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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汉文化对匈奴的影响(1)

汉武帝北伐匈奴之后至东汉建武二十四年(48年),内外交困的匈奴分裂为南北两部,北匈奴于公元89年败于东汉和南匈奴联军,公元91年西逃。南匈奴归附汉朝后内迁,逐渐走向了一条与汉族相融合的道路。

(一)汉文化对匈奴社会的影响

汉文化,是在黄河流域形成的以汉族为代表的一种古老而又有着强大生命力的文化,它不仅包括语言文字、儒家思想、典章制度,而且包括生产技术、社会风尚,即广义上的文化这一范畴。在历史上,汉文化对周邻民族产生过强大的影响,不断地扩大着文化圈。匈奴在与中原地区频繁的接触中,汉文化对其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1.汉农耕文化对匈奴经济生活的影响。

匈奴原本过着典型的游牧经济生活,匈奴的生产方式与中原地区汉族农耕生产有着很大的差异。匈奴民族从事的原始、粗放的游牧经济,基本上是靠天吃饭,稳定性很差。而塞内农业经济在一般情况下是以投入(深耕、选种、施肥、兴修水利等)决定回报,其收成的稳定性要比单纯依靠大自然恩赐的原始游牧经济强得多。随着汉匈交流的加强,汉族农耕经济的优越性使匈奴人印象深刻,匈奴地区也逐渐出现了农业生产。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记载,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卫青至寘颜山(约在蒙古国杭爱山西南)赵信城,获得匈奴囤积的粮食作为军饷,走的时候还把剩余的粮食放火烧光。那么大一支军队是需要很多粮食来充做军粮的,在汉军取走够自己食用的粮食后竟然还有剩余,可以看出,城里所存的粮食数量极多。而这些粮食也不是匈奴从汉朝劫掠来的,而是自己生产的。《史记·匈奴列传》载,公元前1世纪汉降将贰师将军李广利被杀时,漠北一连下了好几个月的雨雪,粮食因此而不能成熟,这使得匈奴上下都惊恐不安。粮食出现在匈奴地区,表明当时匈奴已经有了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更进一步说明,受到中原地区农耕文化的影响,匈奴人已经学会从事农业生产并高度重视农业经济的发展。

与农耕生产紧密联系的是定居生活,定居生活自然需要城邑。中原地区的“穿井”“筑城”“治楼”“冶铁”等手工业生产技术,也随着这种交流,出现在了匈奴的经济生活当中。早在汉代,漠北地区就建有范夫人城和赵信城。南匈奴附汉后先是在五原(内蒙古包头市西南),后是在西河(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建城。十六国时期,匈奴或匈奴别部所筑的城更多,见于史书的,就有西河县刘渊所建的八门城,西平以西刘聪所建的西平城,赫连勃勃在那县所筑甘泉城,沮渠蒙逊在凉州所筑七级城等等。

这显然与匈奴原来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有着明显的区别,是匈奴地区农耕经济发展的产物。近些年来,在匈奴活动地区考古发现的带有浓厚汉文化色彩的青铜器、铁器、陶器、木器、玉器以及纺织品也反映了匈奴经济生活受到汉文化的深刻影响。

2.汉文化对匈奴政治制度的影响。

南匈奴入居塞内后,在政治制度上受到汉朝制度文化的强烈影响,这种影响突出地表现在职官制度和兵制的变化上。据《汉书·匈奴传》记载,匈奴原来的职官制度是:设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在他们之下各自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等官。诸大臣皆世袭封爵,小官不世袭。这种官制完全不同于汉制。

匈奴内迁后,受汉文化的影响,官制开始汉化。到了十六国时期,刘渊称帝建国时,抛弃了从匈奴五部沿袭下来的匈奴旧制,而改用汉官制,采用汉官号。据《晋书》记载,西晋永兴元年(304年)刘渊自称汉王,改年号为元熙,立其妻呼延氏为王后。置百官,以刘宣为丞相,崔游为御史大夫,刘宏为太尉,以刘欢乐为太傅,刘聪为大司徒,刘延年为大司空,刘洋为大司马。晋永嘉二年,刘渊自立为帝时又立其妻单氏为皇后,子和为太子,封子乂为北海王。从“单于”到“皇帝”,从“阏氏”到“皇后”称谓的变化以及丞相、大夫、太尉、太傅、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北海王等汉官职的设置,完全是一个按汉族传统制度为模本的匈奴政权。

