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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缘分的天空(4)

一盏日光灯孤零零地散发出惨白的光,发出“咝咝”的电流声。餐厅不见人,找到里间,才见角落里有个女孩,蹲在水龙头旁洗涮一大堆碗碟。女孩瘦瘦的肩,显得很单薄,孤单的身影投在污秽不堪的水泥墙面上。我们草草吃过饭,把货卸下,便徒步朝不远的建筑队驻地走去。一路上的疲乏和劳累使我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我们又来到那家餐馆吃饭。白日里生意却热闹。里面的四张桌子上都坐满了人。昨天的那女孩正端着菜盘子忙碌穿梭于每张餐桌之间。我这才发现,她长得很美,大概十八九岁的样子。一张清秀的瓜子脸上嵌着两只乌黑的眼睛,亮亮的眸子一转动,似乎又闪出几丝忧郁。忽然,靠墙的那张餐桌上吵吵嚷嚷叫了起来:“小妞,过来跟爷们喝杯酒。”污言秽语中又夹杂着一声声口哨与浪笑。旁边一个长着络腮胡的大汉将手伸出去摸那女孩子的下巴。女孩似乎见惯了这种场合,只是飞快用力将手拨开,转身离去。

一连几天,我们都在这餐馆吃饭。一来二往,我和女孩便熟悉了。一次,趁生意闲些,我便试探着问她:“这是不是你家开的餐馆,这般年纪怎么没去学校读书?”女孩垂下头,沉默少许,才轻声回答:“我是从离这20多里的村里来的。因家里穷,只念完了小学。”停了一下,她抬起头,轻叹了一声又接着说,“父亲长年患病,三个弟妹正上小学,经在煤矿的表姐介绍,我才找到现在这份活计。吃住算老板的,一个月好歹拿60元钱,以接济弟妹上学和贴补家用。”最后,我也把自己高考落榜后的一些境遇毫无保留地告诉给她,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们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沟通。慢慢地,我们的心也在靠近。

一次,我照例来到这家餐馆吃饭。女孩正在窗口卖饭,见了我便笑着向我招呼。她把饭菜一齐倒入我的饭盒。待掏口袋付款时我才发现,出门时放在这里的5块多钱不翼而飞了。我一脸窘迫。看得出她也在替我着急,却一再安慰我再仔细找找。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仍是不见钱的影子。忽然,她朝我神秘一笑:“你等一下。”便快步跑上楼。不一会儿,她将一张10元面额的钞票递到我的手上:“你先拿去用。”说完,又匆匆忙活去了。

入秋了,一些树叶开始变黄。连日来,天一直下雨,工地宣布休工放假。我正好收到一家报社寄来的20元稿酬,带上样报兴冲冲地跑去找她。她一见我手里的钱,满脸疑惑:“还没到月底,你哪来的钱?”我自豪地告诉她,这是自己写稿子挣来的稿费。她听后,兴奋得孩子似地跳了起来:“唉,想不到,你还真行!”我连忙从口袋里抽出样报,她一把抢过去,急切地找到印有我名字的那篇文章,认真地一个字一个字念出声来,一脸的羡慕和崇敬。

几天后,建筑队转移到一个新的地点,离餐馆大约有三里地。生活异常单调乏味,刚来时的那种新鲜感被日复一日既苦且累的劳作所取代。

短短的两个月,脸变成那种灰黑色,人也瘦了一圈。刚出校门的壮志豪情已如幻梦般烟消云散。一天劳作下来,浑身腰酸背疼,疲累不堪,再也没有什么雅兴去吟诗作文了。工余时间,消磨光阴的是两副扑克一副麻将。晚上,大家便一窝蜂似地拥向电影院,日子便这样一天一天地打发过去。

