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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地仙(1)

怪屯离谷屯仅里把地,可是谷屯自古以来都比怪屯富,原因是谷屯西面有一块几百亩大的洼地,因靠着升龙崖,所以当地人叫老龙窝。老龙窝里的土地非常肥沃,而且由于是洼地,一圈的山水都往这里渗,所以老龙窝的地从来都没旱过。更奇怪的是,每年春秋二季,老龙窝里总要下两场大雨──眼看四周的天空晴朗朗的,可是老龙窝里却无端的电闪雷鸣,瓢泼大雨就下了起来。当地人说春天那场雨叫龙出水,是老龙窝里的龙上天值班去了,带出来的水;秋天那场雨叫龙回銮,是龙值完一年的班回老龙窝休假来了,带回来的水。

谷屯有了这几百亩旱涝保收的龙窝地,咋能不富呢!

所以,旧社会,怪屯没有一家像样的地主,而谷屯两顷以上的地主就有4家。这4家地主之中,其中一家最大的地主姓李,叫李子盘,是怪屯迁去的。

李子盘在怪屯时也是穷人。他外号叫金匠,因为他在水北县城一家金货铺里学过相公。但他长得五大三粗,黑不愣腾,生就一个粗人,干不了细活,倒是对摇耧撒种、赶车喂牛、扬场放耙极其着迷,颇具灵性,一点即会,无师自通。17岁时,他把一只戒指做坏了,掌柜的就骂他:“笨鳖!学3年了,连个圈儿都捏不圆!滚吧!”他一气之下,就滚回家了,再逼也不学金匠了。干啥?当长工。于是,在谷屯的几百亩龙窝地里,就像热灰里的苦虫一样忙碌着一个最年轻的长工。

现在就说说他是如何由长工变成谷屯地主的。

解放后人们对地主的认识和印象,都是政治化、舞台化、妖魔化了的。从字义上看,地主,土地的主人,或者是有土地的人。只要是有土地的人,不管土地多少,都可称为地主。而旧社会有土地的人很多,真正地无一分、椽无一根的人家是极少极少的。所以,旧社会在怪屯人们的话语中,没有地主这个词,他们称土地多且富裕的人家叫老财,叫财主,或主家;大财主叫大主家。

谷屯有个大主家,叫谷兴泰。

谷兴泰家有三顷半地,虽然不能与平地上几十顷、几百顷、甚至挂千顷牌的大主家相比,但在水北山里,这已经很不简单了。

他用了4家佃户。

这里要说说人们一直弄不清的一个问题:地主、佃户、长工的关系。笔者祖上就是佃户,父辈们多次给笔者讲过旧社会给主家种地的事。他们讲的,跟后来接受的政治宣传的内容相去甚远。

过去一直认为,地主雇长工,剥削长工。实际上,地主自己不种地,是不雇长工的。地主只雇佃户。佃户租种地主的土地。一个佃户可租种上百亩甚至几百亩土地,一家人忙不过来,就需要雇佣长工。长工的数量,可根据租种土地的多少而定,如果租种一百亩地,雇两三个长工也就够了。

长工又叫伙计。伙计的报酬,视其精通活路及其体魄、力气的大小而定。如其各路活计都拿得起,又强壮有力,就称为大把式,每年报酬是3石小麦(合1500斤);如果只会干几种活路,一年可得两石;身小力薄者,可得1.5石,甚至1石。

如果一家雇几个伙计,那这几个伙计中最大的把式就是他们的小组长或生产队长,那时叫领工,或叫领工伙计。领工伙计的任务极其繁重。以收麦子为例。鸡子叫头遍时就得起床,先把东家的水缸担满水,然后呼喊其他伙计起来,扛上笸刀(一种较大的形如笸箩的割麦工具)去笸麦。天明时,东家用竹篮提着馍、菜、稀饭来到地里,就坐在麦捆上用早餐。用罢餐,嘴一抹拉,继续干活。半晌间,东家又送一次饭,中午再送一次,后半晌再送一次。一天要吃五到六顿饭。一部分人割,另一部分人就往家运。一直割到星星出来了,看不见麦棵子了,才回家。但这不是收工。回家后还要垛麦垛,啥时把一天割下的麦子垛完了再喝汤(吃晚饭)。喝罢汤仍不能休息,要把明天用的镰刀、笸刀磨好,以便第二天起早割麦好用。一切停当,躺到床上时,也就夜半了。一季麦子割完需十来天。麦子割完后,不急着打,先抢种。玉米,绿豆,芝麻,谷子,等等,把割过的麦地播种完,然后开始打麦。

打麦比割麦还要辛苦。长工们必须半夜就起床,到场里摊麦子,叫摊场。就是把麦垛扒开,把麦捆子一个个解开,用桑杈挑乱,然后一杈杈地窝起来(这需要技术),窝一人多高,一杈挨一杈,摆满一场。一场麦就摊好了,天也亮了,可以看清地里已经绿油油的秋庄稼苗了。长工们就把桑杈放下,洗一把脸,把放在场边的铁锄扛起来,去锄地。半晌间,他们把锄往地里一扎,就回家了。不是回家休息,是摊在场里的麦子晒了半晌了,该翻一翻了。翻完后,继续锄地。一直锄到中午,才扛上锄回家。但这仍不是收工休息。因为这时场里的麦子已被牛把赶着石磙碾了好几遍了,一人多高的麦棵子,已被碾得只剩了半尺厚。长工们丢下锄头,又掂起了桑杈,把碾磁的麦秸挑起来,一边挑,一边抖,将碾掉的麦粒抖下来。然后,又把麦秸一杈杈地窝起来,继续晒。长工们这才撂下桑杈,跳到水坑里,洗去满身胡燥燥的麦糠,咕嘟几口井拔凉水,端起了东家送到场边的饭碗……

