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019700000016

第16章 行政诉讼法概述(2)

《行政诉讼法》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三)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原、被告诉讼权利和义务完全对应。

(四)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各民族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五)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有权针对案件事实的有无,证据的真伪,适用法律、法规的正确与否诸方面,进行辩论。

(六)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

行政诉讼采用合议制,是由行政诉讼的性质决定的。行政案件技术性、知识性较强,而且行政诉讼当事人一方为行政机关,独任审判难以胜任。采用合议制有利于行政案件的公正解决。行政诉讼实行合议原则不存在民事诉讼有独任审判的例外。为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行政诉讼同民事、刑事诉讼一样,坚持回避原则。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者外,一律公开进行。公开审判原则适用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宣判等诉讼的各个阶段。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七)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是为了保障行政诉讼活动依法进行。在目前我国司法体制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强调这一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特有原则

同时,行政诉讼具有与其他两大诉讼制度不同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都有可能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但考虑到我国的政治体制和人民法院的地位,《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该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诉讼的起诉对象,而抽象行政行为不是行政诉讼的起诉对象。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要求应当包括两个方面,即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虽然合法但不合理(即不适当),都有可能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行政诉讼法》考虑到法院的性质和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在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因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有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出异议时,才能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而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适当的问题,原则上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自行判断和处理。

(二)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这一原则的基本内涵是,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以后,当事人即使提起了行政诉讼,仍要按具体行政行为所规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有权通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行政诉讼法》同时也考虑到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停止执行,否则将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故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具体行政行为要停止执行: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原告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申请法院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将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裁定停止执行。

3.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原则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有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确认事实、予以证明的义务。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由指控的一方即公诉机关或自诉人承担。在行政诉讼中,由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这就是通常理解的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原则。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列举了原告负举证责任的四种情况。根据我国行政诉讼的实践,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应该表述为:被告负举证责任是原则、原告负举证责任是例外,或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原则。

(四)不适用调解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既不能把调解作为行政诉讼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也不能把调解作为结案的一种形式。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之所以不适用调解原则,其根本原因在于,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其行使法定职权的表现,即依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行为,行政机关只能作出这种性质和这种程度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不能作出其他性质、种类和程度的具体行政行为。换言之,对于这一法定职权,行政机关不得放弃或者让步,否则构成失职。

(五)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司法变更权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经过审查后,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改变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但是,司法变更权涉及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既要考虑到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和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同时也要兼顾行政权的独立性以及行政权运行的效率性。这是由法定的权力分立以及权力相互制约的关系所决定的。因此,《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综合实务训练

【实训案例一】

基本案情

某行政机关干部张某利用出国考察的机会,从国外带回若干违禁的物品,受到海关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其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后,又给予其撤职行政处分。张某不服,认为处罚、处分太重,便分别以海关和所在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处罚和处分。

问题

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张某的起诉?为什么?

解题思路

依照起诉的条件解答。

【实训案例二】

基本案情

某商场发生火灾,损失严重,公安机关经初步侦查,刘某被确定为嫌疑犯,并且有证人黄某看见刘某纵火过程,因此,公安机关对刘某予以拘留。经调查,黄某作了伪证,火灾并非刘某造成,于是公安机关将刘某释放。刘某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人民法院责令公安机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要求逮捕黄某。

问题

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解题思路

依照受理的条件解答。

【综合知识竞答】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主要审查对象是()。

A.行政处理行为B.行政决定行为C.具体行政行为D.抽象行政行为多

2.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行政争议,是()之间发生的法律争议。

A.行政机关B.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C.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与职工D.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3.在下列几种行为中,对()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行政处罚B.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C.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为D.行政强制措施

4.行政诉讼中,负举证责任的是()。

A.行政机关B.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C.律师D.证人

二、多项选择题

1.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制度包括()。

A.合议制度B.回避制度C.公开审判制度D.两审终审制度

2.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下列()案件除外。

A.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B.涉及个人隐私的C.涉及国家秘密的D.法律另有规定的

3.下列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A.公务员甲不服所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记过处分B.甲对某市政府就其与乙之间土地使用权归属的裁决不服C.甲不服某公安机关认为其有犯罪嫌疑而进行刑事拘留D.甲不服某海关以走私嫌疑为由将其扣留24小时

4.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有()。

A.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B.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C.不适用调解原则D.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

【学习目标】

1.掌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掌握哪些纠纷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3.掌握管辖制度的规定。

【案例导入】

某化工厂坐落在某县甲村。由于化工厂长期排放含有硫酸的废水,致使甲村的水稻枯死,鱼塘中的鱼大部分死亡,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县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化工厂处以5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治理排水问题,赔偿甲村7万元的经济损失。化工厂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将罚款变更为3万,维持了其他决定。化工厂不服,向市环保局所在地的城区法院起诉,城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启发提问】

法院应否受理此案?

