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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丁丁要去哑城的原因,还要从我们刚出金城说起。

青龙把我和霎送出了城门。从这时开始,我正式开始了自己的侦探生涯。

我很兴奋,而丁丁却比我还要兴奋,路过一朵花就要问我这是什么花,路过一棵树就要问我那是什么树,路过小河问我为什么这么浪,路过田野问我为什么这么野。当然,她依然不会使用量词,我进行纠正之后她依然说错,幸好区区量词不影响我们正常的交流。我们走了很长时间,丁丁一直在问问题。其实一直产生问题是一个让人很抓狂的事情,因为被问得多了,我自己也会增加对这个世界的疑惑。

所以在我怀疑世界之前,我打断丁丁说,丁丁,你为什么这么多问题呢?

丁丁说,因为我一直没出过金城,我原来一直以为金城的外面也是大大小小的房屋,除了房子就是官道省道县道,今天我才发现原来城池外面有森林有草原。

我说,你之前为什么没出过金城呢?

丁丁说,大明白不让我出城,他说金城外面全是坏人。

我说,那你为什么和我一起出城呢?

丁丁说,因为我相信你啊。而且我想去圣城看望一下我的那条伯伯,但是我不会一直待在圣城的,我还要去找我父亲给我留下的一条盒子。

我说,原来你还有父亲啊。我都没有父亲。

丁丁说,怎么可能啊,每条人都有父亲。那头歌不就这么唱的嘛,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哦对不起,我唱错了,这是唱妈妈的。

我说,没事,我也没有母亲。

丁丁说,所以你这么瘦,像根草。哦对不起,我又说错话了。我其实是想说,你太惨了。你没有什么别的亲人吗?

我说,丁丁,说这个之前,我倒是想问你一下,在“个”和“条”我已经纠正你无数遍了你仍然错的情况下,在你分不清“一首歌”和“一头歌”的情况下,你是凭什么能说对“一根草”的?

丁丁说,因为“像根草”是歌词,所以我记住了。

我说,看来我也要用这种生动形象的教学方法帮助你记忆。

丁丁说,是的是的,你之前纠正我的时候都太凶了。

我说,现在说回我的亲人,我觉得我的唯一一个亲人就是我的师父了。但是我的师父并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我曾经问我师父,我如果是孤零零地一个人,是怎么以一个五岁年龄的小屁孩儿独自来到五霁山的。

丁丁说,然后呢,你师父说什么。

我说,我师父说他有一天打开门,看见我一个人站在门口,就让我进来了。

丁丁说,那你不知道你是怎么去的五霁山吗?

我说,有时候我感觉我能清晰地记得小时候的事情,但是其实仔细一回想,却发现一点也记不起来。我只记得我到五霁山之前,好像进过一次银国皇宫。因为我在逍遥殿外的石灯下刻过字。

丁丁说,你刻的什么。

我说,“无敌”。

丁丁说,你小时候认字可真多。

我说,我这次受银帝召见因为太紧张而忘了问他逍遥殿在哪了,等结案之后,我一定要去看一看,找一下童年的记忆,你帮我想着点。

丁丁说,好的。

我说,哎对,你父亲留给你的盒子里装了些什么。

丁丁说,我不知道,所以要去找他给我留下的盒子,看看到底装了什么。

我说,盒子在什么地方。

丁丁说,哑城。

我说,你怎么知道的。

丁丁说,我虽然不知道我父亲是谁,但是他拜托大明白将我抚养长大。我好几次问过大明白关于我父母的事情,但是大明白总告诉我我父亲死了,我母亲也随着我父亲的死而死了。

我说,那你可比我惨多了。我虽然不知道我父母是谁,但是说不定他们其实还活着呢。

丁丁说,你这么一说,我觉得也是。

我说,我希望我父母是个有钱人,有钱到儿孙满堂,当年挣钱太忙把我忘在五霁山了。要不然他们最好是当官的,官大到儿孙满堂,当年风声太紧把我忘在五霁山了。

丁丁说,但是你想啊,虽然知道自己父母去世了很难过,但是我怕等我懂事了之后,亲眼送别他们的时候会更难过。

我说,那你是怎么知道你父亲留了一个盒子给你的呢?

