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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人生最好的教育(1)

飘 飞 的 云

生活的烦倦在何处呢?如果你是一朵云。

罗兰

那天晚上,忙完了许多琐事,心情十分烦倦。匆匆出了家门,赶往车站,打算搭公共汽车去上班。走到巷口,偶一抬头,忽然看见远处那一大片湛蓝的夜空。那夜空,是异样的光洁莹澈,衬在闪烁的灯光与房屋的黑影背后,远远地伸展出去带着一种非常的宁静与高贵。像一个大手笔的布景师,不惜工本地用了一大幅光滑无比的软缎来做都市之夜的背景。

我蓦地觉得自己由烦倦的现实飞升到一个幻想的世界——怎么会有如此辽阔、莹澈、光洁、湛蓝的夜空呢?而那一大把撒出去的星粒,就像无数闪耀的碎钻,散落在无限的大宝石蓝色的软缎上。

那夜空怎么那样蓝得发亮,亮得像是镀了一层丝光呢?

哦,原来那边镶着一个圆圆的月。这才想起,假如不是闰月,今天该是中秋节了。

难怪有月色如银!

那格外明净的天宇,不仅是因为月色,而更是因为风。

今天有4级风。台风征候尚未完全逸去。它扫出了一大片晴空,而且余兴未尽地继续扫着那聚在东南方的一堆云絮。那一堆云絮簇拥在许多屋宇背后,从远远的地平线彼端冉冉地浮升上来,就被4级风轻轻地、一簇一簇地卷向天空,慢悠悠地上升着,慢悠悠地变形。由一堆云絮变成一个老人,又变成一只绵羊,再变成一只由背后被风牵曳的鸡;然后鸡的形貌轻轻地幻散,你再也说不出它像什么。它继续地游动,继续地幻散;变成两朵或三朵,分头飘去。你不知道追随哪一朵才是,你觉得自己也已幻散。

于是,你再想去追往另一簇云絮,它们开始从屋宇背后浮升时,总是很大的一簇。这一簇,飘飞得十分迅速,直向那轮圆月飞升而去,仿佛要奔向月宫。于是,月光把云朵染上一圈金黄,又染上一圈浅紫。云朵再向上飘飞了一半旅程,渐渐变成了一个大大的烟圈。透过烟圈的环形,月亮的银盘在上方静静地端庄地照临。云朵距离它还好远好远,我看得到那距离,那是十分立体感的一段距离。云并不想追上月,云只是无心地飘飞,无心地幻散。那烟圈就也这样地幻散,成为许多小小碎碎的白絮,轻轻地飘飞,轻轻地消失。于是,就又升上来另一簇云。

我看着这簇云,它悠然地延伸、延伸,变成长长的一带,像一只橡皮艇。然后以迅捷的姿态飘飞而来。看着它,我忽然想起幼时唱的一首歌:

如果我能飞升如云能堪承载我便入云驾驶多么自在……真的,如果我乘云朵飘飞,将如何呢?

云一定不问我要到何处去,云一定不问我自何处来,云也一定不问我可曾向谁请假,也一定不问我可有什么未了之责。云甚至不会感到有我在它上面乘载,它仍只是那么无意地飘飞,无意地幻散。

那么,我也将随着它无意地飘飞,无意地幻散,飘飞、幻散,飘飞,幻散,终而至于消失。

曾有诗人歌颂过消失之美。那种不经意的消失;那种完全“放开手,随它去的”的消失;那种悠悠然、毫不牵恋的消失;那种飞向无穷,飘向无限的消失;让你的灵魂就那样摆脱开一切牵绊,轻轻地浮起,悠悠地远去,毫无重量地幻散,毫不沾惹地消失。

生活的烦倦在何处呢?如果你是一朵云。

玫 瑰 往 事

他很想说出20年前那一段属于玫瑰的往事,但终于没有说出口。让玫瑰有它自己的生命吧!

