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184800000036

第36章 西北民族地区生态安全与水资源法律制度创新(2)

(8)禁止性规定。各国水资源保护法中都有许多禁止性规定,如禁止向水体排放有毒废物、放射性废物等。《苏联各加孟共和国水立法纲要》(1970年)等法规规定:排放污水只有在不增加规定的水体中污染物的最高含量,以及在水的使用者净化水达到规定的标准时,方可进行。在许多情况下(如在集中的饮用水源的卫生保护区、疗养区、专设的游泳区)禁止向地表水体排放污水,在其他的水体,只许排放经过净化的水。

(9)水资源保护法律责任。各国水资源法都对违反法律规定了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大多数国家的水资源保护法对行政处罚、民事罚款、刑事制裁都规定了相对具体详细的条款。如《塞尔维亚共和国水法》的第17章“罚则”就相当详细。

二、西北民族地区水资源法律体系分析

我国水资源法律体系日趋完善不仅是水资源短缺、旱灾害频繁等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的必然反映。目前我国的水资源法已基本形成体系,包括宪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还包括水利部、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布的行政规章及各级地方政府颁布的地方法规。所谓水资源法律体系是由调整水行政主体在行使水行政管理职权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构成的系统有机整体。到目前为止,我国在水资源管理立法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1.我国水资源法律制度体系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法》颁布与1988年1月21日,于同年7月1日实施。其起草工作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历时十余年。它的颁布,标志我国的水管理进入法制的轨道。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水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水法》包括总则,水资源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8章82条。

新《水法》以建立节水型社会、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把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合理配置放在突出的位置,促进资源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新《水法》具有鲜明时代性、针对性、科学性,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与1988年《水法》相比,新《水法》重点做了以下修改:

首先,强化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注重水资源合理配置。新《水法》按照水资源的自身规律和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实际,遵循水资源管理与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工作相分离的原则,实行“一龙管水,多龙治水”,改革水管理体制。新《水法》在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方面,作了两个重要修订,一是删去了1988年《水法》第九条规定的“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新《水法》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二是强化水资源的流域管理,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新《水法》通过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调度、统一实施取水许可、统一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统一监督管理等各项事务,使水资源统一管理具体化。为了发挥经济综合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方面的作用,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这一重大的转变为合理配置、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提供了体制保证。

其次,把节约用水放在突出位置。解决我国的水问题,核心问题是提高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原《水法》对节约用水只在总则中作了“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的原则规定,缺乏具体的管理规定。针对目前全社会节水意识和节水管理工作薄弱,水价偏低、用水浪费严重、水的重复利用率低的问题,新《水法》把建立节水型社会这一目标写入总则,实行从“开源与节流并重”到“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大力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战略转变,并规定“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新《水法》将近年来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各项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如: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耗水量大的落后工艺、设施淘汰制度,用水计量,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等都用法律形式加以确立,形成了从规划、设计、建设、利用、消费、流通到资源再生等各个环节比较完整的节水管理制度体系。

再次,加强了水资源的宏观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急剧增长,缺水和水污染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加。为了合理开发、利用、配置、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减少用水矛盾,使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水资源的状况相适应,新《水法》把“水资源规划”单设一章,强化了水资源的宏观管理,调整了规划思想,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宏观管理体系。规定了编制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江河流域(区域)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河流水量分配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制度、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制度等一系列水资源配置的法律制度。针对长期以来对水资源规划和宏观管理措施的执行一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的情况,新《水法》明确了水资源规划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服从,同时,加强了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保证各种宏观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四,重视水资源与人口、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的协调,加强了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新《水法》一方面强调经济社会的发展要考虑水资源的条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要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同时又规定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要考虑生态用水的需要,维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新《水法》改变了过去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脱节的状况,建立了水功能区划制度和排污总量控制管理制度,使江河水质保护建立在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同时新《水法》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方面提出了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更高的要求,并规定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

最后,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了执法监督,强化法律责任。新《水法》为了加强法律实施的执法监督检查,专门增加了监督检查一章,对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政监督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权力、职责、行为规范做出了规定。针对原《水法》法律责任部分比较简单、原则,不便于操作的问题,补充规定了处罚种类,应当受处罚的行为,并规定了具体罚款的数额或幅度,大大增加了对违反《水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操作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颁布于1984年5月11日,1996年5月15日修订,是水法体系中有关水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共分7章62条。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了水污染防治法的目的和任务,适用范围以及各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部门是统管机关,水利部门及重要江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处于协同管理的地位。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规定了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排污收费、污染物申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各部门的主要职责与义务。规定了防止地表水污染的各项措施,规定了防止地下水污染的各项措施,对违反水污染防治的行为应负的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对《水污染防治法》中的一些特定名词进行了解释并规定了国务院环保部门可以根据此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告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颁布于1991年6月29日,是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而制定的法律,共6章42条。

