命令的那部分拥有对每一部分都有益处的知识,我们正是因为这一部分而把他称为有智慧的。

格对极了。

苏还有一点,如果心灵中的三部分处于友好和谐的关系中,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一致同意理性应居于统治地位,被统治者不应反叛,我们不应该称这个少、是专制的吗?

格无论在城邦还是在个人那里,专制就是这样的。

苏并且他也是正义的,如同我们经常描述的那样。

格这是必然的。

苏现在,我们关于正义的概念是否有点不清楚?它是否与城邦中的正义有些不同?

格我不这样认为。

苏如果还有异议,只要用一些普通事例就可以证明我们的观点是正确的。

格什么样的事例?

苏比如,既然说城邦和个人在天性和接受训练方面是相似的。如果有人问正义者是否会侵吞由他保管的金银财宝,你认为谁会相信是他而不是不正义者做了这件事?

格没有人会相信。

苏那么他必定与读神、盗窃、背叛朋友或背叛城邦等行径无关啦?

格当然无关。

苏并且他也不会违背誓言及其它协定?

格怎么会呢?

苏跟其他人相比,通奸,不尊敬父母,忽视神的存在更不符合他的性格啦。

格是的。

苏原因就在于他心灵中的各个部分都能够各尽其职,领导或接受领导。

格这正是原因所在。

苏除了产生我们所描述的人和城邦的力量之外,你是否还去别处寻求正义?

格啊,我可不想。

苏那么我们已经完全实现了那个我们在建城之初所期待发现的关于正义的原则和模子。

格是的。

苏的确,格劳孔,—鞋匠做鞋匠的活儿,木匠做木匠的活儿,别人也是这样,这种分工就是正义的影子,也是它之所以有益的原因。

格看来是的。

苏正义就是这样一类东西,它并不存在于人的外部行为中,而存在于他的内部行为,与他本人和他的心灵密切相关。他不允许心灵的一部分去履行另一部分的工作,互相干涉。他把自己的事务安排得井井有条;他是自己的主人和朋友,能够协调三部分的关系,使之变得有节制,和谐。因此如果有任何事情要做,如赚钱,照顾身体,公共事务或私人事务,他会立刻行动。在所有这些领域,他把能够保持内心和谐及有助于达到这种状态的行为称为正义,把指导这种行为的知识称为智慧,把破坏它的行为称为不正义行为,把指导破坏行为的信念称为无知。

格苏格拉底,你是对的。

苏好,如果我们宣称已经找到了正义者,正义的城邦,我们并不会被认为是在撒谎。

格天哪,当然不会。

苏那么我们现在应该去寻找不正义啦。

格显然是的。

苏不正义肯定是心灵中那三个部分的一场战争,是干涉及代替别人的工作,是某一部分对整个心灵的背叛,以谋求统治它,尽管这是不恰当的,因为背叛者的天性其实只适于服从,只有一部分的天性是属于统治者那一类的,我认为这种骚乱和迷茫就是不正义,纵欲过度,怯儒和无知,一句话,任何邪恶之名都可以加在它身上。

格是的。

苏如果我们把正义和不正义搞清楚了,那么不正义的行为,正义的行为一类的事情也就清楚了。

格怎么会呢?

苏因为它们与健康和疾病是相似的。后者存在于肉体中,前者存在于心灵中。

格以怎样的方式?

苏健康的行为产生健康,不健康的行为产生疾病。格是的。

苏因此,正义的行为产生正义,不正义的行为产生不正义,对吗?

格对。

苏保持肉体的健康就是按照肉体的自然性来确定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而不正义意味着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分工是不合自然的。

格是的。

苏美德是心灵的健康,美好和坚强的状态,而邪恶则是疾病、丑陋和虚弱的状态。

格是这样。

苏那么是不是良好的行为使人获得美德,丑陋的行为让人走向邪恶?

格必然是这样。

苏看来剩下的需要我们探讨的问题是:行正义之事,保持良好行为,做正义之人(不管是有人知道他)还是做坏事,做不正义之人(只要不受惩罚),二者哪个更有利?

