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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民国十二年徐志摩、胡适、汪精卫等的一次雅集(3)

1922年3月,立志“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徐志摩与发妻张幼仪离婚,有人称徐志摩为“中国西式离婚第一人”、“中国离婚第一人”,这实在有些无厘头。既然离婚,哪有西式、中式之分?再则,远的不谈,就说孙中山,不是几年前刚与发妻卢氏正式离婚吗?要说新闻性,那年过半百的临时大总统离弃同样年过半百的结发妻子而迎娶妙龄女秘书,不是更抢眼球吗?大概因为孙中山是政治人物,为国家为大家不顾私家不顾小家一辈子了,所以大家不拿他说事。一个徐志摩,只是写写诗的文人,娶了一个富家淑女,已经便宜你了,还离婚!?不说你说谁啊!嗯,说就说吧,主要是他有的说。

如果没有徐志摩,张幼仪只是一个会治家理财的女能人。如果没有徐志摩,林徽因只是一个漂亮的女建筑师。

如果没有徐志摩,陆小曼只是一个才貌双全的民国名媛。

如果没有徐志摩,凌叔华只是一个名叫陈西滢教授的太太。

如果不是徐志摩,只怕就连老家硖石镇上的人也会问徐申如是谁?!

……

当然,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凌叔华,不能说没有本事,但她们现在有这么大的名声,毫无疑问却都是和徐志摩有关系的,乃父徐申如也不例外。

中国二十世纪的新文学史,如果没有徐志摩,那么色彩难免有些单调,徐志摩是少有的文艺复兴式的人物,尽管我们往往只知道他是一个诗人、散文家,尽管他的主要文学活动只有短短十年。

中国二十世纪的诗坛如果没有徐志摩,那么白话诗创作就可能群龙无首,或者只有高原没有高峰。在胡适、郭沫若、闻一多之后,是徐志摩一手奠定新诗坛的基础。

中国二十世纪的文坛如果没有徐志摩,那么几乎所有的文化人都会觉得太寂寞、太孤独、太冷清、太世故、太无聊——他的善于座谈、敏于交际、长于吟诗的种种美德,自然而然地使他成了一个社交的中心。当时的文人学者、达官丽姝,以及中学时候的倒霉同学,不论长幼,不分贵贱,都在他的客座上可以看得到。不管你是如何心神不快的时候,只要经他用了他那种浊中带清的洪亮声音,“喂,老某某,今天怎么样?什么什么怎么样了?”的一问,你就自然会把一切的心事丢开,被他的那种快乐的光耀同化了过去。

——郁达夫《志摩在回忆里》

徐志摩是“温柔诚挚乃朋友中朋友,纯洁天真是诗人的诗人。”

(张歆海、韩湘眉给徐志摩的挽联)。许多教授都说:“我们有了他做朋友,也可以安慰自己说不曾白来了一世。”

志摩的一生决不让人苦闷,决不煞风景!曾记得他说过:“为什么不让旁人快乐快乐?自己吃点亏又算什么!”朋友们,你见过多少人有这义气?他所处的环境,任何人要抱怨痛苦了,但我从没听见他抱怨过任何人;他的行事受旁人的攻击多了,但他并未攻击过旁人。难道他是滑?我敢说没有一个认识他的朋友会有这个印象的,因为他是那般的天真!他只是不与你计较是非罢了。

——杨振声《与志摩最后的一别》

他的一生真是爱的象征,爱是他的宗教,他的上帝。

……他的失败是一个单纯的理想主义者的失败。他的追求使我们惭愧,因为我们的信心太小了,从不敢梦想他的梦想。他的失败,也应该使我们对他表示更深厚的崇敬与同情,因为偌大的世界之中,只有他有这信心……

——胡适《追悼志摩》

身为徐志摩前辈的蔡元培,对自己这个学生的短暂一生,也是悲欣交集:

谈话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径都是诗,诗的意味渗透了,随遇自有乐土;

乘船可死,驱车可死,斗室坐卧也可死,死于飞机偶然者,不必视为畏途。

不过,1923年的徐志摩还距他的死很远很远呢!这一年的他,正卯足了劲,等待他生命里一段崭新的(也是致命的)爱情。

谈到情感,我们还要再说说汪精卫吧。有多个版本的民国几大美男,但无论哪个版本,汪精卫的名字一定在里面。名显、才盛、貌美如汪精卫者,一生也是六十多个春秋,但却没有一点绯闻,举凡整个民国,倒也真难说出第二个。

年轻时汪精卫在南洋募捐,一场演讲下来,常常是钵满盆盈。有一次演讲还没有完,一名年方十七的富商千金已经决定非他不嫁了,她就是陈璧君。此前汪、陈也都有旧式婚约在身,但他们都弃旧图新了。没有费什么周折,有情人便成眷属,那年汪精卫二十六岁。此后三十多年,陈璧君嫁鸡随鸡夫唱妇随,汪精卫从一而终妇唱夫随。

汪精卫写过《釜薪论》:“革命犹如烧饭,需釜和薪。釜者,不惧水火忍受长期磨练。薪者却一时轰轰烈烈瞬间辉煌。”并坦言自己不是一个能持之以恒的人,自己愿意为薪。他早年也曾宣扬自己是“六不主义”:不做官、不走议员、不嫖、不赌、不纳妾、不吸鸦片。但现在看来,后面四条他好像是都做到了。