《水土保持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各自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并规定预防、治理、监督的各种措施,此外还规定了违法的法律责任。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各级地方政府也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了实施细则;结合乡规民约,建立起严密的水土保持执法体系。依法对水土流失进行预防、监督和治理。水土保持部门做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监督检查的管理工作,组织群众积极开展治理,公安、司法部门严格执法;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谁使用土地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搞好各自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林业上实行限额采伐,避免采伐量大于生长量;牧业以草定畜,不得超载过牧;农业上防治滥垦,在提高单产的基础上,对现有陡坡的逐步退耕;工矿、交通进行生产建设时,做好水土保持,妥善处理废弃土石和整治地貌、恢复植被。

《水土保持法》的实施不仅能改善河流上游生态环境,而且有利于涵养水土,避免过多的营养物质进入水体,缓解面源污染。《水土保持法》时与水资源保护相关性较强的法律之一。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洪法》颁布于1997年8月29日,是水法体系中防治水害方面的第一部法律。

《防洪法》规定了流域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是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上的重大突破。根据《防洪法》的相关规定,各流域机构根据水利部的部署,开展了水政检查规范化建设,成立了流域水政检察队伍,在专业执法中给予水资源保护执法监察员的名额,将有利于水资源保护执法工作。

(2)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订并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其中与水资源保护直接有关的有:《排污费征收暂行办法》、《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利产业政策》、《水污染防治法细则》等。现主要介绍《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利产业政策》。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制度是《水法》规定一项制度,其实施办法于1993年8月1日由国务院119令发布,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是目前水资源管理较具体的法规。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贯彻了开发利用于保护、水量水质一体化管理的原则及明确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取水许可、发放取水许可证方面的权属管理地位。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了取水许可预申请和申请程序。不管是预申请书,还是申请书都应有退水水质和取水水质方面的资料,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时必须审查退水水质是否符合条件。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是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核心,也是《水法》和各级政府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水利部进一步颁布了取水许可配套法规,目前,各省(市)以普遍开展了取水登记和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的工作,水利部门发证率达到90以上,并已将重点转到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这对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宏观控制,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起到了显著作用。

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由国务院于1988年6月10日颁布,是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水法》制定的。共分7章51条。

《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河道主管机关,国家对河道是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大江大河的主要河段由国家授权的流域机构实施管理。

“条例”具体规定河道整治于建设、河道保护、河道清障的措施。同时规定了经费安排办法以及违法的法律责任。

“条例”第34条规定“向河道、湖泊排污的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排污单位向环保部门申报之前应当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可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排污口实施管理的依据。

为了实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国家计委经国务院批准,颁布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以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事权划分,形成了河道管理的法规体系。

同类推荐
  • 论新闻学学科地位及发展

    论新闻学学科地位及发展

    本书以新闻学学科建设为主线,集中反映了作者关于新闻学学科地位及学科发展问题的一些理论思考,表达了作者“保卫新闻学”和“发展新闻学”的学术见解与理念诉求。本书集中展现了作者在新闻学学术研究方面的志趣及成果,同时从一个侧面折射出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新闻学研究的发展轨迹,并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了我国新闻学理论传承与创新的研究方向。本书可作为新闻与传播院校师生、新闻实务工作者研修新闻理论的参考书,也可作为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生进行上述方向专题研究的辅助教材,同时对撰写新闻学术论文也有一定参考价值。
  • 构建和谐社会引论

    构建和谐社会引论

    20世纪以来,人类在经济和科技方面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全球经济总量呈几何基数地增长,由本世纪初的不到1.5万亿美元,增长到现在的39.2万亿美元。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也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发达国家的富人每天的消费超过了500美元。科学技术把人类带到了信息化时代,互联网遍布世界,把我们的地球变成了一个“地球村”。
  • 让课堂更加生动有趣的10大技巧

    让课堂更加生动有趣的10大技巧

    本书围绕教师如何才能形成属于自己的易于让学生接受的课堂教学艺术技巧展开论述。阐述了教师除了要有高度的热情与责任感之外,还要有渊博的知识和一定的讲课技巧等全面素质能力。
  • 谁更了解中国?

    谁更了解中国?

    本书收录了一些当代“英雄”的故事。他们是经济学家、成功的商人、独立的知识分子和作家,以及随时代大潮浮沉的制造业工人。这些“英雄”无一不在这个纷繁嘈杂的时代坚持着各自的选择,尽力不让自己败退。他们眼中的中国是怎样的?又应该怎样?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好,这是他们孜孜以求的目标。
  • 新闻学十年(1998-2008):多元与分化

    新闻学十年(1998-2008):多元与分化

    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中国传媒大学校庆55周年之际,《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也迎来了30周年刊庆。《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创刊于1979年,迄今走过了整整30年的历程。作为国内创刊最早的广播电视学术期刊之一,30年来我们向广大读者奉献了160多期刊物,5000余篇论文,发行总量50万余册,为中国广播电视学术与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热门推荐
  • 夜光下的血族kindred