格但是苏格拉底,我现在觉得这个问题有些可笑。

《理想国》

(在从比雷埃夫斯回雅典的路上,苏格拉底被普利马修斯(Polemarchus)拉住,劝他来家,见到了普利马修斯的老父塞夫洛斯。他们进行了一场简短而有意味的关于老年人负担的对话。这里我们主要看一下他们对正义的定义。)

苏讲到正义,难道仅仅是说真话,欠债还钱这么简单吗?或者同样的行为有时是对的,有时是错的?我指的是这类事情,比如:一个朋友曾经在他头脑清楚的时候把武器交给你,而在他丧失理智的时候又向你索要,这时你就不应该交还给他。交还给他是不正义的,而把整个事情的真相告诉丧失理智者也是不正义的。

塞你说得对。

苏那么仅仅是说实话,还债还不是关于正义的定义。

普利马修斯插话:如果我们相信西蒙尼德(Simonides),那么这就是正义的定义,塞现在我必须回去献祭了,这个话题就留给你们了。普我可以接替您的角色了?

塞当然。

苏那么普利马修斯,你作为这个话题的继承者,请告诉我们你认为正确的西蒙尼德关于正义的定义。

普他说,正义就是欠债还钱,我认为这很正确。

苏对,我们不可能怀疑西蒙尼德,因为他是个聪慧、有灵感的人。但是他到底指什么?也许你能理解,但我不明白。很显然,他所说的正义并非我们刚才讨论的—应把代管的任何东西归原主,尽管他头脑不正常;然而代管者所代管的东西对他都是一种欠债,不是吗?

普是的。

苏但是,如果原主在头脑不清醒时要求归还,代管者根本就不应该还给他。

普这是对的。

苏当然,当西蒙尼德说正义就是归还欠债时,他所指的与此有别。

普他确实另有所指。他相信朋友之间应当为善,而不应该交恶。

苏我明白了。如果双方是朋友,并且把钱归还原主对双方都是有害的,就不能算是还债。这就是你认为的西蒙尼德的意思?

普非常正确。

苏那么一个人应该归还欠敌人的债吗?

普尽其所能归还。我认为敌人欠敌人的是恶。

苏看起来西蒙尼德在诗意地,却含糊不清地解释正义的特点。因为他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恰切的回报,他把这叫做“还债”。

普一点不错。

苏天哪,如果有人问他:“西蒙尼德,医术所给予的恰当回报是什么呢?是给谁的?”你认为他会怎么回答?

普他当然会说,医术为我们的身体提供药品、食物和饮料。

苏那么烹调术呢?

普它为食物增加美味。

苏非常好。那么我们称为正义的东西将给予什么,给谁呢?

普苏格拉底,它必须与前面所讲的保持一致,即为朋友造福,惩罚敌人。

苏这是他的意思吗?

普我认为是的。

苏谁最有能力在健康和疾病方面造福他的朋友,处罚他的敌人呢?

普医生。

苏谁能够在航行中遇到暴风雨时做得最好呢?

普舵手。

苏正义者呢?在什么行动、什么任务中他最能利友害敌呢?

普在进行战争和结盟的时候。

苏很正确。那么我亲爱的普利马修斯,当人们没有疾病的时候,医生是没有用处的?

普对。

苏舵手在不航行时也是无用的?

普事实如此。

苏那么对于不交战的人们来说正义者也是没有用处的?

普我认为不是。

苏正义在和平时期也是有用的?

普是的。

苏耕种也是如此,对吗?

普没错。

苏是为了收获吗?

普是的。

制鞋术也是如此吗?

是的。

我想你会说是为了做鞋子?

是的。

那么好吧,正义在和平时期使人们得到什么呢?

契约,苏格拉底。

所谓契约,你指的是合伙关系,还是别的什么?

当然是合伙关系。

在下棋时,一个好的有用的伙伴是正义者还是好棋手?

普好棋手。

苏对于垒砖砌瓦,正义者是比建筑工人更好,更有用的伙伴吗?

普根本不是。

苏在音乐方面,音乐家比正义者更有用。那么在哪类事务中正义者比建筑工人或音乐家是更好的合作者呢?

普我想是在金钱问题上。

苏普利马修斯,恐怕要把花钱的问题除外。例如在马匹交易时,养马者是更有用的伙伴,难道不是吗?

普显然是的。

苏当某个人想买艘船时,造船匠或船长不是更有利吗?

普好像是吧。

苏在那种金钱上的合伙关系中,正义者比其他人对人更有利吗?

普当一个人有必要存钱并且需要保障钱的安全性时是这样的。

苏你是指不用钱而储存它的时候?普非常正确。

苏因此当钱没有用时正义才是有用的?普我想是的。

苏当某人需要妥善保管一把修枝剪刀而并不使用它时,正义在公私两方面都是有用的。然而,当你要用它剪枝时,花匠的技术才是有用的。

普看来是的。

苏那么你一定会同意,当某人要保管盾或琴而不使用的时候,正义是有用的东西,但是一旦你需要使用它们,有用的将是军人或音乐家的技艺。

普这是必然的。

苏对所有其他事情而言,它们有用,正义就无用;它们无用,正义就有用,是吗?

