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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三狼初现,热结七兄妹

日子平平淡淡的走到了月末。

初次体验失恋,心里无数次对自己说,所谓伤感也就是那么回事吧!失恋这种事是要适可而止的,你越陷进去越会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我甚至觉得我这人还是挺嫩的,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情。爱情,那是个什么东西?是花前月下卿卿我我,还是天荒地老海誓山盟?我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它的真谛。Lili的拒绝,应该算是一种明智吧!我的这次对她的追求,实事求是地说,更像是叛逆个性的一种表现,爱情的成分很浓但也很朦胧。我只能感慨一句,失之我命!当时的原则是,凡大人们坚决反对的,我就是想尝试;凡大人们一贯支持的,我却打死也不愿意干。说心里话,我并不是不懂事的孩子,我只是想知道,这样叛逆着混下去的话,我还能不能成才,哪怕是歪才也好,总比平庸着了此余生好很多吧!我把自己的生活,当作一种尝试,即使失败了也不后悔。毕竟我才十七岁,即使犯了错,也有的是时间和精力去改过。我对大人没什么敌对情绪,也不想因此弄得他们伤心。我只是希望能追求自己想过的生活而已,毕竟我的路得自己走啊,这没什么错吧!传统的成才道路,固然有它的优势,也是大人们所期望的但我更愿意做一些规矩之外新的尝试!

我怀着极大的真诚,给Lili回了一封信。信中说了很多掏心挖肺的话。我告诉她我不会难过,每个人都有自己抉择的权利,生活永远是自己的,那么到了需要做抉择的时候,当然要尊重自己内心的想法喽!这是应该的,也根本不是我难过的理由。我说,我们还是最棒的知己,我为我们的友谊而骄傲,我尊重她,也一样尊重她的决定。

随着这封信的寄出,我心里好像再没那么沉重了。爱就爱,不爱就不爱嘛!俗话说强扭得瓜不会甜,难道我一定要死皮赖脸吗?那不是我田旭会干的事啊!人活着,就图个爽快,男人要是拖泥带水的,可不好!更何况,咱还是这么的年轻潇洒。想想祖国的未来,还需要我添砖加瓦呢!在爱情问题上就止步不前,真是英雄气短,太没出息了。

鸿飞妹妹近日总是埋怨我对她都疏远了,大概是吧!每天我都是和伙伴们打球,瞎闹,实在是没能抽太多的时间照顾她。女孩子嘛,总喜欢调皮撒娇的,这让我只能挠头。对这个干妹妹,我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乖的时候,她会让你有种特想疼爱的感觉;调皮的时候,又让你尴尬加无奈!本来想找她好好聊聊,可是还没有抽出空来,十一长假就如期而至了。无奈之余,只好等着回家给她写封信喽!在同一个班级生活,还要通过书信这么老土的办法交流,真是够搞笑的。不过没办法,穷么!穷的原因就是落后,我都高一了,甚至还没有正式的接触过电脑呢!不过现在想想,那时候穷的好欢乐,书来信往中,就算呆傻犯浑,回想起来也是那么的让人醉了。

国庆七天的假期,等待我们这些农民孩子的,当然就是多不情愿也要接受的庄稼活了!割地、扒苞米、收豆子.也就是这个时候,大家才能更理解父母那痛并快乐的艰辛。一年忙到头,只有这个季节,父母的脸上笑容才最多,也最美。经历一番耕耘之后,谁不期待丰收呢?作为农民的孩子,心中纵使有着千般不情愿,这一刻也必须踏踏实实的帮父母收割,和他们一起享受丰收的喜悦。汗水掉在地上摔成十六半,父母的付出,又是为了谁呢?说到底还是我们啊!

看着父母忙碌的身影,说实话,心里挺难受挺愧疚的。他们还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在学校根本已经不学习了,睡觉、看课外书、瞎闹才是我现在真实的生活。我的理想,已经不是继续做一个尖子生,而是混世魔王。然而父亲母亲还是任劳任怨的为他们的儿子奋斗耕耘着,不言苦与累。我很难受,但我也知道,放飞的心,像断了线的风筝,收也收不回来,只希望以后可以混出个人样来,不让父母寒心吧!难过不代表后悔,我选择了与大人们的期待相背离的路,可还是要坚定的走下去啊,绝不能刚开始就后悔!那时我为我的选择而自豪,因为生活终究是我的。我也深深的相信,疼爱着我的父母,终究会理解我的。他们是那么的伟大而善良!

