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707400000041

第41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2)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国家建立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四、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奖励。国家公布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举报电话。

§§§第四节应急处理的法律规定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启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报告。

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医疗卫生机构、监测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作,集中力量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二、应急处理措施

1.突发事件的评价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负责突发事件的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评价工作。

2.法定传染病的宣布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根据危害程度、流行强度,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及时宣布为法定传染病;宣布为甲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决定。

3.应急物资的生产、供应和运送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供应;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及时运送。

4.人员和物资的调集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5.交通工具上传染病病人的处置

交通工具上发现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其负责人应当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点,并向交通工具的营运单位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医学处置措施。

6.人员和疫区的控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可以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需要治疗和转诊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三、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的责任

1.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①应当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②医疗卫生机构内应当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③应当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予以配合。④收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对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街道、乡镇和居(村)民委员会的责任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3.公民的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所谓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是指与传染病的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有过共同生活或工作史,以及其他形式的直接接触者,或者根据流行病调查和现场情况,由卫生防疫人员综合评定的其他人员。

四、表彰和奖励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第五节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规的法律责任

一、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责任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医疗卫生机构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法律责任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按规定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扰乱社会和市场秩序的法律责任

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下列几类案件有关犯罪的界限与刑罚适用作出了具体规定:①传播传染病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②以防治传染病之名,非法行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医用卫生材料,危害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案件;③虚假广告、坑蒙拐骗、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④在传染病防治期间趁火打劫,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⑤编造、传播谣言或恐怖信息,危害国家政权或社会稳定的案件;⑥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贪污、侵占、挪用防治传染病款物的案件;⑦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防治传染病工作中渎职失职,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案件;⑧妨害传染病防治公务的案件等。这些具体规定,为依法惩治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犯罪活动,保障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强大后盾。

同类推荐
  • 教师的课程意识与专业成长

    教师的课程意识与专业成长

    本书以新课程背景下中小学教师如何才能有效地“觉醒”课程实施中的课程意识并实现自身的“专业成长”为主线,以教育观念、课程意识、教师角色、教学理念、教学过程、教学评价、课程资源、三维目标、学习方式、教学行为、教师专业化等概念为着力点,以教师的“课堂教学的设计”、“说课”、“教学案例的撰写”、“以校为本的行动研究”等为载体,通过设置“一线心语”、“案例解析”、“专家视点”和“相关链接”等板块比较全面和通俗地阐述了教师观念的更新与角色的转变、新课程的教学过程与教学评价、课程资源的开发与三维目标的整合、学习方式的变革与教学行为的转变、新课程与教师专业成长等关乎教师课程意识与教师专业成长的理论知识。
  • 晋商案例精选

    晋商案例精选

    本书从大量晋商史料中选编了部分典型案例,通过历史上晋商的档案、号规、人物、事件、故事、企业变迁等事例,以补充、佐证晋商学的内容观点,深入对晋商文化、晋商精神及晋商成败得失的理解。
  • 青少年最该读的经典地理故事

    青少年最该读的经典地理故事

    本书精选了100多个奇妙无穷、耐热寻味的中外经典地理故事,这些故事横跨地理学所涉及的天文、生物、地质、气象、历史、考古等多个领域。
  • 爱上写日记(小学一、二年级)

    爱上写日记(小学一、二年级)

    日记为孩子的心理健康和心灵成长提供了个人空间。小学生从小养成写日记的好习惯,对于开拓眼界和提高作文水平有很大的帮助。本书指导小学一二级学生真实地记录学习和生活中的事情、感想和见闻,锻炼写作能力,并对成长中的烦恼提供心理上的帮助。
  • 英雄与伟人(语文新课标课外读物)

    英雄与伟人(语文新课标课外读物)

    语文新课标指定了中小学生的阅读书目,对阅读的数量、内容、质量以及速度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于提高广大学生的阅读写作能力,培养语文素养,促进终身学习等具有深远的意义。
热门推荐
  • 界寂

