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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乡村,旅行,路中人

天还没亮的时候,家家户户的农民就已经带着干粮,备好锄头、铁锹、药泵、水泵,开着拖拉机,沿着弯弯曲曲地乡路,前往各自的地头开始一天的忙碌。在路上,他们和遇见的村人互相点头致意、招呼寒暄,就像多年老友一般友好无间。等到擦肩而过之后,他们就开始互相嚼对方的舌头,好话坏话一箩筐,东长西短一大堆,填补满一整段上山的路程。

而在村里,留下的老人聚在各家的门口以及村中的街角打打扑克下下棋、谈谈趣事晒太阳,惬意得很。至于还没有上学的孩子,他们或在爷爷奶奶怀里咿呀学语,或在妈妈身前蹒跚学步,每一个孩子都伴随着无边的呵护,吃的喝的用的都是大人从来没有享用过的东西。除了这些老人母亲和孩子,还有那些早早辍学、不求上进的年轻人。他们不爱学习工作,只爱鬼混生事,骑摩托飙车、偷人家瓜果、毒鱼塘鲤鱼,以及聚众打架、网吧滋事、欺负弱小,种种事迹无所不为。另外,还有那些长年处于病痛的药罐子,他们忍受着长年累月的病痛,有早年在劳作中致残的,有得了肿瘤癌症艰难活命的,有变成植物人一无所知的,有想不开而抑郁疯癫的,也有各种装病装傻不干活的……,这些人用村里人的话来说那就是命中如此、报应所致,一切都是老天爷的旨意。

那些更惨一些的人,他们就没有苟且活命的好运了,直接一死了之。死人对乡村来说不算什么,因为每年都会死上几十个。没有人害怕死人,他们巴不得天天看到别人家的热闹。每当死人的时候,老人、大人、孩子通通都冲出家门,寻着哀乐一路奔至丧亲的人家。在其家门之外必定早就人头攒动,大人指指点点,小孩嘻嘻哈哈,围观的人千姿百态,戏中的人千人一面。

当她丈夫去世的时候,本就乌黑苍老的脸庞平添了更多的悲痛与绝望。这些悲痛与绝望汇聚成一道道朴素暗淡的黑色线条,描绘出一整条漫长沧桑的苦难人生。她的确是老了。原本明亮圆润的双眼如今变得暗淡无光,形状也被时间挤压成三角的样子,两颗眼珠凹陷灰暗,看起来既伤感又无奈。从前远远看去还是黑色的黑白相间的头发,现在即便远看也已经是花白一片了。

只有在人死的时候,那些从前少有往来的人才会上门慰问。他们人手一捆纸钱,带着貌似悲伤的神情一个接一个地哀悼致意。追悼会一开始,她还没哭,那些人便痛哭嚎叫起来,很多人哭得大声,跪得用力,脸上却没有一滴眼泪。她全看在眼里,但那个时候的她什么都不想计较。

半年过去了,现在的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这个房子还是那么地破旧,从30年前结婚以后,这个房子就没有再经过任何的装修,纵使它现在墙皮石灰剥落、屋顶秸秆变黑、水泥地反潮破碎,也依然看得出当年的模样。

儿子长大成人了,不需要父母的照顾了,于是父亲就撒手而去了。他走的那么及时,就在儿子刚刚毕业,能够独立生活的时候,他就去了。他生前常说等着花儿子的钱,等着看儿子结婚,等着抱孙子孙女,但到最后,他还是没能等到这一天。

外面传来家家户户出发干活的声音,在以前的这个时候,他们也会起床开始忙碌。她准备干粮,他发动拖拉机。她骂他又忘记带铁锹,他反驳她自己也常忘。他们路上总是很慢,他们路上总是八卦。谁人家里生小孩,谁人亲戚不和睦,一路上有说不尽的唠叨。这样的日子一天又一天的过去,他们看着彼此慢慢老去,骂着彼此早点去死,然后就真的分开了。那么地措不及防,那么地难以置信,六十岁的年纪,才六十岁的年纪就走了。

她还是从炕上下来了。这个家很久没有收拾了,真的真的很久没有收拾了。

她看着积满灰尘的窗台突然就一阵难过,那时候他最喜欢趴在窗台朝院子里的狗扔食物,这样的场景仿佛就在昨天。如今呢,人不在了,狗也不在了。

她想起那条杂毛的哈巴狗,那是很多年以前她从别人家里抱来的。他嫌弃狗太丑,那狗就使劲儿朝他吠,她就高兴地说这狗真聪明,气得他连连翻起白眼。后来啊,这狗一养就是十年,他每天都要去逗逗它,一人一狗玩得那么高兴。

她从外面拿来已经生锈的铁锹,用力地去铲地面上又厚又硬的泥土。就像从前一样,埋着头,躬着身子,干得那么专注。她在这样的专注里逐渐陷入了沉思。

……

在距离村子五里之外,是另一个同样安静同样样貌的渺小村落。村子外面的山野中,百花齐放,万物繁盛。山路间有着打扮平凡普通的一男一女。

“你家就在前面那个村子?”女人问道。

“是啊。”另一个年轻的男人回答。

“你不回去看看?”