林清玄

11岁的时候,他喜欢上教他国文的女老师,老师25岁,有一对黑眼珠和深深的酒窝。

那时他的父亲种了一亩玫瑰,他每天偷剪一朵父亲的玫瑰,起得绝早,在暝色中将玫瑰放在老师讲台的抽屉,然后回家睡觉,再假装没事人一样到学校上课。老师对每天的一朵玫瑰调查了好几次,但从来不知道是谁放的。他也不敢承认,只要看到老师每天拿起玫瑰时那带着酒窝的微笑,他就一天都很快乐,甚至唱着小调回家。他在老师抽屉放玫瑰花足足放了两年,直到他从乡下的小学毕业。20年后,他的老师还在乡下教书,有一回在街上遇到,老师的头发白了,酒窝还在,他很想说出20年前那一段属于玫瑰的往事,但终于没有说出口。让玫瑰有它自己的生命吧!那样已经够了,他想。

金急雨金急雨是一种花的名字,花谢时像乱雨纷飞。他常站在她家巷口前的金急雨花下,看着落了一地的金黄色花瓣。有时风起,干落的花瓣就四散飞去,但不改金黄的颜色,仿佛满天飞起的黄蝴蝶。

有四年的时间,他几乎天天在花下等她,然后一起走过长长的红砖道路。

他们分开的那一夜是在金急雨花的树下,他看她的背影沉默地消失在黑夜的巷子,心中一片茫然,如同电影放映时的片断,往事一幕幕地从黑巷里放映出来,他一滴泪也没有落,竟感觉那夜的天星比平常更明亮。

他捧起一把落地的金急雨,让它们从手指间静静地滑落,那时他真切地体会到,如果金急雨不落下,明年就没有新的芽,也不会开出新的花。萎落的花并非死亡,而是一种成长,一种等待,等待下一个季节。

相识的时候是花结成蕾,爱的时候是繁花盛开,离别之际是花朵落在微风抖颤的黑夜。为了体会到这种惊奇的成长,他竟落下泪来。

尺 素 寸 心

不回信,绝不等于忘了朋友,正如世上绝无忘了债主的负债人。

余光中

接读朋友的来信,尤其是远自海外犹带着异国风云的航空信,确是人生一大快事,如果无须回信的话。回信,是读信之乐的一大代价。久不回信,屡不回信,接信之乐必然就相对减少,以致于无,这时,友情便暂告中断了,直到有一天在赎罪的心情下,你毅然回起信来。蹉跎了这么久,接信之乐早变成欠信之苦,我便是这么一位累犯的罪人,交游千百,几乎每一位朋友都数得出我的前科来的。英国诗人奥登曾说,他常常搁下重要的信件不回,躲在家里看他的侦探小说。王尔德有一次对韩黎说:“我认得不少人,满怀光明的远景来到伦敦,但是几个月后整个崩溃了,因为他们有回信的习惯。”显然王尔德认为,要过好日子,就得戒除回信的恶习。可见怕回信的心,远不止我一个。

回信,固然可畏,不回信,也绝非什么乐事。书架上经常叠着百封未回之信,“债龄”或长或短,长的甚至在一年以上,那样的压力,也绝非一个普通的罪徒所能负担的。一叠未回的信,就像一群不散的阴魂,在我罪深孽重的心底幢幢作祟。理论上说来,这些信当然是要回的。我可以坦然向天发誓,在我清醒的时刻,我绝未存心不回人信。问题出在技术上。给我一整个夏夜的空间,我该先回一年半前的那封信呢,还是7个月前的这封?隔了这么久,恐怕连谢罪的有效期也早过了吧?在朋友的心目中,我早已沦为不值得计较的妄人。“莫名其妙!”是你在江湖上一致的评语。

其实,即使终于鼓起全部的道德勇气,坐在桌前,准备偿付信债于万一,也不是轻易能如愿的。七零八落的新简旧信,漫无规则地弃塞在书架上,抽屉里,有的回过,有的未回,“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要找到你决心要回的那一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数倍于回主本身。再想像朋友接信时的表情,不是喜出望外,而是余怒重炽,你那一点决心就整个崩溃了。你的债,永无清偿之日。不回信,绝不等于忘了朋友,正如世上绝无忘了债主的负债人。在你的惶恐的深处,恶魇的尽头,隐隐约约,永远潜伏着这位朋友的怒眉和冷眼,不,你永远忘不了他。你真正忘掉的,而且忘得那么心安理得,是那些已经得到你回信的朋友。

