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何白终于醒来了,可是去头痛欲裂,仿佛喝了数瓶高度白酒一般。何白坚难的转动着头颅,去打量四周的情况,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一间十分破烂的小屋,式样十分的古老,墙上尽是一些兽皮干肉,并没有桌、椅、家具。而何白躺的地方,也是木地板上的一张兽皮。
何白感觉十分的奇怪,这景像倒有些像是东海小岛上某国的猎人小屋。这一惊惊得何白迅速的坐起,只是这一下,让何白感到阵阵的晕眩,接着是一阵巨痛,何白便又一次的昏迷了过去。
迷糊中,何白感觉到有人在喂食一种十分鲜美的肉汤,可能是因为肚饿的关系,何白大口大口的吞咽着,一边缓缓的睁开眼睛。何白惊奇的发现出现在自已眼前之人,是一位四十余岁的大叔,一身古代的装饰,长长的头发在顶上随意的扎着,有不少还披散在肩后。身体宽大而结实,乱乱的胡须使他的样子有些雄壮之气。
大叔十分友善的笑道:“你醒了?”
他的话完全是中国北方的山西式官话,何白勉力的才能听懂。何白支撑起身体,背靠着墙壁,好使自已稍稍的舒服了一些。“大……大叔,我这是……在哪?”
“这是并州的太行山中。”
“并州?太行山?”何白吃惊的瞪大双眼望着大叔,“我竟然从云南跑到了山西的太行山来?而且大叔还说山西是并州,这可是古人的说法啊?”
“难道我穿越了?”何白心中突然升起十分惊怪的想法,十分需要大叔来证实,何白试探性的询问道:“大叔,现在是何人为帝?”
大叔挠挠头,又仰头想了半刻,这才说道:“这我哪知晓,我只知此时是中平元年。你问何人为帝作甚?”
何白的头此时又一阵发眩,因为大叔的话太吓人了,不会真如自已先前所想,自已被弄得穿越回到古代了吧?中平元年?这不是张角的黄巾之乱那年吗?向来喜好历史的何白立时想到了此时是公元的哪一年,正是公元一八四年。
天哪,从二千年后穿越到公元一八四年,都快过两千年了,那自已现在算是多少岁?是十八岁,还是一千八百多岁,不会是负一千八百多岁吧?
经过何白又一番急切的问询之后,何白终于确定这是怎么回事了。那个巨大的黑洞能使时光倒流,将自已带到了东汉末年来。而自已用枪击爆了汽车的油箱,也不知将没将那个黑洞炸毁?
反正大叔在救回自已时,附近没有其他人,只是何白一个,浑身赤裸的悬挂在一棵大树之上,附近只有一些烧毁的铁器。那应该是汽车的残骸吧。
至于大叔反问自已的来历,何白则以被巨大的龙旋风刮来为借口,信不信则是他的事了。总不能告诉他自己穿越了吧。至于身份,短短的头发则以是一个刚刚还俗的和尚为由头。
此时的何白,有些伤感的思念起后世的家人来,家中只有自已一个独子,若是自已就这般消息不见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那该有多难过啊。不过自已身为军人,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因故而失踪或者身亡,好歹也有个烈士的身份。总算能给家人一丁点的安慰吧。
在不久之后,何白又欢喜起来了,因为何白看过三国演义之后,常恨自已生不逢时,不能与三国时代的各个英杰们征战沙场,一较高下。此时既然有幸穿越到东汉末年来了,不正合自已的所愿么?