这个“六不”,徐志摩全做到了。学过法学、学过政治、学过经济的他,弄个官当当应该易如反掌,但他“都无做官意,惟有读书声”。不嫖不纳妾,徐志摩还真是风流不下流、上流不二流的典范:要么明媒正娶协商正离,要么发乎情止于礼。不赌,浑身是诗的他哪有时间沾染那般恶习。鸦片,他第二任太太陆小曼是吸的。但陆小曼吸食鸦片,也是事出有因。陆在与徐志摩正式结婚之前已有身孕,为将来在徐家公婆面前有个面子,她决定做人流,但手术失败了。从此陆小曼不能生育,影响房事,身体病痛。吸食鸦片只为止痛,久而成瘾。徐志摩先是反对,继而痛惜,再则烦恼。关于鸦片,还有一则材料:1922年徐志摩搭乘日本客轮经停香港,在船上徐发现有英国奸商偷运鸦片来中国,客轮到达香港后,徐志摩果断向港方海关成功检举了这起鸦片贩运案。

徐志摩酷爱读书,他说:看中国二十四史乏味,看西洋传记有趣的一个理由,是中国史家只注重一个人的“立德、立言、立功”,而略过他的情感最集中的恋爱经验。也许我们的祖宗们并不知道这回事,除了狎妓。即使有,在个人本身,也是讳莫如深的(徐志摩《一封情书》序言)。徐志摩一生如书,立德、立功、立言不谈,人们倒是真的看到了他摇曳多姿、坦荡无畏的恋爱经历与恋爱经验。

1923年的徐志摩,还常有书信联系前妻张幼仪,但却还不知道更不认识那个叫陆小曼的美人。春天应聘北京大学英文系教授。暑期,应老师梁启超邀请在南开暑期学校讲课。8月11日陪伴梁启超去北戴河避暑。8月祖母病重,接信后立即南下。

胡适的1923年,“这一年可算是在病中过了的。新年的元旦日是在北京协和医院里过的;这一年过去时我还在西山秘魔崖养病。中间从四月二十一日到十二月五日——这七个多月的光阴都是在南方养病的时期。这一年没有在北京大学上课,也没有做什么重要的著述。”(《我的年谱》)自1917年从美国回来,胡适这几年结婚、生子、当教授、写文章、做演讲、办刊物、议政事,可谓忙得不亦乐乎。到了1922年,胡适累倒了,他得了一种叫神经紧张的病,连续坐着工作两三个小时,就会腰背酸痛。他长夜失眠。7月痔疮发了,开了一刀。11月又病倒了,怀疑是糖尿病。

好在当年教育部规定,凡在国立大学教书满五年的,可休假一年。于是,这年12月,胡适向北大请了一年病假。接着就是新年元旦,他住进了协和医院。

1923年开头几个月,胡适还在北京,为杂事缠身。陶行知来信劝他“带着图书家眷搬到庐山去住”。任鸿隽、陈衡哲夫妇热情邀他去杭州,同游西湖。而王云五也致信胡适劝其休养,并说商务印书馆可以每月支付生活费三百元。

到了4月21日,胡适孤身一人终于启程南下。先到上海,开了几天新学制课程研讨会。后来移居杭州,蔡元培、高梦旦曾专门来看他,看着“脸瘦损如黄瓜一瓢”的胡适,都纷纷劝其好好休养。从小失去父亲,而今母亲也离他而去五年多了,老辈如蔡元培、高梦旦的话,胡适自然听起来如父母之言无比温暖了。

于是胡适开始了为期半年多的休养生活。说是休养,可不只有休养。从1917年正式与小脚江冬秀结婚,到1923年粗算起来可说横跨七个年头了。胡适的“七年之痒”已经来到。

我们先看一则日记:

自警曰:胡适,汝在北田对胡君宣明作何语,汝忘之耶?汝许胡君此后决不吸烟,今几何时,而遽负约耶?故人虽不在汝侧,然汝将何以对故人?故人信汝为男子,守信誓,汝乃自欺耶?汝自信为志人,为学者,且能高谈性理道德之学,而言不顾行如是,汝尚有何面目见天下士耶?自今以往,誓不再吸烟。又恐日久力懈也,志之以自警。

——胡适1912年10月24日日记

其时胡适正留学美国。自从十二岁离开母亲到上海读书,后来再出国留学,胡适算是从小就自立自主。在二十世纪初叶,抽纸烟(不是鸦片烟),应该算是很绅士、很风雅的一种嗜好。一枝文明棍,一根白纸烟,一顶黑礼帽,很符合异国他乡读书人的特征:有点寂寞,有点想家,有点悠闲,有点苦闷,有点风情,有点灵感(当年叫“烟士披里纯”),有点小资(当年叫“布尔乔亚”)。但就是抽根烟这点事,胡适竟在日记里这么纠结,好像干了什么伤风败俗、数典忘祖的大坏事。由此可见胡适的自律之心、内省之力、隐忍之功。蒋介石在胡适去世后写的挽联,可以尽显老蒋对他的深刻认识: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

对于小脚太太江冬秀,胡适不可能像鲁迅那样直白地说:“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他只是说“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这是实话。

当然,有朋友议论他的包办婚姻是巨大牺牲时,他说:“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最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当初我并不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我家庭里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未必是真话。这段话,是1921年8月30日胡适说给商务印书馆高梦旦的,高是一个比胡适大二十多岁、很赏识胡适、非常希望胡适接替商务重任的老成之人。

唐德刚在《胡适杂忆》中说:“适之先生是位发乎情、止乎礼的胆小君子。搞政治,他不敢‘造反’;谈恋爱,他也搞不出什么‘大胆作风’。”“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胡适结婚前夕写的这首诗,尽显绅士的隐忍与微笑,自嘲与超脱。

但等到了1923年的4月底,胡适在杭州见上一个叫曹诚英的人的时候,他开始“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继而“于无声处听惊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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