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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中国篇(23)

前几年!我曾诌过两句旧诗:“梦中每迷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最近几天,又接连做这样的梦要回家,总是不自由;请假不准,或是路途遥远。有时决心起程,单人独行,又总是在日已西斜时,迷失路途,忘记要经过的村庄的名字,无法打听。或者是遇见雨水,道路泥泞;而所穿鞋子又不利于行路,有时鞋太大,有时鞋太小,有时倒穿着,有时横穿着,有时系以绳索。种种困扰,非弄到急醒了不可。

也好,醒了也就不再着急,我还是躺在原来的地方,原来的床上,舒一口气,翻一个身。

其实,“文化大革命”以后,我已经回过两次老家,这些年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也不想再回去了。一是,家里已经没有亲人,回去连给我做饭的人也没有了。二是,村中和我认识的老年人,越来越少,中年以下,都不认识,见面只能寒暄几句,没有什么意思。

前两次回去,一次是陪伴一位正在相爱的女人,一次是在和这位女人不睦之后。第一次,我们在村庄的周围走了走,在田头路边坐了坐,蘑菇也采过,柴火也拾过。第二次,我一个人,看见亲人丘陇,故园荒废,触景生情,心情很坏,不久就回来了。

现在,梦中思念故乡的情绪,又如此浓烈,究竟是什么道理呢?实在说不清楚。

我是从十二岁离开故乡的。但有时出来,有时回去,老家还是我固定的窠巢,游子的归宿。中年以后,则在外之日多,居家之日少,且经战乱,行居无定。及至晚年,不管怎样说和如何想,回老家去住,是不可能的了。

是的,从我这一辈起,我这一家人,就要流落异乡了。

人对故乡,感情是难以割断的,而且会越来越萦绕在意识的深处,形成不断的梦境。

那里的河流,确已经干了,但风沙还是熟悉的。屋顶上的炊烟不见了,灶下做饭人,也早已不在。老屋顶上长着很高的草,破漏不堪。村人故旧,都指点着说:“这一家人,都到外面去了,不再回来了。”

我越来越思念我的故乡,也越来越尊重我的故乡。前不久,我写信给一位青年作家说:“写文章得罪人,是免不了的。但我甚不愿因为写文章,得罪乡里。遇有此等情节,一定请你提醒我注意!”

最近有朋友到我们村里去了一趟,给我几间老屋拍了一张照片,在村支书家里,吃了一顿饺子。关于老屋,支书对他说:“前几年,我去信问他,他回信说:‘也不拆,也不卖,听其自然,倒了再说。看来,他对这几间破房,还是有感情的。”

朋友告诉我:现在村里,新房林立;村外,果树成林。我那几间破房,留在那里,实在太不调和了。

我解嘲似的说:“那总是一个标志,证明我曾是村中的一户。人们路过那里,看到那破房,就会想起我,念叨我。不然,就真的会把我忘记了。”

但是,新的正在突起,旧的终归要消失。

亡人逸事

旧式婚姻,过去叫做“天作之合”,是非常偶然的。据亡妻言,她十九岁那年,夏季一个下雨天,她父亲在临街的梢门洞里闲坐,从东面来了两个妇女,是说媒为业的,被雨淋湿了衣服。她父亲认识其中的一个,就让她们到梢门下避避雨再走,随便问道:

“给谁家说亲去来?”

“东头崔家。”

“给哪村说的?”

“东辽城。崔家的姑娘不大般配,恐怕成不了。”

“男方是怎么个人家?”

媒人简单介绍了一下,就笑着问:

“你家二姑娘怎样?不愿意寻吧?”

“怎么不愿意。你们就去给说说吧,我也打听打听。”她父亲回答得很爽快。

就这样,经过媒人来回跑了几趟,亲事竟然说成了。结婚以后,她跟我学认字,我们的洞房喜联横批,就是“天作之合”四个字。她点头笑着说:

“真不假,什么事都是天定的。假女卩不是下雨,我就到不了你家里来!”

