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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外国篇(33)

富特在找一本书,那是本选集,里面收了福克纳的一篇早期诗作一他三十多年前写的一首短诗,题目是《我的墓志铭》。我也帮他找,结果一直找到在屋子后部的福克纳的工作室。这里东西堆得更乱,书也更多。什么《(小姐)杂志最佳小说四十篇》、《日瓦戈医生》、多斯·帕索斯的《世纪中叶》、《朱利叶斯与埃塞尔·罗森堡的审判》、H.K.道格拉斯的《我与石壁并辔而行》(这是福克纳逝世前读的几本书中的一本),它们和百来本别的书都塞在一个低矮的书架上。有几排放着的是一包包寄来请福克纳签名的书,全都积满了尘土,还未拆包。桌上福克纳一直在用的那架古董打字机已被搬走,却令人费解地放了一瓶半加仑装的老鸦牌威士忌,里面还剩了四分之一。桌子后的壁炉架上散放着几只烟灰缸、一些小摆饰瓶子,一个有破洞的烟丝袋,还支立着一幅小小的滑稽画,画的是一匹骡子,屁股翘得老高,牙齿露着,作躁狂型大笑状。“我认为福克纳爱骡子几乎跟他爱人类一样,”富特沉思着说。“没准还爱得更深些。”他终于找那本书那了。

现在几架风扇在楼下房间与过厅里转动着,自助午餐摆了出来。南方丧葬时一般都吃得很好,这一次的更是讲究:有火鸡、乡村火腿、夹肉西红柿,还有松软可口的家制面包和大量的冰镇浓茶。我们在餐厅长桌周围随便坐下,举行仪式的时刻快要到了,透过窗子可以看到外面茂盛、灼热的草地上,下午的阳光给颤动的橡叶与雪松的枝子投下了黑黑的影子。

从远处,一只嘲鸫的啼鸣声一阵阵传来。突然之间,家里的谁想起昨天晚上,大家偶尔看到一张纸片,那肯定是福克纳最后写下的文字之一,不过那是法文的,他们不懂。纸片找出来了,我们几个开始辨读,那是用铅笔写在一个信封上的一是一封复信的草稿,用福克纳那细小、垂直、潦草、几乎无法辨认的字体写的,是对法国某人邀请他去访问的答复一是张彬彬有礼、口气俏皮的字条,用流畅的法语写的。他说他不克前往。

两时整,屋子里一阵肃静,葬仪马上要开始了。我们重新穿上外衣。总共有好几十个人,只有为数不多几个是外人(如他的出版者贝内特·塞尔夫和唐纳德·克洛普弗),剩下的都是家庭成员。从南方各地密西西比、亚拉巴马、路易斯安那、弗吉尼亚与田纳西,集合到此地一我们站在两个房间里,一个是餐厅,现在餐桌搬走了;另一个是起居室,灵柩就停放在这里。穿了白法衣的圣公会牧师小邓肯·格雷戴了副眼镜,头有点秃,他的声音够响亮的,但是给几只哼哼呜呜与咯咯抖动的电风扇一搅,还得费点力气才能听出来。

耶和华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我还怕谁呢?耶和华是我性命的保障,我还惧谁呢?外面那只嘲鸫又在叫了,这回离得更近了。透过风扇的呜呜声,牧师又朗读《诗篇》第四十:

神是我们的避难所,是我们的力量,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所以地虽改变,山虽摇动到海心……我们也不害怕。

我们大声地重复诵读《主祷文》,很快,一切都结束了。离开这幢房子时显得有些匆促。送葬行列是走南拉马尔街穿过市镇中心去公墓的。一长串汽车跟在黑色灵车后面,在临近法院时,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古尔斯贝太太发起的让商店停业的战役有了很好的效果。因为虽然时间已是两点十五分,商店仍然关着门,便道上则挤满了人。有白人,也有黑人,他们在燎人的热浪里站着看出丧,一行行、一堆堆、一群群。他们挤拥在法院的四周,在格伦迪咖啡馆、厄尔·富奇杂货铺与叛党食品中心前面的人行道上。这样的场面使我感动,我对此说了我的看法,可是一个本地人却远不像我这样印象深刻。“倒不是说他们不敬重比尔。我琢磨大多数都是敬重的,真的。虽说他们谁也没念过比尔写的一个字。不过出丧在这里是件大事。要是去世的是位浸礼会执事,那你就等着瞧万人空巷吧!”