丁丁说,然后是有一天大明白和我说,父亲给我留了一个盒子,藏在哑城的便士屋。

我说,便士屋这个地方我知道,好像是一个做陶器的地方。但是你父亲留给你的盒子,这么多年都没人发现,大明白也只是知道大体地点,不知道具体位置,看来你父亲藏得很深啊。

丁丁说,对啊,大明白也和我说我需要好好找找。所以我一定要去哑城,但是我们要先去圣城,我去看望一下我的那条伯伯。然后你再陪我一起去哑城,你是一条侦探,咱俩一块儿找。

我说,成。

丁丁说,我们来拉勾。

我说,别了吧,太小孩子了,也容易摔下马。

丁丁说,不行,必须拉勾。

我手指着前方说,丁丁,我们到喧城了。

从银国的金城到扭腰城的路上,有三座大城市,喧城是第一座。

喧城的南门修建得格外壮阔雄伟,因为这是面朝着金城的一面,银帝每每巡游也都是从南门入城,看着南门的高大威猛,银帝自己也开心在心底。相比之下,其他三个门就显得小而寒酸。所以喧城形成了特色的不规则城市布局,以南门为市中心,繁荣程度由南向北递减,

这是我第一次来喧城,之前所有对它的印象全都是来自于书上的记载,书上说喧城人喜好热闹,仗义好客,路经喧城的人都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喧城人特别喜欢过节,这样就可以开展庆祝活动,白天锣鼓喧天,万人空巷。因为实在是太热闹了,有时候甚至觉得喧嚣,所以被称为喧城。

但是我和丁丁看到的却是在这条入城的官道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城外十分荒凉,我们眼前的整座城池都鸦雀无声。

我和丁丁从马背上下来。丁丁说,这是喧城吗,我怎么觉得像哑城啊。

我指着城楼上的刻字说,喧,城。

这时城门里缓缓走出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儿。他头戴斗笠,身披棉袄,腿穿秋裤,脚穿拖鞋,让我分不清现在到底到了什么季节。

我说,大爷,这里是喧城吗?

大爷看也不看我,径直往门外走去。但是他是那样的迟缓,走了五分钟还是在我身前。

丁丁说,大爷会不会是耳聋啊。

我恍然大悟,赶紧从袖口掏出一张纸,写上“这里是喧城吗?”递给大爷。大爷哆哆嗦嗦接过纸条,先是点点头,然后抬头朝我比划了一个“嘘”的手势。

我和丁丁说,大爷的这个手势肯定是他们这儿打招呼的手势。

大爷又赶紧“嘘”了几下,我也比划了几下“嘘”来回应。然后大爷一脸愤怒地比划了一个割喉的姿势。

我这才明白,转头又对丁丁说,大爷是想说他的喉咙做过手术,不方便说话。

丁丁也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我说,大爷这里是喧城,但是为什么这么安静啊。

大爷双手合十,向我不停的摇摆。我说,丁丁,我们遇上了一个算命先生,你看他在摇签呢。

大爷急了,抢过我写字的笔在自己手掌上写了个“求求你别特么说话了”。但是大爷的手掌太小了,写了个“求求你”就写满了,大爷哆嗦得更厉害了,转念一想,又把手翻过来在手背上写了个“别特么”,然后位置又不够了,只能把“说话了”写到胳膊上。

