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金走了不知多久,格琳兰终于看到了森林的尽头。
“嗨!你们这些小家伙,坐在我的身上就走了这么远,真是狡猾,”格琳兰用手指逗着一只趴在她肩膀上的小东西,那个小家伙显然地不满起来,它抱起格琳兰的指头就要咬下去,格琳兰吓得赶紧把手指缩了回来,“它们这么可爱,还会咬人吗?”她问着走在前面的金。
“哈哈,如果你们看到这些小家伙吃东西的样子就不会再担心了,它们甚至只能用嘴把果子碾碎然后喝里面的汁!这些小东西的牙齿可是一点也不锋利,多半是你的指甲会把它们的牙齿弄痛,而不是它们咬破你的手指。”
于是格琳兰又好奇地把手指伸了过去,任凭那个小家伙再一次抱起来放进了嘴里,果然手指尖传来一阵粟麻又痒痒的感觉,弄得格琳兰又笑了起来。“真的是很有意思,我喜欢这种感觉!”
“凡德西丛林鼠固然是很有意思,但是你最好也小心周围,这里的动物不全这么友善,也并不只吃果汁,以后没有我的带领,你自己一个人不要到这片森林来,记住,”金边说着边走出了森林,指着前方说,“喏!那里就是我们住的地方,此行的目的地。”
直到此时格琳兰才看出这确实是一处极大的谷地——走出森林,她看到远处巨大的山脉把这片地方包围了起来,她的脚下是一片绿色的草地,而就在她面前的不远处,一条巨大的瀑布从上面延伸下来,然后坠下大约有四十欧刻高的悬崖,猛烈地撞击着悬崖下已经变得浑圆的岩石,然后形成一条小河延着森林的边缘又向谷地的远方流去。在河边有一处木头制成的房屋,金的手指就指向那里。
“哇——”格琳兰双手不由自主的一松,任行李滚在地上,“这里真是太美了!我从没见过这样的景象!凯瑟琳祝福!真是仙境——我不知道在欧比斯还有这么美的地方!”
“哦,我也不知道,”金笑着说,“不过这里不是欧比斯,我们现在脚下所踏着的是拉塞尔王国的土地。”
“什——么——?”格琳兰惊讶地回头过来看着金,“怎么可能呢?我并不知道我们已经离开欧比斯了!”
“呵呵,那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拉塞尔和欧比斯是历史悠久的联盟国家,两国的边境一直互相开放,一天前我们过境的时候他们也只不过是检查了一下马车而已。”金解释着,然后他继续说道:“好了,小贝蒂,把行李都拿起来,加把劲把东西都拿到那个屋子里去,他们一定等得有点不奈烦了。”
“喔?”格琳兰惊奇地问,“那里还有人在等着我们吗,谁呢?”
“哦,一个后知后觉的家伙,还有一个嫩嫩的小骑士,哈哈。”金大笑起来。
“米琐尔和菲索米亚?哦!凯瑟琳祝福!这真是……”格琳兰的话还没说完,小木屋的门已经打开,格琳兰惊喜地看到面带着微笑正站在那里的米琐尔·科利和菲索米亚·哈洛克。
“太好了!你们怎么也会站在这里?”格琳兰再一次任凭行李滚在了地上,她向小屋跑去,身上的几个小家伙不得不一边发出“吱吱”的叫声,一边紧紧地抓住了格琳兰的衣服——
又是半年不见,菲索米亚显然变得更加成熟稳重,也隐约带有了一点点骑士的威武之气,此刻他正穿着一身薄薄的皮甲,站在那里冲着格琳兰傻笑。
“喂!家伙!你又长高了!——竟然比我高了这么多!”格琳兰不满地叫着,菲索米亚的脸又红了起来,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显然不知道对格琳兰说些什么,憋了办天,他终于红着脸说了一句:“格琳兰,你好。”
“咦——”格琳兰显然变得不快起来,“放心吧,你这个讨厌的家伙,我好着呢!”
米琐尔笑了起来,“我们的小菲索米亚对于你的到来显然还在心理上缺乏准备,请原谅他的话,骑士还是要保持一点绅士的风度。”
“哦,整天拿着书的古怪家伙,你们有没有把我的房间打扫干净?还有,已经有半年没吃过这个小家伙做的饭了,实在是有点想念,嗨,你想我了没有?小菲索米亚?”金笑嘻嘻地挤了上来。
“我的朋友,很高兴再次见到你,看来你一点也没变,希望你没有把我们可爱的小格琳兰教坏,”米琐尔笑着说,突然他的目光停留在了格琳兰肩膀上,头上和胸前玩耍着的小动物身上,“凡德西丛林鼠,但愿我没看错,”他有点吃惊地说,“这些小东西数量很少又很胆小,轻易不会靠近陌生的动物或人,你是怎么抓到它们的?”