虽然是封建婚姻,第一次见面却是在结婚之前,订婚后,她们村里唱大戏,我正好放假在家里。她们村有我的一个远房姑姑,特意来叫我去看戏,说是可以相相媳妇。开戏的那天,我去了,姑姑在戏台下等我。她拉着我的手,走到一条长板凳跟前。板凳上,并排站着三个大姑娘,都穿得花枝招展,留着大辫子。姑姑叫着我的名字,说:

“你就在这里看吧,散了戏,我来叫你家去吃饭。”

姑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看见站在板凳中间的那个姑娘,用力盯了我一眼,从板凳上跳下来,走到照棚外面,钻进了一辆轿车。那时姑娘们出来看戏!虽在本村!也是套车送到台下,然后再搬着带来的板凳,到照棚下面看戏的。

结婚以后,姑姑总是拿这件事和她开玩笑,她也总是说姑姑会出坏道儿。

她礼教观念很重。结婚已经好多年,有一次我路过她家,想叫她跟我一同回家去,她严肃地说:

“你明天叫车来接我吧,我才走。”我只好一个人走了。

她在娘家,因为是小闺女,娇惯一些,从小只会做些针线活;没有下场下地劳动过。到了我们家,我母亲好下地劳动,尤其好打早起,麦秋两季,听见鸡叫,就叫起她来做饭。又没个钟表,有时饭做熟了,天还不亮。她颇以为苦。回到娘家,曾向她父亲哭诉。她父亲问:

“婆婆叫你早起,她也起来吗?”

“她比我起得更早。还说心疼我,让我多睡了会儿哩!”

“那你还哭什么呢?”

我母亲知道她没有力气,常对她说:

“人的力气是使出来的,要伸懒筋。”

有一天,母亲带她到场院去摘北瓜,摘了满满一大筐。母亲问她:

“试试,看你背得动吗?”

她弯下腰,挎好筐系猛一立,因为北瓜太重,把她弄了个后仰,沾了满身土,北瓜也滚了满地。她站起来哭了。母亲倒笑了,自己把北瓜一个个拣起来,背到家里去了。

我们那村庄,自古以来兴织布,她不会。后来孩子多了,穿衣困难,她就下决心学。从纺线到织布,都学会了。我从外面回来,看到她两个大拇指,都因为推机抒,顶得变了形,又粗、又短,指甲也短了。

后来,因为闹日本,家境越来越不好,我又不在家,她带着孩子们下场下地。到了集日,自己去卖线卖布。有时和大女儿轮换着背上二斗高粱,走三里路,到集上去粜卖。从来没有对我叫。

几个孩子,也都是她在战争的年月里,一手拉扯成人长大的。农村少医药,我们十二岁的长子,竟以盲肠炎不治死亡。每逢孩子发烧,她总是整夜抱着,来回在炕上走。在她生前,我曾对子说:

“我对你们,没负什么责任。母亲把你们弄大,可不容易,你们应该记着。”

一位老朋友、老邻居,近几年来,屡次建议我写写“大嫂”。因为他觉得她待我太好,帮助太大了。老朋友说:

“她在生活上,对你的照顾,自不待言。在文字工作上的帮助,我看也不小。可以看出,你曾多次借用她的形象,写进你的小说。至于语言,你自己承认,她是你的第二源泉。当然,她瞑目之时,冰连地结,人事皆非,言念必不及此,别人也不会作此要求。但目前情况不同,文章一事,除重大题材外,也允许记些私事。你年事已高,如果仓促有所不讳,你不觉得是个遗憾吗?”我唯唯,但一直拖延着没有写。这是因为,虽然我们结婚很早,但正像古人常说的相聚之日少,分离之日多;欢乐之时少,相对愁叹之时多耳。我们的青春,在战争年代中抛掷了。以后,家庭及我,又多遭变故,直至最后她的死亡。我衰年多病,实在不愿再去回顾这些。但目前也出现一些异象过去,青春两地,一别数年,求一梦而不可得。今老年孤处,四壁生寒,却几乎每晚梦见她,想摆脱也做不到。按照迷信的说法,这可能是地下相会之期,已经不远了。因此,选择一些不太使人感伤的断片,记述如上。已散见于其他文字中者,不再重复。就是这样的文字,我也写不下去了。

我们结婚四十年,我有许多事情,对不起她,可以说她没有一件事情是对不起我的。在夫妻的情分上,我做得很差。正因为如此,她对我们之间的恩爱,记忆很深。我在北平当小职员时,曾经买过两丈花布,直接寄至她家。临终之前,她还向我提起这一件小事,问道:

“你那时为什么把布寄到我娘家去阿?”