“不回了吧,我还没准备好。”年轻人语气略带伤感。

“我知道了,那我们往那边走吧。”女人指了指右边的岔路。

那是一条通往山间田地的小路,路边杂草丛生,艾草、葎草、狗尾草交缠在一起,它们按照自己的天性随意生长,虽然凌乱却也别样有趣。路上的黄土凹凸不平,雨天留下的车辙清晰可见,路中间没被车轮压过的地方同样长满杂草,像是车前草、牛筋草等植物最喜欢在那里生长。在某些杂草稀疏的地方偶尔会看见几株蒲公英,那是孩子们最喜欢的玩物。

行至一半,女人问道:“为什么来这个地方?”

“因为只有在离家近的地方才是最熟悉的。”

“你没有准备好回家,却准备好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游玩了?”

年轻人语调一扬:“不是你要游玩的吗?”

女人轻轻一笑,点上一根烟,说道:“不说这个了,你会编草帽吗?”

他向右一跳,从她制造的烟雾里逃走,答道:“会啊。”

“那就编一顶吧。”女人放慢走路速度,兀自吸着烟卷。每吸一口便扭头吐向一边,之后再转头去看专注地编着草帽的年轻人。他手里握着刚刚拔来的几把杂草,小心翼翼地去掉根部、掐掉烂叶,一缕一缕地编织在一起,不一会儿,一顶草帽就诞生了。他转圈打量一番,觉得没有问题就走过去递给另一边的女人。

她接过草帽,拿在手上学着他的样子用心打量几番,然后戴到头上。她的长发和这顶草帽般配极了,在阳光下的微风里就像电视上那些美丽迷人的女主角一样。他心想,虽然明星并不是每一个都拥有真正的好容貌,但她确实是很有气质。这让他想起一件事,很多人一旦有了名利,气质自然而然地就变了。

“你也做一顶吧,”女人难得有这样阳光的笑容,“你戴应该也挺好看的。”

“我不戴,难受。”他使劲摇了几下头。

见他拒绝,她摘下草帽,走过去扣在他头上,不大不小,正好合适。

几秒后他反应过来,赶紧摘掉,他想向她一样再给她扣回去,但看到她的脸却不敢去做,于是只好再戴回自己头上。

他决定转移话题,指着前面果园中若隐若现的石砌边沿说道:“前面有个池塘,要是带了鱼竿就好了。”他说话时很少与人对视,他只习惯自言自语。

“你以前去过?”女人问他。

“嗯,七八年之前,还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候我和朋友每天都四处瞎逛,一旦找到有鱼的池塘或小河,就会记住位置,周末的时候就去扫荡。”

“有一次,我们去邻村的一个池塘钓鱼。那是一个挖在水库旁边的水塘,又大又深,但四边比较陡峭,下去后要费点力气才能上来。就因为这个,我们被养鱼的老头儿逮住了。”

说到这里,他不禁笑了。女人扔掉烟头,饶有兴趣地问他:“然后呢?”

他笑得更开心了:“那老头躲在草丛里面,突然间‘嗷’地一叫冲出来,我们哪儿跑的掉啊!”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语气真像一个孩子。

“接下来呢?”

“他没收了我们的鱼竿!”

“你们就这样给了?”

“是啊,我们心虚嘛。他当时说‘看在你们是第一次的份上,鱼竿给我就可以走了’,然后我们就真的给了。”他学老头说话的样子特别滑稽。

“你们没有报复他吗?”女人笑问道。

“我们又不是那些被抓了就去给人家放毒的坏孩子!”

“什么毒这么厉害?”

“敌敌畏啊!一瓶下去就全死了!”

“他们不用负责吗?”

“没人看见他们,也没有什么证据,只要死不承认就没人能拿他们怎么样。”

“哈哈。”她大声笑了出来,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她这样笑。

“你想去什么样的地方看看?”