“喔,我走路的时候发现它们在看我,我蹲下来向它们伸出手,于是它们就跑到我的身上来了。”格琳兰说,“它们很可爱,但好像并不怕我。”
“呵呵,那真是有趣的事,来吧,我的朋友和我的小格琳兰,我们已经等得太久了。”米琐尔把远道而来的二人请进了木屋。
当晚在木屋中,四个人享用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格琳兰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金到什么地方都能找到酒喝,结果到最后他实在是喝得太多了,多得胡言乱语起来,米琐尔不得不施法用冰块将他砸晕,然后拖到了大厅里的地板上随便他睡到什么时候起来,于是当夜在木屋的大厅中就传来了只有格琳兰一个人听到的久违了的呼噜声——
迷迷糊糊地躺了一夜,最后还是被镜的呼噜吵了起来,格琳兰看了看沙漏,只有四转置半,天空还是黑色,格琳兰只好无奈地穿好衣服走出了房间,所有的门都关着,她第一个看到了躺在大厅的地板上发出巨大响声的金,她气愤地上去踢了一脚这个家伙,结果他只是转了一下身子,然后猛然抱住了格琳兰的脚,这下格琳兰慌了起来,她费尽力气也弄不醒金,最后只好把鞋子脱了下来——幸好周围没人,格琳兰就这样光着一只只穿了白色罗袜的脚跑了出去。
刚走出木屋,格琳兰就看到不远处的河边,一个人正练习着什么,不时地发出“嘿!”“喝”的声音,她用穿着鞋子的那只脚一蹦一蹦地
跳了过去,然后在草地上悄悄地坐了下来,静静地看着正刻苦练习着的菲索米亚。
距离去年的宣誓仪式已经整整过去了一年,然而一切事情仿佛只发生在昨天,那个红着脸对自己的爷爷说着:“我想成为一名骑士”的家伙,现在已经逐渐成长成一个强壮的小伙子了,而他显然也没有辜负自己说过的话,他正努力地锻炼着自己,相比起自己在学院的胡闹,也许面前的这个家伙才是真正刻苦的人——不知道为什么,格琳兰不知不觉地在心里把菲索米亚和范尼比较了起来——显然范尼更加成熟,更加有风度,对自己的感情也更明了,而相比之下眼前的这个家伙还是和以前一样的害羞,自己也显然不知道他心里在想着什么,格琳兰无比混乱地挠了挠头。
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动作却让菲索米亚发现了自己,早起用功的小骑士刚刚一直沉浸在剑术的世界之中,而女孩的突然出现很明显地吓了他一跳,他的脸立刻又红了起来,收起长剑,向这边走了过来。
看着菲索米亚向这边走来,满脑子心事的格琳兰突然也变得慌乱起来,她也不知所措地站了起来,仿佛一个窥探别人突然被发现的人,她看着站在她面前的菲索米亚,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难堪的沉默在两人的对视中持续了很久。
突然两个人同时开口说道:“我……”然后一下子停住了
沉默几沙,又同时说出:“你……”然后又没了声音
然后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突然从木屋里传出惊天动地的大喊:“哇——我怀里抱着的是什么东西!?”
格琳兰吃了一惊,转身就向木屋跑去,突然“啊”的一声,她光着的脚被河边一片锋利的石子划破了,她一下子摔在了地上,
一直看着她的菲索米亚飞快地跑过来,不加思索地蹲了下来,握起了格琳兰的脚——突然他颤抖了一下,清醒了过来,急忙把手松开,然后快速地站了起来,不安地说着:“我……我……”
黑暗中,他看不见格琳兰的脸,只听到她说了一句:“笨蛋,”然后看到她艰难地爬了起来,一蹦一蹦地向屋里跑去。
木屋中,金正拿着那只鞋子叫得惊天动地:“这到底是谁的鞋子!怎么会在我的怀里!臭死了!啊!——”突然他看到格琳兰气势汹汹地推开了门,一把抢走了他手中的鞋子。
“喔!原来如此,拿到哥勒堡去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下次一定要藏好!”金顿时懊悔不已。
这时米琐尔也已经被金吵了起来,看了看刚有些蒙蒙亮的天,他说道:“把随身带着的东西都准备一下吧,我们要开始第一天的功课了!”
格琳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准备去床边拿上她的长剑,突然她尖叫了一声——在她的枕头旁边正睡着两个毛绒绒的小东西,她这才想起来这是昨天她从森林里带回来的叫做“凡德西丛林鼠”的小家伙们,但是本来有好多个,现在却只剩下了两个,也许其它的都跑回森林了吧,她想,于是她把这两个贪睡的小家伙从床上拎了起来,捧在自己的手里,挂上长剑就出了门。
站在木屋外,其他的三个人都已经等在了那里,“嗨,小姑娘!”金正冲她大喊着,“快过来,不完成早课就没有早饭吃!我们可不想陪着你一起饿肚子!”
走到跟前,米琐尔看到了格琳兰手里捧着的小家伙,“呵呵,”他笑着说,“它们的伙伴们呢?”
“今天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发现它们都围在门口转来转去,于是我就开门把它们放走了。”菲索米亚说。
“唔,那么看起来这是两个因为贪睡而掉了队的家伙,”米琐尔说,“那么我们的小格琳兰,你先处理这件事,把它们放了吧。”
格琳兰捧着两个已经醒了的小家伙来到森林的边缘,蹲下来把它们放在地上,“回去吧,回到属于你们的地方去。”格琳兰突然有点舍不得这些可爱的小家伙——结果她吃惊地发现这将个小东西赖在她的手边不肯走,而且不时地啃着她的手指头。
“呵呵,看来这两个小家伙并不是掉队,而是喜欢上你了,看来它们喜欢跟你在一起。”身后传来米琐尔的声音,格琳兰吃惊地回头看了一下米琐尔,又转过头盯着已经再次爬回自己手里的两个小东西,她把手捧到眼前,说,“难道你们真的想跟我走吗?”
令她吃惊的是,两个小家伙居然仿佛听懂了她的话一样连连点着自己的小脑袋,并发出“吱吱”的声音,一边讨好地蹭着格琳兰的手指。
“那好吧!”格琳兰也笑了起来,“不过我得给你们起个名字。”她想了想,“那么从今天起,你们就是我的宠物,你就叫芬奇,你就叫艾尔!”她高兴地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