一连有两个星期我没有到餐馆去了,时光和惰性几乎淡漠了曾有过的一切。

一天下午,我正和几个工友在工棚“修筑长城”,有人进来对我说,外面有个女孩找你。我走出门,女孩在那边路口站着。她穿一件红色滑雪衫,脖子系一条白色围巾。我走过去,招呼她进屋坐。一进门,她便红着脸朝我解释:“我到前面办点事,知道你在这里,就顺便进来看看。”接着她又问:“你最近忙吧,有多长时间不来我们餐馆吃饭了。”我不好意思地搔搔头,掩饰着:“活太累,工地又没放假。”她不置可否地一笑,眨了眨那双黑黑的眼睛,眉宇间蹙起一丝忧郁:“你几时学会打麻将了,不写文章了吗?”我的心像被人轻轻划了一下,惶然答道:“每天累得倒在床上像一具尸首,早就没了那份心思。”良久,她无语,默默地从包里取出一本《胡适文集》说:“前些天我在一家书摊看到这本书,就买下了,不知你是否喜欢。”顿了一下,她语气忽然变得十分郑重:“我总觉得你实在不应该放弃,否则太可惜了!”然后她说餐馆还有事,就起身匆匆走了。

一个月以后,我的一组诗歌在一家文学刊物上发表出来。我再次兴冲冲跑到那家餐馆,却不见她的踪影。一打听,才知道,她早在一个月前就回乡下老家去了。这才遗憾地发现,相识有几个月了,竟然从未打听过她的芳名。又过了半月,时已将近年关,建筑队完工结算,我结好账便离开了这座煤矿。

以后,我挑煤,烧炭、教书、种田,豆大的汗珠掉在地摔成八瓣。困厄愁苦的日子中,我紧紧握住手中的那支笔,从来不曾让它枯竭。

岁月匆匆,时光淡漠了许多往事,惟有那个女孩清秀的面容和那双乌黑却略带一丝忧郁的眼睛,始终珍藏在我的记忆深处。

工作闲暇,我翻开案头的《胡适文集》,便禁不住思念远方不知名的那善解人意的温柔女孩。

难忘你的可爱

我走过黄昏/像风吹向远处的平原/在暮色中抱住孤独的树干

陆永平

你我有缘同窗共读,且是亲密无间的同桌,你美丽、大方,当你水灵灵的眼睛望着我时,犹如清泉从我心上潺潺流过。

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你我都记得很清,小船划开了层层碧波,我在船头,你在船尾,我们相向 而坐。小鱼儿在水里游动,引起我们阵阵笑声。我想为活蹦乱跳的鱼儿拍个照,却忘记取下镜头盖儿。你我都记得很清,小雨淅淅沥沥洒在我的脸庞上,你那花边小伞上的水珠滴滴哒哒落个不停。雨水不停,脚步不停,我们就这样不停地走在闪闪发亮的路面上,背后是渐远的迷蒙。你我都记得很清,我们携手走上了一条弯弯的小径,山峦绿葱葱,山上的古亭装着八面来风,山下的人已忘情,望白云悠悠,小鸟声声,我们为大山的雄伟而感动,为我们自己而感动……课堂——我俩共同攻克“堡垒”的战场;课余——我俩开心玩耍、争辩的自由空间。虽然我俩之间偶尔也会有些小磨擦,但那只是小小的误会,一个会心歉意的微笑之后,一切都烟消云散。在共同的努力下,我俩都取得了优异成绩,得到了学校的嘉奖,同学们的好评。欢声笑语属于我们,幸福和温馨拥抱着我们。

在那个令人难忘的“情人节”里,你喃喃地对我说你离不开我,而我也觉得舍不了你。心中处处是你,随着太阳的东升西落,我越发感到你的可爱——温柔、恬静、美丽、大方。

直到有一天,一个男孩来找你,我才如梦初醒。

我彻底失望了,那一刻,我觉得天在下沉地在旋转,我失去了任何思维、任何知觉,我的心已支离破碎,无奈的心已伤痕累累……只为不忍你离去。

你望着我抑止不住内心的悲伤,凄凉地说:“平,忘了我吧!”晶莹的泪水忍不住从你苍白的脸上滚下。我俩谁也没吭一声,只是将手紧紧地握在一起,久久的,久久的……一切都凝滞了,只感到两颗炽热的心在跳动。