接下来要怎么去做,唔,先找回自己的武器,再投靠一个名主,暂时为其卖命,并扩大自已的势力。等到天下大乱之时,视情况而定,是继续纵横沙场成为一代名将,名传千古。或是成为一代霸主,雄霸天下。
主意已定,在身体大好之后,何白立时去了一趟穿越地。看着已成麻花状的汽车残骸,和自已心中所期望的武器,已成了一根麻花般的铁棍,不由大失所望。看来老天不意让自已拥有跨越两千年的神器。
无奈之下,只得准备先练出一身好本领来。何白自认自已的擒敌本事,最多以一打三,而且还是普通人。可不敢在冷兵器时代与人强比身手,于是向猎人大叔提出了学艺的请求。因为瞧大叔的模样,就绝对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必然是一个隐居深山的高人,非一般的寻常猎户。
不想大叔哈哈大笑,说道:“大叔祖上是有人当过武将,不过到大叔这代已经是家道中落了。大叔可不懂什么沙场征战的武技。只是为了糊口,在射猎的射术方面有些许的成就罢了。小兄弟若想习武,大叔却是无能为力了。”
何白听了不由有些泄气,不过身为武将,箭术方面也是必学之技,不可不学。于是何白转而向大叔求教起射猎之技来。大叔被何白缠得不耐烦了,最终只得同意了下来。
大叔确实是个好猎手,跟随他何白学到了许多后世不能学到的好东西,至少在下陷井阴人方面,何白的成就最高。又通过后世的一些先进知识去学习箭术,结果是事半功倍,箭术是一日千里。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竟能掌握住了射箭的大部精髓,百米距离十发五中,只要日后时时练习,必将成为一名神射手来。
更令何白高兴的是,在大叔乱糟糟的木屋之中,找到了大叔所说的那先祖的遗物,又从中找到了两卷破破烂烂的竹简。那上面记载着古时作战的一些心得体会,与三十三式双铁鞭鞭法。反正大叔拿它当破烂,何白便不客气的拿着这些“武学秘籍”,自练起来了。
何白虽不知这套铁鞭鞭法的威力如何,但何白相信经过自已这现代人,运用后世的武学知识及力学的源理改进,必可成为一套威力无穷的武技来。
经过半年的勤学苦练,何白自觉在武功、箭术、兵法方面都有了不少的成就,就是在打猎与野外生存方面,也有不小的成就。身体也变得异常的精壮结实,灵活无比。
这大半年里,何白与大叔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大叔没有儿子,对何白十分的宠溺。让何白在这个时空之中,也享受到了后世家人一般的亲情。
可是长大的儿子终是要远离父母的,稚鹰长大后,终是要搏击苍空的。这日,何白终于决定告别大叔,下山去追寻自已的志向去了。
不过临走之前,何白为了凑集路费,需要独自去捕杀一只猛虎。听大叔所言,一张完好的虎皮此时可卖数十斤银子,足够何白一整年的开销了。
何白初闻数十斤银子,不是数十两银子时,还以为听错了。后来才知此时的炼金术不过关,没有好的技术,炼不成后世的雪花银,与千足金,其中的杂质很多。所以此时的金银都是按斤算的。
一斤银子大约价值一千个五铢钱,,一斤金大约价值一万到一万五千个五铢钱。一枚五铢钱则等于后世的两块钱,一张完整的虎皮价值十万元。靠,这也太便宜了些。不过物以稀为贵,谁叫此时的老虎多,而后世的老虎少呢。
太行山纵横上千里,其中的猛虎很多。何白决定独自行动,顺便也试试自已的武技大成后的真实能力。
何白背负着猎弓,箭矢与一些布陷井的物品及干粮,花费了半月的时间,终于追踪到了一只独行母虎的踪迹。估计有四百余斤重,是一只成年猛虎。何白找到虎穴之后,在洞口设制了一张捕兽网,然后爬上一棵粗壮的大树上,耐心的等侯着。
何白坐在树干上,一边吃着干粮,一边幻想着将来。从每年冬季前入山收取兽皮的那皮货商口中得知,自已大约是公元一八四年的六月来到这个世界的。现在已是一八五年的三月,历史上有名的黄巾之乱已早早的落下了帷幕。这次注定失败的起义,自已是不能学曹操、刘备、孙坚等人一般,在讨伐黄巾中立下大功。
真是可惜啊,黄巾贼易破,既可在征伐中吸取古代战争的一些实战经验,又可立下一些战功来谋求一官半职。现在无功可立,就只能先寻找一位明主了。只是符合自已这后世人理想中的明主,实在是太……
刘备仁慈,可是他的前半生别无基业立足,投靠他即使不会半生漂泊,吃苦到老,却十分的累人,而且刘备还有败家的可能。曹操么,太残暴了,而且疑心病太重,在其手下时刻战战兢兢,心也累。孙家三父子么,孙坚为人轻率,孙策暴燥不听人劝,孙权不思进取,做事缺少魄力。除了这三家,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一群垃圾,分分钟就灭了他们。
看来日后的路,还是走一步,算一步吧。何白想起汉光武帝刘秀曾经说过一句话:“仕官当作执金吾,取妻当得阴丽华。”那自已呢?不当霸主的话,作官当作骠骑大将军,取妻当得美貂蝉。
不行,自已既然来到了古代,不说后宫佳丽三千,但至少也要个百人斩吧。只取一妻,似乎,大概,也许太也无成就感了吧。
正当何白渐渐陶醉于自已的白日梦中时,突然一声虎啸声,将何白从美梦中惊醒了过来。何白严肃了心情,取弓拉箭准备发射,最好是一箭从虎目中穿脑而过,不然虎皮就不值钱了。
只是何白惊异的发现,虎啸之声十分的惊恐,似乎碰到了什么天敌了。何白连忙继续爬高,四处眺望,只见左侧方向不远处,一只猛虎从山林之中跑出,那样子似在亡命逃窜。
何白将视线转向后方,欲看是何怪物竟然连山中之王的猛虎都怕。却只听见树枝被连续撞断之声,忽的一下,一个身高达一米九左右的粗壮猛汉从林中飞跃而出。其身披虎皮大衣,双手赤手空拳并无多余的兵器,就这么直挺挺的朝着猛虎追去。其势威猛不可阻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