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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开篇的故事(2)

也不知是珍珠栗树在水里浸泡的时间长了,在悄悄下沉,还是水流改变了树干的位置,洛戛所处的树根部位一点点地被淹没到水下去了。起先江水漫到它的膝关节,又渐渐涨到它的颈部。它必须重新找个安全的地方。它观察了一下,整棵珍珠栗树地势最高的地方当然是树冠,但细嫩的树枝摇晃得厉害,能否爬上去实在没把握。除了树冠,就属树干和树冠的分杈部位最理想了,隆出水面有半尺多高,几根茁壮的枝杈像个托盘,很稳当哩,还有不少树皮瘢节和树瘤,能踩稳抓牢。它艰难地抠住树皮,一寸一寸地往前爬,也不知爬了多长时间,总算如愿以偿,爬到了树杈部位。

这时,珍珠栗树漂进地势峻峭的峡谷。惊涛拍岸,訇訇如雷。珍珠栗树越驶越快,不时被激流抛向空中,又跌落在江心的矶石上,树枝纷纷折断,树冠像被一把巨大的剪刀在不断地修枝剪叶,越来越小。

母豺达维娅也开始向树杈运动。

达维娅不是瞎子,当然看见洛戛正趴在树杈上。它再爬过去,显然是在向敌手靠拢。但它已经没有其他选择了。它已处在树冠的最前端,江水不断涌上来,把它泼得精湿。豺跟狗一样,是陆上走兽,不谙水性,也畏惧汹涌的江水。珍珠栗树顺着水浪摇晃,它已被摇得恶心呕吐。四只豺爪要死死抠住树皮,才勉强不被水浪卷进旋涡中去。时间一长,四只豺爪僵硬麻木,若再继续在树冠上待下去,坚持不了多久恐怕就会失足掉进江里。

动物同时面临两种以上的危险,会有一种避重就轻的本能。对达维娅来说,江水和洛戛都是它的死对头,但江水要比大黄狗凶恶多了。一旦掉进江去,来不及挣扎,就会被恶浪吞噬掉。大黄狗虽然也很厉害,但同咆哮的怒江比较起来,就要逊色得多,危险也小一些,对方真要扑咬,自己起码还可以作一番厮杀拼斗。

很快,母豺达维娅也爬到了树杈。豺和狗之间的身体距离只有半米远了。对洛戛来说,猎物近在咫尺,只须轻轻往前一跃,即可抓住母豺,但它似乎已失去了攻击的兴趣。它在漂流的树干上爬了十多米,从树根爬到树杈,比在陆地上奔跑两公里还累得慌,只觉得头昏眼花,四肢发软。现在顶要紧的是保全自己的性命,自己的命都快保不住了,还奢谈什么狩猎追捕。再说,珍珠栗树正在激流里起伏颠簸,也很难向母豺进行有效的扑咬,假如真的厮扭起来,怕是要一起滚进江里去的。它虽然对主人很忠诚,但还没有傻到要同猎物同归于尽的程度,主人不在眼前,这同归于尽的义举主人看不见,也就失去了意义。

对洛戛来说,只能违心地和母豺和平共处。

珍珠栗树还在无休止地漂流。

它们彼此只相隔半米,犬科动物灵敏的嗅觉无法不闻到对方身体的气味。嗅觉在哺乳类动物中扮演着魔术师的角色。陌生的气味会刺激敌对情绪,熟悉的气味会产生友善情感。慢慢地,洛戛对母豺的身体气味由陌生变得熟悉起来。对达维娅来说,大黄狗的气味似乎也不怎么令它讨厌了。

在共同的遭遇面前,敌对情绪自然而然地减弱下去。

假如没有隐藏在水面下的那块暗礁,假如没有那次猛烈的碰撞,猎狗洛戛和母豺达维娅也许就这样面对面僵持着,在一种特定的环境下保持着暂时的和平。一旦珍珠栗树靠岸,和平便自动结束,又恢复到生死对垒的状态。洪汛期波涛滚滚的怒江里不是没有过这方面的先例。曾经在一块由几棵大树纠缠组合成的浮岛上,一只雪豹和一头羚羊同在激流中漂了两天,彼此就像一起乘坐命运之舟的客人,没有仇恨的眼光,没有血腥的杀戮,雪豹甚至都没向羚羊发出一声恫吓的吼叫。可是两天后浮岛漂进一道L形河床,搁浅在沙滩上时,豹和羊之间的和平便被画上了句号,同患难的友谊也被一笔勾销。那只雪豹一跳上岸,就毫不犹豫地扑上去把羚羊撕成碎片。

