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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一起出发(2)

莫兰打开窗,便开始扫地除尘。她在家里从来不做这些家务,是爱情把她变成了一个劳动模范,想想真懊丧。好在这里只有一个房间,家具也简单,只要扫个地就行了。她找来一把秃头扫帚开始大大咧咧地扫起地来。她真讨厌干这活,但如果她不扫地,他可能要等到周末有空才会想起这事,他好像根本不在乎肮脏的地板,也根本看不见,可是她看见了,而且看不下去了,所以她就只能认命。

她带着几分不耐烦,懒懒地拉开床单想扫床底下,却意外地发现,原本空空如也的床底,现在在角落里藏着两个不大不小的纸板箱,她很肯定之前从没见过它们,所以一定是高竞今天才带过来的,上次她去他家帮忙整理东西,他也没有拿出来过,看来里面一定有秘密。会不会里面放着以前别人写给他的情书?莫兰想到这里,好奇心大增,她迫不及待地把纸板箱从床底下拉出来,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果然放着他历年获得的奖状、毕业证书,还有一些已经泛黄的贺年卡、信件和工作笔记本。

她抽出几张贺年卡,发现都是十几年前他上学的时候,别人寄给他的,有一张还好似情书,内容是“在云淡风清的日子里,我们相遇又相识,在花开花落的季节,我在树下等你”。下面的署名是“林小元”。莫兰笑了笑,估计,这就是他自称是“情书”的东西,一想起他提到贺年卡时那既得意又害羞的表情,她就想笑。其他的几张贺年卡都是他的同学寄来的,没有什么特别的。

她又拿出他的奖状和毕业证书看起来。看高竞过去的照片真有趣,在那些毕业证书上,他一本正经地面对镜头,看上去都严肃得离谱,还板着脸,好像跟谁有仇似的。

她放下毕业证书,接着又拿出几本笔记本,她发现那都是他历年的工作记录,大部分封面上都标着年份,只有一本,破旧的封面上只写了一个字——“我”。她翻出一看,里面的一句话马上把她吓了一跳,那句话是: “今天兰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我像吞了一口碎玻璃。痛。”

原来标注着“我”字的笔记本,是高竞的日记。这本日记本跟其他的工作笔记本一模一样,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有什么特别,里面的大部分内容都没有日期和标题,有的只是一大段文字,或者是一句话。莫兰觉得,他好像是在工作之余,随便写下了自己的感受。

她好奇地捧起日记看了起来。她发现了冷小慧的名字。

冷小慧跟我有了关系,终于好像有个人愿意对我好了,她为我烧饭和洗衣服。只可惜我不喜欢她,我不想碰她,她的皮肤有股药味,如果她只是给我烧烧饭,跟我说说话就好了。但我知道,她要的更多。

被人疼的感觉不错,有人抱你还问你“今天好不好”,而且她的体温也给了我一些安慰,我感激她。但我不爱她。

我发现她在我家,我更寂寞,我好像连自由也失去了。

她继续看下去。

今天30岁生日,我一个人过。

一个人去吃了碗面条,大排面,又加了个荷包蛋。味道还好。

高洁考试,没有来电话,我的生日总是赶上她考试,倒霉。

我回家后喝了一瓶啤酒就睡了。忽然想到兰,很想给她打电话,但是想想又算了,她结婚了,不应该打。她也没来电话。她不记得我了。

我喝完酒就睡了,然后自己跟自己干了一场,脑袋麻了几秒钟,但没有快乐,只有伤心,代价是,我后半夜没睡,起来洗衣服。洗完已经2点多了。洗衣服的时候,觉得自己活得像条野狗,既没乐趣也没尊严。

人生真凄凉,我什么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回家,一个人过生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什么事都一个人。伤心。