我说,大爷,你的字写得歪歪扭扭的,好难看啊。

大爷这才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他说,放屁。

大爷话音未落,从城门里闪出来了一群士兵,然后迅速地把我们三个人围成了一个圈。大爷面如死灰。

丁丁拽着我说,你看,城门那儿出来了一盘骆驼。

我差点以为真的有一盘正在行走的菜肴,我说,是一只骆驼。

但是我也说错了,其实那是一个骑着马的长官,但是他长得又小又矮,看着很像马背上长了一个驼峰。所以远远看去,我和丁丁都把他看成了骆驼。

我说,丁丁,你别瞎说话了。看我眼色行事。

长官和他的马缓步走到我们身前。长官显得很满意,一边微笑一边不停地在摸着自己坑坑洼洼的脸。

长官说,很好,很好。就是你们这群违法乱纪的人太多了,才造成了现在的不稳定啊。

我说,长官,请问我们犯了什么罪啊,这么兴师动众地抓我们。

长官说,自己犯了什么罪你们自己心里都不知道吗。

我说,不知道。

长官说,你犯了大罪难道还要我一字一句地提醒你吗?连自己犯了罪都不觉悟,可见你们的法制意识之低,法律意识的薄弱,你们这群人是社会的害群之马呀。幸好被我遏制了你的逍遥法外,目无法纪。你看,我就是这座喧城的保护神。你现在难道还要死不悔改,还敢不认罪?

我觉得自己肯定是一不小心犯了天大的罪,或者是我明明站着一动不动,却犯了一个堪比弑君叛国屠城虐囚的神鬼共愤的罪,我心里为自己的前程感到很忧虑。而让我更忧虑的是,长得像驼峰的长官在说话的时候,周围士兵的长枪都快戳到我脸上了。

我为了自己颜值,胆大包天地伸手拨开长枪说,长官,我知道我犯了什么罪了。

长官说,那你这是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啊。我们法律是很铁面无私的,但是你却对我们的制度不断地挑战与破坏,性质是十分恶劣的。而且你知道你所犯下的罪行,你一开始还不肯俯首认罪,妄想钻我们法律的空子。一看你就是惯犯,一事无成,唯一强项就是强词夺理。

我听取了驼峰的口头教育,觉得自己犯下的罪行实在是太滔天了。长官一开始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所以没顾忌我身边的大爷和丁丁。长官把我批斗得面如死灰,心里便觉得是自己的一项重大成就,自己是城市保护神的形象又高大了许多。

长官高傲地往旁边一瞅,正好看到和我同时落网的大爷。只见长官瞳孔睁大,眼睛瞪大,眉毛高举排挤出一道道抬头纹。长官说,老头儿,你回来得挺快啊。

我看了眼大爷,只见大爷也幽怨地看着我。

长官说,哈哈哈,这就叫不劳而获。

旁边一个士兵小声说,长官,这个词是贬义词。

长官一拍大腿说,是啊是啊,一时高兴忘了词性,其实我想说的是守株待兔,啊哈哈哈。

士兵小声说,还是贬义。

长官连忙收起笑容,想了又想,然后声音细微地说,刻舟求剑?

士兵望着长官摇了摇头,与长官耳语了几句。长官重新说,老头儿,我本以为你已经能够遵法守法,看来受到的教育还不够。我刚刚把你放走,你自己反倒又送上门来。这叫什么,这就叫以静制动啊。哈哈哈。

长官笑了一半,又心虚地看了一眼身边的士兵,士兵对他竖了一个大拇指。长官又接着笑道,哈哈哈。来人,把他们三个给我押走。

我和丁丁就这样进了喧城,我从没想过,我们出了金城之后,会以这么一种方式开始我们的破案之旅。我们以囚犯之姿从南门进城,我本来觉得很难为情,毕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游街示众,不知道周围的人们会怎么看我,当然这其实也不算游街,这只能算是去往喧城牢狱的必经之路。

我不禁感叹,我从没这么不想和一位官员一起漫步在路上,所以身为阶下囚的心理和座上客是截然不同的。如果我是座上客,和官员一起走在这座城池里,接受人们那崇敬又羡慕的目光,那样的话让我在这街道上走上一天我也愿意。

我转念一想,我作为男人都觉得游街这么不堪,那丁丁肯定会更加完蛋。抛头露面这种事情对丁丁来说,肯定会对她的心理造成极大的负担,说不定还会让她抑郁。想到这里,我不禁觉得很对不起丁丁,拖累她和我一起陷入到了这个尴尬的境地。

我不由得扭头看了一眼丁丁,只见她趾高气昂地四处张望,完全是一幅公费旅游的嚣张,就差和别人伸手打招呼了。

我小声说,丁丁,你的心态真好。

丁丁说,啊?