我们的车子来到法院门前,接着便慢慢地往右拐,沿着广场外缘朝前走。这里耸立着邦联士兵的铜像(下面的铭文是“立于一九〇七年”),英勇、笔直地站在他那单薄的、灰白色基座上,看上去像个玩具士兵,不知怎的显得怪凄凉的。这法院与铜像都在福克纳大部分作品里隐隐出现过。此时此际,也是这天的头一回,我猛然明白,福克纳真的去了。我深深地陷入了回忆之中,仿佛是被一阵小号吹奏声召去似的。迪尔西、班吉、勒斯特和康普生家的所有成员,海托华、拜伦·本奇和弗莱姆·斯诺普斯,还有那温柔的莱娜·格鲁夫——所有这些以及另外一些都簇拥着浮现在我的眼前,呈滑稽状、恶狠狠状或是悲惨状,清晰得就跟真人一样,和他们同时出现的还有那喧闹的景色和恶劣或美好的气候,以及那整个让人恼怒的、不可思议的生活图景,这是从空无里扭扭曲曲地生长出来的,所有的艺术不都是这样的吗。突然,就在那些市镇居民的观看的、若有所思的脸庞从我眼前滑过去的那一刻,我心中充满了苦涩的悲哀。我们又经过一个穿蓝色衬衣的年轻警察,他胳肢窝下面是两摊新月形的汗渍,他立正,帽子脱下扣在胸前。殡仪车列在北拉马尔街上行进,然后朝杰弗生镇的东面驰去。

老公墓已经满了,因此他的墓被安在“新”区,他是这个区域新住户中的一个。关于这块墓地没多少可以说的,真的。在我看来,不久前这里还是田野,它俯视着一片民居工程,不过福克纳却安眠在两棵橡树之间的一片缓坡上,树会长大给他遮阴的。他就被安置在这里长眠。人群在火辣辣的阳光下散开,回家去了。

在福克纳一部早期作品《野棕榈》的结尾处,那个被判刑的主人公在考虑从虚无与悲哀之中选择一样时,说他宁愿要悲哀的。自然,即使是悲哀,也准比什么都没有强。至于今天一个人在这片炎热、干燥的土地上所感受的忧伤与失落,也许表达得最好的莫若是福克纳自己的话了,那是在他一首青春气十足、他称之为《我的墓志铭》的诗里:

如果有忧伤,就让它化为雨露!

但需是哀悼带来的银色忧伤,

让葱绿的林子在这里做梦,

渴望在我心中觉醒,倘若我重新复苏。

可是我将要安睡,我长出根系,

如同一棵树,那蓝色的冈陵,

在我头顶酣睡,这也算死亡?我远行,

紧抱着我的泥土自会让我呼吸。

(戈哈译)

玛格丽特·劳伦斯

(1926-1987)加拿大着名小说家。生于草原小镇尼帕瓦。幼年父母早逝,随姑母生活。1947年大学毕业后随丈夫在洲等地居住数年,1957年后返回加拿大。着名作品是以家乡尼帕瓦为原型的系列小说《石头天使》、《上帝的玩笑》、《预言家》等。散文集有《陌生者的心灵》。

人世思源

此文撰写于1971年,当时我正动笔写我的小说《预言家》。现在,我明白,我当时是用它来作为确定小说主题的又一种途径。这一主题即,一个人的祖籍应该是哪里?为什么?祖先一远古祖先及记忆中的祖先一对一个人本身意味着什么?直到我重读这些文章,我才意识到在用这主题写小说之前,我已经对这一主题写了如此之多;同样,我才意识到我是多么情不自禁地写了那条河流一出现于小说中的也是那同一条河流。

那可是个奇壤妙地,我的人世之地。那地方,怪事迭出,不可思议,气象万千,启迪人生,令人绝望,宛如孤寂冥府,坟茔遍布;那地方,葬着无名死者,幽魂迷漫;那地方,欢腾且凄切,恐怖却优美。