同类推荐
  • 婚姻家庭与财产分割

    婚姻家庭与财产分割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宣讲丛书》的组成部分,密切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将《婚姻法》的最新精神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发展结合起来,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和解决问题,力求在有限的篇幅中尽可能展示最丰富的司法运作规律和机理,满足人们清晰理解最新法律知识,加强自身法律素养的需要,并为今后的理论探讨和审判实践提供参考。
  • 民事执行难及相关制度研究

    民事执行难及相关制度研究

    执行难是在经济体制转型中产生的一种必然现象,理性而客观地认识执行难,是解决执行难的前提。民事执行制度是执行程序正常运行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保障,建立完善的执行制度,可促使执行功能的发挥,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本书共分六章,分别对解决民事执行难、民事执行权、民事执行机关、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再执行凭证制度以及民事执行竞合等进行了探讨研究,为民事立法提供建议,对坚持依法治国、促进改革发展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书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可操作性,可供法学理论与实务工作者使用,也可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参考阅读。
  • 诉讼法的理念与运作

    诉讼法的理念与运作

    法学是追求正义的学科,而程序是保障公正的前提。本书从法讼理念的角度,以诉讼法的基本理论为基础,紧密结合我国诉讼法实践,对诉讼法的理念与运作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反映了诉讼法学术界讨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反映了我国司法改革的最新动态和成果。兼具理论性和操作性,是一部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学术专著。
  • 法说底线:郭丽律师评点生活案例20例

    法说底线:郭丽律师评点生活案例20例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本书以“法说底线”为线索,用20个生动的案例,阐述作为天地间大写的“人”在生命旅程中应坚守的四个底线,也构成了本书的四个板块:孝敬——守住子女的底线、责任——守住父母的底线、忠诚——守住夫妻的底线,信义——守住朋友的底线。善与恶,只是一念之间、一线之隔,这个线就是底线。作者希望通过这些生动的案例、血的教训,呼吁世人:我们要向坚守生命一样,坚守道德的底线——法律。
  • 冤错案件的防范与纠正

    冤错案件的防范与纠正

    本书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真实案例、问题为出发点,有机结合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与其相关条例、司法解释,采取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和“法条指引”的结构编写而成。既可以让读者了解一般的案件审判知识,又可以了解有一定深度的相关法理,内容层次循序渐进,易于理解和掌握。
热门推荐
  • 菩萨戒本经

    菩萨戒本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百死不得其解

    百死不得其解

    生命中爱情不是唯一的主题,可当你即将失去一切的时候,唯一让你心里有所慰藉和寄托的,却是那点点滴滴的感动。本书绝非网络小白文,相对来说应该比较烧脑。当主人公渐渐沿着莫名的提示想要走出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生活在一个更大的阴谋中时,自己身边的一切都变得不真实起来……。前面几章用了比较轻松的手法描述,目的是为了抓住眼球。当然后面也会很轻松,但由于悬疑剧情的增加,会渐渐的有些烧脑。
  • 王爷不好当:拽妃御夫Ⅱ【完结】

    王爷不好当:拽妃御夫Ⅱ【完结】

    穿越不要紧,有帅哥看还是不错滴……可是她苏晓晓咋那么倒霉,刚穿越来被人打不说居然被人当场拒了婚,说她不知检点?那谁谁谁,真以为是王爷我怕了你啊,让你尝尝惹恼本小姐的后果!本小姐不把你治的服服帖帖我就不姓苏!耶?怎么连邻国的皇帝都来掺一脚?她好像没招惹他吧?某王爷苦着脸叹口气:“这年头,王爷不好当啊!”某皇帝坏坏一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

    这本书改变了乔·古拉德与原一平的人生,同样也将会改变你的命运。一经问世销量迅即突破100万,被18个国家引进传阅,全球销量最大的成功励志书之一。
  • 美女总裁的民工男友

    美女总裁的民工男友

    下山少年,无忧无虑,年方十八,婚约在身。不得不往,前往都市,准备迎娶,豪门女裁。上了火车,遇到美女,暗生情愫,命犯桃花。到了都市,女裁考验,小姨子回,两女一夫……全程热血打脸。
  • 青春就要疯狂:要有永恒的心

    青春就要疯狂:要有永恒的心

    在一所大学里,有三个女生结为了朋友成了闺蜜,其中有一个女孩······
  • 末日之寒冰

    末日之寒冰

    地球,曾经是一群恐怖生物的家园,这群恐怖生物,以弱肉强食,优胜劣汰作为他们的准则,然而一支外星舰队的入侵,最终使得两者同归于尽。可是,恐怖生命虽然灭亡了,但是他们的基因却没有消失,地球上存在着的每一个生物的体内,都有恐怖基因的存在,这些基因在生物体内沉睡着,直到有一天将会迎来复苏。
  • 就要这么任性

    就要这么任性

    “君子动口不动手!”“你丫是打不赢才这么说的吧。”叶尘只动手,不喜欢瞎哔哔。“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还骂条毛,打人就打脸爽。”叶尘骂人专揭短,打人专打脸。我的女人,除了我谁都不能碰!我的兄弟,除了我谁都不能碰!我的仇人,爱咋地咋地!
  • 百试百灵,试卷男神跟我走

    百试百灵,试卷男神跟我走

    余雨认为遇见他是自出生以来最幸运的事。自从有了他,考试什么都不是啥问题,满分简直手到擒来。数字,单词,文字,不是萌萌哒的正太就是人神共愤的帅哥。但为什么没有一个妹子,于是余雨就这么进了狼窝。一开始某系统大神还可以自我安慰,自家小妻子就是魅力大。可是到了后来看着自家小妻子被一群正太以及男子轮番求婚后,某男hold不住了,“人是我拐来的,要妹子自己拐去!”
  • 霸道少爷的性感尤物

    霸道少爷的性感尤物

    都市重生,她获得一张好皮囊,成为娱乐圈的顶级天后!以前伤害过她的男人,她誓必一一报复!可为何她的心会越来越空虚?直到他的出现——商界巨贾!他用金钱买下她的世界,用黄金构筑她的囚笼!今生,她注定是他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