普恐怕是的。

苏我的朋友,如果正义仅在事物无用时才显示其作用,那么它一定不是件重要的东西。但是,让我们这样来考虑:无论是动拳头还是使用别的手段,打仗时最善于进攻的人也必定是最善于防守,不是吗?

普当然。

苏最能抵御疾病的人也是最容易感染疾病的人吗?普看来是的。

苏一个称职的阵地防守者同时也是善于窃取敌人的作战计划并明了他们行动的人吗?

普的确是的。

苏如果某人是一样东西的好看守,他必定也是善于窃取它的啦?

普好像是这样。

苏那么如果正义者善于保管钱财,他必定也善于偷盗。

普我们的讨论正说明了这一点。

苏因此正义者竟也是一种窃贼。你也许是从荷马那里认识到这一点的吧。他欣赏奥得修斯(Odysseus)的外公奥托李科斯(Auolycus),并且说他在偷窃和伪善方面“出类拔萃”。因此,根据你、荷马以及西蒙尼德的说法,正义与偷盗的技艺是一类的东西,当然它是为了有益于朋友而有害于敌人的。这难道不是你的意思吗?

普不,天哪,我给弄糊涂了。但我仍然确信,正义是利友害敌的。

苏当你说到朋友,你是指那些某人认为对他有帮助的人,还是那些虽然看来不是,而实际上对他或敌人都有益的人?

普人们也许喜欢那些他们认为是好的,对自己有用的人,而恨认为是坏的,对自己有害的人。

苏在这一点上人们确实犯了个错误,把某些也许没有用的人看作是有用的,对敌人也犯了相反的错误。

普他们是这样的。

苏那么好人便成了敌人,坏人反倒成了朋友?

普是的。

苏这样一来,在这些犯了错误的人那里,正义岂不成了帮助坏人,伤害好人啦?

普看来是的。

苏但是好人是正义的,并且是可以避免犯错误的,不是吗?

普是的。

苏但是根据你的意思,伤害没有犯错的人反倒是正义。

普不是的,苏格拉底,这是错误的。

苏正义是伤害犯错者,帮助正‘义者吗?

普这种说法看来比其它说法更_有吸引力。

苏那么,普利马修斯,对于那些判断有误的人,伤害朋友,帮助敌人是正义的,因为他们的朋友是坏人,而他们的敌人却是好人。因此我们得出一个与西蒙尼德的意思相反的结论。

普这是必然的。但是让我们改变一下假设;我们也许没有正确定义朋友和敌人。

苏我们错在哪里,普利马修斯?

普当我们说朋友是有益的时候。

苏现在我们该如何重新进行考虑呢?

普我们应该说,朋友不仅表面上是可靠的,而是真正可靠的。那种看来可靠而实际上并不可靠的人虽然被人当做朋友,但并不是真正的朋友。在敌人那方面也如此。

苏根据这种论点,好人是朋友,坏人是敌人。

普是的。

苏关于正义,我们在前面讲过,正义就是利友害敌;我们还得补充一点,即,以善对待好的朋友,以恶处罚坏的敌人。

普是的,我认为你说得很好。

苏但是,正义者可以伤害任何人吗?

普当然,他可以伤害坏人和敌人。

苏如果马受到伤害,它们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

普变坏了。

苏它们是以狗的方式变坏还是以马的方式变坏?

普以马的方式。

苏如果狗受到伤害,它们以狗的方式而不是以马的方式变坏吗?

普必定是这样的。

苏难道人也是这样的吗?他们受伤后德性就会堕落?

普确实如此。

苏正义不就是人的一种德性吗?

普当然是的。

苏那么我的朋友,受过伤的人必定会变得更不正义

普看来是的。苏音乐家能够通过练习音乐来使人变得不懂音乐吗?

普这是不可能的。

苏那么,正义者能够通过实践正义来使人变得不正义吗?或者换句话说,好人能够用他们的美德来使人变坏吗?

普不能。

苏热的作用不是使东西冷却,而是相反,对吗?

普对。

苏干燥的作用也不是使东西潮湿,而是相反吗?

普对极了。

苏那么美德的作用不是伤害人,而是有益于人?

普看来是这样。

苏正义者是好人吗?