这个城市实在是太安静了,丁丁一个“啊”的声音在这城市里回荡了好半天,仿佛是这个城市的扪心自问。

我这个时候才发现,人们死气沉沉地在街上来来往往,却根本没有人向我们投来看热闹的目光,甚至是连和我们擦身而过的行人也不抬头看我们。我本来担心游街会被强势围观的局面并没有出现,连丁丁的一声“啊”都没有引来轰动,因为喧城里的人们眼神空洞,都在低头走路。也许出于什么原因,喧城一点也不喧了。

仿佛这里的人们才是囚犯,而我们才是正常人。

虽然我们身处喧城的南城,理应是最繁华热闹的地方,但是却没有丝毫的热闹。周围民房门窗紧闭,街上到处都贴着“静”字。商家挂着一个营业的牌子,却只开了一个狗洞作为大门。摊位上的人小心翼翼地经营着生意,不敢发出一丝的动静。

我小声说,丁丁,你说话小点声。

丁丁张嘴说了半天。

我听了一会儿然后打断了她,我小声说,丁丁,小点声并不是让你光张嘴不出声,像我这样,明白吗。

丁丁小声说,哦,刚才我的回声太可怕了。

我小声说,你还会害怕你自己的声音啊

丁丁小声说,我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我的“啊”听起来这么恐怖。哎对,你刚才对我说什么来着?

我小声说,我说你心态好。

丁丁小声说,为什么?

我小声说,因为咱们已经沦落到游街示众了,你还一直抻着脖子到处乱看,一点也不觉得羞耻。

丁丁小声说,哦原来这是不好的事情啊,我之前一直以为我们现在这个状态被称为公众人物呢。我看公众人物都是很受人追捧的。但是这条城市的人都不理我们,可能是因为我们不出名吧。

我小声说,那你想当很有名很多人追捧的公众人物吗?

丁丁小声说,不想啊,我只是想看他们,自己不想当。

我小声说,为什么不想当。

丁丁小声说,因为没有人是平白无故受欢迎的啊,我们可能只是单纯地羡慕他们有很多人追捧,但是他们受追捧的原因可能是他们其实吃了很多苦,也可能是私底下遭了很多罪等等。我肯定吃不了那个苦,所以也不奢望当公众人物。

我小声说,我都不敢相信你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然后我们被押到了城北的喧城牢狱。城北确实不如南部繁华,周围房屋都低矮破烂,所以整体氛围比南城还要安静,南城最少偶尔还有老鼠在叫,而北城真的就是一片死寂了。我和丁丁还有老头儿被关押在牢狱最深处的牢房,看得出来老头儿是牢狱里的熟人了,他一进来,狱卒们都在笑他,在通往牢房的路上,有人伸手和他打招呼,有人为他捂脸叹息,有人为他鼓掌,但是自始至终老头儿一句话都不说。

从我们相遇到被抓再到共住一间牢房的这段并不长的时间里,他只说过一句话,就是我说他字不好看的时候反驳的那句“放屁”。

从进到牢房之后,他除了放了两个屁之外,也确实达到了自己给自己设立的标准,没再说话。

其实坐牢我本不怕,我只是害怕蟑螂,幸好牢房里有吃蟑螂的老鼠,这样显得还是老鼠更可怕一些,不过幸运的是牢房里还有蛇,能吃老鼠,这样显得老鼠不那么可怕而蛇才可怕,万幸牢房里有很多人,人又能吃老鼠又能吃蛇,这才让蛇也显得没那么可怕了。

唯一值得担心的就是不知道这群人会不会哪天开始互吃,比这还可怕的是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去。我自己的时间倒是无足轻重,我只是担心金王给银帝的破案时间要被白白浪费掉了。我想,万一我们要在这儿被关到金国军队打进来才能被放出去的话,那可真是讽刺。

这时,只放屁不说话的大爷打断了我的思绪,大爷说,你们从哪来啊?