后来,你走了,为了理想走了,在一个遥远的“福利院”里工作。我曾经充实的心一下子空荡荡的,我的心从此多了一份深深的思念,也多了一份深深的祝福。

走过又一个三月,在这儿,我又将你深深地回忆。风雨之中我突然懂得:我们应洒脱奔放,热情向上,清纯活泼,不应在沉闷压抑的心境中埋没自己,以致蹉跎了岁月,浪费了年华。

自信人生要自强,为理想去闯,为人生去拼,为灿烂去搏……“长大成人的晚会”

特瑞莎一抹眼泪,扑向前来,在我的右脸颊热烈地来了一个响亮的吻,不由得又红了脸,妩媚地一笑,抄起挂在衣架上的纱裙,轻快地飞进自己的卧室。

徐国民

晚饭时,房东的女儿特瑞莎显得心事重重,刚喝了半盘汤就躺进自己的卧室。房东太太也显得坐立不安,一会儿到女儿房门前轻轻敲门,一会儿又在客厅里闷坐。今晚特瑞莎要出席应届高中毕业生在联合中学礼堂召开的联欢晚会。离聚会开始的时间只剩下1小时了,她尚不曾梳洗打扮。玛丽大婶一边把早从箱底翻出的她的婚礼裙整理着,一边焦急地看看咔咔作响的挂钟。当她再一次把女儿劝告来换礼服时,特瑞莎难过地哭出声来。母亲也忍不住眼圈发红了。

原来,高中毕业典礼后的联欢舞会在美国年轻人的心目中占有崇高的地位,几乎仅次于步入礼堂举行婚礼的意义。这是人生道路上的第一块里程碑,它标志着成熟和自立。似乎只有参加了这个舞会,人们才算长大成人。按照习俗,女生出席这样的晚会,必须有男伴陪同,而她的声誉和荣光不仅取决于她本人的美丽,服饰的出众,舞姿的优美,也取决于她的男伴的声望、气质和风度。许多晚会上的男女舞伴,后来都成了终身伴侣。没有男伴陪同的女生将会被人看不起。至少也得由兄弟、表兄弟,或父叔辈,甚至祖父辈相陪,聊以自慰。近两年来,四五十年代的淑女绅士式的传统又在摇滚乐、迪斯科称雄的这种晚会上重整旗鼓,以增添庄重、娴雅的气氛,牛仔裤、健身鞋和T恤只能暂时束之高阁。

特瑞莎的一位相好的男同学在毕业前夕已移情外班级的一朵校花,所以她临时决定由父亲陪同出席。可偏偏不巧,父亲又到欧洲出差去了,已经来不及赶回,而表兄弟也都早已被“拉郎配”,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母亲俩真陷入愁城。

特瑞莎的哭声和她母亲的叹息声惊动了我。当我换好藏青色西装走进客厅来到特瑞莎面前时,我慢慢抬起略略向胸前弯起的左臂,轻轻地问了声:“不会嫌我滥竽充数吧?”特瑞莎满含泪水的眼睛顿时发亮,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做母亲的高兴得一迭连声地说:“真太谢谢了!有你这么个中国博士生陪同,她太荣幸了!”特瑞莎一抹眼泪,扑向前来,在我的右脸颊热烈地来了一个响亮的吻,不由得又红了脸,妩媚地一笑,抄起挂在衣架上的纱裙,轻快地飞进自己的卧室。玛丽大婶匆匆跟了进去,过了一会又跑到我身边,在我的西服口袋上细心地放入一块折叠好的绣花手帕,又把特瑞莎爸爸的一只金质领带夹给我夹上,还用衣刷认真地把我的西装刷了一遍。

容光焕发的特瑞莎亭亭玉立般出现在房门口,她那亮晶晶、忽闪闪的蓝眼里,洋溢着少女青春的欢乐。做母亲的仿佛又看到了自己引以为荣的过去的身影,忍不住热泪纵横,喃喃地说着:“长大了,你真的长大了……”

长大的一刻

她赶紧低下头,轻轻地说:“快去买点吃的吧。”

