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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勤能补拙

“走正常的手续,这些地还能轮得到我买吗?”沈洛似笑非笑地说。

狄庸抿了抿嘴唇,心中暗道,这倒叫他给说对了,辽城的地到底有多难买,他最清楚,因为他本来也想在辽城置办个小庄子的,也好自给自足,没想到却发现,竟然买不到地。

“好啦,狄大人,你就别纠结了,把事情给我办了,日后少不了你的好处。”沈洛说着,慢条斯理地从怀里把自己的那块牌子给掏了出来,亮给狄庸看了。

狄庸看清楚上边的字,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才知道,原来眼前这个曾经落魄的男子,竟然是朝廷二品大员,而且是直接听命于皇上一个人的。

他的心有些发抖。

“狄大人,有的事情是不能太较真的。”沈洛淡淡地说。

狄庸思前想后的,便把陈安叫了进来,把那张地契交给陈安,让陈安请师爷去帮忙办过户手续。

沈洛见事情办成了,露出了笑脸,“多谢大人成全!”

狄庸此时知道了沈洛的真实身份,也不敢再托大,甚至连坐都不敢再坐着,毕恭毕敬地站在一旁问道:“大人,那您如今留在辽城,可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办?”

“是啊,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办,所以我的身份,还请狄大人保密,暂时不要说出去。”沈洛同他打马虎眼。

“好,请大人放心,下官一定会谨守秘密。”狄庸想了想,又问。“那李家园的事……”

“一堆马贼,便是有漏网之鱼,也跟你没关系,他们就算想报仇,也是找百里潇。”沈洛淡淡地说。

狄庸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谢大人提点!”

……

叶蔚蓝拿到改成自己名字的地契高兴坏了,便折腾着让宋恒之去买了户人家,这户人家姓林,男人名叫林宏远,大概三十岁刚出头,一共有六个儿子,俗话说得好,“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他这六个儿子硬是把原本并不富裕的林家给吃得精穷,他媳妇如今肚子里又怀了一个,挺着个大肚子,已经八个月了,快生了。

而他这六个儿子,其中最大的一个才十二岁,正是长身体能吃的时候,却只能帮衬着家里干点零活,也顶不上一个壮劳力。

林宏远夫妻两个实在是养不起孩子了,又舍不得把孩子卖掉,只好决定带着一家子来卖身为奴。

是宋恒之挑选的人,叶蔚蓝完全相信宋恒之的眼光,只见了见人,就把人打发到了庄子上。

她给了林宏远二十两银子,盖了三间土坯房暂且住下。因为辽城的冬天来得特别的早,不过才九月中,便下了第一场雪,一下雪,地就该上冻了,没法子盖房子,也没法子种地。只等来年开春了,再招揽些佃户去种地。

叶蔚蓝和杜希华终于熬出了头,沈洛不再打发他们两个进城去买东西了,第一是因为加盖的院子都已经盖好了,第二是因为雪太大了,睡上一宿觉,转天起来,地上便是一尺厚的雪层。

听说,这还是小雪呢,等到天气更冷的时候,通常一场雪下来,转过天来,会连屋门都推不开,是名符其实的大雪封门。

新盖的院子东、西是两座极为宽敞的大院子,东跨院是练武场,西跨院则是酒窖,此外还有一个后花园,是白虎的私人空间,哦不,是私虎空间,整个一间院子里,只有一间十分宽敞的屋子,是给白虎预备的,里边铺了厚厚的稻草。

对于自己的新领地,白虎很满意,各处的角落都撒了尿。

除此之外,在沈洛的建议下,还趁这个机会盖了两间门房,沈洛也不知道从哪找了个瘸腿的男人,姓随,叫随忠义,大概五十出头的样子。

这随忠义看见随幽然和李凤,便开始放声大哭,原来当年,他是随幽然家中的老管家。

十三年前的那场战争,城破的时候,随忠义被箭射穿了大腿,没能跟着随幽然他们一起去逃命,随幽然一直以为他死了,没想到他阴差阳错的,却没死,而是躲在守备府的暗道里活了下来。

辽城被夺回来之后,他才出来,他养好了伤,便到处去找夫人和小姐,但是怎么找也找不到,灰心之下,才回到辽城,在现在的守备府找了个事由,在马房里喂马。

沈洛虽然看起来疯疯癫癫,对什么事都不关心,但实际上却对什么都很留心,听说了他的事,便去找到他,说是他家的二小姐如今就在辽城,家里需要个信得过的看守门户。

随忠义听了,二话不说,便跟着他回来了。

跟随幽然和李凤、李英讲述了一下昔日失散之后的经过,随忠义便决定留下来。

这随忠义十分勤谨,除了看守门户,还帮着伺候牲口,自打他来了,宋恒之和杜希华就没有再给牲口喂过草料。随忠义是个特别勤快的人,每天不光伺候牲口,还负责打扫马厩,没事就抱着扫帚扫院子,外边下了雪,他怕屋子会被大雪压塌,半夜的时候就从炕上爬了起来,拎着扫帚上房去扫雪了。