我说,金城。

大爷说,哦,原来是帝都来的人。怪不得不晓得这里的规矩。

我说,大爷,这座城市为什么这么安静啊?我听说喧城应该是很红火热闹的。

大爷沉默了一会儿说,喧城变成这样都是因为一种刑法,叫做打脸刑。顾名思义,要把犯人打得脸肿出血,遭受此刑的人轻则脸部满脸开花,重则剧痛昏厥,甚至是打脸生生把人给打死。这个打脸刑因为太严酷了,弄得喧城人人自危。

我说,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刑法呢?

大爷说,喧城人天生喜好热闹,仗义好客,又因为喧城邻近金城,地理位置也在金城去扭腰城的交通要道上,人流量很大,所以喧城自古以来就是热闹的形象。热闹的地方节庆活动就特别多,活动多,人就多,喧城本地人多而且流动人口也多,结果就导致了骗子和小偷特别多,这帮人给喧城的社会治安带来了很大的威胁。喧城知府想抓他们又不好抓,又没有好的办法解决,这件事就一直这么悬着。

我说,大爷,你讲了这么多,先喝口水吧。

说完我把我藏在腰间的水袋递给大爷,顺道还瞥见丁丁对我惊为天人的目光。大爷说,小伙子,你真细致。

我说,大爷,我们无言地认识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怎么称呼呢。

大爷说,我叫老六。

我说,老六,我还是称呼你大爷吧,这样显得尊重。

老六又喝了一口水说,大概十多年前,喧城来了现在的知府,他为了整治骗子和小偷的嚣张气焰,颁布了打脸刑。犯罪分子除了被打脸,还要坐牢一年。知府还规定,全城的人都必须说真话,只要说的话存在一点假话,就要被当成骗子依法惩治。因为打脸刑打得实在是太解恨了,于是喧城的人们从本来遇见小偷都各自躲闪怕惹上麻烦,转变成为了大家齐心协力抓小偷,然后交给知府打脸。对待骗子也是这样,大家相互检举,一时间把城里长期为害的骗子和小偷都打没了。喧城进入了一段短暂的热闹巅峰。

我说,听起来,这打脸刑倒是光辉伟大啊。

老六说,刑罚本身是没有错的,效果也全靠人来发挥。知府把骗子和小偷扫清之后,却矫枉过正起来。骗子少了对于喧城百姓来说,是天大的好事,但是对于知府来说却高兴不起来了。

我说,为什么?官府打击了为害百姓的犯罪势力不应该是最高兴的吗?

老六说,骗子少了,这只是打击犯罪的本身,但是打击犯罪的成果是要通过数据来体现的啊。比如说,你第一年抓了一百个骗子,第二年抓了两百个,这样一来你打击犯罪的成果提升了百分之一百。但是如果你第一年抓了一百个骗子,第二年只抓了五十个,体现在数据上就让人觉得是打击效果下降了。知府认为数据就是政绩的体现,而为了提高政绩,官府的每个人都被知府分配了打击名额,完不成自己还要受罚。于是喧城从全城打击骗子转变为全城找骗子,为了增加抓捕骗子的总量,显示打脸刑维护治安的效果。

我说,但是骗子本来就那么多,而且还被打走一些,官府上哪去找那么多骗子呢?