我说:

“为的是叫你做衣服方便呀!”

她闭上眼睛,久病的脸上,展现了一丝幸福的笑容。

冯亦代

(1913-2005)浙江杭州市人。文学翻译家、作家,长期从事新闻、出版工作,曾任《读书》副主编。着作有《龙套集》、《书人书事》、《漫步纽约》等。译着有海尔曼《守望莱菌河》、卡静《现代美国文艺思潮》、海明威《第五纵队及其他》等。

向曰葵

看到外国报刊登载了久已不见的凡·高名画《向日葵》,以三千九百万美元的高价,在伦敦拍卖成交,特别是又一次看到原画的照片,心中怏怏若有所失者久之,因为这是一幅我所钟爱的画。当然我永远不会有可以收藏这幅画的家财,但这也禁不住我对它的喜欢。如今归为私人所有,总有种今后不复再能为人们欣赏的遗憾。我虽无缘亲见此画,但我觉得名画有若美人,美人而有所属,不免是件憾事。

记得自己也曾经有过这幅同名而布局略异的复制品,是抗战胜利后在上海买的。有天在陕西南路街头散步,在一家白俄经营的小书店的橱窗里看到陈列着一帖凡·高名画集的复制品。凡·高是十九世纪以来对现代绘画形成颇有影响的大师,我不懂画,但我喜欢他的强烈色调,明亮的画幅上带着些淡淡的哀愁和寂寞感。《向日葵》是他的系列名画,一共画了七幅,四幅收藏在博物馆里,一幅毁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日本横滨,这次拍卖的则是留在私人手中的最后两幅之一。当下我花了四分之一的月薪,买下了这帖凡·高的精致复制品。

我特别喜欢他的那幅向日葵,朵朵黄花有如明亮的珍珠,耀人眼目,但孤零零插在花瓶里,配着黄色的背景,给人的是种凄凉的感觉,似乎在盛宴散后,灯烛未灭的那种空荡荡的光景,令人为之心沉。我原是爱看向日葵的,每天清晨看它们缓缓转向阳光,洒着露珠,是那样的楚楚可怜亦复可爱。如今得了这幅画便把它装上镜框,挂在寓所餐室里。向日葵衬在一片明亮亮的黄色阳光里,挂在漆成墨绿色的墙壁上,宛女婷婷伫立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中,特别怡目,但又显得孤清。每天我就这样坐在这幅画的对面,看到了欢欣,也尝到了寂寞。以后我读了欧文·斯通的《生活的渴望》,是关于凡·高短暂一生的传记。他只活了三十七岁,半生在探索色彩的癫狂中生活,最后自杀了。他不善谋生,但在艺术上却走出了自己的道路,虽然到死后很久,才为人们所承认。我读了这本书,为他执着的生涯所感动,因此更宝贵他那画得含蓄多姿的向日葵。我似乎懂得了他的画为什么“一半欢欣,一半寂寞”的道理。

解放了,我到北京工作,这幅画却没有带来;总觉得这幅画面与当时四周的气氛不相合拍似的。因为解放了,周围已没有落寞之感,一切都沉浸在节日的欢乐之中。但是曾几何时,我又怀恋起这幅画来了。似乎人就像这束向日葵,即使在落日的余晖里,都拼命要抓住这逐渐远去的夕阳。我想到了深绿色的那面墙,它一时淹没了这一片耀眼的金黄;我曾努力驱散那随着我身影的孤寂,在作无望的挣扎。以后星移斗转,慢慢这一片金黄,在我的记忆里也不自觉地淡漠起来,逐渐疏远得几乎被遗忘了。