所以,叶蔚蓝一家人对于他的出现,很是欢迎,因为这个家里能干粗活的男人实在是太少了,都是女眷,仅有的几个男人,沈洛是大爷的脾气,宋恒之是个读书人,身子还不好,杜希华还是个孩子,至于宋佳聪更不用说了,才五岁,家里还真的就缺这么一个能干粗活男人。

在东跨院的一隅,是一个新起的坟头,下面埋着叶蔚蓝的姨妈——随念心的骨灰。

原本的那口薄皮棺材已经腐烂了,所以沈洛放了一把火,把随念心的尸骨烧成了灰烬,然后装进一个骨灰坛中,带了过来。

迁坟的那一天,随幽然哭得撕心裂肺,几度昏厥,如今,每天都会来坟前上一炷香,念叨几句。

东跨院除了一个修整得十分平整的练武场之外,还有一间宽敞的练功房,练功房里做了几个隔间,东边一溜火墙,火墙的这边是一个长条形的火炕,另一边是一个灶间和两个澡间,入口都在屋子里,两个澡间是一墙之隔,中间用火墙隔开,里边放着叶蔚蓝和杜希华的澡桶,他们两个依旧每天得去泡澡。

不过他们现在泡澡用的不再是水熬的药,而是药酒。

除此之外,屋子的墙角还烧着炭火盆,旺旺的炭火,火星四溅着,所以虽然屋子很大,却一点都不冷。

宋佳聪和杜希杰在靠墙的地方拿着大顶,叶蔚蓝和杜希华却一人穿上了一件怪异的马甲,这件马甲是用帆布做的,上边缝了很多口袋,每个口袋里都塞了一根金条,不过却全都缝得严严实实的,金条是看不见的。除了马甲之外,他们两个的胳膊和大腿上也都捆了东西,也都是用帆布做的,上边都是口袋,口袋里塞了金条。

两个人背负着沉重的金条,在屋子里绕着圈跑步,在金属中,金子的比重是最重的,每一块金条都有二斤沉,而他们每个人的身上都带了十六块金条,两条胳膊各带一块,两条腿各带两块,胸前五块,背后五块,加在一起就是三十二斤的重量。

沈洛就歪在火炕上,火炕烧得暖暖的,人坐在上边很舒服,他背后靠着个大迎枕,手上举着一本游记,看得津津有味。

手边的炕桌上是一壶茶,和一盘香软的小点心。

忽然,他微微地皱起眉头,把书放下,不一会儿,屋门就开了,百里潇笑呵呵地领着几个人从外边走了进来,“老沈,你看谁来了?”

只见从外边走进来几个人,由宋恒之陪着,百里潇为首,跟在百里潇身后的一个男子身上穿着一件银色的狐裘大衣,之所以说是大衣,而不是大氅,是因为一般情况下,狐裘都是做成披风的样子,可这件狐裘却被做成了对襟的衣裳的样式,银色的皮毛上沾着一层淡淡的雪花,被屋子里的蒸汽一蒸,瞬间化成细小的水滴。

那男子摘掉了头上的狐皮帽子,露出一张俊逸的脸孔,一双丰朗有神的眸子弯出一个好看的弧度,薄薄的唇角微微向上挑着。

沈洛动都没动,只是淡淡地打量了他一眼,便把视线移向因为他们的闯入,而停下脚步的两个徒弟,冷声道:“停下来做什么?想偷懒吗?还不赶紧继续跑!”

叶蔚蓝和杜希华只好抬起沉重的脚步,继续进行他们艰难的训练。

对于杜希华来说,三十二斤的分量还勉强可以忍受,但是对于叶蔚蓝来说,这三十二斤的分量就有些无法忍受了,毕竟她只是一个九岁的小女孩,力气有限。

但她却什么都没说过,只是咬着牙,接受着沈洛交代给她的任务。

训斥了两个徒弟,沈洛这才又看向那个男子,语气熟稔,却一点也不客气,“你来干吗?”

那人呵呵笑着,脱掉身上的狐裘大衣,交给身后的一个随从样的男子,随后大咧咧地坐到炕上,“听说你活过来了,我寻思着,好几年没跟你联络感情了,好歹过来瞧瞧你,也不枉咱相交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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