圣经有云:要使父母欢喜,使生你的快乐!

假期里,我觉得我应该明确我以后的生活了,上了高中,我应该活得更像一个男人了。想起了小学的一篇课文,写的是泰山上面的挑山工的故事。记得那篇文章的中心大意是:只要认定目标,就要勇往直前!对,认定目标就勇往直前,哪怕混世魔王这个目标,并不是人们所期待的,我也要坚定不移的走下去。终有一天,草莽也能变英雄,我为自己的选择而热血沸腾。

有一首歌的名字,叫做‘不想长大’,我觉得挺棒的。每一次聆听,总会让我感慨万千!不想长大,不代表不会长大;越是长大,就越不想长大!十七岁的我,就这么矛盾着.

秋收忙碌的日子,过的是那样快,或许是因为充实吧!唯一的遗憾,是没能再帮父母分担些什么,就又回到了学校。回校的路上,脑海里总回荡一句话:被隐藏的事实,总有一天会被揭露。不知道有一天,父母大人知道现在的我的状态,会是什么反应呢?黯然承受还是大发雷霆之怒?唉,不敢猜测~

这次回到学校,宿舍做了调整我和老朱他们俩了一起,挑了靠窗子的上铺,那里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在宿舍里面,算是绝好的位置了。我们三个的心情当然很爽!

整个高一届,个头最高的小团体,大概就是我们三个了。每天形影不离的生活,让很多人都十分羡慕!要么不在一起,在一起就做最好的小团伙,这是我们的目标。阳光帅气的叶老大,心眼贼多的老朱,再加上多情又爱操心的我,这个团体最有意思。平安地来的同学很多,但关系最棒的,除了我们三个,也许再找不出来了。那时候,人们都是三五成群的有各自的圈子,甚至生活上有衣同穿、有饭同食,过的不分你我。然而我们三个那时候就很理智。老朱常说:亲兄弟明算账,生活费上一定要财务独立。我和叶老大当然支持!因为,看到太多人把钱凑在一起花,然后闹了别扭,就七嘴八舌唠叨这个花得多,那个花的少什么的,接着穿一条裤子的兄弟,甚至反目成仇!我们,不那么傻。

说话就到了周一,是全校举行升国旗仪式的日子,学校规定每个同学必须身着校服参加。可是,不幸降临在了莎莎和夏彤的身上。她们俩刚刚洗好的校服,在宿舍外晾晒的时候,被可恶的人给偷走了。

早自习进班级的时候,我就发现她们的情绪不太对劲,后来还是无情和凌驰把事情告诉我的。要知道,不穿着校服出席仪式,是要被学校扣分的,那就表示我们班级会在学校的评估中落后,什么荣誉都捞不着,而她俩也一定会受到处分的。我觉得我有义务帮她们找一身校服顶上去,要不我们算是白做朋友了。

于是我发动了高一的十二个班级里,所有认识的同学,帮忙找两件校服。因为这个学校的老生(初中在这念的)果果听说,只要是本校校服不论新旧,不管是哪一届的,都能算数不被扣分。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升旗之前,被我找到了。我把我的校服给了他们,果果也是,然后我们俩穿着那两件旧校服跑去操场了。

“升国旗事件”就这么轻松的结束了。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样举手之劳的一件小事,竟然能让她们那般感动!

每个晚自习之前,我们都会有两个多小时的休息时间。话说那日吃过晚饭之后,我们三个仍像往常一样在班级里打打闹闹着。无情突然跑过来说,找我有事,想让我去教室后面的八仙桌那里聊聊。

我很纳闷,看她笑得那么神秘,我心里有点发慌,寻思这丫头不是想整我吧!

“啥事啊?”我挠挠头问。

她笑得更加神秘,说:“去了不就知道了吗?”

我尴尬了,去还是不去啊?我向叶枫他俩投去询问的目光,可是这俩小子根本没理我这茬儿,还一脸暧昧的样子,好像我怎么地了似的。

“走啊,你俩和我一块去!”我拉着他俩说。

老朱赶忙挣开,说:“找你呢,我可不去!”

叶老大更是哈哈大笑,说:“叫你你就去呗,拉上我们俩算怎么回事啊!是吧?我俩是有事呢!”