有一次我对诗人周梦蝶大发议论,说什么“朋友寄赠新著,必须立刻奉复,道谢与庆贺之余,可以一句“定当细细拜读”作结。如果拖上了一个星期或个把月,这封贺信就难写了,因为到那时候,你已经有义务把全书读完,书既读完,就不能只说些泛泛的美词。”梦蝶听了,为之绝倒,可惜对这个理论,我从未付之行动,一定丧失了不少友情。倒是有一次自己的新书出版,兴冲冲地寄赠了一些朋友。其中一位过了两个月才来信致谢,并说他的太太、女儿、和太太的几位同事争读那本大作,直到现在还不曾轮到他自己,足见该书的魅力如何云云。这一番话是真是假,令我存疑至今。如果他是说谎,那真是一大天才。

据说胡适生前,不但有求必应,连中学生求教的信也亲自答复,还要记他有名的日记,从不间断。写信,是对人周到,记日记,是对自己周到。一代大师,在著书立说之余,待人待己,竟能那么的周密从容,实在令人钦佩。至于我自己,笔札一道已经招架无力,日记,就更是奢侈品了。相信前辈作家和学人之间,书翰往还,那种优游条畅的风范,应是我这一辈难以追摹的。梁实秋先生名满天下,尺牍相接,因缘自广,但是20多年来,写信给他,没有一次不是很快就接到回信,而笔下总是那么诙谐,书法又是那么清雅,比起当面的谈笑风生,又别有一番境界。我素来怕写信,和梁先生通信也不算频。何况“雅舍小品”的作者声明过,有11种信件不在他收藏之列,我的信,大概属于他所列的第八种吧。据我所知,和他通信最密的,该推陈之藩。陈之藩年轻时,和胡适、沈从文等现代作家书信往还,名家手迹收藏甚富,梁先生戏称他为man of letters,到了今天,该轮到自己的书信被人收藏了吧。

朋友之间,以信取人,大约可以分成四派。第一派写信如拍电报,寥寥数行,草草三二十字,很有一种笔挟风雷之势。只是苦了收信人,惊疑端详所费的功夫,比起写信人纸上驰骋的时间,恐怕还要多出数倍。彭歌、刘绍铭、白先勇,可称代表。第二派写信如美女绣花,笔触纤细,字迹秀雅,极尽从容不迫之能事,至于内容,则除实用的功能之外,更兼抒情,娓娓说来,动人清听。宋淇、夏志清可称典型。尤其是夏志清,怎么大学者专描小楷,而且永远用廉价的国际邮筒?第三派则介于两者之间,行乎中庸之道,不温不火,舒疾有致,而且字大墨饱,十分爽朗。颜元叔、王文兴,何怀硕、杨牧、罗门,都是“样版物人”。尤其是何怀硕,总是议论纵横,而杨牧则字稀行阔,偏又爱用重磅的信纸,那种不计邮费的气魄,真足以笑傲江湖。第四派毛笔作书,满纸烟云,体在行草之间,可谓反潮流名士,罗青属之。当然,气魄最大的应推刘国松、高信疆,他们根本不写信,只打越洋电话。

男孩子女孩子男孩子女孩子都喜欢潇洒地走入人群,男孩子女孩子都喜欢无忧无虑地生活,愿每一对男孩子女孩子,都能共同握住这只神奇的笔,把自己的爱情书写到幸福那边……赵冬古希腊曾传说:半是男人、半是女人的人类自认为是相当完善的,把自己看成十全十美的人,他们轻蔑地背叛了上帝。于是,愤怒的宙斯将他们一分两半,发落到地球上来,从此便有了男女,这两性便开始寻找失去的一半,填充自身,以期完整……世界上到处都奔跑着男孩子女孩子的身影。有了这些骚动的精灵,古老的地球年轻多了,还有了一点灵气;有了这股劲吹的旋风,荒芜的沙漠才出现了绿洲;有了这群年轻的生命,贫瘠的世界才拥有了好多故事,好多传说……男孩子喜欢玉兰的幽雅,粉荷的高洁,男孩子的理想是有一位纯洁、有爱心的女孩子;女孩子喜欢松柏的挺拔,红柳的缠绵,女孩子的向往是潇洒、真挚的男孩子。

男孩子获得爱的方式是迅速地出击,在燃烧中拥抱爱的烈焰;女孩子获得爱的办法是缓慢地渗透,然后在平静中品尝爱的芬芳。

男孩子女孩子是从孤独的氛围里走到一起的,男孩子女孩子有着诚挚的情愫。男孩子问女孩子:“能不能把你的思想和情感都献给我?”女孩子答男孩子:“你去问问滚滚的流水吧,看看长江黄河到底能不能把水都献给大海。”女孩子问男孩子:“能不能告诉我你的爱情和喜欢有多少真诚?”男孩子答女孩子:“你去听听二月的春风吧,看高山峻岭到底能不能被风儿吹得绿荫叠翠?”