其实,那是大草原上的一座小城。

在地球上,我首先认识、且多年来唯一真正认识的是那个定居点和那块土地。在某一深刻的意义上说,它们依然是我的天地,依然引导着我的观察。我的眼光是在那里形成的。像我们那样的城镇,镶嵌在浩瀚的大地上。千遍万遍地被描绘成阴郁沉闷、萧瑟凄凉、平淡无奇、索然寡味的地方。人们常说,乘火车横跨加拿大旅行,景色壮观,可惜大草原没什么看头。这时候,睡上几天觉,直到熬过这平野淡景,这倒尽如人意。这种话,我都听腻了。我总辩不过这一论点,我只好说:那么,你可真得住到那里去,了解那地方。我孩提时生活的那座城镇有时可说是稀奇古怪、压抑难耐或残酷无情;崛起这座城镇的那片土地也可说是气候恶劣,严冬酷暑,骤寒暴热;然而,绝不只是平淡无奇或索然寡味,也丝毫不阴郁沉闷。

冬天,我们常搭在送牛奶的雪橇后面,双脚着鹿皮靴,咯吱咯吱地滑行在车辙累累的坚硬的冰雪道上;双手戴结了冰珠的连指手套,牢牢抓住雪橇御者的座沿。伯特用他那洒满冰霜的大胡子朝我们扮扮鬼脸,吆喝着马飞奔起来,看我们敢不敢继续滑。清晨,起床来,窗上总会不断地出现迷人的羽毛般的冰霜,那隐身的“风”艺术家们在夜间绘下了羊齿植物、花朵和怪诞的脸孔。傍晚,溜冰归来,天空黑而不暗,从地平线这一端到那一端,群星闪烁着寒光,依稀可见。有时,你愕然8视着北极光掠过夜空,犹如上帝在苍穹画了个花押。一场暴风雪之后,雪犁尚未扫完雪,学校估计城里的青少年不可能步履艰难地踏着五米深的雪地去求学,当日便停了课。那时,我们总是兴高采烈,套上雪鞋,蹒跚数里,来到白茫茫的荒漠上,寻求另一种知识。如果你人夜才返,穿过小城山脚下的树林,那阵子,白杨和苦樱桃黑色的细枝条上覆盖着冰霜,你时而听见草原上的狼嗥!也许这只是报丧般狼的号啕在你脑中作祟罢了。

夏日,炎热灼人。一遇天旱无雨,小麦还没抽穗就被晒得枯黄了。农夫和市民脸上常常没有笑容。后门屡有敲门声,年轻小伙子站在那儿,咕噜咕噜地或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要水喝,如果你施舍得起,他们还会向你要三明治。你认为这是自然的事,因为这看起来根本就没什么两样。他们是乘货运列车来的,你从不知道他们来自何地,如果他们有落脚的地方,你也无从知道。干旱与萧条有如凶神恶煞常在那儿出没。你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然而,外界天地的奇趣乐事接连不断。小河边、长着白杨的悬崖旁,野草丛生,野花盛开,石块遍地;碎石公路旁的电话线沙沙作响,野百灵栖息在上,引吭高歌。我们曾发现一只平底方形旧驳船,将它推入水中,手握篙子沿褐色浅河道撑着。我们急急忙忙地嚼碎一团团留兰香草,用来修补驳船。在越变越窄的河道两岸,黄色的万寿菊生长繁茂,盘结交错,驳船陷于其中,进退两难。这时,我们的皮肤经太阳一晒,浑身燥热,散发出一股尘土味来。

我最好的朋友住在“主街它的真名是“山大道”,谁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叫商店楼上的一间公寓里。那公寓优雅别致,饰有品蓝色天鹅绒窗帘。后屋顶是波浪形的白铁皮,几乎一点儿也不倾斜,七月的午后,热得像火炉。我们总坐在那儿,喝着柠檬水,俯视着偏僻小巷对面的消防大厅。有时,我们的警戒没有白搭。哦,痛快!有人的房子烧着啦!我们在某些方面几乎是十足的铁石心肠。接着,木塔上的青铜钟敲响了,钟声沉闷,好似瘟疫流行时节上千个葬礼草草举行,丧钟急鸣。几分钟后,高大的黑马队隆隆疾驰起来,马队拖着消防车,消防车就像哥特人绯红色的战车。消防队员一只手攀在车上,一边将消防帽戴正。

