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807800000038

第38章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之重构(2)

首先,在民事证据上,英美法系国家之所以热衷于“盖然性占优势”的标准,无疑与英美法在诉讼模式上采当事人主义不无关系。在这种诉讼模式下,法官处于消极、超然的地位,由当事人通过积极地提供和展示各种证据以便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通过当事人积极的举证活动,让一方当事人在证明的效力上的“优势”自动显现出来,从而确定待证事实的真伪。在大陆法系,法官对事实的认定并非完全着眼于双方当事人通过证据来加以攻击与防御,从而使一方以优势的明显效果而使事实自动显露出来,而主要是由法官通过对各种证据的调查、庭审活动的开展所直接形成的一种心证,当这种心证在内心深处达到相当高度时,便促使法官对某一案件事实加以认定。因此,英美法系“盖然性占优势”标准是建立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基础之上的,而大陆法系“高度盖然性”标准则体现了法官以职权“心证”待证事实的特点。我国民事诉讼体制从形式结构上与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体制有很深的渊源关系,无论是诉讼运行的模式还是法律术语,都具有一定的同一性或近似性。而且,大陆法系的体制结构是一种理性结构,法律制度是按照一定的理论体系构造的。民事诉讼也是如此,以某一理论为基础,形式逻辑地构造起一个系统、严密、精致的诉讼体制。我国的民事诉讼体制虽然并未完全按照这种结构搭建,但基本形式架构是一致的。因此,如果在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上导入英美式的概念可能会打破这种逻辑结构。故笔者建议,在民事证据证明标准立法中,应采用“高度盖然性”的概念,而非“优势证据”的概念。

其次,“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与“盖然性占优势”证明标准实质上并无区别。从表面语义上看,前者似乎比后者要求有更高的标准,但并非必然。从逻辑上而言,“盖然性占优势”标准应当包括“高度盖然性”标准。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将“盖然性占优势”划分为相对占优势和高度占优势两个层次。因此,有学者指出,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关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虽然,语言表述不同,但实质并无大的区别,只是揭示了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大陆法系侧重于事物发展的内在性,更强调审判活动的实体公正,而英美法系则注重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外在性,从而突出表现审判活动的程序公正。当然,采大陆法系“高度盖然性”标准在体现程序公正上之不足,可以通过完善法官“心证”规则来加以克服。对此,下面将作进一步论证。

二、确立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之立法依据、理论基础及其实践意义

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立法者一经决定,法律条文或许可以得以删除、修改和增加,但条文背后的理论基础、立法依据、现实意义却会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因此,研究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重构必须建立在理论上的合理性、立法上的合法性及实践上的有效性的基础之上。

1.重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立法依据

尊重现有的法律,是开展理论探讨的前提,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诉讼证明标准并没有具体的定义性规定,因此,无论是坚持“客观真实”标准亦或是“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都必须从我国现有立法或相关司法解释中找到依据,没有现行法律规定做为支撑,则当然不具备设立的合法性。确立“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在立法上的依据体现在以下两点:

(1)在民事实体法上的体现

为了便于法律的实际操作,使社会纠纷和矛盾的处理建立在社会正义基础之上,我们看到民事实体法律规范的制定已愈来愈具体和详细,如《民法通则》中几类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规定,通过转移原告的举证责任,降低了证明标准。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法官直接可据此判决被告承担责任。之所以实体法上有如此规定,就是建立在:其一,这类诉讼由于案件事实发生原因的复杂性,原告很难举证其损害与被告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其二,建立在上述原因的基础上,之所以规定举证倒置,恰恰是以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为依据的,因为,依据社会的一般经验和现有的科学知识,原告的损害事实有非常大的可能是被告的某种不恰当行为所引起的。因此,在这类案件中,以高度盖然性为标准,让被告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是符合社会正义要求的。

(2)在程序法中的体现

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确立,在诉讼证明标准上,更是摆脱了客观真实的羁绊,赋予法官在具体的案件中依据“心证”确信案件事实是否得到证明的权力。例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又如该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如符合“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情形,法院应当再审。据此,毕玉谦博士认为,上述条文中的“足以”正表达了有关证据材料在法官内心确信上所形成的某种高度盖然性标准。