十年动乱中,我被谪放到南荒的劳改农场,每天做着我力所不及的劳役,心情惨淡得自己也害怕。有天我推着粪车,走过一家农民的茅屋,从篱笆里探出头来的是几朵嫩黄的向日葵,衬托在一抹碧蓝的天色里。我突然想起了上海寓所里那面墨绿色墙上挂着的凡·高的《向日葵》。我忆想那时家庭的欢欣,三岁的女儿在学着大人腔说话,接着她也发觉自己学得不像,便嘻嘻笑了起来,爬上桌子指着我在念的书,说“等我大了,我也要念这个”。而现在眼前只有几朵向日葵招呼着我,我的心不住沉落又飘浮,没个去处。以后每天拾粪,即使要多走不少路,也宁愿到这处来兜个圈。我只是想看一眼那几朵慢慢变成灰黄的向日葵,重温一些旧时的欢乐,一直到有一天农民把熟透了的果实收藏了进去。我记得那一天我走过这家农家里,篱笆里的孩子们正在争夺丰收的果实,一片笑声里夹着尖叫;我也想到了我远在北国的女儿,她现在如果就夹杂在这群孩子的喧哗中,该多幸福!但如果她看见自己的父亲,衣衫褴褛,推着沉重的粪车,她又作何感想?我噙着眼里的泪水往回走。我又想起了凡·高的那幅《向日葵》。他在画这画时,心头也许远比我尝到人世更大孤凄,要不他为什么画出行将衰败的花朵呢?但他也梦想欢欣,要不他又为什么要用这耀眼的黄色作底呢?

凡·高的《向日葵》已经卖入富人家,可那幅复制品,却永远陪伴着我的记忆,难免想起作画者对生活的疯狂渴望。人的一生尽管有多少波涛起伏,对生活的热爱却难以泯灭。阳光的金色不断出现在我的眼前,这原是凡·高的《向日葵》说出了我未能一表的心思。

黄苗子

(1913-2012)广东人。着名画家、书法家、美术史家。着有散文集《货郎集》、《敬惜字纸》等。

不会老的小丁

从三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在大转变中的中国社会,真是波澜壮阔,很不平凡。绝大部分知识分子在这波谲云诡的变化中,把自己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命运主动地、紧密地联结在一起。正是这样,这些平凡的大地之子成长和成熟起来,他们受到了熬炼,从而也发挥了才智和力量,作出一些对人类有益的贡献。丁聪,就是千百万这种人之一,他是在目前享有应得的声誉的艺术家。茅盾先生曾经在一九四四年记下他一九四一年在香港和丁聪见面的印象:

……我第一次会见了“小丁”。这以前我只是在他的作品中想象他的丰采。我把我未见过的艺术家的仪表,长而且乱的头发,苍白脸,乃至大领结,来想象未识面的“小丁”,这可完全失败了。“小丁”给我的第一眼的印象是一位运动员,直到现在,我每逢读到小丁的画,我眼前便跳出一个短、精悍、天真快乐的运动员。

——《阿Q正传插画》

这里得略加说明:“小丁”是丁聪的笔名,是他年轻的时候在他的作品上开始用的,以区别于他的父亲一漫画界受尊敬的老前辈、人称“老丁”的丁悚。但后来这个名字用惯了,直到今天,丁聪已经六十多岁,还是用“小丁”这笔名。这也许是丁聪并不服老,正如刘海粟先生在作品签名后面,往往模仿旧小说中描写俏佳人,总是“年方二八”那句话,写上“年方八六”同样意思吧。至于茅盾先生对于丁聪的第一印象,一下就抓住他是个“短小精悍、天真快乐的运动员”是恰当不过的,丁聪现在虽则年纪大了些,人也发胖了,可是外表上还像个运动员,虽然他平日并不喜爱运动,乒乓球?了不过他的夫人沈俊。

一九八六年,《健康报》一位记者,登门拜访丁聪。丁聪年正七十,发不白,齿不缺,精神爽利,有如中年人,记者拿出笔记本子,请丁聪谈一谈他的健康之道。丁聪说:“我平日一爱吃月巴肉,二不戒酒,三不喜欢任何体育运动。”记者尴尬地说:“丁老,我这不好向读者介绍。”丁聪抱歉地说:“可我说的是老实话。”记者客气而失望地站起来握握手,告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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