匈奴社会长期以来的一大特点是生产组织和军事组织为一体。匈奴人平时为民,战时为兵,但到了匈奴后期,实行了“胜兵”制度。有学者认为胜兵就是脱离生产,只执行作战任务的常备兵。常备兵制是春秋时期汉族社会的产物。齐桓公时,任命管仲为相,管理国家大事,在他的治理下,士、农、工、商各从其业。齐桓公组建起“教士”,即常备兵三万,横行天下,成就了桓公春秋五霸之首的地位。

汉朝建立的时候,实行兵农合一的更戍制度,青年男子,年龄在23岁至56岁之间,要为国家服两年兵役。一年到京师充任“卫士”,一年在本地充任“材官”“楼船”一类地方兵。汉武帝改革兵制,从建元三年(前138年)设置“期门”开始,在继续保持“更戍制”的同时,又采用“募兵”的方式,建立起一支常备军,此后陆续建立的“羽林”“羽林孤儿”等均属常备兵性质。汉代的常备兵待遇优厚、训练精良,战斗力远比“更戍”轮替之兵强得多。匈奴在与汉王朝的长期抗衡中,显然领教过汉王朝常备兵战斗力的与众不同,因而仿汉制建立起名为“胜兵”制的常备兵制度,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3.汉匈文化的相互影响。

早期的匈奴曾经依靠强大的军事力量,统一了大漠南北,东并东胡,西服西域,形成了统领其他少数民族共同抗衡大汉的强盛局面。所谓“南有大汉,北有强胡。胡者,天之骄子也”,充分表达了在强盛时期匈奴民族的自豪感和强烈的民族意识。后来,随着匈奴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与内地的频繁接触,汉王朝逐步摸索出扬长避短、克制匈奴的有效途径。

外部压力的加大促使匈奴内部矛盾不断激化,双方战略态势逐步发生了不利于匈奴的转变。匈奴方面已经出现了归降汉朝就可以生存下去,否则就会危亡这样底气不足的议论。在南匈奴内附、迁入塞内与汉人杂居后,入塞匈奴在汉文化的熏陶下,汉化程度日益提高,逐渐形成了一种以子民身份认同中原王朝,自认是炎黄子孙的心理。

(1)孝道方面。对原有习俗的扬弃强烈地表现出匈奴受汉文化影响的程度。《史记·匈奴列传》记述匈奴之俗为贵壮健,贱老弱。此种俗尚的形成与匈奴的生存环境和生产方式有密切的关联,但在独尊儒术、标榜“以孝治天下”的汉王朝士大夫和民众眼中,这是“不孝”。冒顿单于弑父自立,一直是汉使攻击匈奴的重磅炮弹。在长期交流的耳濡目染中,随着匈奴社会农耕经济成分的增长,匈奴社会的俗尚中逐步为孝道文化腾出了位置。

据《汉书·匈奴传下》载匈奴称孝为“若鞮”。自呼韩邪后,与汉朝的联系更加紧密,见到汉朝给呼韩邪的谥号为“孝”时,大家都很羡慕,这是匈奴社会俗尚受汉文化影响的明显例证。

(2)婚姻制度方面。匈奴原来实行收继婚,根据《汉书·匈奴传》记载:父亲死了之后,儿子可以娶自己的后母为妻,哥哥死后,弟弟可以娶嫂子为妻,弟弟死了哥哥当然也可以娶弟弟的妻子。这种风俗的形成也是与匈奴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的,但在以“礼”为天经地义的汉族士民眼中,这是“乱伦”。对于这种收继婚婚俗,投靠匈奴的汉朝宦官中行说曾振振有词地为其辩解,但自南匈奴入居塞内后,在汉人儒家伦理观念的强大压力下,在这个问题上匈奴社会意识也在逐步改变。刘渊死后,他的儿子刘聪想娶他的后母单氏为妻,却受到单氏亲生儿子乂的反对,单氏也惭恚而死。单氏及其子刘乂,已经在按照汉族的伦理道德观念来否定自己的习俗,这不能不说是汉文化影响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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