猛烈的触礁发生在翌日清晨。

珍珠栗树在熹微晨光中漂过异常险峻的铜锣峡,驶入一段开阔的江面,水势相对来说平缓了许多。漂流了差不多一天一夜,洛戛已精疲力竭,特别是在过铜锣峡时,珍珠栗树在浪尖谷底箭也似的穿行,折磨得它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现在好了,珍珠栗树缓缓地浮在水面上,脑袋不像刚才晕得那么厉害了,它有一种紧张过后的松弛感。它松开了抠住树皮的爪子,活动活动麻木的关节,半蹲起身子,舔舔腹部湿漉漉的绒毛,舔掉点水珠,不至于太难受了。

天边露出一抹玫瑰色与橘黄色混杂的霞光,天色也有点暗淡。就在这时,珍珠栗树触礁了。那是一块暗礁,谁也看不见。珍珠栗树正正地一头撞上去,“砰”的一声,正在漂流的树突然间刹住了。公平地说,这碰撞并不算特别猛烈,但洛戛毫无思想准备,狗爪也没抠紧树皮,身体被一股强大的惯性夹带着,向前跌去,不偏不倚跌到母豺达维娅身上。达维娅是背朝着下游,也被这意外的触礁弄得仰面向后倒去,但有根很粗的树枝横在它背后,挡住了它。它背靠着树枝,两条后腿直立着,两只前爪在空中舞动。就在这时,洛戛朝它滚了过来。

假如洛戛还能掌握方向,是决不会朝母豺跌滚过去的。树杈又狭小又滑溜,它已失去了平衡,母豺只要用前肢踢蹬它一下,它就会被踢进江里去喂鱼。母豺这个站立姿势很容易用前肢踢蹬它的。当它跌滚进母豺怀中去的时候,嘴里发出一声无可奈何的叹息般的哀号。它闭上了狗眼,绝望地等待这致命的踢蹬。可是,它身体摇晃了几下后重新在树杈上站稳了,尖锐的豺爪也没落到它身上。它睁眼一看,母豺两条前肢朝外撑开,用柔软的胸腹阻止了它继续跌滚。母豺两条前肢似乎还朝内弯曲着做出搂抱状,扶稳了它东倒西歪的身体。它注意观察了母豺脸上的表情,唇吻耸动,眼睛瞪得老大,一副惊诧的表情,看不出有什么厌恶感。它还注意到母豺两只前爪锐利的爪钩还缩在爪鞘里,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友好的表示。

母豺达维娅其实已经把洛戛看做是同命相怜的伙伴,同舟共济的难友。达维娅是雌性动物,比较起来雌性动物更难忍受孤独。对达维娅来说,在随时都有可能葬身鱼腹的险境中,哪怕有一个对头在身边,总比独自在风浪中挣扎要好得多。

洛戛重新站稳后,往后退了一步。现在,这两个冤家对头彼此只相隔几寸远了,不仅身体靠近了,那遥远的心理距离,也大大缩短了。

这时,珍珠栗树漂出了水势相对平缓的江段,又漂进落差陡峭的峡谷。怒江从巨岩上奔流直下,江水像一条红色瀑布挂在石壁上。珍珠栗树垂直落下去,“轰”的一声巨响,残剩的一点树冠被砸得粉碎。母豺达维娅后半个身体靠近树冠,随着折断的树枝,两条后腿和整个臀部滑进江去,只有两只前爪还抠在树干上。它拼命挣扎,无奈水流湍急,树干圆溜溜,树皮长时间浸在水里,有点酥软,也有点滑腻,挣扎了半天也没能攀爬回树干上去,反而越挣扎越糟糕,身体渐渐往下滑,差不多整个儿都泡在水里了,只有豺头和豺脖还勉强露出水面。水的冲力太大,它支持不住了,呦呦怪叫着,求援的眼光投向大黄狗。