2.重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理论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证明标准是采“客观真实”标准或者“高度盖然性”标准,在理论上的纷争甚为激烈。坚持“客观真实”标准说的学者认为,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所有现象和活动中,存在总是第一性的,认识是第二性的,认识是存在的反映。因此,借助客观存在的证据,人们完全可以通过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客观联系,去认识和把握案件事实,从而达到“客观真实”的证明要求。坚持“高度盖然性”标准的学者针对上述观点,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基础、以诉讼证明的相对性原理为依据,对此予以了反驳。

(1)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由三个基本的理论要素构成,一是反映论,即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二是可知论,即思维与存在具有统一性,人类的认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存在;三是辩证论,即人类的认识是一个从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接近绝对真理的动态的无限的过程。而我国传统证据理论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理解,在于片面强调了认识论的反映论和可知论,却忽略了认识论的辩证法,曲解了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对此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早就明确指出:“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同时又是不至上的。它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同时又是有限的。按它的本质、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和无限的;按它的个别实现和每次的实现来说,又是不至上的和有限的。”结合诉讼实践,领悟先哲的精辟论述,可以让我们顿开茅塞,原来对个案事实的认识属于认识的“个别实现”,它是“不至上的和有限的。”因此,坚持审理每一个案件要做到“客观真实”显然是超越了人类在“个别实现”中的认识能力,唯有坚持“高度盖然性”标准才是符合人类认识的客观规律的。

(2)坚持诉讼证明的相对性原理

诉讼证明属于人类的认识活动,但又具有自身的特点。首先,从诉讼性质上看,诉讼证明是一种回溯性证明,或曰“历史证明”,是司法人员依靠经验法则与伦理法则对已发生事实在证据基础上的主观推导,这种推导的结论不可避免地掺杂了行为主体的心理因素和主观意识,而我们知道由于每一个人的学识、经历及认知经验的不同,这一结论势必难以达成绝对性的共识。因此,这一“回溯性证明”的结论只具有相对的正确性。其次,从诉讼主体上看,由于当事人是案件的经历者,其所反映的情况具有客观真实的一面,但当事人又是案件处理结果的接受者,因此,在证明活动中,当事人基于趋利避害的心理,就有可能只陈述对自己有利或对对方当事人不利的案件事实,从而影响法官发现“客观真实”的努力。最后,从诉讼时空范围上看,诉讼证明受到司法效率价值目标的限制。追求诉讼的效率是现代诉讼的价值目标之一,尤其在以解决私权纠纷为主要内容的民事诉讼领域,纠纷的及时调处对维护经济秩序稳定、增加社会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有些案件虽然在理论上若假以时日,审判者可以发现“真实”,然而,出于对效率价值目标的追求,并不刻求对争议事实调查到“确实、充分”的程度,那种为寻求某一案件的绝对真实而不惜成本、不计代价的认识,已为现代诉讼效率观念所取代。

3.重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实践意义

由于受传统民事证据理论的约束和影响,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事实认定标准往往坚持的是客观证明标准,其危害性已如前述在于限制了法官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利于司法权威的有效树立。而在司法实践中坚持“高度盖然性”标准则明显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

(1)有利于发挥法官认定事实的主观能动性,以实现司法对社会正义的追求

在此,结合一产品责任损害赔偿案加以分析。该案中,原告舒易平在开启啤酒瓶时,啤酒瓶突然爆炸伤其左眼,致其左眼失明。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他起诉时向法庭提交了破碎啤酒瓶及有关病情证明、病历记录。对于啤酒瓶爆炸与原告受伤是否有因果关系,法官并没有苛求原告提供“确凿、充分”的证据。法官根据事实与证据认为,原告左眼受伤后,立即被送往新津县人民医院,向新津县人民医院说明受伤原因后,医生认为伤情严重,建议转送川医附一院,两家医院的病情证明、病历记录都记载了原告当时对医生的陈述:“患者左眼因啤酒瓶爆炸击伤。”原告左眼受伤后即送两家医院,前后约4小时,在如此紧急的情况下,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原告不可能编造谎言,而且原告到医院就诊时,并不知道其左眼已经失明,无法医治复明,他也就不可能欺骗医生、误导医疗。所以认定原告记载于两家医院病历记录上的陈述真实可信,且被告亦无任何反证。遂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正如喻敏博士所分析,审理该案的法官并未去追求不可得的“客观真实”,其对该案事实的认定闪耀着自由心证主义的光芒。笔者亦认为,该案认定事实的理由可以说充分体现了法官依据经验法则对公平、正义追求的理念,法官主观能动性的积极发挥及“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的正确运用,无疑使本案成为对所有裁判者都具有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