普当然。

苏如果是这样,那么普利马修斯,正义者的作用就不是伤害朋友或其他任何人,而不正义者的作用才是这样的啦?

普我认为你说的一点不错,苏格拉底。

苏如果有人告诉我们正义就是:还债,并且正义者还债就是伤害他的敌人,造福他的朋友一一说这话的人不是聪明人,因为这不是事实,我们已经证明伤害别人就不能算正义之举。

普我同意。

苏如果有人告诉我们这种说法是西蒙尼德或毕阿斯(Bias)或彼得葛斯(Pittacus)或其他圣贤的意见,你和我应当一起向他开战。

普是的,我很愿意加人这场战斗。

苏你知道“正义是利友害敌”这种说法是谁提出的吗?

普是谁提出的?

苏我想佩里安德(Piriander)或者波蒂克斯(Perdiccas)或者泽尔泽斯(Xerxes)或者科林斯的伊斯门尼斯(Ismenias)或者其他一些认为自己的拥有权势的富人都曾主张过。

普你说得很对。

苏很好。既然正义的这一定义不成立,我们应如何定义它呢?

(色拉叙马修斯迫不及待地插话了)

色苏格拉底,你们俩在胡言乱语些什么?让我说,正义不是别的,是强者的利益。你为什么不赞同?你是不想这样做吧。

苏我必须先弄清你的意思。你说正义是强者的利益。当然你并不是指这样的事情吧?波利达摩斯是运动员,比我们都强壮;吃牛肉增加体力于他是有利的。你认为这种食物对我们这些比他虚弱的人来说也是有利的,是正义的吗?

色你让我厌恶,苏格拉底。你的把戏总是在最要害处使辩论受到损害。

苏亲爱的先生,根本不是这样。但是请你详细说明你的意思。

色你难道不知道有些城市被独裁者统治,有些由人民统治,有些被贵族统治吗?

苏当然知道。

色这些政权在每个城市里都是有权威的吗?

苏当然。

色每个政府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来制定法律:民主派制定民主法律,独裁主义制定专断的法律,其它的也是如此。他们制定法律之后就宣称,对于被统治者,它是正义的,即他们的私利是正义的。他们惩罚那些违反法律的人,并称他们为违法和不正义者。这就是我所说的正义,在所有城邦都如此。从已经建立的城邦的利益以及正确的推理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正义是强者的利益。”这在任何地方都一样。

苏现在我明白了。我将尽力证明它是否正确。但是,你刚才说正义就是利益,但是却不让我这样说。是的,你的确加上了“强者的”这一定语。

色也许你认为那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定语。

苏它是否重要目前还不清楚。显然,我们必须研究一下你所说的是否正确。我同意说“正义是某种利益”,但是你补充说它是强者的利益。我弄不明白。我们必须深人探讨。

色请继续吧。

苏会的。请告诉我,你也认为服从统治者是正义吗?色是的。

苏所在城邦的统治者都是绝对正确的,还是容易犯错误的?

色无疑是易犯错误的。

苏这么说他制定的法律有些是正确的,有些是错误的?

色我想是的。

苏“正确的”意味着法律符合他们自己的利益,“错误的”意味着不符合。你怎样表述?

色和你一样。

苏他们的臣民必须服从这样的法律,这就是正义吗?色当然。

苏那么根据你的说法,正义不但是强者的利益,它的反面,不利于强者利益的也是正义啦?

色你是什么意思?

苏这正是你的意思。但是让我更充分地讨论一下。我们不是同意“统治者在为臣民规定秩序时会像为自己谋利时那样犯错误”吗?然而我们不是也同意“对于臣民,正义就是服从统治者的命令”吗?

色是的。

苏再想想。你也同意这一说法,即统治者有时会无意中发布不利于自己的命令,这时正义就是不利于统治者或强者的利益;并且你还说别人服从这些命令也是正义的。那么聪明的色拉叙马修斯,这样的结论不是跟你对正义的定义相矛盾了吗?弱者被命令去做不利于强者利益的事情。玻利马修斯:天哪,苏格拉底,你说得太对了。克雷托丰:你可以给他作见证人。

玻见证人有何用?色拉叙马修斯自己同意:统治者有时会发布不利于自己的命令,并且服从它们就是正义。

克玻利马修斯,色拉叙马修斯坚持的是服从统治者的命令就是正义。

玻克雷托丰,他也说过“正义是强者的利益”,同时又承认强者有时会命令弱者,即被统治者去做对强者自己不利的事情。从这些前提可以得出对强者有利的并不比对他们不利的更正义。

克但是,他说的强者的利益是强者自己相信对己有利,这是弱者必须去做的事,也是色拉叙马修斯对正义的定义。

玻他并没有这么说。

苏玻利马修斯,这并没有区别。如果色拉叙马修斯现在这么说,我们可以接受。告诉我,色拉叙马修斯,你对正义的定义是这样的吗?即不管事实怎样,强者的利益是他心目中自以为的利益?可以这样理解你的意思吗?