男孩子寻找女孩子正像女孩子渴望男孩子,温馨的世界是两颗爱心共同建造的,男孩子与女孩子能够画出比月亮还圆的爱情。

男人与女人,只是生命的故事。

男孩子与女孩子,才是爱情的故事。

茫茫人海里,选择一个德才兼备的男孩子有多么不易啊!女孩子要珍惜。芸芸众生中,谋求一位品貌双全的女孩子又多么艰难,男孩子别泄气。

真正的爱情能经得起风雨的洗礼,冰霜的考验,男孩子女孩子往往经受不住时间的磨砺和岁月的锤炼,使本来十分美丽的爱中途夭折。

男孩子喜欢一个人在深夜拥有长街,怀着悒悒之情梳理眉头那凌乱的名字;女孩子喜欢一个人在秋天拥有黄昏,揣着沉甸甸的企盼遥望远方那熟悉的地址。

男孩子的雨靴很大,它好似一条大帆船,不怕风浪的拍打;女孩子的日记很苦,它仿佛是一本小诗集,记载着感情的履历。

男孩子女孩子的眼睛是灵魂的窗口,谁也无法回避这炽热的燃烧。男孩子女孩子都爱做梦,男孩子的梦是一穗苦苇,能剪碎昨天的梦魇;女孩子的梦是一瓣香荷,能染醉白昼的封藏。梦醒后,男孩子恋的是三角帆轻扬的海湾;女孩子默念的是九叶树聒噪的树林。

衣着打扮,男孩子喜欢那趋之若鹜的新潮时尚;女孩子喜欢那小家碧玉的传统美俗。

男孩子喜欢为爱情干杯,随大雁迁徙向梦里南方梦里南方;女孩子喜欢为幸福祈祷,愿西部的长廊和驿站从此再无故事再无故事。

男孩子有了心事常常望月歌吟,以酒解愁;女孩子有了心事常常对花幽叹,顾影自怜。

离别的时刻,男孩子常常挥挥衣袖,任轻风飘拂把短曲长歌传遍今夜的旷野;女孩子常常扶竹而哭,任泪眼滂沱把旧梦新愁注入明日的雨季……男孩子爱把痛苦放在绿色的叶子上,然后去咀嚼苦涩、咀嚼忧伤;女孩子爱把憧憬挂在白色的秋千上,然后去荡起长路,荡起蓝天……男孩子喜欢读金庸、古龙、华莱士;女孩子喜欢读琼瑶、席慕蓉、汪国真……对于情敌,男孩子容易学得很潇洒,很豁达,还会一起喝酒,称兄道弟;女孩子容易学得很狭隘,很自私,往往一时为敌,一生如仇人。

男孩子对幸福的理解是女孩子深情地一瞥;女孩子对幸福的理解是男孩子终生的相守。

男孩子考验女孩子的办法是远走高飞,然后用遇车祸致残或患怪病症之类的骇人听闻的鬼把戏来吓唬女孩子。

女孩子考验男孩子的方式是约会迟到或以一根小草来系住感情的门闩来验证男孩子。

男孩子追求女孩子喜欢重重地敲动门扉;女孩子追求男孩子喜欢轻轻地近前呼唤。男孩子的寂寞写在脸上,女孩子的寂寞写在心里。

女孩子爱撒娇,男孩子爱淘气。女孩子洁净的闺房里有两只草娃娃,女孩子常常搂起来,说:“这个孩子是你,那个孩子是我。”男孩子屋外的庭院里摆的是鸟笼和鱼竿,男孩子常常拿着它们去野外,唱着那首《跟着感觉走》……男孩子女孩子都喜欢潇洒地走入人群,男孩子女孩子都喜欢无忧无虑地生活,愿每一对男孩子女孩子,都能共同握住这只神奇的笔,把自己的爱情书写到幸福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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