瞿沙蔓

6年前一个冬日的午间,天空中还陆续飘着零星的小雪,寒气袭人,路面很滑,行人很少。

走到楼下的小巷,她发现外面依旧很冷,赶紧加快了脚步,匆忙之中,她看到在不远处的垃圾堆前站着两个穿得极其单薄破烂的人,一个40多岁光景的男人和一个6~7岁光景的小男孩,像是父子二人,父亲弯下腰,蹲下身子,一只手拿着一只缺口的碗,一只手在垃圾堆里急急地翻找,儿子呆呆地站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父亲那只翻找东西的手,那只手冻得发紫,裂口的地方正淌着血水,什么也没有找到!父亲回过头无奈地看着儿子,儿子还是呆呆地站着,盼着!父亲重新转过头继续不厌其烦地翻那一堆堆腥臭的垃圾。

她继续朝前走,走过了那个垃圾堆,走远了!但她的心很痛。

那两双无奈的眼睛不时跳跃在她脑子里,她的心情愈走愈沉重,她的脸上不知何时已滴落晶莹的泪珠,不再犹豫了,她猛然回转身,跑了回去。

庆幸的是父子俩还没有走,正呆呆地坐在雪地上,她打开书包,拿出所有的积蓄——7块3角5分钱放在小男孩的手上,并把自己的围巾给小男孩围上,父子俩的无奈表情一下变得愕然,不知所措地看着眼前这个背书包的小姑娘。

她赶紧低下头,轻轻地说:“快去买点吃的吧。”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当她赶到学校时已经迟到了,因此被记过一次,她没找老师解释,但连她自己也弄不清,从那天下午开始她变了,长大了。

今夜,坐在灯下,我的脑海里浮现的就是6年前的这一幕。

我喜欢出发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这一路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

汪国真

我喜欢出发。

只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有双脚,还有未来。

怎么能不喜欢出发?没见过大山的巍峨,真是遗憾;见了大山的巍峨没见过大海的浩瀚,仍然遗憾;见了大海的浩瀚没见过大漠的广袤,依旧遗憾;见了大漠的广袤没见过森林的神秘,还是遗憾。世界上没有不绝的风景,我有不老的心情。

我自然知道,大山有坎坷,大海有浪涛,大漠有风沙,森林有猛兽。即便这样,我依然喜欢。

打破生活的平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年轻的景致。真庆幸,我还没有老。即便真老了又怎么样,不是有句话叫老当益壮吗?

于是,我还想从大山那里学习深刻,我还想从大海里学习勇敢,我还想从大漠那里学习沉着,我还想从森林那里学习机敏。我想学着品味一种缤纷的人生。

人能走多远?这话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事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于是,我想用青春的热血给自己树起一个高远的目标。不仅是为了争取一种光荣,更是为了追求一种境界。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这一路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

是的,我喜欢出发,愿你也喜欢。

远方有多远

心无着落时,总想将它放牧到远方。着陆的心,地角天涯,总在近旁。

莫小米

远方有多远?

乘飞机到航线的尽头,转火车到铁轨的尽头,换汽车到公路的尽头,搭马车到林子的深处——算不算远?

我以为那就是远方,她说不是。

她让明子引燃柴火,烧热大炕,从棚架上摘豆角,从柴垛上采猴头,熬一锅大碴子粥,蒸一个粉栗般的面瓜,当然没忘了介绍茅楼的使用方法。

于是,在白桦林深处,一个叫独木河的小村庄,一个地道的东北婆娘,坐在热炕上与我们唠嗑,用杭州话。

20多年前,一群杭州学生乘了许多个白天和黑夜的车,来到这地方。

如果说这就是远方,那么,她16岁就到了远方。

如果说与她同去的男孩女孩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远方有多远,那么,只有她不知道。

要是她知道,她怎会在他们一个一个相继离去之前,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一个独木河的小伙子?尽管他是最优秀的。

其实在当时,她也是最优秀的。在杭州去的学生中,她最先适应了东北的黑土地,黑土地也最先亲近了她。

当地的记者,把最优秀的西子姑娘与最优秀的独木河小伙的照片登在报上。

她最终没有离开独木河并不是为了这帧照片。当滚滚的返城大潮如春天乌苏里江的冰排般势不可挡时,走,无需理由,结婚的可以离了婚走,有孩子的可以扔下孩子走,一切都顺理成章,都可以被别人和自己原谅。更何况,当时她还并没有成为独木河的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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