色绝对不可以。你认为当强者犯错误时我会仍然称他为强者吗?

苏我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你承认统治者不是绝对正确的。他们会犯错误。

色你在诡辩,苏格拉底。医生治病会犯错误,你是否恰恰因为他犯错误而称他为医生呢?或者因为会计师会犯错误,而就在他犯错误时称他为会计师呢?严格追究我们的表述,我们确实是说医生,会计师或作家犯了错误。但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如果与其称谓相称,就不得犯错,因此严格说来—你是喜欢严格的—任何手艺人都是不能出错的。犯错误意味着他的知识不足,那种情况下他就不配其称号。工匠、贤人、统治者都是这样。从严格意义上讲,统治者真正是统治者时,他是不会犯错误的。他总能准确无误地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法令,而被统治者必须服从。那么正义就像我先前所说的,是强者的利益。

苏请告诉我,统治者或强者的利益是指一般意义上的还是你的特殊意义上的?

色是在最严格意义上的。现在请施展你的伎俩和诡辩吧。我不会放过你的,你也不可能逃过去。

苏你认为我会疯狂到跟你色拉叙马修斯进行诡辩吗?

色尽管你并不擅长此术,可刚才你的确尝试过。

苏到此为止吧。但是告诉我:你刚才提到的最严格意义上的医生是赚钱的人还是治病的人?我指的是真正的医生。

色他是治病的人。

苏船长呢?确切地说,他是水手的统治者还是只是一个水手?

色水手的统治者。

苏我们不应考虑他参加航行的事实,也不应称他为水手,因为他之所以成为船长不在于他「参与航行,而在于他的技术以及对水手的权威。

色对。

苏每种技术都会产生利益,对吧?

色当然。

苏那么每种技艺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了寻求并保证某种利益吗?

色完全正确。

苏每种技艺的利益除了尽可能完美以外,还有其他利益吗?

色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

苏是这样的。如果你问我,我们的身体仅满足于是身体呢,还是有别的需求?我会回答:它当然有别的需求。正因为如此,医术才存在。身体是有欠缺的,不能自足的。因此为了向身体提供有益的东西,医术才发展起来。你认为我这样说对吗?

色对。

苏那么医术本身有缺陷吗?或者任何别的技术也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吗?—就像眼睛缺乏视力,耳朵缺乏听力。并且由于这种需要,它们要求别的技艺来补充。是不是技艺本身的欠缺使得每种技艺都需要另一种技艺来作有益的补充,而补充技艺也需要补充,如此下去以至无穷呢?或者是每种技艺自己补充自己,甚至它既不需要自身也不需要别的技艺来弥补自身的不完善?实际上任何一种技艺都是没有缺陷的,并且除了寻求它的对象的利益,它不应该去寻求其他事物的利益;严格说来,只要技艺是完整的,它就是纯粹的,完美的,正确的。你认为是不是这样?

色看来是。

苏医术不寻求自身的而是寻求身体的利益。

色是的。

苏养马的技术不是为了自己而为了马的利益。任何别的技艺也都不寻求自己的利益—它别无他求—只为了它的对象。

色看来事实如此。

苏色拉叙马修斯,技艺确定、统治其对象。(他很不情愿地同意了。)

苏任何一种科学都不寻求自己的利益,而寻求服从于它受它统治的弱者的利益。(他打算反对这一结论,但最后还是同意了。)

苏同样,一个真正的医生也不会为自己谋求私利,而是为了病人。因为我们一致认为医生在严格意义上来说是身体的统治者而不是赚钱者,难道不是吗?

色是的。

苏因此船长在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水手的统治者而不是水手。

色我们同意。

苏船长或统治者寻求的不是自身的利益,而是为了水手,他的下属的利益。(他勉强同意。)

苏那么,色拉叙马修斯,任何政府的统治者,只要他是统治者,就不为自己寻求私利,而是照顾被统治者的利益;他的一言一行都是为了这一目的。

色苏格拉底,告诉我你有奶娘没有?

