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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四五节

在苏威胜的支持下,向思宇开办了他独立的律师事务所,合作的律师交纳的管理费用比同样的律师事务所要高一些,但他们在处理案子时,会得到更多的帮助,增加胜诉的机会,加上向思宇个人品性和背景的吸引,短时间内他的律师事务所就人材济济,在威胜公司管理人员特别缺乏的时候,他麾下的律师甚至客串过短时间的工地管理。

刘成的保安学校也终于开始赚钱了。保安行业的发展,威胜公司的发展,是两个最重要的原因。即使招生严重不足,处于亏损时,苏威胜也没有放弃这个企业,并且为它提供尽可能好的教学环境和条件,从保安学校毕业的学生,经过考核,很大一部分自愿加入威胜建筑公司,奔赴各个城市的工地工作,尤其是那些从苏家湾来的苏姓子弟。

局二的工作也卓有成效。他现在成了江城的黑道名流,一些小的黑道团伙冲突和黑道纠纷,甚至不用他亲自出面,传过话去,双方就会按照他的意思和解,做为苏威胜的代言人,他在很多时候拥有比陶春付恒他们更大的影响和权力。他和刘成,都是江城黑道人人凛遵的大人物,黑道大哥。

但是三驾马车中,取得最大成绩的还是向思宇。他的成功,再次证明了苏威胜的慧眼独具和远见卓识。他们刚刚起步的时候,局二和刘成绝对想不到这个儒雅书生能够在他们团伙中能起多大的作用,但是事实正如苏威胜说的那样:“一个挟着公文包的律师远胜一百个最能打的兄弟。”在几次战争中,和战争后的善后工作,以及平时维护团伙安全,解决团伙出现的难题,向思宇都发挥了别人无可替代的作用,就算对他心怀不满的刘成,在这一点上也心服口服。

向思宇的工作没有超出他的专业范畴,但重心转向围绕如何为公司服务上来。一切与法律有关的官员都是他进攻的对象,他的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为威胜公司尽可能多地笼络保护势力,尽可能地保障公司和公司每一位兄弟的安全。具体来说,如果有执法机关试图针对威胜公司展开某种打击,他就要阻击他们,引导公司躲避他们,至少也要减轻这种打击力度。如果一位公司的兄弟违背法律被逮捕,那么,他就要努力让他逃避法律的惩罚,实在不行,也要尽可能把惩罚减少到最小。这只是宏观和微观上的区别,目的相同。对于前者,还要再等几年,当政府对于黑道团伙的变化引起重视时才会出现。大部分执法机关总是缺乏必要的警觉和前瞻,慢上半拍。

在他进行对公司兄弟的营救工作时,首先进攻的对象必然是警察。他是公司内部第二个知道苏威胜和周荣华关系的人,但是苏威胜绝不允许他为一些小事去打扰这位警察局长。周荣华也肯定会拒绝。所以向思宇有一段时间的工作转向了警察局中的中层干部。

如果不能在警察那里得到满意的结果,那么就会在下面的环节:检查院和法院进行银弹攻势,最终得到的刑罚跟公司兄弟的实际罪行大大差异。最后,还有关键的一环:监狱。一般来说,这位兄弟进入监狱后都将有立功表现和得到改造积极的评语,然后进行减刑。十年缩减成五年零六个月,七年的刑期最多能够留下四年,其中两年可以争取保外就医。狱警们松起口子来,并不比他们那些同行逊色。他们的口头禅是:“犯人嘛,最多是那几年,可我们呢?是一生关在这里。”是啊,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不能想办法来对自己好一些呢?对于接触面相对简单的狱警们,犯人就是他们手中唯一可以玩味的筹码。在一系列环节的运作之下,常常是警方辛辛苦苦花了大力气抓获,搜集证据送上审判台的罪犯,要不了多久,又趾高气扬地出现在那些疲于奔命的警察面前,衣着光鲜,矜持自信,甚至可能一手挽着漂亮的女人,一手玩弄着汽车钥匙。

一位正直的警察想把一位恶行滔滔的的罪犯送进监狱,让他接受法律的惩罚是如此的困难,他的敌人众多。他的同行,检查官和法官都是他的敌人,每一个司法环节都对他的理想进行狙击,他的努力被逐渐抵消,法律的威力通过层层的保护加在罪犯身上时,已经变得温和,不仅不能触及灵魂,身体也触及不了。但这一切都令人无可奈何,都在合法的幌子下进行着,无隙可击。最后,警察也开了窍,为什么他不能直接向罪犯收钱呢?开始是小心翼翼,但是只要迈出了第一步,无不开始疾跑,好象唯恐被同行抢占先机,独占了他心中认为本属于他的贿金。最后的结果,是对于犯罪整体的打击力度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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