“跟着你自己的心意走吧。”

“可这是你的旅行啊。”

“同样也是你的旅行。”

“嗯。”

有那么一段时间,两个人沉默无言。

他走在路边,紧挨着那些比他还要高的杂草丛,每走几步就扯下一根狗尾草放在手里卷曲拉扯,或者叼在嘴里上下摇动,就像他小时候做的一样。

她走走停停,抚摸杂草,仰望天空,呼吸空气。乡下的土地是那样的柔软,乡下的空气是那样的清新,乡下的天空是那样的湛蓝。此刻的这份宁静祥和就是她此行最好的礼物。

“扬风。”她叫道。

“嗯。”扬风转身跑过来,嘴上还咬着一根杂草,他脚步轻快,走起路来蹦蹦跳跳。

“你以前也这样到处走吗?”

“是啊,以前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的时候,我们喜欢的就是到山里溜达。尤其是冬天的时候,山里没几个人,我们想怎么窜就怎么窜,偶尔发现几颗板栗树,我们就去落叶里翻找遗落的栗子,就像找宝藏一样。”

“现在有没有?我也想找。”飘零说话时面带笑意,显得特别高兴。

“不行啊,现在又不是冬天。”扬风摇头。

“不是冬天的时候你们就只有钓鱼了?”

“也不是啊,那是只有和伙伴在一起的时候才做的事情。”

“那你一个人的时候做什么?”

“待在家里,看电视,看书,听听歌。”

“我家里没有有线电视,只有那种二十块的天线,所以有啥看啥。”

“书嘛,就是学校发的课外书,其它的买不起。”

“至于听歌,我有个十块钱的收音机,听音乐电台挺好的。”

他说这些的时候心里异常地平静,不像从前那样每次和人说起都像是诉苦一般。

飘零突然说道:“我可以帮你实现音乐梦想。”

“不用。”扬风回答地斩钉截铁。

“果然是这种回答。”

“我说过,名利不重要了,做自己想做的才最重要,”扬风又变得严肃起来,他想起从前的自己,继续说道,“以前在高中的时候,班上有几个人唱歌比较好听,于是这几个人就有了一种名为‘音乐达人’的光环。他们暗中较劲,都想证明自己才是最会唱歌的人,都想在每一个可以唱歌的场合吸引大家的注意。而我就是他们中的一员,我也想要风头,我也想要被认可,于是就竭尽所能地去卖弄自己。有一次,班主任在班上举办了一个小小的唱歌比赛,我也参加了,评选的方式是全班投票,而结果却让我大失所望:谁的人缘最好,谁的票数就最多,所以拿了第一名的人是班长,一个唱歌走调的人。”

“从那以后,我就不再在班级上尽力展现自己,那个时候我只以为是我所处的环境太小了,小到一切都不够正式,所以才有这样的惨剧。但我错了,等我长大以后,我参加了很多别的唱歌比赛,原来不论哪里都是一个样子,都有这样那样的弊端,都撇不开人类的那一种劣性,所以我希望永远只做自己。”

他说完以后,径直向前迈步。他拔起几颗杂草,揉搓扯断,扔到地上,这样重复了几遍才停下。最后,他拔起一根嫩叶叼在嘴里,就像一开始时一样。

飘零不语,默默随行。

一会儿之后,她问道:“现在山里有没有什么能吃的东西?”

“有啊,我们可以去偷草莓!”他又回到了孩子般的模样。

于是两个人一路小跑,绕了不知多少个圈子,才找到扬风记忆中种草莓的地方。

那是一片两亩地的果园,草莓就种在果树之间的空地。这个时候正值草莓成熟的时节,一个个又大又红的草莓挂在繁盛茂密的枝叶间,看得人忍不住直咽口水。

“这个可以直接吃吗?”飘零四顾环视小声问道。

扬风沉默不语,摘下一颗塞进嘴里,用行动回答了她。她也无所顾忌地吃起来,两人双手齐开,吃了一颗又一颗,不一会儿就把附近眼目所见的大草莓全都消灭殆尽。然后两人偷偷摸摸离开了犯事地点,只留下满地的狼藉,主人家永远也不会知道到底是谁干下这让他咬牙切齿的恶事。

……

当天夜里,他们回转都市。飘零开车,扬风坐在副驾驶座上睡着了。他睡得很沉,第一次在这个城市睡得这么踏实。她开得很慢、很稳,第一次觉得开车不是那么地累了。他是那样地美好,让她舍不得打破这宁静的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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