“对对对,你去吧!这么磨叽呢!去吧.“老朱应和着。

我是真犯难了,说不上是羞涩,还是什么,就是不敢一个人赴约。

“哎呀,有完没完?你到底去不去?给个痛快话啊!”无情催道。

我还在挠头呢,说:“我们三个一块去行吗?”

“行啊,你们三个不是形影不离吗?有啥不行的,又不是什么秘密事儿!”无情甩下这句话,前面带路了。

跟随无情来到班级后面的小“花园”,我们三个你推我桑地在八仙桌旁坐了下来。

“啥事啊?能说了吗?”我笑着问道。

无情瞪了我一眼,说:“急啥啊?人还没来全呢,等会吧!”

正说着,只见莎莎、凌驰和夏彤悉数登场。她们抱了一堆东西,比如糖块、果冻之类的零食,也在桌子旁边坐了下来。

我向无情投去询问的目光。

她说:“别看我,不是我找你,是夏彤她们两个想谢谢你帮忙找校服。”

“哦,我还以为什么大不了的事呢!这么客气干什么?都是朋友啦!”我连忙说道。

“向你表示一下感谢怎么了?这点面子都不给?”夏彤嘴里不饶人地说道。

莎莎也附和说:“就是啊,还请不动你啊!”

我立马不好意思了,连连给老大他们使眼色,让他们帮忙“逃走”。区区小事,何必这样谢呢!

老朱首先反应过来,忙说:“哦,那你们在这唠着,我和叶枫先走了。呵呵,再见!”

说完拉着叶枫就要走。

“那我也走了啊,不用谢谢,举手之劳嘛!哈哈,互相帮助一下而已,你们要是这样,弄得我多不好意思啊!”我说完也站起身来要走。

无情马上把我们拦住,说:“忙啥的?唠会儿再走!真是的,请你们咋就那么不容易呢!”

凌驰和莎莎走过来把我们三个拽回座位,摁住了。没办法,只好继续坐着了。他俩无奈的看着我,似乎还带着点“埋怨”,对不住了,谁叫你们是我哥们呢!光有福同享可不行,还得“有难”同当啊!

凌驰说:“就是想找你们聊会天,干嘛着急走啊!我们又不会吃了你们。真是的!”

“没有,我们也没那意思,有事就说呗!”叶老大终于发言了。

其实,大家都没什么说的,毕竟那时候真不算特别的熟悉。她们硬是叫我们吃了几块糖,不知所云地随便侃了一会儿。

天色渐渐暗下来了,正觉得大家都很无聊的时候,突然有人提出要和我们结拜。我先是一愣,再看看他俩只是在那里憨憨的笑。从心里感觉他们都是班里非常优秀的女生,我当然非常乐意结拜啦!于是我率先表态同意,老大他俩也没什么意见。

“还用歃血为盟,上香磕头吗?”我傻笑着问。

大家都笑了。

老大似乎想起了什么,笑说:“我初中和几个哥们结拜时,用针把手指扎破了,挤点血滴在酒杯里喝了,太傻啦!现在想起来还有一股腥味,呵呵.”

我们又是一阵笑。

“不用那么恶心人吧,我们大家心里有数不就行了?是吧!”无情说。

我们也都没什么意见。

接下来就是论年纪了,每个人都报了生日。最后的顺序是叶枫老大,无情是二姐,凌凌驰老三,莎莎是四姐,老朱第五,夏彤老六(比我大三十五天),我是老么了。

都怪我当时一激动,没听清楚生辰八字,结果管夏彤叫了好一阵子六姐呢!其实我八九年出生,她是九零年的。按时间推算,其实我比她大了330天。哎,这让我后来郁闷了好久呢!

自习铃在我们七个用果冻干杯的时候,不合时宜地拉响了。伴着全班同学疑惑的目光,我们各自慌张地回到自己的位子上。除了老大和老朱,我给他们四个各写了一张纸条,内容都一样:在家里我是哥哥,是老大,突然之间有你们几位姐姐疼着,心里真是太高兴了,希望我们七兄妹,好好相处,互帮互助,一起创造出属于我们的世界来!

把纸条传出去之后,我又掏出了自己那个日记本,写上今天发生的事。我是一个感性的人,生活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我都喜欢记在心里,然后在合适的时间,将其抒发在纸上。有时候文字,更能将人们的情感挥洒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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