    界寂

    混沌初开,五行所蕴,六道皆属。天之所穹,地乃所载,海为所藏。苍昴之外,仙神之境,名曰九天。皇天之巅,修罗之道,名曰非天。遗民之途,人间之土,名曰圣荒。后土之渊,万魔之府,名曰冥域。归墟之堑,亡妖之所,名曰无间。纵横六和,神剑魔劫,轮回无界。
  • 白鹿洞书院的秘密

    白鹿洞书院的秘密

    本书以章回体形式,对白鹿洞书院的发展历史按朝代顺序进行叙述,并介绍了白鹿洞兴废过程中产生重大影响的人物和事件。
  • 三千繁花落

    三千繁花落

    一见倾心。三千繁花落,倾心于君。纵使万里江山,岂可与你相比。
  • 世子娶妻:废材嫡女太纨绔

    世子娶妻:废材嫡女太纨绔

    “娘子,为夫可以吻你么?”“不可以。”“我刚刚说什么?”“你可以吻我么?”“可以!”——前世,诗如卿为了得到丈夫的爱费尽心机,害人无数,可他的丈夫依旧没有正眼看过她甚至与自己的妹妹偷情。火海之中她终于醒悟,闭上眼身心俱疲,本以为终于可以宁静了,谁知,再次睁开眼睛来自己却回到了十四岁妙龄..
  • 重生纣王之逆天之路

    重生纣王之逆天之路

    天若挡我便屠天,要这诸天神佛为我颤抖。不一样的纣王,不一样的封神
  • 四部丛刊书目

    四部丛刊书目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重生之你的爱来晚了

    重生之你的爱来晚了

    【本文已弃】为你,我步入轮回,以记忆为代价。寻你百年,却总是擦肩而过。不完美的人生,从新来过。你我相遇,我以残生赌你的爱,却换来了原主变替身的结果。最后的最后我只想对你说“你的爱来晚了”
  • 撕心裂肺的爱

    撕心裂肺的爱

    他玩世不恭从不相信爱情,她付岀所有感情,身心俱疲下,选择了放手。他和他自认为完美无缺的未婚妻举行盛大婚庆时,他在众多的嘉宾中一眼就看到了他已厌恶之极的她。他猛然觉得,身边的人和物都是虚拟的,只她才是最真实的。当她瘦弱、孤独的身影慢慢消失在他的视线里,这时他猛然发现他经心准备很久的婚礼是这么的无趣和漫长。她离去的单薄、寂寞的背影,成了他心头永远的撕心裂肺的痛。他愿用毕生的财富,换取她的再一次回眸。十二年里他苦心的寻找,又能换来什么呢……
  • 日久生情:爱你,一错到底

    日久生情:爱你,一错到底

    为了出人头地,相爱四年的男友,亲手将她送给了陌生人。他叫傅斯年,31岁,华臣老总,傅氏家族嫡长孙。与顾氏的千金小姐早有婚约。风波过后,她阴差阳错地变成众所周知的“傅总未婚妻”。背负着万人唾骂的第三者之名。可那两本大红的结婚证书,承载的不是爱情,而是利益。他冷漠疏离,心机深不可测。她骄傲倔强,坚守着灰姑娘的自尊心。谁能告诉她,这场无爱的婚姻,为何慢慢让她泥足深陷,情难自禁,最后变成了她仅有的出路?
  • 恋上你:我的娘子

    恋上你:我的娘子

    腹黑女主,强大绝色,仙逆天下!她是将军府嫡女,天生废柴,一朝惨死,眼眸再次睁开,她是21世纪的王牌武器代号L!神魔同体,天地不容?不怕,她有大boss做相公,还有神兽当小弟。当腹黑轻狂的她,遇到风华绝代的他,弑神之刃,挑开他衣服,轻薄放肆,没想到却惹了一只天底下最尊贵的无耻之徒……本文是继本人写恋上你:乖乖娘子之后所写,本人原来笔名梦心羽,没看过的请看看否则会看不懂得,(好心提心)原作者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