假如洛戛执意要把母豺置于死地,现在是最好的机会了。不用它动,只要扭过脸去装着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再等两三分钟,这只母豺在这个世界上就算玩完了。可是,它洛戛独自待在这棵珍珠栗树上,似乎也太孤单了。动物会有这么一种心理,有个伴儿共同承担风险,起码在感觉上风险就会小些。洛戛用后肢钩住树疙瘩,前爪深深抠进树皮,探出狗头,一口叼住母豺的后颈窝。刹那间,猎狗生涯养成的习惯使洛戛产生了一种神秘的冲动:狗牙下是柔软的豺皮,豺皮下是滑动的血管,血管背后是硬邦邦的颈椎骨。洛戛最喜欢的杀戮方式就是咬碎猎物的颈椎骨。它曾经多次用这种手段结果了野兔和松鼠的生命。它此时已叼住了母豺的后颈窝,可谓天赐良机,它不用担心母豺会反咬一口,也不用太费事,只消用力将狗嘴闭合,就会传来豺颈断裂的脆响。它的肚皮早饿了,这要命的漂流还不知什么时候能结束呢。豺肉虽然没麂子肉可口,倒也能充饥果腹。可是,洛戛总觉得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迫使它放弃这猎杀的念头。假如刚才不是母豺挡了它一下,触礁时它恐怕早就跌进江里殒命了。罢罢罢,就算一只葫芦换两只瓢,谁也别亏了谁。它四条狗腿用力屈蹲,把母豺拉上树干来。

母豺达维娅被洛戛从水里叼上来后,蜷缩在洛戛身边。豺和狗紧紧贴在一起。两个身体贴在一起,互相支撑,互相取暖,互相依傍,才能抗得住这惊涛骇浪。说真的,整棵珍珠栗树就树杈中心部位最安全,而树杈的中心部位面积实在太小,容下一狗一豺而又要彼此保持一定的警戒距离,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达维娅靠在洛戛身上,豺眼里最后一点儿敌对的警惕与仇恨也消失了。它信赖地把脑袋枕在洛戛的腰际,仿佛洛戛已脱胎换骨变成一只可以生死相依的大公豺。

本来嘛,豺和狗就是同种异族的动物,并非像猫与鼠、獴与蛇那样是天敌。洛戛之所以把达维娅作为自己的捕猎对象,是因为豢养它的主人阿蛮星对豺感兴趣。现在主人被抛在遥远的地方了,这种兴趣也就变得模糊。而达维娅之所以对洛戛仇恨,完全是因为洛戛威胁到自己的生存,现在这种威胁已被同舟共济的命运化为乌有,仇恨也就自然地烟消云散了。再说,洛戛把它从水中解救出来,感激之心自然而然衍生出脉脉温情,彻底取代了紧张和对峙。

其实,这世界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仇恨。

当天半夜,珍珠栗树终于泊岸了。在路过一段S形江湾时,一股激流把珍珠栗树冲出江心,冲进一条支流。支流的水和怒江的水从两面推搡着珍珠栗树,几下就把珍珠栗树抛到江边的砂砾上。

达维娅跟着洛戛摇摇晃晃爬上岸来。这完全是块陌生的世界,根本嗅不到一点儿它所熟悉的埃蒂斯红豺群的气味。动物对陌生地界总怀有一种恐惧心理,它紧紧尾随着洛戛,不断地用舌头舔那条狗尾巴。这是犬科动物中弱者对强者祈求保护的特殊的身体语言。

刚上得岸来,漆黑的夜空突然电闪雷鸣,闪电像柄寒光闪闪的利剑,一次又一次挑破夜的胸膛,把大地照得一片惨白。惊雷仿佛就在头顶炸响,震得江隈微微颤抖。突然,天空飘下一只橘红色火球,钻进崖顶一棵突兀挺拔的松树里,静默了一会儿,松树迸溅出一团耀眼的蓝光,惊天动地一声巨响,峡谷飘散起一股刺鼻的焦煳味。那棵根深叶茂的松树被从中间炸成两片,连同被炸裂的岩石,轰隆隆滚落进怒江里。