苏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不应该回答问题而不是提问吧?

色因为她不帮你擦鼻涕,而让你流着鼻涕到处跑,也不帮你区分羊和牧羊人。

苏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色你认为羊馆和牛信为他们的一羊或牛着想,其实他们喂饱、照看它们的惟一目的是为了自己及主人的利益。还有,你相信城邦统治者对待被统治者的态度不同于某个人对待羊的态度,并且他们时刻考虑的不是私利,而是别的事情。你如此深地误解了正义和不正义的特性,以致没有认识到正义是强者或统治者的利益,但对于服从他人的下等人来说,正义是对个人的伤害。另一方面,不正义对天真、正义的人施展权威,使得那些为了强者的利益不得不服从他人,使他人愉快的人们得不到丝毫快乐。天真的苏格拉底,你必须从这种角度来分析:与不正义相比,正义处处居于下风。首先,在订合同,两个人合伙做生意时,从来没有发现过正义者在这种关系约束时会比不正义者分到更多的钱,总是更少。其次,在他们与城邦的关系方面:纳税时,同样收人者总是正义者付得多一些;但是在分红时,正义者往往什么也得不到,而不正义者却赚了很多;担任公职时,正义者即使没有遭到别的损失,他的个人事务总是由于疏忽而变得一踏糊涂,因为正义,他从没有从公家得到一分钱;并且由于总是拒绝上司和同事的不正义之举,他得不到他们的青睐。对于不正义者,每种情况的反面都成立。我将重复前面说过的:有权势的人总是捞大油水。如果你想弄清楚他们通过不正义之举捞到的油水比通过正义之举得到的多多少,你就必须考虑他们的情况。在此情形下你最容易看明白。即你认识到最不正义者是最快乐者,那些不愿胡作非为的人是最悲惨的人。最极端的不正义者就是独裁者;他不是逐渐侵吞别人的财产,而是不管是使用秘密的手段还是使用武力,也不管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不管是神圣的还是普通的人,全都一扫而光。普通人犯了错误,不但受惩罚,而且名誉扫地,他们通常被称作扒手,绑架者,偷盗者,强盗和贼,但是,一个不仅侵吞城邦财产,而且压迫财产原主的人,非但不被冠以恶名,而且还被视为快乐幸福的人,他的同胞及其他了解其不正义行径的人都为他祈祷。那些称“不正义”为恶名声的人不是害怕去实践不正义,而是担心自己遭受不正义的待遇。因此,苏格拉底,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讲,不正义比正义更强大,更自由,更有权威。正义只是强者的利益,而不正义是一个人自己的私利。

苏在我看来,我不能同意“不正义比正义更有利”这种说法。让我们回忆一下前面所说的—你最初对真正的医生下定义时,并没有考虑到给真正的牧羊人进行严格定义也是必要的。你只是认为一个羊馆只要把羊喂饱就行了,而没有想过什么对羊最有利,只是像一个眼睛只盯着宴席的客人,或者一个买卖人,没有一点牧羊的样子。羊馆的技艺在于使羊得到最大利益;因为技艺的完美决定于尽其所能为对象提供利益。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应当承认,每种统治,只要它在起作用,就不应当为别的事情,而只为其对象寻求最大利益,这对于公私两方面都成立。你认为那些城邦的真正统治者很愿意统治别人吗?

苏但是,你难道没有看到有些人并不愿意进行统治,但是他们要求报酬,认为统治不是为了私利,而是为了臣民的利益?告诉我,是不是每种技艺都因为具有独特的功用而区别于其它任何技艺?

了船长的健康就把他的航海术称为医术吗?

色当然不。

苏如果某人在赚钱时是健康的,你会因此把赚钱术称为医术吗?

色不会。

苏如果一个人在行医时赚了钱,你会把医术称为赚钱术吗?

色不。

苏那么我们同意“每种技艺都有其独特的利益”这一说法啦?

色看来是。

苏显然,所有手艺人都能够享受到的利益来自他们共同拥有的技艺。

色很正确。

苏因此我们可以说手艺人得到报酬是因为他们运用了赚钱的技术。(他不情愿地同意了。)

苏因此获取报酬这种利益并不来自他们各自独特技艺。如果仔细考虑可以看到,医术提供健康,建筑术提供房屋,而赚钱术提供工资,其它行业也莫不如此。每种技艺都完成其职能并使相关对象得到利益。如果报酬不算在内,手艺人能从他的技艺中得到任何好处吗?

色显然不能。

《理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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