这便是60年前长工的一小段工作流程,劳动强度之大,是现在的人无法想象、也无法承受的。所以,那时的农民,特别是农民中最优秀的那一部分──长工(伙计),寿命都很短,平均不到50岁。笔者不顾拉杂之忌把它记下来,希望存史而已。

金匠李子盘就是大主家谷兴泰家一个佃户的长工,而且是领工。

再来说佃户与地主(主家)的关系。

佃户分三种。

第一种,车辆牛犋俱全,住地主的房子。这种佃户与地主的关系比较固定。每年打的粮食与地主二五分成,打一场分一场,当场过清。其副产品麦秸,包括铡草麦,皆归佃户所有。秋庄稼中的玉米杆、高粱杆、芝麻杆等凡是能打捆的副产品归主家;打不成捆的豆秧、红薯秧等归佃户。秋庄稼地里的套种作物,比如玉米地里套种的绿豆、豇豆、芝麻等,归佃户所有,主作物玉米二五分成。各种庄稼的复收物,比如麦子收割后在地里拣拾的麦穗、红薯刨了后犁地犁出来的红薯等,都归佃户。从这里看出,旧社会地主对佃户的剥削是不重的,他们是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双向选择,划着了干,划不着不干。笔者拿着《牢记阶级苦,不忘血泪仇》给父辈们念地主逼租逼得佃户家破人亡的事,父辈们总是大惑不解。笔者只好跟他们解释,说这是外地的地主,不是咱这里的地主。他们这才骂了一声,说:“日他个妈,外地老财真害!斗争他们不亏!”

第二种佃户,又称种地户。他们也有自己的车辆牛犋,但不住地主的房子,一般都是与地主的土地相距不远的农民。这种佃户与地主的关系不太固定。打的粮食要先抽出二成给种地户,剩余的才与地主二五分成。其他规矩与第一种一样。这种形式叫外包。

第三种佃户,是家中比较贫穷的农民,自己无牛犋车辆,要用地主家的。打的粮食,要先抽一成给地主,剩下的与地主二五分成。其他规矩与第一种一样。这种形式叫内包。

李子盘虽然年轻,但活路样样精通,人又憨厚老实,不仅佃户们爱见,主家也爱见。一天李子盘正在地里锄玉米,谷兴泰抱住水烟袋踱了过来。

“娃儿,歇会儿,呼噜一袋。”谷兴泰把手里的黄铜水烟袋让了一下说。

李子盘没有歇,继续锄地,说:“大叔,不敢歇,还有十来趟,天黑得给这块地锄完哩。”

谷兴泰用脚踢踢地皮说:“锄不锄都中,这地又不荒。”

李子盘说:“荒是不荒。这一遍主要是虚虚土,叫玉米扎锥哩。”

谷兴泰再看看,就明白了,玉米棵已溜腰深,棵根起锥子一样扎出一圈嫩根,如果不把地皮松一松,会有一部分嫩根扎不进土里去,因而影响玉米棵生长复壮。

谷兴泰就抱住水烟袋,跟在李子盘的身边,看他锄地。李子盘锄地的身姿非常优美。他扎着丁字步,挥舞着锄头,锄头在玉米的条形绿叶里象一条龙似的,搅动得碧波荡漾。他的身子往前一趴,将锄头伸出去,“咵吃”一声扎进土里,身子跟着往后一仰,将锄头拉回来。这样一俯一仰四次后,向前大跨一步,身子一扭,换把。由于他的动作矫健有力,敏捷连贯,无限重复,很像一组舞蹈。谷兴泰看得把水烟袋掉到了地上。

谷兴泰跟着李子盘锄到地头,说:“娃儿!你别当伙计了!”

李子盘说:“不当伙计当啥?坐到金货铺子里憋屈死人!”

谷兴泰说:“当东家吧!”

李子盘就笑了,说:“大叔,我是那命?我家连根牛毛都没有,只有一头驴,还是跟别人伙着喂的。”

谷兴泰就把自己的打算说了。他有一套车辆牛犋,原来那家内包佃户把地种瞎了,每亩地总是比别人少收百八十斤,所以想把这套车辆牛犋收回来,让李子盘用。

这样,李子盘就成了上面所说的第三种佃户,成了大主家谷兴泰的4家佃户之一。

李子盘虽然年轻,但却是一个种地的天才,产量一下子就上去了。他佃了主家60亩龙窝地,也不觅伙计,一个人干,又喂牛又下田。干活也不分个白天黑夜,反正人们晚上睡觉前看见他在干活,早上睁开眼就又看见他在干活。都说这小金匠是个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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