怒江短暂地喧嚣了一阵,很快就恢复了常态。

这是怒江峡谷十分厉害的球状闪电。

达维娅吓得心惊胆战。那刺眼的闪电,那震耳欲聋的惊雷,都使它不停地发出呦呦怪嚣,向同伴表达自己内心的极度恐惧。

洛戛虽然也天生畏惧闪电惊雷,但到底是雄性,在雌性面前不能太稀松太熊包了,就壮起胆子走在前头,冒着倾盆大雨在崎岖泥泞的山道上奋力攀登。

算它们运气好,不一会儿就在离江岸不远的一座小山腰上找到一个石洞,钻进洞去,扑鼻而来一股草腥味和羊膻味。阿罗,原来是一头岩羊躲在洞里避雨呢。

雨声和雷声太响了,直到洛戛和达维娅钻进洞口,岩羊才发觉危险,勾起一对弯刀似的羊角拼命往洞外蹿。倘若只有洛戛或者只有达维娅,是休想把这头岩羊阻截住的。被困在洞里的岩羊有一种死里求生不顾一切的疯狂,那对羊角细长尖锐,无比坚硬,无论是豺皮还是狗皮都能捅出血窟窿来。和这样一对羊角正面硬顶是要吃大亏的。让岩羊蹿出洞去,那就更无法擒捉。洛戛和达维娅在怒江漂流了一天一夜多,筋骨都差不多泡酥软了,决无可能在漆黑的雨夜追上善于在陡崖上攀缘跳跃的岩羊。好在是一狗一豺,才没让岩羊从眼皮底下逃掉。洛戛和达维娅配合得如此默契,简直神了,嗅到羊膻味后,洛戛扭腰闪在左侧的洞壁,达维娅轻轻一跳贴在右侧的洞壁。岩羊的脑壳刚刚蹿到洞口,洛戛一下扑到羊背上,岩羊直起身来想把洛戛甩下背去,达维娅已咬住了岩羊的一条后腿。倒霉的岩羊受不了这双重夹击,咕咚一声倒在地上。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万岁!

它们早就饥肠辘辘了,温热的羊血,糯滑的羊肠,爽口的羊肉,吃得好不痛快。

吃饱喝足后,它们在温暖干燥的石洞里很快睡着了。它们太累了,一觉睡到大天亮。等待它们的,是更严峻的考验。

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

珍珠栗树泊岸的地方叫野猴岭,离日曲卡山麓足足有四百里。

野猴岭,顾名思义,就是由猴子占领并统治的地盘。那是一群凶悍的短尾猴,猴尾巴比兔尾还短,红脸黑身,约有七八十只。这一带没有老虎、豹子和其他猛兽。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达维娅和洛戛很快就领教了猴群的厉害。只要它们跨出石洞,讨厌的猴子就蹲在陡峭的石崖上冲着它们大声咆哮,搅得它们无法安宁。它们外出觅食,成群的猴子便尾随在它们背后的树上,一见有猎物出现,不管是獐子还是麂子,便齐声呐喊,还使劲摇晃树枝,弄得哗啦啦响,猎物便飞快地逃遁了。又不是吃你们猴肉,你们心疼个屁呀,达维娅愤愤地想,但没法和这些猴子评理去。

一连几天,达维娅和洛戛遭到猴群连续不断的骚扰和捣乱。野猴岭一带有许多马鹿和羚羊,但被猴群搅得什么也逮不着,它们饥饿难忍,只好啃食在水塘里已泡得腐烂发臭的动物尸体。它们都不是鬣狗投胎,不习惯吃腐尸,才吃了两顿,拉肚子拉得都快把肠子屙出来了。

对这群短尾猴来说,是执意要把这一豺一狗两位不速之客驱赶出野猴岭的。这里是它们祖祖辈辈栖身的地方,岂容凶恶的豺狗来染指。短尾猴基本上是素食动物,天生厌恶一切食肉动物,特别对豺,列为恶兽之首,恨不得天底下的豺通通生瘟病全部死光光才高兴。在这一点上,短尾猴与人类的立场大致相同。人也把豺视为凶残狡诈的代名词,豺狼豺狼,把豺看得比狼还坏。猴们晓得豺的厉害,一旦让豺在这块土地上扎下根来,就会对猴群构成永久性的生存危机,野猴岭恐怕就得改名叫豺狗岭了。因此,它们趁达维娅和洛戛初来乍到立足未稳之际,主动出击。

一场你死我活的竞争不可避免。

这些形体跟人类差不多,但身高只及人类三分之一的家伙,几乎跟人类一样可恶。(这当然是达维娅的感觉,洛戛身为人类豢养的猎狗,是不会用这样的语言来亵渎人类的。)达维娅想,或许可以把人类称为扩大的裸猴,而把短尾猴称为缩小的毛人。看来,只有斗败这群猴子,才能在这块土地上生存下去。

猴子很不好对付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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