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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狩猎练功

一阵秋风吹过,树上几片金黄色的树叶飘落,在空中飞舞犹如几只优雅的蝴蝶。秋蝉拼命的鸣叫,衰弱的残声意味着生命的篇章即将落幕。

范仲华小心翼翼从怀中取出一根皮绳。这条皮绳一端系绳套,一头打绳结,中间编制出一个椭圆形的网兜。又从腰间的皮袋中取出一颗小石子放到皮绳中间的网兜里。这些石子都是提前选好的,大小重量基本一致。

轻轻的将绳套,套在中指上,手中揪紧绳结。用力将皮绳沿逆时针猛转了几圈,瞄准目标,松开手中的绳结。这粒石子便带着一道劲风,飞向十丈开外的一只野兔。

那只野兔正爬在田埂边,贪婪的啃噬着即将枯萎的植株。一颗石子擦着它的耳朵,飞了过去。只惊得这只兔子撒腿就跑,哪知它刚跑出几步。又一颗石子带着凄厉的破风声打了过来,正中兔子头部,打了一个“万朵桃花开”。兔子的身体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便一动不动了。击中兔子的那颗石子自然是小四儿打的。

范仲华见自己没有打中也不气恼,兴匆匆的跑了过去。将兔子的尸体捡起扛在肩上。他的身体比之以前要壮实了许多。

小四儿在胡村已经住了两月有余。这两个月来,他带着范仲华到处捕猎,鱼、兔子、野鸭、大雁、麻雀、鹌鹑、蛇、田鼠、别管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能吃的能提供营养的没有不抓的。如果华夏国有动物保护协会的话,他们俩肯定是要上通缉榜的。

开始范仲华还不敢食用田鼠,蛇之类的。看着小四儿吃的香甜,他怎么都不明白一个沙弥竟然能够毫不忌口的吃下这些,小四儿给他的解释是,一个未受戒的形同沙弥,连法号都没有,根本算不得出家人。

后来范仲华禁不住诱惑,尝了一次以后便被美味打动,吃的比谁都欢。除了留下自己吃的,剩余的野兔野鸭这些正常一点的野味,还能分给胡村的村民或者拿去县城酒楼卖钱。有了钱又可以买一些粮食,置办几件衣服。他们的日子也逐渐的好过起来。

陈州地处平原,境内有湖无山,所以大部分百姓都从事务农。龙湖那样的大型环城湖,早有官府和帮派把持,普通百姓想以打渔为生,也得要上交船税鱼税。因为无山,反倒是打猎的猎户极少,就算有几个也不似小四儿一样本事。毕竟小四儿记忆中拥有生物学家汉斯·威斯克博士和特种部队教官萨默尔的相关知识。对动物习性的了解再加上野外求生的手段。捕猎这些小动物简直就是大材小用。

范仲华可是崇拜死这位结拜的大哥了,几根普通的树枝随手就能做一个简洁的陷阱,简简单单的麻绳,在他手里就能做成捕猎的武器,各种捕猎手段层出不穷。自己手中的这个投石索就是大哥亲手做的。投石索,藏族叫做“乌朵”。蒙古族,傈傈族,纳西族等众多民族也多有使用。小四儿给范仲华做的这个投石索的样式是沿用罗马的投石索的样式,圣经中有记载,大卫用投石索投出了一枚石弹,直接击碎了巨人的前额骨,杀死了巨人。石弹击中目标的时候可以产生3000牛的力道。经过两个多月的苦练,用这个东西自己已经能精准的击中七八丈外的靶子。刚才挑战了一下十丈外的野兔,果然还是不行,仍需勤加练习。

这两个多月小四儿的进步也极大,以强悍的身体条件和学习能力。他已经掌握了萨默尔记忆中的大部分特种部队的近战格斗技巧和多种手段。

目前华夏“弩”是朝廷军方严格控制的,弓也不是范仲华目前的家境可以购买的起的【华夏朝,不同于汉代和唐代。弓箭工艺自成一体,多采用铁胎弓。】所以他用捕来猎物的皮料,搓成皮绳为范仲华做了这个投绳索。一个经过严格训练的投石手,用投石索可以打出几十丈的距离。小四儿现在的臂力,十几丈的距离,空手投掷就可以了。标枪插鱼,飞石打鸟这些对他已经都是小儿科了。如果他使用投石索,百丈开外的目标都能击中。射程比弓箭还远。毕竟以远距离射击而著称的英格兰长弓仰射才可以射300多码也就是270米。

这一上午收获还算不错,三只野兔、两只大雁还有十几只麻雀。

两人带着猎物兴匆匆的回到范仲华的家。

刚进门,王春兰就来了。乡下姑娘没有城里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入的大家闺秀的讲究。况且又和范仲华青梅竹马,邻里邻居的跑过来自然也不会有人说啥闲话。