我想到了死,把枪拿出来看了两遍,又放回去了。高洁20岁,我怎么也要撑到她毕业找到工作再说。我死了她要自己去挣学费,大学学费很贵,而且她还要考很多证书。

我很想去买个洋娃娃,取名叫“小莫兰”,每天回来跟她说说话。不过想想也算了,说话也是我一个人说,娃娃不会回答我。

莫兰今天逗了我。我知道她怎么想,她离婚了,心里恨我,她想整我。

她摸了我的脸,还把嘴凑到我耳边说话,还靠在我身上。我难过。

我喜欢她靠近我,但不喜欢被人耍。

我佩服那些可以玩弄感情的人,因为我什么都做不到。我有点恨她了。今天我吃饭的时候,她打来电话,叫我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帮她买东西,下大雨,我赶过去,没有这家店,她后来说她记错了。

我淋了雨回来。屋子真冷啊,饭也凉了。我没胃口,心里难过,就睡了。

后半夜醒过来想喝口水,发现忘烧了。

最近莫兰一直在整我。

想告诉她,不是我让高洁干的,不是我,但是我没机会说,她也不会听。她最近一直朝我假笑,经常逗我,耍我,一会儿好像很喜欢我,一会儿又好像很讨厌我。我喜欢她,但她这样对我我受不了。忽然发现,没有人真的喜欢我,大家都揪住我的错不放,不管是不是我的错,都算在我头上,我活着好像就是赎罪,真累。这种累,睡觉也解决不了。

发现写日记的好处是,写出来,心里就好受点,这样也不用跟别人说了。我也没人可以说,以后把日记烧了,就一了百了。

我希望,莫兰不要再耍我了,如果不喜欢我,就不要给我希望。

我一直盼望跟她在一起,真的有机会了,她却那么恨我。痛。

我32岁了,还没有唱过一次卡拉OK。

说出去人家不信,所以我不说了,只在这里写写。

以前同事也叫我去,我都拒绝了,因为我知道他们唱完卡拉OK就要去酒吧,然后AA制,每个人都要付一百多块,我没办法负担这开销,而且我也担心这会变成一种习惯。所以每次叫我,我都说有事。

其实我也喜欢听音乐。

好多年前的一天,我站在马路上听到对面的磁带店在放张学友的歌,很感动,好像有只手在摸我的心。于是,我走进去买下了那盘磁带,九块八。我决定学会那首歌。那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咬牙买了个随身听,崭新的,牌子是索尼,四百五十四元,那是我上班以来给自己买的最贵的东西,我很爱惜它。回家后就听了张学友。那时候我大概28岁。年纪不小了,但是我没什么朋友,爱好也很单一,爱好和友谊都是需要钱支撑的,我没有钱,所以只能这样。我没什么很高的要求,孤单就孤单,像这样,在家听首喜欢的歌,我也很开心。

我喜欢张学友,他看上去诚实善良,还开朗。

可是,那个周末高洁回家来,她上大学一年级,看见了我的随身听,她说要学英语,也想买一个。她学英语重要,我少听些音乐也没关系。我把随身听给她了,心里有点舍不得。她上学去后,我把张学友的磁带拿出来又看了看就放回去了,我终究没学会那首歌。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高洁结婚后,也没把随身听还给我,有一次我无意中提起,她说坏了,后来就扔掉了。我不高兴。

今天我打电话给兰,想叫她出来唱一次卡拉OK,今天是我生日,但是她没接电话。我打了很多次她都没接。我放弃了。

7月份,我说话得罪了她。她一直不理我。她永远不会理我了。痛心。

想念她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一样闪亮的眼睛。

我很想跟她一起唱一次卡拉OK,我想对她说,我请客。

今天听到同事们在谈减肥不吃饭的事。我忽然想到了几年前的一件事。我曾经有两天只吃了一顿饭。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我26岁,每个月计划着花钱。发工资的前两天,我得知以前的警校老师得了肝癌,我的哥们发起要捐款,我也捐了二百元,大家都捐这个数,我也不能例外。二百元其实也不多,但我比任何人都穷。因为这个额外的花费,我到发工资的前一天,口袋只剩下了十五块钱,我都给了高洁,我不想饿着她,她才16岁,在长身体。送高洁上公共汽车后,我走着去上班,没吃早饭,那天很忙,中午过了才回单位,食堂已经打烊了,我的免费午饭泡了汤。我准备等明天中午再吃。