(2)有利于营造通过正当程序发现真实的理念,以维护司法的权威性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制定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民法物权

    民法物权

    本书介绍了物权法总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民法特别法中的物权制度等内容。书中内容新颖,体现了理论性、科学性、实践性与生动性的统一;既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界人士使用,对于渴望了解物权法的广大群众亦是一本理想的法学读物。
  • 犯罪客体研究:违法性的中国语境分析

    犯罪客体研究:违法性的中国语境分析

    本书共为六章,内容包括:犯罪客体理论的溯源、犯罪客体之含义、犯罪客体地位论、犯罪客体序位论、犯罪客体关系论、犯罪客体机能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释解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释解及实用指南

    本书作者均为参加立法工的专家、学者。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为蓝本,逐一对法条进行了释解。本书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条文释解;第二部分,立法文件;第三部分,相关法律、司法解释。
热门推荐
  • 福妻驾到

    福妻驾到

    现代饭店彪悍老板娘魂穿古代。不分是非的极品婆婆?三年未归生死不明的丈夫?心狠手辣的阴毒亲戚?贪婪而好色的地主老财?吃上顿没下顿的贫困宭境?不怕不怕,神仙相助,一技在手,天下我有!且看现代张悦娘,如何身带福气玩转古代,开面馆、收小弟、左纳财富,右傍美男,共绘幸福生活大好蓝图!!!!快本新书《天媒地聘》已经上架开始销售,只要3.99元即可将整本书抱回家,你还等什么哪,赶紧点击下面的直通车,享受乐乐精心为您准备的美食盛宴吧!)
  • 一品道人

    一品道人

    只见老头两手外展,大喝一声:“乾天坤地,八卦显威灵!空间遁法,一泄千里!”萧离一下打了冷战!于是,神奇的故事开展了....
  • 娘娘是奸商

    娘娘是奸商

    因为是丞相大人的女儿,因为丞相大人和太后是青梅竹马,所以,她这个穿越过去的某某就成了灵魂上的替嫁皇后。皇上对她不感兴趣,她对皇上绝对不痴心妄想。洞房花烛夜。“咳咳,那啥,我陪你演戏,你给我点报酬如何?”皇上挑眉,“说。”某人凑上去悄悄说了一句,皇上顿时就眼睛瞪圆了,“你要这么多银子干嘛?!”某人嘿嘿,打死不说。某一天,贴身小太监哆嗦着来报,“皇上,娘娘又要去开劳什子侦探事务所了。”皇上扶额无力叹息。小丫鬟哭丧着脸看自家主子,这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举……【娘娘可是奸商,所以种田也能发家啊,嘿嘿,当然,话说来这里以前是读警校刑侦的,~(≧▽≦)/~啦啦啦侦探事务所有木有,古代绝无仅有天下第一所啊!】
  • 一世倾城,一生繁华