那地方的奇人怪事层出不穷。有位上了年纪的妇人常用苏打饼干作为午后茶点来招待别的女人,她的苏打饼干总是涂有花生酱,还粘有一整块果汁软糖。比起蛋片三明治来,有人认为这种东西有点古怪,就一致在背后议论她。但是,没人推辞过这些佳点,也没人对她说他们认为她吃力不讨好。另一位女人把自己的头发染成鲜艳明快的橘红色,陌生人在二十步开外常把她的头发误认为一顶羽毛帽子。我亲爱的继母围着一条银色狐皮围巾,是一整张狐皮做的,上面还带有涂了香料防腐剂的头皮。我的那位住在安大略的爱尔兰祖籍的祖父把芦笋叫做“麻雀草”,这个词更为有趣。城里的垃圾场称为“弃物所”,这一词语可以引起各种奇思。恰如我们人生的恶臭为人不齿,同时却微妙地威胁着我们定型的、有时是过分苛求的合乎道德规范的习俗。

一些古怪事物如俗话所说的“哈哈,滑稽可笑!”另一些则是“蹊跷极了!”有些呢,压根儿就不太有趣。有个老头,疯疯癫癫的,住在山谷中的一间窝棚里。也许他甚至根本就没有那么老,可对我们来说,他似乎就是野麦修色拉的化身,踉踉跄跄地穿行于矮树丛和高高的茅草中,呢呢喃喃地念着谁也听不懂的祈福咒语。他是一名记不起自己预言的预言家。城里人全认识他,却没人了解他。他生活在我们中间,似乎只是偶尔可见,转瞬即去。孩子们叫他安迪笨伯,但惧怕他。有人想证明他们有胆量,就欺负折磨他。这些人是中世纪的逗熊师,而那老头就是被逗得晕头转向的笨熊,双眼昏花,却是难得咆哮一声。一切事情都会在像我童年生活的那样的任何一座城镇里出现。贝尔森虽是个缩略图,但着墨雷同。

我们大家都这样或那样地进行饥讽攻击。在小学,我们是脆弱而羞羞答答的女孩子。那些被人有趣地称为“家境贫寒”而为数极少的大龄女孩,胆怯而被人瞧不起。她们言谈粗鄙,肌体更是粗贱。据说她们已当了妓女,可能她们早就当了妓女,这差不离是她们轻易可得的唯一职业。

死者也葬在那地方。不只那些用当地话说是“过世”的祖父母,那些古老相册深褐泛黄照片上表情阴有卩、蓄着胡子或头戴软帽的祖父母葬在那儿;就是那些永远是十八九岁的叔叔伯伯也葬在那儿,公墓里我们家族的花岗岩石碑上刻着他们的姓名,而他们的骸骨却葬在法国。我年轻的母亲葬在那墓地里,葬在我们家族其他死者之旁。我十岁时,父亲年仅四十,也离开了那生机益然的城镇,加入了坟山上死者安息的行歹IJ。

我十八岁时,迫不及待地离开了那座小城,离开了大草原。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今生今世会把那块土地、那座小城装在脑子里,也不知道它们会成为我立意写作的主要动力和源泉,无论我居于何地,离得多远,情况总是如此。

这是我青少年时代生活的区域,在某种意义上说,从那时起,我一生始终在努力地观察它,在努力地适应于它。这必然会束缚思想,且有时已经束缚了思想,但却不影响想象创造力的发展。小城的情况是多方面的,但却从来不阴郁沉闷。

现在,我明白,加拿大的情况大体上也如此。究竟为什么加拿大数代人都假称他们确认这块国土阴郁沉闷?我们完全清楚地懂得情况并非如此。然而,长期以来,我们没有宣扬真实国情。如果我们所谓的爱国心高涨起来,这对外界人士、甚至对我国某些人(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来说,似乎是怪异的,或是毫不相干的。他们可能没法去了解,多年来我们缺乏自尊,我们在山姆大叔和大不列颠两个主宰者的巨大阴影下怎样生活。我们才刚刚开始看重我们自己,珍视我们的国土,信赖我们的能力;我们才刚刚开始承认我们的传统,实现我们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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