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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即将碰撞的两支军队

不再理会遍地的死尸,宋义左手捂着右臂走到放麻袋的地方,单手解开麻袋从里面翻出医药箱,褪下右臂上的衣袖,左手用镊子夹住弹片,咬着牙往外拔了出来。

用酒精棉擦拭右臂上的鲜血,宋义用笨拙的左手拿着缝合伤口的针线,颤抖着嘴唇说道:“kao,下次老子一定要学会麻药的用法用量。”宋义牙齿紧咬,嘴里嘶嘶的倒吸着凉气,脸皮微微颤抖,额头上冒出一层冷汗,左手颤抖着缝合了一道又歪又丑的伤口。宋义必须得承认,被弹片击中,都没有不打麻药,就自己用针缝自己的肉难受。

抹上消炎药,宋义用纱布包扎好伤口,穿好衣服。宋义把步枪挎在身上,拖拉着麻袋,在一地死尸中摸出几枚手雷、一些口粮,扔入麻袋。无意间,摸到几块银元的宋义,又想起自己刚来时,在烧焦的村庄里找到了三块大洋,其中一块大洋跟老管家换了干粮,还剩下两块大洋放在麻袋的角落里。

左手拖拉着麻袋,宋义按照原路往回赶。行走了五里地,满头大汗的宋义把麻袋拉进一片树林里,掩藏好。宋义左手按住身后步枪的木质枪托,不让其在自己疾走、慢跑中晃动。

下午2、3点钟,身上带伤、满身疲惫的宋义终于赶到了那个路过的山村,因为半路抛弃了麻袋,所以宋义缺少了水和食物的补给。

来到山村的宋义,开始了一扇扇的踹门、砸门,等主人家气急败坏的打开门后,宋义向里面环望一眼,也不说什么,继续敲下一家的门。

“熊孩子,恁弄啥这是……”

等宋义敲开十余户百姓的院门后,几乎大半个村庄的百姓都聚集到了一起,看热闹永远都是中国人的天性,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如此,谈不上什么好与不好的。

破口大骂的户主人捡起地上的石块就要朝宋义砸去,不过看到宋义左手中就要拉开拉环的手雷,咬了咬牙,大骂一声“晦气”,把石块狠狠的掷在了地上。

宋义环顾四周对其指指点点的村民,找到昨日赠他三个饼子的大娘,走到其面前,说道:“鬼子、伪军来了,被我杀了,你去山里避避难吧!”大娘看着宋义衣袖上的血迹,点了点头说道:“俺知道了,俺这就叫老汉去上山避避。”说罢,转身快步跑去。

宋义对着周围的村民大声吼道:“鬼子要来了,都去山上避避难吧!”说罢,也不理会村民的质疑和辱骂,大步离去。

宋义从不认为自己是名君子,要不然也不会直接用砸门的方式,引来半个村的村民,这只是因为他并不知道大娘的名字。大娘是他在这个黑暗的世界中遇到的第一点光明,前一个与宋义有过交流的老管家也只是交换食物而已,他不想看到这样一个好心人惨死在这里,这样的人不多了。

天渐渐的黑了,宋义疾步行走在山路上,可距离藏麻袋的地方还有十余里地,宋义拼了命的往藏麻袋的地方赶去。乌云漫天,银白的月华落不到地面,这里没有遍地的路灯,有的只是一个个张牙舞爪、形如鬼域的荒林

。宋义走进一片树林,坐在地上靠着大树,紧了紧衣服,搂着冰冷的步枪草草的度过了一夜。

第二天,浑身腰酸背痛的宋义再一次启程。时至中午,宋义终于找到麻袋,立即改变方向,再次走了二里路,打开麻袋从中拿出水和冷硬的干粮往嘴里送去。

右臂上的伤让宋义变的更加谨慎,吃个七分饱,再次赶路。

三四天后,一路走走停停,宋义倒是经历了几个山村,不过却没有丝毫的停留,就踏步离去。三四天时间,以宋义的脚程倒也行了二百余里地。

右臂的伤势已大为好转,宋义又过上了能打就打,不能打就跑的日子,不过每次的拼杀都会在身上或多或少留下些伤痕。

天空中的月亮洒下月华,虽不甚明亮但也能让宋义看清四周。自穿越来的跋山涉水,让宋义习惯了夜晚留宿在树林里,很安心,很踏实。宋义不用担心别人给自己下毒,不用害怕别人打自己黑枪……

躺在火堆旁边,头枕着双手,身下铺着行军被,宋义看着满天的繁星。宋义嘴角带笑,满怀遗憾道:“我这是多少年没看过这样美丽的星空?才会如此感怀,得有八年了吧!”

“我才16岁,竟然有八年没看过星空。”从小学,到中学,再到高中。小学还好些,宋义上的是乡村小学,管的不甚严厉。而中学为了中考,就不得不努力。而到了高中,宋义更像是上了发条的闹钟一样不停的连轴转。每天朝五晚九,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但当每日的忙碌与付出没有相应的收获时,宋义便对生活充满了迷茫。

望着满天星辰,宋义嘴角的笑意越来越大,喉咙里嗬嗬的笑着,眼里却流下了两行泪珠,他十分的想家,十分的怀念自己那个普通的小窝。在家里他不用为了一口吃的舍脸求人;在家里他不用整天蓬头垢面,穿着叫花子一样的衣服;在家里他不用背着几十斤的重物跋山涉水而把鞋底磨穿;在家里他不用在山林当中与毒虫猛兽狼虫虎豹为伍;在家里他也不用与杀戮为伴……他只是个普通人。

迷茫糊糊中宋义睡着了,摇摆不定的火光照在宋义稍显稚嫩而又倔强的脸上。

深夜阴冷的空气让宋义卷了卷身上的被子,诡异的安静让宋义心里不安,这是宋义在不断战斗中留下的直觉。翻身坐起,宋义一把抓起身边的刀、枪,抓起一滩泥土盖住火堆上的火星。

宋义脸色怪异的看着树林两边的两队人马。其中一队手拿火把,肩挎步枪,身背大刀片,脚穿黑色布鞋。另一队前方几人手拿手电,身上装备整齐,头戴钢盔,脚穿毛边皮靴。两方人马,一路由南向北,另一路由西向东,即将在树林拐角处相撞。

看到那一路头戴钢盔的人马,宋义便明白了,那是日军。在这个时代的中国,装备如此整齐,又头戴钢盔的军队,除了日军就只剩下国军的德械师了,可国军不会奢侈到用手电来赶路。那么另一支人马应该就是华夏军队了,就是不知道是哪一支的。在这个时期,看一支中国军队是不是精锐,就看他戴没戴钢盔。

从一旁的麻袋里拿出几枚手雷和两枚掷弹筒炮弹,宋义拎起刀、枪,慢慢爬到树林的拐角处,等待着两支军队的偶遇。

拉开枪栓,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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