那天晚上我很饿,我打了个电话给莫兰,期待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她经常问我这句,每次我说没有,她总有好吃的等着我,可惜,她那天没问,她的声音听上去匆匆忙忙,她说要去看话剧,所以我最后什么也没说。那年她21岁,男朋友多,活动也多。我只是个背景。我真想念她给我做过的牛肉煎包。

我饿了一晚上,满心盼望第二天的午饭,结果前一天的任务没完成,我回来晚了又没吃上。我看见同事在买隔壁小店的肉包子吃,馋得很,但是我不喜欢向人借钱,我躲开了。我那天最怕的就是不发工资,这样我就又得饿一天,而且到了第二天,高洁也得跟着挨饿。想到我这个上了班的哥哥还让她挨饿,我就觉得脸上好像挨了耳光。

还好,到了傍晚,我终于领到了钱,我一拿到钱就去隔壁小店买了五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一路狂吃差点噎死。这是我两天来吃的唯一一顿饭,也是最狼狈的一次。

想到这件事,我有点难过,还好,马上就有事情干了。我没有多想。

这件事我绝不会对别人说。

我跟莫兰昨天终于有了第一次。我发现一个秘密,不是莫兰的美丽和性感,这些我早就知道。而是,我发现她爱我。

我没洗澡,她却吻遍了我的全身。

我很脏,她没嫌我。

我虽然穷,但身体好,莫兰应该明白了。

只是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叫我“未成年人”,也不知道这样没有顾忌的爱能维持多久。如果我们以后结婚,我肯定每天一回家就洗澡,我要给她好感觉,尽量把她的爱延长。

莫兰不连贯地翻着这本日记,终于再也看不下去了。他的文笔不好,很多语句都只是随性而发,但却是那么真实,很多往事都好像历历在目。看着他用圆珠笔认认真真写下的字字句句,她觉得自己的心都快碎了。她也知道他过去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没想到他还会有三餐不济的时候,两天只吃了一顿饭,笨哪,看见同事吃肉包子就不会开口借几块钱吗?难道自尊心比饥饿还重要吗?至于32岁了还没唱过卡拉OK,她简直无法想象,的确是没办法跟别人说,说出去谁会相信?

她现在后悔他30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没有给他打电话,想到他深更半夜一个人看着枪发呆,在考虑生还是死的问题,她就心如刀绞。他说的没错,那时候她的确是把他的生日忘了,她没想到他那时候会那么孤单,也没想到他会那么爱她。她后悔刚离婚的那段岁月曾经把一切罪责都推在他身上,她也的确折磨过他,虽然时间很短,但她无法否认,自己是曾经叫他大雨天里空跑,她没想到这会害他那么伤心,她也后悔自己没有接他的电话跟他去唱卡拉OK,没有在他最饥饿的时候问一问,你吃过饭了吗……

她决定把日记中的部分章节复印下来,有时间拿给高洁看,尤其是他们挨饿和随身听的那段。真应该好好让她看看,她哥哥是怎么对她的,如果她还是人的话,她就应该为今天中午对高竞说的话真诚地道歉。

想到这里,她快速起身把日记本塞进了包里。她得快去快回,不能让高竞发现,他肯定不希望她看到日记,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日记中袒露的大量难堪往事和隐秘的心情他一定不希望任何人知道。

晚上8点左右,莫兰带着三个饭盒来到高竞家。她进门的时候,他差不多已经到家快半小时了,房间已经整理完毕,现在他的小屋显得干净整洁而温馨,莫兰看见他的床头柜上端端正正摆着一个相架,里面放着他们两人的亲密照片。

他兴高采烈地接过她带来的饭盒一一打开,三个饭盒里分别是炒青菜、四只红烧鸡腿和五个胖乎乎、热腾腾还滴着油的牛肉煎包。

“呀,有牛肉煎包啊!”高竞顿时兴奋起来。

“庆祝你乔迁之喜嘛,我今天下午刚做的。”她淡淡地说,一边把五个煎包分别摆开,“你今天晚上就吃两个吧,另外两个明天当早饭,好吗?”