老六说,所以官府为了抓捕成果,不是骗子的百姓也被抓进去了。以前只有骗人才遭受打脸刑,现在说错话也要被打脸。比如说,你说明天会下雨,我说明天不下雨,如果明天真的下雨了,我就要被抓走打脸了。

我说,所以现在是连聊个天气这样的话也不能说了是吗。

老六说,岂止是天气预测。本来打脸刑是只打犯罪分子的脸,后来普通人说错话就要打脸。导致大家都尽量不做预测,就老老实实地说说当天见闻。

官府的人为了保持抓捕成绩,没有骗子抓,没有说错话的人抓,结果现在是个说话的人就要被抓进去打脸。

我说,所以这才造成了人人自危,不敢说话。

老六说,现在全城唯一能言论自由的地方就是这牢狱咯。在外面的人战战兢兢不敢讲话,而已经被抓进来的人却不用担心被抓,可以随意说话了。

我说,但是被抓进来不是要受打脸刑吗。

老六说,管施行打脸刑的就一个人,可被抓进来的人这么多,一个一个的打要打到什么时候去。而且这施刑者也不能一天打到晚吧,这么大的工作热情在这个岗位上估计也干不了几年就要累死歇菜。所以啊,被打脸的踊跃报名,打脸的也偷懒,说不定坐了一年牢,打脸刑还没轮上自己,就到点儿被放了。

丁丁说,怪不得牢狱里的人比街上的人都多。

我说,可是我不能在这儿待一年啊,我还有重要的事要去做呢。

老六说,五年前,也是在这个牢房里,我遇见过一个和你说了同样话的人。

我说,然后呢?

老六说,然后他话音未落,那座墙就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壮士打开了一个缺口,他就和那壮士一起走了。

我回身顺着老六所指的方向,盯着那座墙看了五分钟,满心欢喜地期待它下一秒也能被一个天外飞仙的英雄给打破。

丁丁也顺着老六所指的方向,走到墙边一阵摸索。丁丁说,这墙砌得真好啊。

我说,丁丁,别摸了,一会儿我的英雄来打破这座墙的时候会伤到你的。

我话音未落,墙哗啦一下就被丁丁推倒了。

丁丁很尴尬地回头看着我,我和老头儿都把丁丁惊为天人。

丁丁下意识地说,对不起,对不起。

我说,没关系,我的英雄。我们走吧。

于是我搀起老六,和丁丁一起迈步出了牢狱。很可惜在我们短暂的坐牢生涯中,连一顿牢饭都没吃上,就自食其力地越狱了。

我说,大爷,为什么你一进牢狱的时候,大家好像都认识你啊?

老六说,以前我还是一个小伙子的时候,亲眼见证了喧城从热闹繁华到沉默安静的颠覆,那时人们已经因为畏惧打脸刑而不能公开说话了,但其实我是一个话唠,每天必须要说很多话才觉得舒服,但是我因为怕被打脸所以只能一直憋着不说话。不能说话实在是太难受了,所以我很想逃离这座城市。然后我就准备连夜出发,结果刚一出城的时候,就在我刚才遇见你的地方,我遇见了一群走迷路了的外地游客,非要拉我帮他们指路。我死死不肯说话,直到他们朝我说了一句话。

我说,什么话让你一秒破功。

老六说,他们问我是不是哑巴。我作为一个话唠,说我是哑巴简直是对我的羞辱。

我开玩笑说,你肯定说了一句“放屁”,然后就被抓了。

老六说,欸,真的是这样。我被逼急了,说了一句“放屁”,结果就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了一堆士兵,把我和那群外地人给包围了,然后把我押进这里了。当时我真的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啊,从没进过喧城的监狱。

我说,大爷,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老六说,大概十多年前了。

我说,大爷,你说你十多年前还是一个小伙子?但我看你现在明明是一个老头儿啊,你多大了。

老六说,我快四十了。我看起来很显老吗?