    夜光下的血族kindred

    迷之少女菲思与纯情血族之王洛库尔的故事,有欢乐也有悲伤,人类与血族的斗争不止菲思和洛库尔就不会得到平静的生活……
  • 重生之第一毒后

    重生之第一毒后

    她伴他走过最低谷如履薄冰,也陪他登上最高峰睥睨天下,奈何时光易老,韶华错付,荣华反常常教有情人变怨偶。奸妃栽赃,枕边人的忌惮与不信任,最终将这黎国传奇般的女子葬送……未央太冷,心事几浮沉,浴血重生只是为了亲手送负心之人下地狱!长恨歌,与君绝,两相忘,无他意。愿来世的路上不再相遇,如此便不相爱,便不相负。长歌:以灵魂起誓,我高长歌再世为人定要将负我害我之人手刃殆尽报血海深仇,哪怕下阿鼻地狱永世不得超生!黎湛:只愿能用我万千宠爱、帝王江山换她一回首,浅笑盼兮,脱离仇恨的苦海。雪姬:从我弃姐妹情,亲手推你高长歌走向万劫不复之时,便料到日后天谴不得善终,只是没想到,还是一报还一报,死在你手上。
  • 妲己与申公豹

    妲己与申公豹

    元始天尊点化一只乳豹,派他去找回《无字天书》。小豹子历尽千难万苦以为可以与敌人痛快地掰掰手腕,可对手却是掌管封神大权的姜子牙!面对天下苍生,他只能舍生取义,呕心沥血却遭到世人误解,并背负千古骂名!然而,他并没有因此绝望,懂他的,还有一只美丽妖娆的小狐狸!
  • 时间的命运

    时间的命运

    百叶孤儿院的日梦雨思琪和百瑞明若是闺蜜。有一天有人要收养她们的其中一个,本来是决定收养日梦雨思琪,可百瑞明若不甘心,推倒思琪摔下天台。后代替日梦雨思琪成为日本首富代女儿。魔法的时间命运正式开始。
  • 暗黑破坏神之天刑者

    暗黑破坏神之天刑者

    地球宅男项天,意外携带外挂穿越到了暗黑大陆,开始了追求力量巅峰的战斗之旅。暗黑大陆数万年的战斗凝练,已经强大无匹。看项天如何利用地球的奇思妙想,吸收已有的战斗经验,创造出更加灵活的技能运用。绚丽的招式,多变的战术,灵活的技能运用,项天如何利用这些谱写出暗黑大陆上新的乐章......经典的暗黑系列小说太少了,钩子看的不尽兴。自己写一本与大家分享。希望大家支持下钩子,谢谢大家了。
  • 是我故意忘记她

    是我故意忘记她

    一个大公司的老板遇到了小学、初中时的初恋,勾起了许多回忆。后来他想让初恋过的幸福,便帮她的丈夫高筹义建立了一个房地产公司,可高筹义借用公司处处与他作对,他忍不住了,把高筹义的公司弄倒闭了,而她该何去何从……
  • 火澜

    火澜

    当一个现代杀手之王穿越到这个世界。是隐匿,还是崛起。一场血雨腥风的传奇被她改写。一条无上的强者之路被她踏破。修斗气,炼元丹,收兽宠,化神器,大闹皇宫,炸毁学院,打死院长,秒杀狗男女,震惊大陆。无止尽的契约能力,上古神兽,千年魔兽,纷纷前来抱大腿,惊傻世人。她说:在我眼里没有好坏之分,只有强弱之分,只要你能打败我,这世间所有都是你的,打不败我,就从这世间永远消失。她狂,她傲,她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凌驾这世间一切之上。三国皇帝,魔界妖王,冥界之主,仙界至尊。到底谁才是陪着她走到最后的那个?他说:上天入地,我会陪着你,你活着,有我,你死,也一定有我。本文一对一,男强女强,强强联手,不喜勿入。
  • 蛮妻迷人,BOSS恋恋不忘

    蛮妻迷人,BOSS恋恋不忘

    她是小迷糊,表白弄错对象,错惹了高冷男神,却因此得到了他的宠爱。她爱他,他宠她,为了保护她,不得不忍痛把她推开,她痛,他更痛。登堂入室的小三,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她,她忍,他故意冷落她,对她视而不见,她也忍,但当她面对他拥着小三在自己面前现场直播激情真人秀,并向她扔去一份离婚协议书时,她忍不了了。
  • 十年未解琵琶语

    十年未解琵琶语

    她说,谨以我心头之血,破我三生誓言,我愿与那人生生世世,世世生生,再不相见!他说:阿嫱,有的誓言,时时轻负,便为戏言,有的谎言,骗过一生,却是箴言。你,可心悦于孤?
  • 傀儡恋

    傀儡恋

    她,李晓妍,过着史上最平淡的日子,可是,在12岁那年,身入车祸现场,冰冷的寒冰手似乎在告诉她她不是一般人的消息。终于,一个神秘与她同是吸血鬼皇室儿女的神秘男子,拯救了她,让她返回了更幸福的生活。他们的生活还会这样生离死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