“仲华哥哥,四哥。我娘用你们前两天送过去的兔皮给你们做了两件背心。你们快试试看。”她抱着两件兔皮的贴身背心说道。春兰她娘王大婶,一手好针线活儿。看天气转凉,特意抽空用兔皮给他们赶制了背心。

小四儿和范仲华急忙接过背心,跑到里屋换上,柔软的兔毛穿在身上极为暖和。

指了指身上的背心,范仲华苦着脸对王春兰说道:“春兰妹子,你看这背心咋有点大呢。”

“大笨蛋,我娘说了,你们还是长身体的时候,做大点以后还能穿。”王春兰俏皮的说道,说着还对范仲华吐了吐舌头。

小四儿拿了一只野兔一只大雁交给王春兰说道:“春兰姑娘,请代为转达我们兄弟对王大婶的谢意,这野兔和大雁是给王大伯下酒的。”通过这两个多月的了解,小四儿基本掌握了华夏国的礼节和说话方式。

“四哥,不用这么客气,你现在是仲华哥哥的大哥,姑娘姑娘的叫着多生疏,叫妹子就行。”春兰也不和他们客气,接过野兔和大雁说道。

“大哥,俺春兰妹子说的对呀”范仲华也在一边附和道。无意中说出了千年后一部电视剧《西游记》中沙悟净的经典台词。

“好吧!”小四儿点头道。

见他答应,王春兰才拎着野兔和大雁,欢快的往自己家里跑去。

用过午饭,休息了一会儿。便是范仲华最害怕的锻炼时间了。围着村子跑步,做那些叫“伏地挺身”“仰卧起坐”等怪异的动作,投石索的练习,各种层出不穷的锻炼方法让他苦不堪言。可是这家伙也是个要强的性子,尽管每次都痛苦不堪,尽管心里有些惧怕训练,但是看着自己所做的还不足大哥的千分之一的他,也是咬紧牙关拼命坚持。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这两个多月的锻炼加营养饮食。范仲华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变化,原本蜡黄的脸色已经红润,皮肤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骨瘦如柴身躯,现在已经壮实起来,还微微有肌肉隆起。就连略显幼稚的面容,都多了几分刚毅。王春兰那丫头现在看自己都两眼冒小星星。想到这里范仲华又不禁的得意起来,于是更加卖力的锻炼。

小四儿掌握了萨默尔记忆中近战搏斗技巧以后,便不在做“伏地挺身”那些基本动作了。因为他发现普通的锻炼对他已经没有作用了。心脏一大四小的五颗星型光团,保持平衡状态。能量不再消耗,除非他身体受到创伤,光团才会消耗能量为他自愈。而经过神圣之石改造和滋润后的身体已经算的上是一个完美体。各项指标都很优秀,根本不需要靠锻炼来维持,也不是依靠普通锻炼可以提高的。

现在的小四儿比在上海当窃贼的时候长高了一些,大约有一米七五。皮肤白净,身体匀称。从表面看起更像一个文弱的书生。这些都令范仲华羡慕不已。经常抱怨自己又黑了不少,大哥却白白净净的。害的小四儿连连安慰他说,黑点有男人气概之类的,他才肯罢休。也难怪范仲华抱怨,这要是后世社会,怎么吃怎么练身材都不变,怎么晒怎么吹就是不变黑的小四儿,不知道要气死多少依靠整容才火起来的韩国欧巴。

此时的小四儿正静静的站在村外的树林里。手里握着一把柴刀。他面前是一棵碗口粗细的树。深吸一口气,挥臂砍去。刷的一刀,树身应声而倒,断为两截。切口平滑如镜。又是几刀,树身断为几个树墩。这些树墩是带回去给范仲华劈柴练臂力用的。

小四儿想的很明白,在这个战火纷飞的冷兵器时代。有一身武艺才是安身立命的根本。特种部队的搏击刀法很简单,只有劈、砍、撩、刺几个基本动作,但简洁实用的动作加上他超人的速度和力量,所产生的威力是难以想象的。

他已经计划好再等两年,待到范仲华略有小成便带他出去闯荡一番。大丈夫志在四方。建功立业,光宗耀祖,方才称得上是华夏男儿。

*注解:本文之所以不用几尺几寸来表示身高,是因为各朝代的尺和厘米的换算是不一样的。商朝的时候一尺等于15。8cm,那时候的男人平均身高是158cm左右。按照计量单位就是男人有一丈左右。故称“丈夫”。到了汉代一尺就可以折合23。1cm了。宋代一尺等于31。2cm。华夏国的计量单位与地球宋代相符,形容一个普通男性通常都会用“堂堂七尺男儿”这个词语,那这个人2米18。这根本就不现实。所以形容身高的“尺”并非当时的“尺”。文中之前石头飞出的距离已经用丈来表示,一丈大约等于3。1米,百丈开外就是300多米。为了避免广大读者混淆,因此以后本文中的身高都用M或者cm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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