我又仔细看了一眼老六的秃顶和零星白发,我说,老六,你头的形状很像一个马蛋子。

老六说,我觉得肯定是我这么多年的出城抗争把我抗争老了。我第一次被抓之后,坐了一年牢,很幸运打脸还没轮到我我就出狱了。我觉得我必须要离开这座城市了,要不然以后说不定还会被抓进去的。只是有一点为自己而可惜,在城里的时候憋了那么长时间没说话,竟然在出城的一刹那说了俩字就被抓了。所有这次我暗下决心绝不能再说话了,结果我到城门的时候碰见了一个美女,我也不知道她看上了我什么,非要和我找个地方喝一杯,但我不是那种见色忘志的人,我一定要出城,离开这个鬼地方。然后那个姑娘见我一直不理她也不说话,她就问我是不是性障碍。

我说,哈哈哈。老六,我已经猜到了结局。

老六说,妈的,我是男人啊,我怎么能受得了这种挑衅,我张嘴就说了一句“放屁”。然后我又被抓了进去。

我说,哎老六,我突然想起来了,你为什么不是个老头儿,走路却很迟缓啊。

老六说,那是我第六次出城失败,我每次都是一走到城门那里就遇上一个灾星堵住我问这问那,然后我没憋住,一说话就被抓进来。但是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年监狱里的人特别少,没过几天打脸刑就轮到我了。本来是打脸,结果我本能的头一扭,他打到了我的后脑勺,把我的脑子损伤了。我只能哆哆嗦嗦地踱步,再也不能大跳了。

丁丁插上一句说,老六,你别说,你这个遭遇还挺配你的个人气质的。

我说,丁丁,你这么说老六多伤心啊,你这不是歧视人家嘛。

丁丁说,老六不好意思。我其实很同情你的,我是想说,你特别伟大。

老六说,我仍然坚持出城,每一次被抓进来,都使我想逃离喧城的念头更加迫切。只不过被打伤运动神经之后,我走得特别慢,结果就导致更多人缠着我不放而且我再也没法摆脱他们。总有一群人在城门口非要问我这里是喧城吗,喧城怎么会这么安静,喧城的人为什么都不说话。拜托,这群人不会先进城再问吗,每次我都走不出那个城门口。

我说,老六,会不会是你之所以一直出城失败,是因为你本来就注定是属于这里的?

老六说,怎么可能,出城是我坚持了十几年的事情,我这辈子第一次有让我坚持这么长时间的事情。如果有一天突然告诉我说,我一直在坚持的事情其实根本不会有结果,那我感觉我能做的也就只有继续坚持了。

我说,老六你想想,这么多年,你有一次成功过吗。

老六说,有一次我差点成功了,但那也是我最生气的一次。五年前,我刚走到门口,和往常一样遇上了一个迎面走来要入城的人,当时我特别紧张,不过他并没有找我搭讪。就在我们俩交错的时候,那个人突然放了一个响屁,放屁其实也不要紧,他竟然还臭不要脸地问是不是我放的屁。我平生最恨这种自己做了事儿却不敢承认的人。我上来就是怒吼一句“放屁”,直接和他同归于尽。

这时候我们已经走到了北门,看来城北确实是太荒了,连追兵都不愿意追来。我们到了北门城楼下,老六突然泪如泉涌。

我说,老六,你怎么了。

老六说,早知道北门这么荒,我以前就应该从北门出城的。我每次都从南门走,所以出了十多年城却一次也没出去过。

我说,老六啊,你能想到你自己试图出城十多年,最终却是和我们一起出城的吗。人生就是这么奇妙,让人意想不到。

老六说,五年前那个从天而降打破墙的壮士,也是这么说的。我记得他好像是叫青龙,他就是来救那个放屁不敢承认的人的,我记得那人好像是叫什么辉。

我说,二辉?