“好,好,好。”他笑容可掬,看上去心情不错,接着,他扯了扯她的衣服,“你好像有点不开心,怎么啦?”

她还在为日记的事难过,她本来只想复印几张,结果最后忍不住把整本日记都复印下来了。印完之后,她又急匆匆回到他家,把日记本按照原样藏好。她心里有些担心,不知道当他发现自己窥探了他的内心隐秘后会有什么反应,她也知道这样做不是很好,但是,她实在太想了解他从来没告诉她的那些生活片断和想法了。所以,高竞,你就原谅我吧,她在做牛肉煎包的时候心里说。

刚刚来他家的路上,她又无意中想起一段他写的两人过夜后的感受。他这样写道:

昨天,我哀求讨好了半天,她终于同意我再次进她的房间,跟她一起睡。

我真喜欢她的床,比我那张软。

她的皮肤滑溜溜的,身体像蛇一样绕来绕去,但是蛇是冷的,她是热的。我觉得她把我煮了,我的骨头全都酥了,不知道明天还能去上班吗?小妖精还骂我,不过我觉得她那时候骂我,挺刺激的。

跟她在一起,最美好的事不是爱来爱去,当然,我喜欢那样,但最美好的不一定最刺激,它是很温暖宁静的东西。

最美好的事是早上醒过来一睁开眼就看见她在我身边,我觉得我再也不是一个人了。知道早饭有人陪我一起吃,很幸福。

今天我路过一家饰品店的时候,进去买了根银项链准备送给“小羊”,坠子上面的小花我觉得很漂亮。可在她家看她的首饰盒,里面尽是宝石、钻石、黄金。她拿了条手指粗的黄金项链放在嘴里咬了咬,说准备去当铺换两个钱花花。我担心她缺钱用,就把钱包给她,让她自己拿,她却笑了,原来,她只是想尝尝当东西的滋味,她说从来没当过东西。我没敢把项链拿给她。跟她的首饰比,我的项链太破了。

“喂,喂,你想什么呢?”高竞碰碰她的肩,担忧地看着她。

“没什么。”莫兰摇摇头。

“是不是还在为我中午提到冷杉生气?”他盯着她的脸看,笑着说,“我是随便说的,我又不喜欢她。再说,你也有不对的地方,是你故意惹我的。”

她对他中午提到冷杉是有些不舒服,但她也知道那是他一时冲动乱说的。他只要心情不好,经常会这样口不择言,所以她打算暂时把这事搁在一边,反正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以后有的是机会教育他。

“谁为这种事生气?好吧,既然你注意到我不高兴,我也就实话实说了。哼!高竞,我觉得你太小气了,跟我好了这么久,连个首饰也没给我买过。太没诚意,太让我失望了。”莫兰故意板着脸说。

他很意外地看着她。

“我说的难道不对吗,你对我一点都不好。亏我还给你做煎包呢!”她冷冷地说。

“谁说我没给你买过?我就是怕你不喜欢。”他一边说,一边打开衣柜,从里面摸出一个小首饰盒来,递给她,“不是白金,是银的,不值钱,才五百多块钱。”

莫兰欣喜地打开这个红色的小盒子,里面果然有根银项链,正如他日记中所写,坠子上的一朵小花雕得非常精致漂亮,她一看就喜欢。

“真漂亮!”她笑逐颜开地对他说,“愣着干吗,快给我戴上。”

“你真的喜欢?”他半信半疑。

“我觉得这朵小花很别致,贵的东西不一定别致。”她说着便催促道,“快过来呀。”

他走到她身后,笨手笨脚地替她戴项链,扣了好半天才扣上。

“我的眼光不错吧。”他笑嘻嘻地说。

“嗯,不错。你今天好像很开心啊,是不是下午见了沈是强很有收获?” 看见他笑,她心里微微有些难过,于是她转换了话题,看她好像已经消了气,他便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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