    一世倾城,一生繁华

    总裁独爱,小女从无恋到有情!最终情归何处
  • 谋情之王爷诱妃成瘾

    谋情之王爷诱妃成瘾

    【宠文一对一,若有爱,是深爱,若有虐,是暖虐。欢迎入坑~~】他是南羽国的五王爷,大婚前一月,未婚妻突患重病,他衣不解带没日没夜的榻前照料,真是不离不弃,情深似海。————乱说,他分明恨不得亲手剁了他那未婚妻。他也是浮玉剑宗的掌门大弟子,他薄情寡义,为了娶另一个女子,竟亲手逼得爱慕他的女徒弟跳崖自尽。————瞎说,他分明爱她入骨,视她如命,怎么舍得。*****【事实是】她八岁那年家中被灭门,他救下她,阴差阳错,收了她做徒弟。从此宠她入骨,爱她如命。桃花灼灼之时,也曾许诺要百里红妆迎她进门。*****【实际是】醉酒之夜,他抱住她声声唤着“绾绾”,声声婉转动听,缠绵悱恻。她泪如雨下,心如刀割。那日,她一身红衣,他勃然大怒,从此不许她再穿红衣。那日,她和那女子同时被刀架着脖子,只能活一个时,他毫不迟疑舍弃了她。那日,他将她与刺客一同射杀,逼得她跳崖自杀。*****【真相是】他为她,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他为她,忍辱负重,受制于人。他为她,敌军城下,弃甲投降。他为她,遮雨挡风,此生不负。*****一曲红尘几重泪,再回首谁是谁非。若使相遇便相知,省却多少曲折事。*****【小剧场】浮玉剑宗后山上云雾缭绕,楚慕问白若,“你想要的浪漫是什么样的?”白若回答说,“很简单,就是我们去抢劫,成功后携款潜逃中,你不幸被捕,宁死不招,锒铛入狱……留下我一个人黯然神伤,挥金如土的度过余生。”楚慕,“……”这南羽没人敢抓他吧。————一日,楚慕拿来棋盘要和白若下象棋。白若说:“我不会。”楚慕说:“没事,我教你。”棋盘摆好后,楚慕拿着‘士’问白若:“知道这是什么吗?”白若说:“干!”从此楚慕再也不和白若提下棋了。————浮玉剑宗新弟子年度考核的时候,陈玉刚好给白若监考。快交卷时,白若的卷子和她的姓一样,一片空白。陈玉走过她桌旁时,趁人不注意,偷偷给她塞了张纸条。白若那个激动啊,各种紧张,各种激动,各种藏,最后终于颤抖着打开,上面赫然写着:“你怎么什么都不会啊?”“……”————
  • 翻身为王

    翻身为王

    荀时零在学校里无意间捡到一只幼犬,好了,故事在荀时零的无可奈何和荀代野的上蹿下跳中开始了……从萌宠到狗霸,再到真相大白……主人公将怎样翻身为王呢……
  • 九瓣樱花

    九瓣樱花

    这是一个被历史刻意埋藏的时代,诡异的魔法,超前的科技,奇幻的异能力,还有数不清的超能源。一幅洒满疯狂与残暴,荣耀与热血的宏伟画卷即将展开,又将被谁扔进旷野的篝火中付之一炬,生与死一线之差,爱与恨一念之隔,究竟谁在主宰命运,谁又在掌控未来?
  • 绝色妖妃:别想跑

    绝色妖妃:别想跑

    她,一觉醒来发现自己魂穿到一个不得宠的太子妃身上!游历四国间...长相摄魂勾魄,倾国倾城。他,是令人闻风葬胆的奎国太子。一步步扮演着多个角色,谋密计划。而她...在这途中不知不觉闯进了他的计划里...
  • 随身携带无敌系统

    随身携带无敌系统

    莫天邪,网游第一高手,因为一次意外穿越到万灵大陆。“什么?你有凤凰?”“呃....哥只有蚯蚓...”“什么,你有神龙?”“呃.....哥只有蚂蚁...”“什么?你的凤凰有不灭神体?”“哥蚯蚓有不死之体,死了也能原地复活。”“什么?你的神龙力量是最强大的神兽?”ps:本书感谢墨星免费小说封面支持,百度搜索“墨星封面”第一个就是!“哥的蚂蚁有神之力,是你神龙力量的一万多倍。
  • 金色德蓝岛之度亡经传说1

    金色德蓝岛之度亡经传说1

    金色德兰岛之度亡经传说1》是一朵冒险与阴谋并蒂而生的奇葩。在神秘的金色德蓝岛上,埋藏着一件拥有魅惑人心、强大魔力的宝藏——度亡经。马赛人世代守护着它,玫礼雅公国秘密探寻它,浮华的面具下,是一颗绝望的心……我叫硕果果,今年十六岁,在与考古学家父母失散后,误闯进这个不属于我的复杂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