老六说,对对对,好像是二辉。不过说起来有些奇怪,我事后想想,二辉进城的时候在我身后,但是屁声好像是在我身前,总感觉是空气里还有一个人放了一个屁似的。

此时我们已经离开喧城很远一段距离,老六第一次出城还出来了这么远,高兴的像一个四十岁的孩子。

我说,老六,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老六说,你别说,你这么一问倒是问住我了,世界虽然大,但是我除了喧城之外,只知道还有个圣城,我想去圣城看看。

我说,老六你可以啊,不知道首都金城,却知道还有个圣城。

老六说,因为圣城十五年前处死过一个要犯,犯人实在是太罪恶了,名声都传到我们喧城了。

我说,处死的犯人叫什么名字。

老六说,我记得叫做李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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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军万马,宏图霸业,君临天下。”“浩瀚苍穹,统万千妖物,助我化身为龙。”“龙飞九霄,掌天下妖物,做世间圣主。”“吾为妖圣……”当这些声音在欧阳天脑中响起之时,便是走上一条修妖之道……天命王朝,妖被世人称之为魔物,与人类势不两立……一位宗门弟子,无意中得到了一颗上古妖丹,从此走上了一条注定不能回头的路。【新建的QQ群:190774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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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日某王府张灯结彩,婚礼进行时,突然不知从哪冒出来一个小孩,对着新郎道:“爹爹,今天您的大婚之喜,娘亲让我来还一样东西。”说完提着手中的玉佩在新郎面前晃悠。此话一出,一府宾客哗然,然当大家看清这小孩与新郎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面容时,顿时石化。此时某屋顶,一个绝色女子不耐烦的声音响起:“儿子,事情办完了我们走,别在那磨矶,耽误时间。”新郎一看屋顶上的女子,当下怒火攻心,扔下新娘就往女子所在的方向扑去,吼道:“女人,你给本王站住。”一场爱与被爱的追逐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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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生生站在面前的,一定是人吗?死了又爬起来到处走的,一定是鬼吗?如果有一天,你不小心发现你的邻居、同桌,甚至你的恋人根本就已经死了很多年,那你就该来彼岸咖啡馆打听下了,那个跟阎王做过交易的老板娘会告诉你你身边到底谁是人,谁是鬼,为什么,他们还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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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间崩溃进行时

    作为一个普通人,在这个混杂大量年轻精英的学园里,方浩的内心无疑是崩溃的。先不说学园长为什么是只会说话的地精,不要问我地精会说话为什么会很奇怪之类的问题..最不能忍的是为什么我们的宿舍和女生宿舍的区别简直就是公共厕所和豪华别墅的区别,某反女权主义团伙表示很不满,认为女生宿舍应该让他们来住...我知道你们的真实目的其实是舔浴缸什么的吧.....总而言之,为什么我的学园生活如此凄凉..难道我不是这本书的主角吗?!!!真简介:愈演愈烈的天崩,循序渐进的人间崩溃,生了病的世界终将得到救赎。ps:本产品略宅向,请酌情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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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爸早去世,老妈得绝症,家里没有钱,她该怎么办?想来又想去,只有傍校草。校草钱多心眼坏,三番五次把她害,但是——为了挣钱救母,她誓死把这只恶魔校草追到手,拿到钱后再甩了他,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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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行之神传

    他出生在一个村庄,为了生活不得不走出家门出外打工。本想好好做工,以待成家立业,不想,在打工过程中,偶遇灵异其事。好多奇事之后,把自己历练的无比强大。为报救命之恩,不惜一切上的天庭找寻女娲娘娘。想法简单的爱情故事,还有曲折的艰辛路,主人公无比幸运,一次次破开诡计蒸蒸日上,最终得到快乐。偶遇灵异其事,让他身不由己。真是一路高歌,又一路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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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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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走在救赎的旅途上,磕磕碰碰善良的温柔,暴力的血腥,哪一个才能真正的将他救赎,如果一生停不下救赎,那么永世轮回,穷尽永远弥补此刻的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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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曾经在最美好的青春里辜负了她最深的爱意,就像所有偶像剧中到结尾才幡然醒悟的男主角,可惜那个时候已经有别人替代了他的位置,成了女主角生命中的另一半。善良美好的女主角会拥有幸福的,而他将要用余生来背负他迟到的醒悟。再见了,余笑笑,他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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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不知道这个应该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